黑龍江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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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公務員考試網是黑龍江省錄用公務員招考信息發布,考試備考資料匯總的專業性網站。

基本信息

體系

時政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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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匯總政府工作和法規政策、社會時事熱點為主,歸納年度國內、國外大事,收集整理社會熱點的相關評論,加強考生對社會熱點的系統性認識。

每日練習

針對行測的五個部分來做重點分析,每天更新相應的練習題和答案。讓考生在實踐中提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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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真題

結合了歷年以來所有相關的真題,這些真題都是比較有針對性的,還有詳細的答案解析。可以讓考生在考試前就磨練自己。

報名入口

考生可第一時間根據自己所在的省份進行報名。

考試政策

及時發布報考指南、報名時間、報考流程、政策問答,一般的錄用流程,通用的體檢標準、警察體檢標準;及時發布關於公務員招考及管理相關的政策,提供國家、各省市及單位最新的考試政策通知;及時發布和解讀國家、各省市每年的考試大綱、招考公告、面試公告以及最新的報名情況,考試情況。

報考公告

主要提供公務員、事業單位、村官、選調生考試和招警方面的招考信息。

申論資料

申論熱點的時事評論、專題講解,應對申論考試的相關方法解讀,發布申論全真模擬試卷。

行測資料

發布行測五大部分的試題並附有詳細的解析,講解行政能力測驗的應試技巧,匯總名師針對行測各部分的知識精講,及時更新行政全真模擬試卷。更多相關資料參見《2012年江蘇公務員考試通用教材》。

面試

面試是一種經過組織者精心設計,在特定場景下,以考官對考生的面對面交談與觀察為主要手段,由表及里測評考生的知識、能力、經驗等有關素質的一種考試活動。面試是公務員考生最難過的一關。面試給考官和考生提供了進行雙向交流的機會,能使考官和考生之間相互了解,從而雙方都可更準確做出聘用與否、受聘與否的決定。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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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我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補充公務員和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中共黑龍江省委組織部、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黑龍江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13年度考試錄用全省各級機關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國家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gjgwy.org)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畫及發布方式
全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計畫招5023人,其中,省直(含垂直管理單位)2951人;市(地)1016人;縣(市)721人;鄉(鎮)335人。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及各市地組織、人社部門即日起在省內新聞媒體發布公告,並在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hljgwy.net),黑龍江新聞網(http://www.hljnews.cn/),東北網(http://www.dbw.cn/),上發布具體招考計畫。
二、招考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以及2011、2012年畢業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村村大學生行動計畫”(不含“村村大學生培養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及基層公益崗位大學畢業生(以下簡稱“項目生”)。
3、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社會在職和非在職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力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4月13日至1995年4月13日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2年4月13日以後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8)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9)報考公安、司法行政系統和法檢系統部分職位的,需具備規定的人民警察法官、檢察官、法警的年齡、身體條件及政審條件;
(10)項目生報考必須是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其他人員不能報考。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執行。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為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有違誠信考錄要求的、現役軍人、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錄職位。
三、報名方法
全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報名、照片傳遞、資格審查、繳費確認、准考證列印均通過網路進行。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黑龍江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計畫》(簡稱《招考計畫》)。
報考人員從即日起可以通過登入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hljgwy.net)以及各招考部門的網站和各市地組織、人社部門網站進行查詢。
對《招考計畫》中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備註的內容等信息需要諮詢時,報考人員請直接與相應招錄機關聯繫,招錄機關的諮詢電話可以通過上述網站查詢。
(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3年2月26日至3月5日,報名網址: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hljgwy.net)。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和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報考人員可在2013年2月26日9:00至3月5日17:00期間登錄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考試網,進行網上註冊,並按要求提交報考申請、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報名方法和注意事項可在該網站上查詢)。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及時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在規定時限內改報其他職位。對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有爭議的,報考人員可在網上提交仲裁申請。仲裁結果在第二個工作日內通過網路通知考生。
3.繳費確認。考生在2013年2月27日9:00至3月7日17:00期間通過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錄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hljgwy.net),通過指定銀行在網上成功支付考試費用後即為報名程式結束(繳費標準及具體操作方法見網上說明)。
(三)網上列印准考證:2013年4月5日9:00至4月14日17:00期間,考生憑身份證號和密碼在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hljgwy.net)下載列印筆試准考證。
涉密崗位考生的筆試准考證由招錄機關負責列印發放。
(四)注意事項
(1)政策與技術諮詢電話:18246023442、87130125。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
(3)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在面試資格確認和錄用審批時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4)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將對報名結果進行匯總分析,根據實際情況,對個別職位在筆試前先行現場資格確認,並根據確認結果提出個別職位報名調整意見。
(5)對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人數達不到招考計畫數5倍的,原則上縮減或取消該職位的錄用計畫。對邊境貧困縣(市)特別是鄉鎮機關,如有報名達不到比例等特殊情況,經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批准可適當放寬。
(6)報考法檢、公安、司法系統部分職位的考生需進行體能測試。
(7)報考法院系統法官助理部分職位的考生需進行微機打字技能測試。
(8)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在筆試結束後憑縣(市、區)級民政部門或扶貧辦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證金證明(原件)、低保證(複印件)或農村特困證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網上另行公布)經考試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後辦理退還考試費用事宜。
四、筆試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筆試,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負責組織。
1、公共科目筆試
報考一般性職位的人員只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滿分為100分。
2、專業科目考試
(1)報考公安、檢察、法院、司法等部門特殊職位的人員,需分別參加《公安專業基礎知識》、《檢察專業基礎知識》、《審判專業基礎知識》、《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崗位基礎知識》等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專業科目每科滿分為100分。
(2)報考涉密等部門特殊職位的人員,需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
3、筆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總成績按百分計。
(1)一般職位考生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
(2)參加公檢法司專業科目考試的考生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2+申論成績×2+專業科目考試成績)÷5
(3)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考生的筆試總成績計算辦法另行確定。
4、筆試時間及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定於2013年4月13日;
專業科目筆試時間定於2013年4月14日。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以《筆試准考證》為準。
5、筆試分數線確定
筆試結束後,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對縣鄉機關及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五、職位調劑
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計畫錄用人數比例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招考職位,可縮減或合併招錄計畫,縮減合併後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必須進行調劑。調劑職位面向社會統一公布。
調劑採取網上調劑的方式向社會公開進行。調劑工作分為兩個階段,一是考生申請調劑職位階段;二是各有關招錄機關資格確認階段,調劑結果統一在網上公布。調劑後,特殊專業或特殊需求的個別招考職位仍達不到面試比例時,經批准可舉行面試。
六、面試人選資格確認
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在進入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按照各招錄機關申報的計畫錄用人數3倍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參加涉密等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考生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另行確定。
面試人選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並在網上統一公示。若最後一名筆試總成績出現並列,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數量。筆試單科成績為零分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法檢等捆綁類職位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在面試前進行確定具體職位報名。
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確認時,省直招錄機關及各市地根據報考者筆試時提供的照片及相關信息,與報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進行現場核對。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有困難的,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項目生面試人員資格確認由省委組織部牽頭負責進行。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應報請省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經同意後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可視情況依次進行遞補。
七、面試、體檢和考察
面試工作採取全省統一模式,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組織實施。各市(地)由市(地)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實施。面試以百分計,面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錄用。
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70%+面試成績×30%。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考職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能測試及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分別依次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面試成績、專業科目考試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工作由市(地)以上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在市(地)級以上綜合醫院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檔案執行。
體檢合格者由用人單位按考察標準與規定程式進行考察,實行定性與定量考察相結合,並寫出書面考察報告。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不能錄用。
八、公示和錄用審批
對確定的擬錄用人選,由招考單位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各市(地)組織、人社部門和省直主管部門按歸口管理分別向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報送擬錄用人員名單。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公共科目考試範圍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參考。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體檢特殊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報考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公務員的考生,由《江蘇公務員考試綜合教材》提供。報考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職位公務員的考生,其身體條件應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本標準有關職位對身體條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職位
第一條單側裸眼視力低於4.8,不合格(國家安全機關專業技術職位除外)。法醫、物證檢驗及鑑定、信息通信、網路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範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單側矯正視力低於5.0,不合格。
第二條色盲,不合格。色弱,法醫、物證檢驗及鑑定職位,不合格。
第三條影響面容且難以治癒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觀存在明顯疾病特徵(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異常等),不合格。
第四條文身,不合格。
第五條肢體功能障礙,不合格。
第六條單側耳語聽力低於5米,不合格。
第七條嗅覺遲鈍,不合格。
第八條B肝病原攜帶者,特警職位,不合格。
第九條中國民航空中警察職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國民用航空人員醫學標準和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IVb級體檢合格證(67.415﹙c﹚項除外)的醫學標準,合格。
第十條海關海上緝私船舶駕駛職位、海上緝私輪機管理職位、海上緝私查私職位、出入境邊防檢查船舶駕駛職位,還需執行船員健康檢查國家標準和《關於調整有關船員健康檢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員〔2010〕306號)。
第二部分其他職位
第十一條色弱,口岸現場旅客檢查職位、海關貨物查驗職位、測繪及地圖印刷方面職位、醫學檢驗職位、紡織品檢驗監管職位、儀器檢驗監管職位、化妝品檢驗監管職位及動植物檢疫職位,不合格;色盲(單色識別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門職位、機電檢驗監管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化礦產品檢驗監管職位、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職位及登輪檢疫鑑定職位,不合格。
第十二條肢體功能障礙,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職位、登輪檢疫鑑定職位、現場查驗職位及海關貨物查驗職位,不合格。
第十三條雙側耳語聽力均低於5米,機電檢驗監管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化礦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動物檢疫職位及煤礦安全監察執法職位,不合格。
第十四條嗅覺遲鈍,食品檢驗監管職位、化妝品檢驗監管職位、動植物檢疫職位、醫學檢驗職位、衛生檢疫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及海關貨物查驗職位,不合格。
第十五條傳染性、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醫學檢驗職位、衛生檢疫職位、食品檢驗監管職位、化妝品檢驗監管職位、動植物檢疫職位、化工產品檢驗監管職位及口岸現場旅客檢查職位,不合格。
第十六條中國民航飛行技術監管職位,執行《中國民用航空人員醫學標準和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的I級(67.115(5)項除外)或Ⅱ級體檢合格證的醫學標準。
第十七條水上作業人員職位,執行船員健康檢查國家標準和《關於調整有關船員健康檢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員〔2010〕30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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