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研究

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研究

《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研究》是2004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鄧大松、劉昌平。

企業年金制度的發展

國外企業年金的發展概況

企業年金最開始出現在19世紀初,是私人企業僱主給予員工的一筆屬於用於養老的資金,其目的是鼓勵企業員工為企業長期忠實地效力。到上世紀90 年代左右,由於美國英國等西方已開發國家面臨較為沉重的債務危機,使得政府和企業難以支付員工數目較大的養老金開支,這個時期許多中小企業也開始採取企業年金制度,是企業年金制度迅速發展的一個時期。

國內企業年金的發展概況

我國企業年金制度的起步較晚,而且是通過法律規定來實行的。在國務院於1997 年頒布的《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中提出:為使離退休人員的生活質量與經濟與社會發展同步不斷改善,要建立健全包括基本企業年金、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在內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目前我國常見的企業年金大多採取個人賬戶管理的方式,員工的年金費用由企業和員工來共同繳納,所繳納的基金用於實施市場化的運營和管理。同時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出台了多項法律法規以保障企業年金制度實施過程的規範化。

企業年金制度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在我國企業年金制度正處在不斷發展完善的建設階段,仍存在許多問題和困難。例如覆蓋範圍有限、基金積累規模限制、收益效益不明顯且等不足較為普遍。

企業年金的戰略意義沒能得到重視

如果企業年金制度只是完全依靠企業自身來制定和實施,是很難得到認同和持續發展的。因此十分需要在自願原則的基礎之上得到一定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然而我國在這方面的立法保護方面起步較晚,國家對企業年金制度的發展一直缺乏規劃性的引導和必要性的扶持。由於年金制度缺乏基本的法律保障,使得其運行缺少法律監督,企業年金與合作機構之間的關係定位不夠清晰。不僅如此,由於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自身存在的不完善性以及較高的替代率都使得企業年金制度沒有得到足夠的發展空間。這導致了企業年金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企業的進一步發展。

企業年金的管理操作不規範

站在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看來,企業年金制度從建立到實施再到不斷完善是一個長期的發展過程。其運行方式和模式的設計需要一系列相關人員進行一系列的探索和研究。然而在當前的現實情況下,企業年金制度的方案設計和管理機制都面臨著缺乏專業人才的現象。在採取的模式方面還沒有得到一個統一的定論,即具體採取何種運行企業年金。於此同時企業的年金制度還面臨著市場經濟規則不健全、運作流程不規範等弊端的考驗。這使得企業員工難以避免資金運營風險、自身利益難以保證的問題。並且有一些企業從自身來講難以保證年金資產的獨立性。

人力資源視角下的企業年金制度

從薪酬管理角度加強企業年金建設

企業年金制度是由企業和員工之間經過協商達成的一種補充福利形式,需要滿足一定的靈活性和多樣性,同時企業年金作為新型的收入分配方式,是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企業年金制度的制定需要考慮企業薪酬管理目標的因素,同時企業年金的目標也制約著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實行,二者有著緊密的聯繫。
企業雖然需要將年金制度設定為員工的一種享有權利,但企業年金的繳費水平可以根據不同員工的具體需求發生一定的浮動,也就是說可以讓員工選擇是否繳納個人的部分費用。繳費的額度可以根據員工的年齡和工作時間來發生改變,一旦企業年金的契約形成就具有了法律效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均受到法律的保護和制約。

企業年金要確保內部薪酬的公平性

為獲得員工的認可和支持,企業年金制度需要避免員工受益不公平的現象,企業年金的不公平會導致員工消極怠工,不滿情緒擴延,嚴重影響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目標,使得企業年金制度發揮事與願違的作用。
因此應當積極避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的主觀臆斷現象以及暗箱操作。企業年金制度的最終目的還是激勵員工發揮更大的工作積極性,所以不能對所有員工採取同樣的條款但是也不能發生不公平的現象。可以按照員工的工齡、工作內容、技能水平、工作業績等不同指標給予不同的年金權益。當然,合適的方式方法可以有效的降低勞資糾紛的發生率、減小員工之間的矛盾。

企業基於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實施

年金制度的思考企業年金制度的影響是十分深遠的,不僅與企業文化掛鈎,還與人力資源管理目標緊密結合。企業應從年金制度中看到保障和激勵的雙重功效。
企業和員工在建立企業年金的認識上都存在一定的觀念問題,缺少一種長期的意識,員工對於提高社會保險完善程度的願望遠不如要求個人經濟狀況改進的願望,員工對於長期福利的不重視使得年金制度難以得到有效改善,這就需要社會和企業向員工傳達企業年金的作用以及意義,幫助企業已經員工發展一種長期的戰略眼光。
企業年金作為員工收入的特殊形式,是企業人力資源部門發展人才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業吸引人才增強自身競爭力的重要手段,近些年來得到了普遍的套用和發展。雖然企業年金制度還存在很多的不足,發展會遇到很多困難,但其作用和影響對於企業來說十分重要。站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視角下,企業年金制度的建設具有戰略的意義和長遠的效果,利於促進企業和社會和諧發展。

內容簡介

《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研究(修訂版)》為荷蘭國際集團荷蘭保險資助項目《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研究》最終成果。作者在長期從事社會保障研究的基礎上,採用理論與實踐、定性與定量以及比較分析等方法,系統研究了企業年金治理結構、計畫預期替代率和基金投資、監督管理等問題,為完善我國企業年金政策和制度提供了較好的思路和參考,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篇章結構與基本觀點

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研究 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研究

1、篇章結構。


本書共12章:
1、企業年金基本理論分析;2、典型國有的企業年金制度;3、企業年金計畫運行機制(上);4.企業年金計畫運行機制(下);5.企業年金計畫信託;6.中國企業年金計畫治理結構;7.中國企業年金計畫;8.企業年金制度與資本市場;9.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10.企業年金基金監管(上);11.企業年金基金監管(下);12.中國企業年金監管制度
2、基本觀點。
其一,系統地研究了企業年金的基礎理論,科學合理地界定了我國企業年金的定義和範疇;
其二,全面地分析了包括繳費率與替代率的確定、治理結構、基金投資與監管機制、待遇給付機制、替代率水平的確定和稅收優惠政策等六個方面在內的企業年金計畫運行機制;
其三,按照已開發國家企業年金髮展的最新趨勢,遵循我國企業年金制度特點,結合年金市場需求,科學地設計了包括理事會型、零售市場類和受益基準制在內的中國企業年金計畫實施方案;
其四,深入地論述了建立中國企業年金制度應解決的一些理論與現實問題,系統構建了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監管體系:準入與退出機制、風險分散機制、外部監管機制、擔保機制、信息披露機制和佣金限制機制;
其五,提出了一些切實可行的政策性建議:給付方式多樣化、從嚴格定量限制到“審慎人”法則的監管模式、實行EET稅收優惠待遇、採取信託型企業年金計畫管理模式、對企業年金計畫實施相對收益率擔保等;
其六,立足當前我國企業年金法規,系統考察了我國企業年金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實證研究了我國企業年金目標工資替代率及其影響因素、劃分了我國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模式、探討了我國各類企業對企業年金計畫類型的選擇態度等。

主要創新和學術價值

作為國內首部從理論和實踐兩個層面全面系統研究我國企業年金的學術專著,本書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第一,形成了理論研究和實踐操作的完整體系。本書對企業年金的定義比較準確地界定了企業年金的內涵實質和外延特徵,指出了企業年金的主體、性質、建立條件、地位和實施目的。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界定了企業年金的繳費形式、賬戶管理方式、供款基準方式、基本管理模式等重要範疇,為進一步分析企業年金的其他問題提供了理論的鋪墊。在實踐操作層面上,本書針對中國企業年金制度建設中出現的現實問題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和現實可操作性的對策和建議,對於我國企業年金制度構建和運行具有較強的指導性。
第二,明確了涵蓋六項具體內容的企業年金計畫運行機制。企業年金計畫能否發揮應有的巨觀和微觀作用, 關鍵就要看計畫運行機制的六項內容的合理安排。本書通過對四種一般形式的徵稅組合的經濟影響的計算,認為EET是企業年金最適合的徵稅方式;在吸收智利私人養老金監管過度教訓的基礎上,設定了政府監管的邊界:政府應該成為真正的“裁判員”,而非“運動員”。
第三,勾勒了中國企業年金監管的制度框架。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運營本身是一個相對獨立運行的、規模宏大的系統,其運行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關於企業年金監管體系的構建,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都是一個難點。本書在研究總結國內外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立足中國現實國情,比較全面地構建了我國企業年金制度的監管體系,包括準入機制——二次準入制度、風險分散機制——適度投資機制、外部監管機制——中介機構、擔保機制——最低收益率擔保、信息披露機制——信息披露規定與報告制度、市場退出機制——退任制度等。以上六個方面的機制均涉及到制度、管理、技術等層面,它們環環相扣從而構成一個相對完備的監管體系框架。
第四,保持了理論研究與制度發展的一致性。本書作者於2004年-2005年期間參與了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企業年金管理指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服務機構資格認定辦法》的起草諮詢工作,進一步加深對我國企業年金制度理解,更深入地研究和豐富了我國企業年金的理論與實踐內涵。

研究方法

1、保險精算技術。本書根據相關企業年金政策,運用保險精算的方法,建立了中國企業年金基金平衡模型,計算出企業年金基金平衡的最優參數組合,並對實現20%的目標工資替代率的敏感性結果進行了實證研究分析。
2、比較研究方法。本書對“審慎人”法則和定量限制式監管模式進行了比較分析,並在對9個OECD主要國家的實證研究基礎上,從一定程度上說明定量限制式監管模式至少從總體績效上說低於“審慎人”監管模式,從而得出養老金監管的未來趨勢是從定量限制式監管模式逐步向“審慎人”監管模式過渡。
3、數理分析方法。本書通過模擬不同企業年金稅收組合,分析了企業年金稅收待遇的政策效應,提出了EET更適合我國企業年金制度的政策建議。

學術影響或社會效益

1、2003年7月15日,本課題的前期研究成果作為諮詢報告——《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研究》向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提交,這份諮詢報告的一些政策性建議在2004年5月頒布實施的《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中得到了充分體現。該諮詢報告建議:“第一,應儘快出台我國企業年金相關政策法規,解決當前企業年金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規範我國企業年金制度的運行;第二,我們應設計嚴格的企業年金治理主體準入制度、嚴格的投資限制政策,以及企業年金計畫擔保機制,以此保障企業年金基金安全,切實保護職工的權益;第三,應引入國外先進的監管手段和技術,建立企業年金監管信息系統。”
2、2004年1月18日,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主管副部長劉永富同志為本書作序。劉副部長認為本書“為完善我國企業年金政策和制度提供了較好的思路和參考,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3、2004年2月29日,為推動我國企業年金制度的發展和推廣本書,武漢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深圳共同舉辦《2004中國企業年金髮展論壇》。會議邀請了包括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基金監督司前司長孫建勇博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基金部孫傑主任、中國社會科學院鄭秉文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董克用教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趙曼教授、荷蘭國際集團亞太區養老金經理David Hatton先生、前富達基金亞太區董事局主席Stuart Leckie先生、荷蘭國際集團荷蘭保險資深養老金專家陳松坤先生和厲放研究員等眾多知名專家學者。本次會議是在兩部企業年金試行辦法發布之前召開,因此也得到了包括《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深圳特區報》、《新浪網》、《鳳凰衛視》等眾多知名媒體的關注。
4、繼2004年第一版出版後,本書受到了廣大讀者的歡迎,應讀者和出版社要求,於2005年3月出版了本書的修訂版。
5、2005年6月,鄧大松教授被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聘為首屆“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評審專家”;2007年8月再度被聘為第二屆“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評審專家”。
6、《光明日報》(2006年4月7日 第11版)向廣大讀者推薦本書修訂版 ,認為“本書形成了企業年金理論研究和實踐操作的完整體系;明確了涵蓋六項具體內容的企業年金計畫運行機制;勾勒了中國企業年金監管的制度框架;保持了理論研究與制度發展的一致性;在理論界和實務界引起巨大反響。本書研究成果的理論和實踐價值在現行企業年金法規的基本理念以及現行企業年金政策中得到了極好的印證。”

成果社會反映

1、2004年1月18日,原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劉永富同志為本書作序。劉副部長認為本書“為完善我國企業年金政策和制度提供了較好的思路和參考,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2、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趙曼教授為本書作書評《銳意創新、注重實踐的理論研究——評鄧大松、劉昌平的新著<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研究>》(《經濟評論》,2005年第2期)。趙曼教授認為:“在我國企業年金制度處於蓄勢待發的關鍵時期,《中國年金制度研究》的作者不畏繁難,進行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翻閱了大量國內外文獻,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創新性研究。《中國企業年金制度》一書的出版,既豐富了該領域的理論成果,又具有重要的實踐指導意義。”
3、中國社會科學院拉丁美洲研究所所長鄭秉文教授在《光明日報》書評欄目為本書撰寫題為《企業年金制度研究的力作》(2006年5月18日,第9版)的書評。鄭秉文教授指出:“本書為我國的企業年金制度建設提供了一個比較系統的理論框架和政策決策體系,開拓了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的研究領域,為中國企業具體制定和實施企業年金計畫提供了正確的指引。”
4、《光明日報》(2006年4月7日 第11版)向廣大讀者推薦本書修訂版 ,認為“本書形成了企業年金理論研究和實踐操作的完整體系;明確了涵蓋六項具體內容的企業年金計畫運行機制;勾勒了中國企業年金監管的制度框架;保持了理論研究與制度發展的一致性;在理論界和實務界引起巨大反響。本書研究成果的理論和實踐價值在現行企業年金法規的基本理念以及現行企業年金政策中得到了極好的印證。”

成果引用或被採納情況

2003年7月15日,本課題的前期研究成果作為諮詢報告——《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研究》向原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提交,這份諮詢報告的一些政策性建議在2004年5月頒布實施的《企業年金試行辦法》、《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試行辦法》中得到了充分體現。該諮詢報告建議:“第一,應儘快出台我國企業年金相關政策法規,解決當前企業年金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規範我國企業年金制度的運行;第二,應設計嚴格的企業年金治理主體準入制度、嚴格的投資限制政策,以及企業年金計畫擔保機制,以此保障企業年金基金安全,切實保護職工的權益;第三,應引入國外先進的監管手段和技術,建立企業年金監管信息系統。”
成果獲獎情況《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於2007年獲湖北省第五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中國企業年金制度研究》(修訂版)未申報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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