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臨泉縣委員會

1、負責政協臨泉縣委員會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和其他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 2、負責政協臨泉縣委員會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4、負責縣政協委員的聯繫工作;承辦委員視察、調研等活動的組織和服務工作。

臨泉縣政協工作職責
1、組織和推動政協委員、機關幹部職工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憲法、法律法規和政協《章程》及政協、統戰工作理論知識,提高參政議政水平和能力。
2、傳達貫徹上級政協重要會議精神和縣委的工作部署。
3、組織政協委員開展調研視察和考察活動,及時反映委員提出的意見、建議。
4、密切聯繫政協委員和各族各界人士,多渠道地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
5、積極開展人民政協提案工作,協調和督促承辦單位按《政協提案條例》切實辦好提案。
6、加強同有關部門的聯繫,積極開展對外聯誼工作。
7、不斷加強自身建設。
8、承辦上級政協和黨委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臨泉縣政協開展工作的主要方式
會議
會議是臨泉政協履行職能和政協委員參政議政的主要形式之一。政協臨泉縣委員會的主要會議制度有: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和其他有關會議
全體會議是臨泉政協最高層次的協商形式。全體會議每年舉行一次,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時,得臨時召集之。一般在每年元月與臨泉縣人民代表大會同期召開。全體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出席,始得舉行。全體會議的主要任務有:選舉臨泉縣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常務委員,決定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增加或變更;協商討論國家的大政方針以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和批評;聽取和審議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提案工作情況的報告和其他報告;聽取並討論政府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以及其他重要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常務委員會會議是臨泉政協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的主要形式。常務委員會會議由縣政協主席主持,也可由主席委託的副主席主持,一般每季度舉行一次,必要時可臨時舉行,必須有全體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舉行。主要任務有:審議臨泉縣政協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協商討論國家重大方針政策及國計民生的重要問題,聽取縣委、縣政府以及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對有關重要問題的報告或說明;審議提交臨泉縣委員會全體會議的檔案;審議重要的建議案、提案、視察報告、調研報告和其他報告;研究政協工作中的重要事務等;協商決定下屆全國委員會的參加單位、委員名額和委員人選及界別設定;協商決定本屆臨泉縣委員會增加或者變更參加單位、委員名額和人選等。會議的議案或其他需要表決的事項,須經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半數通過方能生效。
主席會議是常委會議閉會期間的重要協商形式。臨泉縣政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組成主席會議,負責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主席會議由主席或主席委託主持會議的副主席召集並主持,一般每月舉行一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開;須在全體組成人員過半數出席時方能舉行。主要任務有:審議本屆臨泉縣委員會增加或者變更參加單位、委員名額和人選,提請常務委員會協商決定;審議下屆臨泉縣委員會的參加單位、委員名額和人選及界別設定,提請常務委員會協商決定;討論國家重大方針政策以及民眾關心的重要問題,協商討論重大問題時,可邀請有關部門負責人到會介紹情況、聽取意見;審查以臨泉縣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名義向縣委、縣政府提出的重要建議案;擬定常委會議的日程和議程草案;召集並主持常務委員會會議,擬定會議的議程草案和日程,審議提交常委會議的檔案;執行常務委員會的決議,處理常委會的重要日常工作等。
提案
提案是政協委員和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各人民團體以及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向政協全體會議或者常務委員會提出的、經提案審查委員會或提案委員會審查立案後,交承辦單位辦理的書面意見和建議。
提案的提出一般有四種形式:一是政協委員可以個人名義或者聯名方式提出提案;二是政協全體會議期間,可以界別、小組或者聯組名義提出提案;三是參加政協的各黨派、人民團體可以本黨派、團體名義提出提案;四是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可以本專門委員會名義提出提案。
提案工作的基本程式為:提出-交辦-承辦-答覆。提案提出後,提案審查委員會、提案委員會本著尊重和維護提案者的民主權利、保證提案質量的原則,對收到的提案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予以立案。經過審查立案的提案,根據提案的內容和有關單位的職責分工確定承辦單位。承辦提案的各有關部門、有關人民團體等單位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辦理提案。承辦單位辦理提案後,在規定的時間內答覆,並將辦理復文直接寄交第一提案人,同時抄送提案委員會辦公室。如提案者在規定時間內未收到復文,可向提案委員會辦公室查詢。
委員視察
委員視察工作是指政協在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組織委員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現場,對我縣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對經濟社會發展中重大項目的規劃建設,對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的研究解決,進行巡視察看,咨政建言,反映社情民意,開展民主監督。
委員視察的主要內容包括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以及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大成就;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
專題調研
臨泉政協的專題調研是以專委會為依託,組織委員圍繞全縣的中心工作,有重點地選擇某一專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供縣委、縣政府決策參考。專題調研是委員深入實際、聯繫民眾、了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貫徹落實情況並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途徑和方法,是委員參政議政的必要準備和重要的基礎性工作。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政協組織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圍繞國家大政方針,改革發展中黨委、政府重視、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的問題,通過政協的專門渠道匯集、分析,向縣委、縣政府以及有關部門反映重要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幫助其分析判斷形勢、進行有效決策的一項經常性、基礎性工作。
促進祖國和平統一
臨泉政協的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工作的主要內容有:宣傳貫徹有關祖國統一的方針政策;了解和研究有關台灣的政治、經濟、社會等方面的重要情況;了解和反映港澳台僑各方面人士對祖國建設和祖國和平統一的看法和意見;開展對港澳台同胞和海外華僑、華人聯絡工作,廣交朋友;促進海峽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等交流。
臨泉政協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工作的主要渠道有:採取走出去、請進來等多種方式擴大與港澳台僑同胞的友好接觸;邀請港澳台僑同胞中有關人士參加各種重大的紀念活動;邀請港澳台僑同胞中的代表人士參加政協舉辦的各種聯誼活動等。
臨泉縣政協機關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臨泉縣政協下設辦公室和提案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科教文衛委員會、社會法制委員會、民族宗教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港澳台僑和外事工作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
(一)縣政協辦公室
主要職責:
1、負責政協臨泉縣委員會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和其他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
2、負責政協臨泉縣委員會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3、負責協調各專委會的之間的工作,牽頭召開各專委員會主任聯繫會議。
4、負責縣政協委員的聯繫工作;承辦委員視察、調研等活動的組織和服務工作。
5、負責縣政協的宣傳工作,編寫《臨泉政協》簡報。
6、聯繫縣委、縣人大、縣政府有關部門、工商聯和政協的其它參加單位,協調有關工作。
7、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參與縣政協委員的協商推薦、屆中增補等具體工作。
8、負責縣政協的接待工作,負責安全保衛、行政事務、後勤服務、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9、承辦縣政協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政協辦公室設2個職能股。
1、秘書股
負責政協臨泉縣委員會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黨組會議和其他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協調安排政協領導同志的活動;承辦以政協臨泉縣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名義舉辦的活動;承擔縣政協委員的聯繫服務工作;承擔縣政協宣傳工作,編制《臨泉政協》簡報和大事記。
2、行政接待股
負責機關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機要保密、印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參與縣政協委員的協商推薦、屆中增補等具體工作;承擔政協機關的行政事務、財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承擔全國政協、省政協、市政協和縣內外政協系統有關負責同志來臨的接待工作;協助專門委員會做好接待工作;負責縣政協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承擔縣政協日常的值班聯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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