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文學

中古文學

文學史的分期一般與歷史學上的分期有一定的分期,歐洲的中古文學史指的是歐洲封建社會的形成時期與全盛時期的文化,主要的代表人物有哲學家波依修斯等。

簡介

歐洲中古歷史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初期(5-11世紀)是封建社會形成時期;中期(12-15世紀)是封建社會全盛時期;末期(16-17世紀中葉)是封建社會衰亡、資本主義產生時期。就文學史而言,最後一個階段已是近代歐洲資產階級文學的開始,不包括在中古文學史之內。初期的前幾個世紀,蠻族尚無文字記載的文學,拉丁文文學則幾乎全是教會文學,當時介乎歐、亞兩洲之間的拜古廷文化遠遠高出歐洲蠻族文化。中古比較有成就的文學大半產生於九、十至十四、五世紀。從地域範圍來說,中古文學已擴大到希臘、羅馬以外的全歐洲。
歐洲封建社會的開始,是以西羅馬帝國滅亡(476)和蠻族登上歷史舞台為標誌的。帝國內部封建因素——隸農的出現和蠻族的入侵促成了帝國的滅亡。蠻族主要指克爾特人、日耳曼人和斯拉夫人的各個部落。克爾特人在羅馬帝國時期已大都和羅馬人融合。摧毀西羅馬帝國的主要力量是日耳曼人。斯拉夫人對東羅馬帝國的封建化起過重要的作用。
各蠻族的封建化過程先後不一。從四世紀末開始,匈奴人的西移和蠻族內部的發展引起了民族大遷移。五世紀西羅馬滅亡後,日耳曼各部落在帝國廢墟上建立了許多國家,通過土地集中、公社解體和農民的農奴化,逐漸由氏族社會過渡到封建社會。日耳曼各部落中最強大的法蘭克王國,在八至九世紀查理大帝的統治下完成了封建化。查理死後,王國分裂為西法蘭克(法蘭西)、東法蘭克(日耳曼)和義大利三個部分。九至十一世紀,封建莊園制和等級制的建立鞏固了封建主的統治。斯拉夫各族在八世紀以前還處在氏族社會末期,九世紀左右,先後進入封建社會,其中以西斯拉夫人的摩拉維亞、南部斯拉夫人的保加利亞和東斯拉夫人的基輔羅斯最為強大,基輔羅斯在十世紀已有很高的文化,十三世紀中葉為蒙古人所占領。北歐各日耳曼族以地處邊陲,發展落後於歐洲其他地區,長期保持氏族社會,約在十一世紀前後才開始封建化。

近代歐洲

近代歐洲的國家在各部落定居並建立封建國家的過程中已粗具規模。
封建生產方式比以前的奴隸制是一大進步。農奴可以有部分生活資料和簡陋的生產工具,生產力得到了提高。但剝削仍然極為殘酷。作為基層經濟組織的莊園為世俗或教會領主所有,生產一切必需品,成為一個自足的經濟單位。主要勞動者是農奴,他們依附於土地,負擔繁重的生產勞動,受著徭役、租稅的盤剝。封建主為了鞏固統治,發展了封建等級制,他們各有自己的武裝和保壘,用以壓迫人民。封建主和農奴之間的矛盾構成封建社會的主要矛盾。城市發達以後產生了市民階級,他們也受到封建剝削,和農民一起反對封建主。“反封建的革命反對派活躍於整箇中世紀。”封建主各據一方,彼此經常進行掠奪戰爭,或聯合起來反抗君主,造成封建社會的混亂局面。
在歐洲封建社會內,基督教起著特別重要的作用。它在羅馬帝國後期已被定為國教。當日耳曼人在羅馬帝國版圖內建立起一系列新興封建國家的時候,他們並未採用基督教,而是與依附於奴隸主的基督教進行鬥爭。具有唯物主義思想的哲學家波依修斯(480-524)代表新興封建階級,否定了基督教的一些基本教義。他雖未擺脫神學的影響,但他像盧克萊修一樣,宣稱“無不能生有”,一切存在都有原因。
隨著封建主同勞動人民之間的矛盾的發展,封建主逐漸利用並接受了基督教這一具有普遍影響的精神統治工具,基督教遂與封建蠻族王國合流。同時,教會本身也逐漸變成了大封建主,建立了一個以教皇為首的統一組織,不僅在經濟上剝削各國人民,而且以其禁慾主義、否定現世的來世思想從精神上麻痹人民。
北歐各國受到基督教勢力的侵襲較晚(約在11世紀前後),氏族社會文化保存最久。東斯拉夫人在十世紀末從拜占廷接受了基督教,這是符合羅斯封建統治者的利益的,基督教鞏固了封建關係,加強了大公的勢力。同時,基督教的傳入也促進了羅斯和拜占廷之間的文化交流,推進了羅斯文化。
基督教的主要思想武器是《聖經》。《聖經》由《舊約》和《新約》兩部分組成。《舊約》是希伯來人(分為以色列和猶太部落)古代文獻的彙編,內容包括公元前十三世紀至公元前三世紀之間民間流傳的歷史傳說、戰歌、愛情詩歌、先知的言行錄、法律、宗教教條和戒規等,成為猶太教的經典。這些作品大部分用希伯來文寫定,其後又譯成希臘文,其中有一部分是亞洲西部的優美的文學。《新約》則成於基督教興起之後(公元1、2世紀),包括有關耶穌言行的傳說、耶穌使徒的傳說和書信,用希臘文或希伯來文寫成。基督教會把《舊約》和《新約》合為一書,稱為《聖經》。《聖經》雖然是亞洲宗教文獻,但隨著基督教勢力的擴張,在宗教改革時期又被精心譯成各國文字,對歐洲社會思想和文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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