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滋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8、調查研究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情況,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委編辦核定行政編制5名。

根據《中共松滋市委、松滋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松滋市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松發〔2001〕24 號)設定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根據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工作的需要,掛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與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以下簡稱“市委編辦”)。市委編辦是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既是市委的機構,又是市政府的機構,列入市委機構序列。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委和省政府、 荊州市委和市政府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訂全市的機構編制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統一管理市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事業單位和鄉鎮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2、 研究擬訂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審核市級機關各部門和各鄉鎮的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
3、審核市級黨政群機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調整和劃分;協調市委各部門之間、市政府各部門之間、市委與市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市直各部門與鄉鎮之間的職能配置及職責分工。
4、審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級人大、政協、 法院、檢察院機關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定、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各鄉鎮黨政機關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5、 擬訂市級機關各部門和各鄉鎮黨政機關的人員編制總額分配方案。
6、擬訂全市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研究、制訂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發展規劃;審核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審核市級機關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經費管理形式等事項;指導並協調各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
7、負責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2號《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頒發的《湖北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辦法》(第106號令), 指導和管理各類事業單位法人資格的認定、登記管理、年檢年審工作。
8、調查研究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情況, 監督檢查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報告市委編委並上報市委、市政府。
9、 負責管理和協調賦予部分行政或行業管理職能的市級行業協會的機構編制。
10、負責全市機構編制、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的理論研究、信息傳遞工作;負責全市編制幹部的培訓工作。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能,市委編辦內設2個職能科。
(一)綜合科
協助辦公室領導組織、協調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全市機構編制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辦公室內部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及機構改革、機構編制管理方面的綜合性檔案;負責研究擬訂全市各級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負責研究擬訂全市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辦法;負責調查研究全市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情況,監督檢查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的執行情況;負責全市機構編制工作宣傳、信息交流、簡報編髮;負責全市機構編制、行政管理體制、機構改革的理論研究;負責本辦機關的機構編制、幹部考核及培訓、人事及工資福利等工作。
(二)編制科
負責全市各級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年度報表的匯總統計工作;負責全市各級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的日常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審核全市各級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變更及其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等,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負責全市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的檔案收發、檔案管理、財務和後勤等工作。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委編辦核定行政編制5名。核定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2名。核定科(股)級職數2名。
另核定工勤人員編制1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