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直工業部門機構整合的通知》(松政發[2009]12號)要求,設立松滋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荊州市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參與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法規;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監測分析工業、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日常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協調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
(三)指導、促進工業企業、信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和技術開發機構建設,為工業企業提供各類信息、諮詢及技術轉讓和轉化等服務工作;負責工業企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參與制定、修改產品標準和行業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電子信息產品質量管理;指導和推進企業信息技術創新機制的建立。
(四)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推進工業、信息產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工業企業改革重組等工作,負責市直工業企業改革和改革遺留問題的處理;推進企業管理和制度創新,促進建立和發展工業企業產權及相關要素市場。
(五)建立服務全社會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加強對省、荊州市在松工業企業服務;指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推動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研究改善工業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引導和推動民間資本和風險投資機構投資工業企業;引導和規範信用擔保行業的發展,促進建立和完善信用擔保制度。
(六)負責電力、煤炭日常運行的監控、協調;參與指導、管理、協調和推進能源綜合利用工作;負責鹽業行政管理工作。
(七)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發展和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推進工作;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套用。
(八)負責本市信息基礎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
(九)負責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防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負責本市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負責制定工業企業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工業企業創業輔導體系;指導工業企業人才引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工業企業的職稱評審工作;指導電子信息技術的宣傳和培訓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工業企業、信息產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指導參加國內外工業企業、信息產業展覽、展銷活動。 
(十二)負責本部門國有資產管理,促使其保值增值。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信息、檔案和會務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機關的財務、資產管理和後勤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參與擬訂相關的地方性政策法規,檢查督促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負責本部門行政執法和行政許可事項適用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培訓等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負責本部門的宣傳和理論研究工作,起草綜合性材料和工作報告。
(三)經濟運行科(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產業動員辦公室)。
編制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年度調控指導計畫,提出相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工業、信息產業的日常運行,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協調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建立和完善工業經濟績效評價體系並負責組織實施;承擔工業、信息產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產業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科技科。
制定全市工業企業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重點產品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指導工業企業結構調整;指導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和技術開發機構建設;指導工業企業和電子信息產品質量工作,引導實施名牌產品戰略;指導和推進企業信息技術創新機制的建立;組織指導工業企業、信息產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五)行業管理辦公室(行政審批科)。
負責電力行政管理,監控、協調電力的日常運行;負責全市電力體制改革;負責全市安全用電、節約用電和計畫用電工作;依法管理供電區域劃分工作;參與制定電、熱價格政策;負責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作業的審批;負責煤炭行業管理;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的初審及辦證管理工作;負責煤炭經營許可證的管理髮放和年審工作;負責鹽業行政管理;負責工業特許、特種行業、企業生產經營資格的認定和管理;負責電子電器產品維修服務證核發。
(六)行業指導科。
制定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工業企業服務體系,加強對省、荊州市在松工業企業服務,負責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指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指導工業企業管理和改革重組工作,推進工業企業管理和制度創新;維護競爭秩序,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參與制定、修改產品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貫徹實施並開展質量管理、監督;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七)信息管理科。
指導協調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負責全市信息基礎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負責電信與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防範工作;負責無線電管理。
(八)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工業企業勞動技能培訓、技術鑑定及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九)信訪科。
負責信訪和穩定工作;負責來信來訪的登記、接待和處理;負責改制企業遺留問題的處理;負責破產企業資產變現、職工安置等工作。
機關黨委 按照《中共松滋市委組織部、中共松滋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中共松滋市委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關於市政府部門機關黨組織機構設定及黨務幹部配備的意見》(松編辦發[2010]4號)的規定設定。
紀檢監察機構 按照《中共松滋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市政府部門紀檢監察機構設定及人員編制配備的意見》(松編髮[2010]11號)的規定設定。
離退休幹部科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人員編制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工會主席1名;行業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副科級);正股級領導職數10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離退休幹部科科長1名;機關黨委職務為兼職)。

其他事項

(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與市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業管理由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業管理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
2、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推進全市電力體制改革;負責全市安全用電、節約用電和計畫用電工作,履行《電力法》授予的電力監督檢查權和行政執法權;負責擬訂電力經濟技術管理辦法;編制全市發電企業年度生產計畫,協調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日常生產調度工作;負責監督分析電力運行情況,協調處理電力運行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制定電力行業發展規劃和電價調整工作,依法管理供電營業區域劃分工作。
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擬訂電力行業發展規劃;參與電價制定、整頓、改革;負責電力投資項目的管理;指導農村電氣化發展規劃及改革。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根據市發發展和改革局制定的年度發電總量目標,分解下達發電企業的發電計畫,安排平衡全市電力生產。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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