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
不越過法度
詳細釋義
典源
《論語·為政》
子曰:“吾十有(1)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2),四十而不惑(3),五十而知天命(4),六十而耳順(5),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6)。”
注釋
(1)有:同“又”。
(2)立:站得住的意思。
(3)不惑:掌握了知識,不被外界事物所迷惑。
(4)天命:指不能為人力所支配的事情。
(5)耳順:對此有多種解釋。一般而言,指對那些於己不利的意見也能正確對待。
(6)從心所欲不逾矩:從,遵從的意思;逾,越過;矩,規矩。
譯文
孔子說:“我十五歲立志於學習;三十歲能夠自立;四十歲能不被外界事物所迷惑;五十歲懂得了天命;六十歲能正確對待各種言論,不覺得不順;七十歲能隨心所欲而不越出規矩。”
釋義
“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是說七十歲能隨心所欲而不越出規矩。後遂以“不逾矩”指不越出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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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章里,孔子自述了他學習和修養的過程。這一過程,是一個隨著年齡的增長,思想境界逐步提高的過程。就思想境界來講,整個過程分為三個階段:十五歲到四十歲是學習領會的階段;五十、六十歲是安心立命的階段,也就是不受環境左右的階段;七十歲是主觀意識和作人的規則融合為一的階段。在這個階段中,道德修養達到了最高的境界。孔子的道德修養過程,有合理因素:第一,他看到了人的道德修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能一下子完成,不能搞突擊,要經過長時間的學習和鍛鍊,要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第二,道德的最高境界是思想和言行的融合,自覺地遵守道德規範,而不是勉強去做。這兩點對任何人,都是適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