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自殺協定

數月之內,富士康廠區員工連續有12起跳樓事件。2010年5月25日,富士康要求員工在今後的工作和生活中若遇到問題或困難,一定及時向“員工關愛中心”等部門進行反映或求助,以求得到幫助。被指要求員工簽“不自殺協定”。2010年5月26日,富士康總裁回應稱:在經過和法律同仁溝通後,富士康決定收回“不自殺協定”。

背景事件

富士康跳樓事件富士康跳樓事件

2010年1月23日:凌晨4時許,富士康19歲員工馬向前死亡。警方調查,馬向前系“生前高墜死亡”。

2010年3月17日:富士康龍華園區,新進女員工從3樓宿舍跳下,跌落在一樓受傷。

2010年3月29日:龍華廠區,一男性員工從宿舍樓上墜下,當場死亡,23歲。

2010年4月6日:觀瀾C8棟宿舍饒姓女工墜樓,仍在醫院治療,18歲。

2010年4月7日:觀瀾廠區外宿舍,寧姓女員工墜樓身亡,18歲。

2010年4月7日:觀瀾樟閣村,富士康男員工猝死,22歲。

2010年5月6日:龍華廠區男工盧新從陽台縱身跳下身亡24歲。

2010年5月11日:龍華富士康廠區外某出租屋,離職女工跳樓身亡。

2010年5月14日:富士康龍華廠區福華宿舍區一名男員工墜樓身亡。

2010年5月21日:凌晨四點多,富士康一名21歲男性員工南鋼從F4棟樓跳下身亡。

2010年5月25日:富士康科技集團觀瀾園區華南培訓中心一名員工墜樓死亡。這是2010年以來該集團第11宗員工墜樓事件,共造成9死2重傷。

2010年5月26日:晚11點富士康深圳龍華廠區大潤發商場前發生第12起員工跳樓事件,現場尚存血跡。死者是C2宿舍一位男性。

內容

網貼曝富士康要求員工簽不自殺協定網貼曝富士康要求員工簽不自殺協定

2010年5月25日,網路上驚現一份疑似富士康內部發放給員工簽署的“不自殺協定書”的微博,並附有該協定的截圖。

根據網貼公布的協定書,富士康要求員工在公司今後的工作和生活中若遇有任何問題或困難,定會向“員工關愛中心”等相關部門進行反應或求助,以得到幫助和解決。

此外,公司要求員工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遇到較大困難或者挫折會及時聯繫親屬排解,或向公司主管反映,並同意由公司同仁或人資人員與親屬取得聯絡和溝通,但絕不以極端方式傷害自己或他人;同意公司基於保護本人或他人健康的目的,在本人身體或精神出現異常情況下將本人送醫治療。

第三,若發生非本公司責任原因導致的意外傷亡事件(含自殺自殘等)同意公司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本人或家屬絕不向公司提出法律法規規定之外的過當訴求,絕不採取過激行為導致公司名譽受損或給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秩序造成困擾。

協定書的下方為員工簽字欄,並要求留下家人聯繫方式。

據富士康內部員工透露,公司近日已要求員工簽訂“不自殺協定”,有部分員工明確表示拒簽。對此,有媒體第一時間連線了富士康發言人,但該發言人電話並未接通。

回應

富士康要求員工簽“不自殺協定”。富士康要求員工簽“不自殺協定”。

2010年5月26日,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收回了被外界視作“不自殺協定”的致員工信。

富士康當天在其深圳龍華廠區展開公關行動。郭台銘在向員工和員工家屬鞠躬致歉後,轉而向在場的百家媒體記者三鞠躬,稱希望媒體配合,不要對自殺事件進行猜測和進行惡性渲染,不能保證沒有下一起跳樓事故。同時,郭台銘當場表示昨晚流出的“不自殺協定”作廢,當場收回協定。

郭台銘說,自殺是懦弱行為,自殺補償可能引起了一些誤會和暗示,在經過和法律同仁溝通後,富士康決定收回不自殺協定。郭台銘透露,將在一月內在員工宿舍安裝150㎡的防護欄,稱這雖然是笨辦法,但也要盡力去阻止。

評論

數月之內,富士康的那些80後90後的年輕人,在人生最美好的時光里,接連用這種極端的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實在讓人震驚。

對於富士康的頻頻跳樓事件,或許大家已經詞窮墨盡了,有網友甚至調侃對“富士康跳樓事件已經麻木了”。但是不論如何,這些接連的死亡悲劇早已超出了員工個人或企業的層面,而是全社會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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