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孫子曰:夫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①;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也②;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註解
① 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完整。國,春秋時,主要指都城,或者還包括外城及周圍的地區。破,攻破,擊破。此句言以實力為後盾,迫使敵方城邑完整地降服為上策,而通過戰爭交鋒,攻破敵方城邑則稍差一些。
② 非善之善者也:善,是好的意思。這句話的意思為不是好中最好的。
譯文
孫子說:戰爭的原則是:使敵人舉國降服是上策,用武力擊破敵國就次一等;使敵人全軍降服是上策,擊敗敵軍就次一等;使敵人全旅降服是上策,擊破敵旅就次一等;使敵人全卒降服是上策,擊破敵卒就次一等;使敵人全伍降服是上策,擊破敵伍就次一等。所以,百戰百勝,算不上是最高明的;不通過交戰就降服全體敵人,才是最高明的。
古語智慧
戰爭的目的是使得國泰民安,或者以戰爭奪取財物以滿足本國需要,又或者是利益的較量,由此得知戰爭的最終目的並非打仗。戰爭固然是國家力量的較量,必定會消耗大量的物資於生命,正因為戰爭對人力物力的依賴性太強,所以除了“速戰速決”,“因糧於敵,以戰養戰”這些方法以最小的物資消耗而取得勝利外,還不費一兵一卒和絲毫的軍需儲備,因而戰爭的最好結果是“不戰而勝”。這便是孫武認為的戰勝敵人的最高境界,也是孫武“功利”之心避害趨利的體現。在此引出作戰的重要思想——“伐謀”,。
政治鬥爭中,雖沒有刀光劍影,但是同樣影響著國家的生死存亡。政治活動中,通常是口舌之戰,亦即伐謀中的政治外交政策,而後若是在無法通過協定解決才會導致戰爭的發生。因此為了避免戰爭的發生,政治鬥爭中更要注重伐謀。有時候,僅僅是簡單的幾句觸到敵人痛楚的話,或者巧妙地繞開話題,使得自己避免陷進政治的漩渦,使得敵人退縮或者防禦於無堅不摧的狀態。
商業競爭中,“不戰而勝”表現為“攻心計”。在企業自身實力強大的基礎上,利用競爭對手的弱點,在未出擊之前展現自己強大的優勢,心理優勢上讓對手屈服,使得競爭對手自動退出競爭行列。此為商業“不戰而勝”的“攻心計”。
智慧故事
秦穆公兩次滅鄭不成公元前630年,秦國和晉國聯盟攻打他們的鄰國——鄭國,兩國兵力強大,顯然不是他們的對手。兵臨城下,鄭國君主文公連夜召集文武百官進宮商量對策。出軍應戰肯定是不可行了,只能派使者去說服他們退兵。最後決定派富有外交經驗的大臣燭之武出使。
燭之武了解到,秦晉兩國雖然都已經打到城下,但是一個在東一個在西,互不相干。經過一番思考後,燭之武決定在秦國下功夫。於是,燭之武連夜趕到秦軍駐紮營地的城牆邊,對著秦軍營地嚎啕大哭。秦穆公和將領們都被哭聲震動了,出門看看怎么回事。秦穆公問:“你連夜跑來秦營哭什麼?” 燭之武說:“我是傷感鄭國即將滅亡,也為秦國擔憂啊。”聽到這話,秦穆公連問:“為何這樣說呢?” 燭之武回答說:“秦國和我國的國土並不相連,我們在東,你們在西。而我們之間還隔著晉國,這樣遙遠是很難將國土管理好的。而晉國就不一樣,他們的國土和我們緊緊相連,鄭國滅亡後就能擴大疆土,好好管理。秦晉本來實力相當,但是若是鄭國滅亡後晉國就得以強大,相反秦國勢力就要被削弱了。這樣難以保證晉國不會去攻打秦國。如果秦國能和我們結盟就不一樣了,我們待秦一定如貴賓一樣,如此對於秦國而言也是有好處的。”聽完燭之武一席話,分析得入情入理,利害分明,秦穆公如醍醐灌頂,心想:“既然滅鄭對自己沒什麼好處,還是退兵吧。”
晉國看到秦國退兵後,頓覺孤掌難鳴,難以獲勝。於是,也跟著退兵了。燭之武一席話讓鄭國不戰而勝。
秦穆公回國後,思前想後覺得咽不下這口氣,還是滅掉鄭國為好。於是,於公元前627年不顧百里奚等大臣的勸阻,千里迢迢帶兵出征鄭國。秦軍大將孟明視率領大部隊悄悄潛入鄭國地界。突然前面有人攔住了秦軍的去路。原來是一位名叫弦高的商人,他十分愛國,看到國家大難臨頭,就不顧一切上前阻止。他略施計謀,謊稱自己是鄭國的使者,帶著牛皮和肥牛犒勞秦軍。實際上,弦高在拖延秦軍的時間,從而幫助鄭國爭取備戰的時機。弦高說:“我是鄭國的使者,國軍特地派我帶上牛皮和肥牛來犒勞你們,你們遠途到我國肯定十分勞累。我願意為你們提供日常所需,晚上還能幫你們守夜,你們覺得怎么樣。”弦高與孟明視一直周旋,而此時鄭國已經做好準備了。
等孟明視發現鄭國已經做好作戰準備才頓覺醒悟,再三思考後覺得:“鄭國已經做好準備,我們又是孤軍作戰,恐怕難以取勝。” 於是,秦軍打算取消滅鄭計畫。
秦國兩次滅秦都沒有成功,鄭國也正是兩次使用謀略使自己不戰而勝。“伐謀”是兩軍對抗中代價最小、效益最佳的一種鬥爭手段,被《孫子兵法》奉為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