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址為長方形高台地,北部高出河道約10米,有二層台;南部及西部高約6米;東部高約8米。因磚瓦廠長年取土,南、東兩面已成絕壁, 斷崖上暴露有大量的灰土及陶片,文化層厚度2~3米。遺物主要為陶器殘片,可辨器形有鼎、鬲、規鬲、豆、盤、杯、盆、罐、盂等。泥質居多,夾砂稀少。陶色分灰、黑、紅、白四種,以灰色為主。器物多素麵,紋飾以繩紋最為常見,並有少量弦紋、瓦紋和附加堆紋。大部分為輪制,器形較統一規整。石器僅見斧和刀,且數量很少,製作粗糙。
明萬曆《泗水縣誌》記載,此地為一處古城遺址。 清葉圭綬《續山東考古錄》謂:泗水“縣南有盧城,或虛邱故城。學者誤作虛,今‘虛’形訛 為‘盧’歟?”認為可能就是《左傳》僖公元年和成公十八年中曾經提及的虛邱。文獻記載, 魯頃公二十四年(公元前249年)楚滅魯,遷頃公於下邑,其後子孫因以國為姓。 “下邑”或本名,或意為距離國都(曲阜)不遠的小城。以國名為姓改姬姓為魯姓,並用以名邑,“魯”、“盧”同音。該遺址或即魯頃公亡國後所遷居的“下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