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黨民俗禮儀細樂

上黨民俗禮儀細樂

上黨民俗禮儀細樂是山西省上黨地區流布最廣、儲量最大的民間樂種。它以民間音樂演繹民俗禮儀,以承辦民間禮儀樂事“行禮事”為其主要內容,在上黨地區民俗活動中具有重要作用,是當地民俗禮儀活動的重要形式。

簡要介紹

禮樂祀神是山西上黨民俗禮儀細樂的一項重要內容。以民間音樂演繹民俗禮儀為其主線,以禮樂合一、無樂禮難報、無禮樂難施為其鮮明特徵,以承辦民間禮儀樂事所謂“行禮事”為其主要內容。上黨民俗禮儀細樂在上黨地區的民俗活動中具有重要功能,是山西上黨地區人生民俗禮儀活動的重要載體。在歷史上的不同時期,其生存方式主要是為宮廷執事、為王府、地方官宦和軍旅應差,以及民間的民俗慶典活動和百姓婚喪嫁娶等服務 。

歷史溯源

據《中國民族民間器樂曲集成·山西卷》記載,1368年-1398年(明洪武年間),壺關縣麻巷村杜學官至夏輔,年邁告老還鄉,朝廷賜予他一家劉姓樂戶,世代守護杜學家廟。《長治市文化藝術大事記》載,1499年(明弘治十二年),襄垣縣蕭家垛劉龍尚書告老還鄉時,皇帝贈封俱不接受,惟獨要了一班宮廷音樂人員,帶回襄垣老家。這些人除為劉龍演奏取樂外,還應承當地百姓的紅白喜事,並在當地傳授徒弟。1985年,在潞城縣南社村發現了1574年(明萬曆二年)的古抄本《迎神賽社禮節傳簿四十曲宮調》;1989年,在長子縣東大關村發現1818年(清嘉慶二十三年)古抄本《唐樂星圖》。這兩部手抄本記錄了中國自唐宋以後,有關上黨地區民俗音樂禮儀程式和規範,以及近百個演出的劇(曲)目,是罕見的音樂、戲劇文獻資料。

上黨民俗禮儀細樂的傳承者主要是歷代生活在上黨地區的“樂戶”的後裔。“樂戶”一詞最早出現於北魏的文獻典籍中,也稱樂人、樂師、樂工、樂伎等,是奴婢的一種。其形成源於刑事株連,是封建社會刑事處罰的一種手段。通常是將罪犯的家屬沒入官府,充當官伎,以吹彈歌唱供人享樂,世代沿襲。樂戶的社會地位極其低下,他們被編入賤籍,不得與外籍通婚,所生子女也永屬賤籍,樂戶如同牛馬,可任由買賣。在上黨地區的襄垣、壺關等地流傳著這樣一段順口溜:“頭戴七折八扣,身穿有領無袖,腳踏五福捧壽,手拿一尺不夠。走在大街,排成兩溜,鍋圪拉火,棚匠伺候,走在人前,吃在人後,連毛芽菜,點心不餾”,真實地勾勒出樂戶的社會形象。1723年(清雍正元年),這一賤籍制度被廢除。但是,樂戶的這些社會特徵依然一直延續下去。民國初年,還有劉姓樂戶後人劉章秋擔任壺關縣樂戶總科頭,在杜學家廟中開科班,收樂戶子弟30餘人傳教樂技。新中國成立後,樂戶才真正獲得人格上的尊嚴,享有了公民應有的權利和公平的社會地位,傳統意義上的樂戶才真正消亡。樂戶在封建時代長期受到歧視,但客觀上卻成為了傳承中華民族傳統音樂的主要群體。上黨地區留下了許多禮儀細樂生長的歷史遺蹟,如分布在上黨地區各地的“咽喉祠”(樂戶的祖師廟)以及廟宇中的壁畫、磚雕、石刻和地下出土的文物,都真實地記錄了樂戶的生存軌跡。

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樂戶的生存方式主要有:為宮廷執事,為王府、地方官宦和軍旅應差,為民間的民俗慶典活動和百姓婚喪嫁娶等服務。上黨細樂參與的民俗活動主要有幾個方面:一是早期的宮廷禮宴與祭祀(已失傳);二是官府的春秋社祭、官宦迎送;三是鄉間神廟的迎神賽社;四是鄉民的紅白喜事的承辦;五是行業神的誕辰祭祀等等。

後來,樂戶的概念已遙遠而陌生,但源遠流長的樂戶文化演繹出的豐富多彩的音樂形式仍在傳承著,主要服務於民間的民俗慶典活動和百姓婚喪嫁娶等。

藝術特徵

上黨古賽祭儀、婚俗禮儀、喪葬禮儀以及行業信仰習俗等是民俗禮儀細樂的主要內容。上黨民俗禮儀細樂的主要藝術特徵是:其一,鮮明的禮儀特徵、民俗特徵和地域特徵。其二,獨特的傳承群體和授藝方式。其三,音樂曲牌的歷史傳承性、豐富性和創新性,以及樂器使用的獨特性和藝人絕技的單一性。

主要價值

上黨民俗禮儀細樂是上黨地區的賽社與樂戶文化的主要載體和集中體現,是全國範圍內少有的、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它有著巨大的歷史文化價值。對於人類學、文化學、宗教學、民俗學、古代樂舞研究、古代戲曲史研究以及劇種形態和中國伶人史等學術領域有著極其重要的研究價值和學術價值。上黨細樂及其傳承樂譜有極其重要的文獻價值和活化石意義。上黨細樂藝人在藝術實踐中積累了一套演奏基礎方面的體系,還養成在宮調方面、樂律學說方面的樂律體系和理論體系。隨著國家對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作的重視,上黨細樂的傳承與發展也引起學術界和文化界一些專家和學者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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