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一、上海人才發展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總體部署
(一)指導思想
(二)發展目標
(三)總體部署
二、提升人才國際競爭力的主要任務
(一)建立浦東國際人才創新試驗區
(二)建設一批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
(三)大力集聚海外高層次人才
(四)提高本土人才國際化程度
三、推進重點領域人才發展的重大工程
(一)造就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創業人才隊伍
(二)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現代服務業人才隊伍
(三)培育具有產業引領力的高新技術人才隊伍
(四)開發具有和諧推動力的社會事業領域人才隊伍
(五)形成具有整體成長力的各類人才隊伍
四、最佳化人才發展環境的制度保障
(一)最佳化人才事業環境
(二)最佳化人才生活文化環境
(三)最佳化人才服務環境
五、規劃綱要的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保障
(二)加大人才優先投入力度
(三)完善人才法規體系
(四)加強人才工作隊伍建設
上海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
為貫徹落實人才強國戰略,按照《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總體要求,圍繞上海率先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率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率先推進改革開放、率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對人才發展的需求,制定本規劃綱要。
一、上海人才發展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總體部署
(一)指導思想。
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堅持黨管人才原則,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按照人才優先、國際競爭、創新機制、最佳化環境、以用為本、服務發展的指導方針,更好實施人才強市戰略,以提升人才國際競爭力為主線,以開發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人才為重點,以最佳化人才發展環境為保障,推進人才隊伍整體開發,加快國際人才高地建設,為實現上海創新驅動的轉型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撐。
(二)發展目標。
到2020年,上海人才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培養和集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充分發揮各類人才在支撐和引領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關鍵作用,把上海建設成為集聚能力強、輻射領域廣的國際人才高地,建設成為世界創新創業最活躍的地區之一,為落實人才強國戰略發揮先導作用。
到2020年,上海人才資源總量達到640萬人。確立人才國際競爭比較優勢,海外高層次人才集聚度進一步提高,本土人才國際化素質和參與國際競爭合作的能力顯著增強,承載海內外人才發展的平台日益具有國際影響力,引進2000名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在滬常住的外國專家達到21萬人。增強人才隊伍與產業結構融合度,知識型服務業人才占人才總量的比例達到6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的比例達到35%,主要勞動年齡人口受過高等教育的比例達到53%。提升人才自主創新能力,人才貢獻率達到54%,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達到9000人,每萬勞動力中研發人員(R&D)達到148人年,國內專利授予量達到5萬件。最佳化人才發展環境,人力資本投資占上海市生產總值(GDP)比例達到18%,全面改善居住、醫療、教育、人文環境,提供更好的科研公共服務平台,營造開放、寬容、充滿激情的創新創業氛圍,把上海打造成為最具創造活力、最富創新精神、最優創業環境的城市之一,使海內外人才近悅遠來。
(三)總體部署。
在全面把握人才工作目標任務的基礎上,結合上海發展特點,突出重點、科學籌劃、分步實施、有序推進。
瞄準世界前沿,推進人才國際化。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畫,推動本土人才參與國際競爭合作,集聚和造就全球傑出人才。
突破發展瓶頸,建設人才試驗區。以建設浦東國際人才創新試驗區和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為重點,先行先試,大膽創新,在人才薪酬、人才管理、人才激勵模式和人才發展制度及機制創新方面有較大突破。
聚集服務經濟,實施人才重大工程。在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社會發展等若干重點領域,啟動若干高端人才開發計畫。
放眼全球市場,配置人才資源。以建設中國上海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為重點,充分發揮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形成國際人才資源配置中心,提升人才服務效能。
二、提升人才國際競爭力的主要任務
探索建立浦東國際人才創新試驗區,建設一批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在人才構成、素質、管理服務等方面形成國際競爭比較優勢,依靠人才優勢推動國際大都市發展。
(一)建立浦東國際人才創新試驗區。
抓住浦東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契機,探索建立浦東國際人才創新試驗區,重點從人才管理體制機制、政策法規、服務體系和綜合環境等方面先行先試、創新突破;以創新試驗區的經驗和成果,示範和推動上海國際人才高地建設。積極爭取國家支持,進一步完善永久居留制度,細化申請條件,規範申請程式,積極引進金融、航運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等領域高層次人才。探索試行技術移民制度。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率先細化與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的各類政策,保護人才和用人單位的創新權益。在人力資本較集中、科技含量較高的產業領域,探索人力資本產權激勵機制。加強銀政合作,創新信貸模式;創新國資投資機制,改革國資投資公司的投資理念、評價方法、決策模式和動力機制,促使國有科技投資公司從以追求項目投資收益為主轉變為由財政提供穩定的資金來源,國資以“資本金+利息”的退出模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建設國際人才市場,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薪酬定價、信息互動機制,加快推進人才與資本、技術、產權等國際要素市場的融合和對接,形成開放度高、競爭力強、流量大的國際人才資源配置中心。積極培育創新文化和氛圍,鼓勵人才創新。
(二)建設一批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
先期重點建設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科學院上海生命科學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學、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復旦大學、寶鋼集團有限公司、上海楊浦知識創新基地、上海國際汽車城、上海紫竹科學園區等若干國家級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依託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園區,用5—10年時間建立20—30個市級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爭取其中的一批基地建成國家級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充分發揮基地的主體作用,大力探索靈活的科研機制、成果產業化機制、投融資機制和人才使用機制,實行政策與服務的創新和聚焦。支持基地爭取更多國際和國家級創新項目、創新資源落戶上海。加強人才基地的合作,推動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聯盟建設。
(三)大力集聚海外高層次人才。
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畫(“千人計畫”)。用5—10年時間,重點引進2000名能夠促進本市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發展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形成“千人計畫”地方隊,並爭取一批引進人才入選中央“千人計畫”。制定中央及上海“千人計畫”各項配套政策,實行便利的準入政策、特殊的優待政策、重用政策和來去自由的政策,為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提供便利。建立以用人單位為主體、市場化運作的海外人才集聚機制,引導用人單位強化主體意識,承擔選拔引進人選、搭建工作平台、提供服務保障等主體責任。分別在浦西和浦東建立大型高層次人才居住基地,各區縣同時建設一批人才公寓。充分發揮信譽高、有影響力的國際知名人才服務公司在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中的有效作用。建設統一的海外高層次人才信息庫,完善海外高層次人才聯繫制度。健全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體系,充分發揮我國駐外使(領)館、海外聯絡辦事機構等組織作用,加強溝通、諮詢、聯絡和信息發布功能,提高海外高層次人才集聚的針對性、有效性。發揮上海“千人計畫”的輻射和帶動效應,分級分類實施海外人才引進計畫,繼續吸引、集聚一批各行各業需要的海外優秀人才。繼續實施“上海高校特聘教授(東方學者)崗位計畫”、“浦江人才計畫”、“雛鷹歸巢計畫”等海外人才引進和資助計畫,提高投入效益。健全海外人才管理服務政策法規,維護海外人才基本權益。
加大引進外國專家和智力力度。緊貼經濟社會發展脈搏,採用多種形式引進高層次外國專家。明確重點支持領域,最大限度發揮引進國外智力的作用。完善外國專家管理服務體制機制,建立外國專家和外籍就業人才分類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對外國專家的表彰機制,對貢獻突出、對華友好、活躍在相關領域和高端前沿的重點外國專家予以表彰和獎勵。建立市、區縣兩級外國專家管理服務網路,完善引智體系。
實施上海外國留學生支持計畫。不斷擴大招收外國留學生規模,最佳化留學生層次結構,增加海外人才儲備。創新外國留學生資助政策,完善留學生獎學金制度,探索建立外國留學生勤工助學和醫療保險等制度,支持和鼓勵外國留學生學成後在滬工作或創業。發展外國留學生服務體系,建立外國留學生服務中心,為海外學生來華學習提供便捷專業的服務。
(四)提高本土人才國際化程度。
構築人才國際交流和競爭舞台,在與國際一流人才合作中不斷提升本土人才國際化水平。進一步加大“請進來”力度,圍繞現代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等重點領域,實施一批國際合作項目。鼓勵科研機構和高校設立短期流動崗位,聘用海外高層次創新人才來華開展合作研究、學術交流或講學。鼓勵跨國公司在滬建立地區總部或研發中心,吸引各類國際組織、論壇機制落戶上海。進一步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企業在境外投資設廠、併購或建立研發中心,吸納當地優秀人才為其服務。加大與外國政府、企業、學術團體等各類機構的合作交流力度,鼓勵和資助優秀科學家發起、牽頭或參與國際重大科技計畫、科技工程、學術研究,支持國內人才到國際組織、國際性專業團體擔任重要職務。每年資助一批優秀人才參加國際會議。在有關國家、地區建設一批有特色的海外培訓基地,加大本土人才出國(境)培訓力度。創辦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學和二級學院,鼓勵中外學生交流,支持各種形式的出國留學。
三、推進重點領域人才發展的重大工程
聚焦創新驅動的轉型發展和形成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實施一批重大人才工程,著力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現代服務業人才隊伍、具有產業引領力的高新技術人才隊伍、具有和諧推動力的社會事業領域人才隊伍,實現人才結構戰略性調整,帶動人才隊伍整體開發,重塑城市發展動力機制,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推動國際大都市建設。
(一)造就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創業人才隊伍。
著眼於推進創新驅動的轉型發展,加大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和培育力度,逐步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科技大師、科技領軍人才和優秀創新團隊,湧現一批掌握核心技術、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或擁有高成長性項目的高層次創業人才。
實施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開發計畫。制定並實施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意見,構建定位明確、層次清晰、銜接緊密、促進創新型科技人才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支持體系。加強部市合作、院市合作,積極爭取國家重大專項等各類國家科研計畫項目及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工程中心等科研基地落滬,吸引集聚並培養造就一批戰略科學家和頂尖學科帶頭人。圍繞本市九大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構建一批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結合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深入實施“傑出青年基金”、“科技精英”、“學科帶頭人”、“曙光計畫”、中科院“百人計畫”、“科技啟明星”等人才計畫,提高相關計畫中企業科技人才的入選比例。加大對科技人才培養的投入力度;在任務委託、項目承擔、職稱評定等環節,向青年科技人才和一線創新工程師傾斜;實施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鼓勵實行企業導師和學校導師聯合培養研究生的“雙導師制”,加強上海市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和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建設。不斷推進創新型科技人才團隊建設,努力形成以“兩院”院士、“千人計畫”專家和國家科技計畫項目負責人等為主的科技領軍人才國家隊,一批創新型科技領軍人才地方隊。
實施創業人才支持計畫。加大符合產業發展導向、具有獨立智慧財產權和自主創新能力的海內外創業領軍人才引進力度,帶動創業群體發展。制定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科技人員創辦科技型企業激勵保障辦法,加快創業型人才培養步伐,有針對性地開展創業培訓和創業實習。鼓勵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員自主創業,鼓勵和支持大學生創業。市、區縣兩級聯動,注重發揮區縣的區域創新作用,針對創業需求,制定支持人才創業的產業、融資、產權激勵與保護政策,加大人才創業成效考核力度。創新高新技術等園區以及科技企業加速器、孵化器、創業苗圃等人才創業基地的管理機制,壯大創業導師、創業輔導員團隊,形成一支與創新創業聯動發展的現代服務業人才隊伍,為人才創業提供堅實保障。大力宣傳創業人才,形成支持創業的良好社會輿論氛圍。
(二)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現代服務業人才隊伍。
著眼於形成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按照建設“四個中心”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大力開展以金融、航運、貿易為重點且能有效提升上海比較優勢、增強國際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現代服務業人才。
實施國際金融人才開發計畫和國際航運人才開發計畫。圍繞基本建成與我國經濟實力及人民幣國際地位相適應的國際金融中心和具有全球航運資源配置能力的國際航運中心的目標,分別制定和實施國際金融人才開發計畫和國際航運人才開發計畫。以陸家嘴、外灘、虹橋、洋山、臨港、吳淞等區域為重點,吸引集聚一批金融和航運領域領軍人才,培養和造就一批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期貨、外匯、航運衍生服務、航運技術、航運經營管理、海事、船舶等領域的高素質、專業化、複合型人才和緊缺急需人才。積極發展金融和航運及相關專業教育和培訓,加大海外培訓力度,提升國際金融、航運人才專業能力。完善金融和航運類人才評價標準,構建與國際接軌的職業能力評價制度,建立金融和航運人才的信譽制度。在金融和航運等企業探索股權、期權等中長期激勵辦法,積極發展金融專業人才市場和航運專業人才市場,進一步完善金融和航運類人才公共服務平台,強化國際金融人才服務中心綜合服務功能,推動航運經紀的發展,加快中國船員評估中心、國家海員招募中心、國際海員救助中心落戶上海,逐步加大金融、航運人才政府獎勵力度,擴大獎勵範圍。
實施國際貿易人才開發計畫。大力開發商務研究策劃、專業服務、高層次商務經營管理人才,積極培育國際貿易研究諮詢、商業規劃、展覽策劃、國際商務談判、涉外律師、審(會)計、專業評估、電子政(商)務、商貿經營管理等國際貿易領域高層次人才,加大國際貿易領域海外人才引進力度,積極開展海外學習和培訓,加強與駐外機構商務部門、國際經貿組織和機構的合作交流,打造全球性國際貿易論壇,集聚和培養一批適應國際貿易中心發展要求的專業人才。
統籌各類現代服務業人才開發。分類制定文化服務、會展旅遊、信息服務、智慧財產權服務、生產性服務業等重點領域人才開發政策。圍繞打造創意城市、推動創意產業發展成為經濟發展新亮點的目標,組織制定和實施創意人才開發計畫,激發創意產業巨大發展潛力。發揮後世博效應,使用好各類世博人才。加快現代服務業緊缺急需人才培養和引進步伐,完善現代服務業人才評價標準和方法,不斷提升現代服務業人才專業化、職業化、國際化水平。
(三)培育具有產業引領力的高新技術人才隊伍。
著眼於對接國家戰略,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大力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加大培育和引進力度,形成一支能夠引領產業發展、代表產業實力、適應產業能級提升的人才梯隊。
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及高新技術產業化人才開發計畫。同步編制上海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人才規劃,將產業發展與產業人才培育和引進有機結合。緊緊圍繞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的主要目標,在新能源、民用航空製造、先進重大裝備、生物醫藥、電子信息製造、新能源汽車、海洋工程裝備、新材料、軟體和信息服務、智慧型電網、雲計算、物聯網等重點領域,大力推進具有國際經驗和全球眼光、能搶占國際科技產業創新制高點的高層次、領軍型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領軍人才在承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任務中的作用。以企業為載體,以重點項目為抓手,培育造就一支具有豐富從業經驗,擁有自主創新能力,掌握核心技術、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代表高新技術產業實力的骨幹人才隊伍。推進產學研融合,建立高校、企業、科研院所人才柔性流動機制,支持院校、企業共同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專業人才培養,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研發人員、技術工人的專業培訓,夯實適應產業化發展戰略和企業高端生產製造需要的產業化複合型人才基礎。
(四)開發具有和諧推動力的社會事業領域人才隊伍。
適應一流的國際大都市社會建設需要,大力加強社會事業領域人才開發,培養造就一批專業知識紮實、實踐經驗豐富、具有強烈事業心的文化、教育、衛生等領域人才。
實施文化高層次人才推進計畫。著眼於提升城市軟實力、建設國際文化大都市的需要,實施一批文化高層次人才開發重點工程,培養和集聚一批德藝雙馨、社會公認的文化名家。適應文化產業發展的需要,積極推進文化產業人才的開發、培養,重點培養富有創意、積極創業的文化創意人才,具有國際視野、勇於開拓的文化產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業務精通、視野開闊的文化金融、文化科技、文化貿易人才。抓緊培養外向型理論研究、著作權貿易、文藝創作和評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創意策劃、公共文化服務等急需人才。構建文化高層次人才全社會開發體系,探索符合文化發展規律、體現文化特點的人才開發、使用、評價、激勵、宣傳、服務等機制,激發文化人才創新創作活力,讓更多優秀文化人才脫穎而出。
實施教育人才開發計畫。以人才為本、育人為本,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重視職業道德教育,努力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具有國際視野、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創新型的專業化教師隊伍。堅持培育和引進並重,加強高等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實施境外優秀教師引進戰略,完善上海高校特聘教授(東方學者)崗位計畫,加大高校優秀中青年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選拔和培養力度,積極推進高校中青年教師出國(境)進修、國內訪學工作。建立校企人才合理流動機制,鼓勵教師參與企業創新實踐。堅持高端引領與基礎提升並重,發揮名校長、名師培養基地的平台作用,選拔培養普教系統優秀青年校長和教師。開展農村教師分層分類培訓,提升農村教師專業水平,適應農村基礎教育發展需要。
實施衛生人才開發計畫。圍繞2020年基本建成亞洲醫學中心城市之一的戰略目標,以提升職業素養和人文精神為重點,以提高綜合能力為核心,著重推進衛生領域領軍人才培養工程、優秀學科帶頭人培養工程、優秀青年人才培養工程,引進和培養一批具有國際一流醫學水平,具備科技創新和知識創新能力的中、西醫臨床專業技術人才;建設一支掌握本地區主要傳染病及慢性非傳染性疾病流行病學特點及防治技術的公共衛生預防醫學骨幹人才隊伍,一支能較好適應社區衛生髮展和現代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的全科醫師隊伍,一支具有較強護理研究能力、通曉國際護理知識和技能的高級護理隊伍及適應專科醫療技術發展需要的專科護理隊伍,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質、現代管理理念和掌握科學管理技能的高素質職業化的衛生管理人才隊伍,使上海成為衛生人才的重要培養基地和集聚城市。
(五)形成具有整體成長力的各類人才隊伍。
在推進重點領域人才發展的同時,加大對各類人才隊伍的統籌開發力度。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通過思想建設、能力建設、實踐磨鍊、嚴格管理,建設一支有理想、講黨性、知民情、有遠見、適應國際大都市發展要求的高素質黨政人才隊伍。實施一流企業家開發計畫,引進和培養一批具有世界眼光、戰略思維,善於現代經營管理的戰略企業家和職業經理人,建設一支具有持續發展能力、豐富實踐經驗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完善領軍人才培養計畫,以堅持理想信念和提高職業道德、專業水平、創新能力為核心,選拔、培養1000名領軍人才,帶動建設一支規模宏大、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高素質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啟動首席技師培養計畫,推動各行業企業在技師和高級技師中培養、選拔1000名首席技師,充分發揮首席技師領軍示範作用,帶動中、初級技能勞動者隊伍梯次發展,全面提升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水平。以提高科技素質、專業技能和經營能力為核心,建設一支適應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新農村、新郊區發展的農村實用人才隊伍。著眼於創新城市社會管理體制、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的要求,實施社會工作人才培養計畫,大力開發社會工作人才。實施青年英才培養計畫,抓緊培養造就青年人才,採取特殊政策措施,使大批青年英才不斷脫穎而出。進一步完善有利於女性高層次人才成長的支持環境,加大女性人才培養力度。結合上海非公有制企業、新社會組織不斷發展的特點,以民營企業家、技術骨幹、社會組織運營管理人才為重點,培育“兩新”組織人才隊伍。
四、最佳化人才發展環境的制度保障
加強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創新人才體制機制,提升政府人才公共服務效能,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最佳化人才事業環境、生活文化環境和服務環境,不斷增強上海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充分調動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把上海建設成為海內外各類人才宜居、樂業的城市。
(一)最佳化人才事業環境。
最佳化人才創新環境。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完善院所長負責制,擴大科研機構用人和科研經費使用自主權,建立以學術為主導的資源配置和發展模式。完善科技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和科技計畫管理辦法,對高水平人才及創新團隊給予長期穩定支持。規範和健全科研項目課題自由申報、專家評估、社會監督制度。按照科學研究的規律,完善以水平和貢獻為導向的科技評價和獎勵制度,克服考核評價過於頻繁、過度量化的傾向。加強科研誠信建設,建立科研誠信檔案。健全科研單位分配激勵機制,注重向科研關鍵崗位和優秀拔尖人才傾斜。實施上海智慧財產權戰略,進一步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激勵政策和智慧財產權工作體系,加強專利技術運用轉化平台建設,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鼓勵自主創新。實施知識、技術、管理、技能等生產要素按照貢獻參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以政府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和社會力量獎勵為主體的人才獎勵體系。
最佳化人才創業環境。制定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和支持政策,鼓勵促進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等科技金融創新,拓寬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充分發揮政府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高新技術成果轉化資金的作用,吸引和帶動社會資本進入創業投資領域,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科技開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等環節的融資需求。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分擔機制,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評價體系,鼓勵擔保機構為自主創業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深化科技保險試點,研發科技保險新險種,試點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履約責任保證保險方案,運用科技保險工具,分散風險,放大信貸規模。探索建立公益性組織孵化基地,鼓勵和建設創業苗圃,通過資金支持、政策保障等,吸引社會人才創辦公益性社會組織。積極打破行政壁壘,規範行政行為,進一步簡化創業註冊登記、行政審批、辦證手續,減少和規範行政收費事項,減少對微觀領域的介入,為人才創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全面落實鼓勵創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加強創新創業園區和科技創業孵化器、加速器建設。健全人才創業服務體系,加大公共資源統籌協調力度,完善公共創業服務平台建設,設立“一門式”創業服務視窗,提供政策諮詢、信息溝通等“一攬子”創業公共服務,積極培育社會中介服務機構,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多樣化服務需求。
(二)最佳化人才生活文化環境。
最佳化居住環境。大力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多渠道解決各類人才階段性居住需求問題。積極實施高端人才住房資助計畫,對青年人才給予適當傾斜,區縣應將青年人才的住房問題納入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統一規劃。在產業集聚區、高科技園區、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大學園區,集中建設一批人才公寓,以低於市場價格的租金優惠租賃給區域內的引進人才。通過配建、新建和改建,多渠道建設和籌措公共租賃住房,有效解決引進人才階段性租住需求問題。建設更完善的城市基礎設施,在人才密集區域,積極發展公共運輸,建設適合人才生活需求的購物、就學、就醫、文化及娛樂休閒場所等配套設施,使上海真正成為適宜各類人才創新創業、生活工作的世界著名城市之一。
最佳化醫療環境。加大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力度,提升醫療服務水平,加強人才醫療保障。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基礎上,探索建立適用於引進人才的補充醫療保險,鼓勵和支持單位為各類人才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積極發展高端醫療服務,設立引進人才定點醫院,發放就醫憑證;探索引進優質的外資醫療服務機構落戶上海,吸引國外高水平醫學專家來滬提供服務。
最佳化教育環境。積極創造條件,培育優質教育資源,為各類人才特別是海外引進人才的子女就讀提供便利,多渠道解決各類人才子女教育問題。
最佳化文化環境。營造海納百川、追求卓越、開明睿智、大氣謙和的城市文化,加強與世界著名媒體、文化傳播機構的交流與合作,適應和滿足海內外人才在信息、藝術、文化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多層次需求。培育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社會風尚。
(三)最佳化人才服務環境。
完善人才資源市場體系。研究制定有關人力資源市場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更大限度地發揮市場配置人才的基礎性作用。
完善上海重點領域人才開發機制,引導人才培養和引進。以中國上海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區建設為抓手,發揮園區集聚產業、拓展服務、孵化企業、培育市場的功能,制定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為人力資源市場配置創造充分的服務載體和平台。支持並有效發揮人才服務行業協會的引導和自律作用。健全人才資源信息共享機制,完善人才供求信息登記、統計、發布機制,健全人才市場供求、價格、競爭機制。建立新興職業人才發現和評價機制。完善以市場為基礎的區域性人才合作機制,與長江三角洲地區、對口支援地區、中西部地區、東北等老工業基地進一步加強人才和智力合作和交流。
構建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創新人才公共政策,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居住證、居轉戶、直接進滬人才引進政策體系,發揮戶籍和居住證吸引人才的積極作用。構建統一、標準、規範、高效、優質的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建立覆蓋區縣、街道鄉鎮的公共服務網路,為各類人才提供政策諮詢、就業與創業指導、培訓、人事代理、人事檔案管理、誠信服務和社會保障服務等多方面服務。積極鼓勵人才公共服務創新,建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制度,支持企業參與公共服務產品的提供,滿足人才服務需求。
五、規劃綱要的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保障。
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完善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人才工作格局,形成統分結合、上下聯動、協調高效、整體推進的人才工作運行機制。建立黨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加大各級黨政領導班子綜合考核指標中人才工作的考核權重,建立黨委常委會定期聽取人才工作專項匯報制度。完善黨委及其組織部門直接聯繫專家制度,建立重大決策專家諮詢制度。進一步明確人才工作協調小組工作職責,強化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功能,不斷推進人才工作網路向街道鄉鎮延伸、向“兩新”組織延伸。圍繞激發人才活力、促進人才全面發展,完善政府巨觀管理、市場有效配置、單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擇業的人才管理體制。進一步發揮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作用,強化各有關職能部門人才工作職責,建立健全有關部門人才工作落實機制,推動政府人才管理職能向最佳化發展環境、提供公共服務、加快政策創新的轉變,建立規範有序、公開透明、便捷高效的運行機制和管理方式。調動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企事業等用人單位的主體作用,運用全社會力量做好人才工作,形成人才工作的整體合力。
(二)加大人才優先投入力度。
優先保證對人才發展的投入,確保教育、科技支出增長幅度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衛生投入增長幅度高於財政性支出增長幅度,提高人才投入效益。完善分級分類人才資助體系,有效整合人才資金,保障人才發展重大項目的實施。加強政府引導,鼓勵、支持企業和社會組織建立人才發展基金,多渠道吸引和募集社會資金。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性銀行貸款、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投資人才開發項目。在重大建設和科研項目經費中,安排部分經費用於人才培訓。適當調整財政稅收政策,採用優惠措施,加大企業研究開發、職工培訓投入力度。建立人才資金管理制度,加強人才資金動態管理和審計監督。
(三)完善人才法規體系。
全面梳理人才政策法規,重點圍繞人才安全、人才市場管理、人才智慧財產權保護和人才培養、使用、引進、評價、激勵、保障等各個環節,研究制定專業技術人才繼續教育、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外國專家來滬工作管理等法規、規章或市政府其他規範性檔案,形成層次分明、覆蓋廣泛的人才法規體系,依法維護各類人才和用人主體權益,有效推進人才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
(四)加強人才工作隊伍建設。
以能力建設為核心,加大培養力度,培育和造就一支適應國際大都市人才資源開發要求的高素質、專業化、複合型人才工作專職幹部隊伍。加強人才理論研究工作者隊伍建設,加強人才學科和研究機構建設,拓寬學術交流、掛職鍛鍊等培養渠道,不斷提高上海人才理論研究水平,指導人才工作的創新和實踐。
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負責《人才規劃綱要》的統籌協調和巨觀指導。科學分解《人才規劃綱要》確定的任務,制定人才計畫和項目實施辦法,切實抓好執行。建立《人才規劃綱要》實施情況的反饋、評估和調控機制,加快制定人才發展監控指標體系,加強對《人才規劃綱要》實施的跟蹤監控,加強督促檢查,適時進行動態調整。大力宣傳黨和國家人才工作的方針政策,宣傳各行各業培養、引進和使用人才的有效經驗、典型案例,進一步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人才發展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