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法工學院

1929年,學校即根據南京國民政府教育部的命令,更名為中法國立工業專科學校 。 ,呈請改為獨立學院,獲準於9月1日正式改為中法國立工學院。 在進入中法國立工學院時代後,學校較以前又有了一些新的變化。

該校創辦後,聲譽日隆,為進 一步擴大德國在華影響,1912年6月德國又籌資興建工學堂,並與醫學堂合併,將學校改名為“同濟醫工學堂”,設醫、工、德文三科,由福沙伯 (Oscar von Schab)全面負責。
法國政府有意將同濟醫工學堂改建成為一所中等技術學校,類似法國的職業技術學(Ecoles d’Arts et Metiers ),以擴大法國工商業在中國的影響。1920年9月2日,法國外交部海外事業處在寫給法國貿易商行永興洋行(Olivier & CO. Shanghai)的信中,明確提出改建後的同濟醫工學堂將為在華法國或比利時企業培養車間主任、工頭、工程管理人員;商科主要培養秘書、商業 或者財務雇員;工科(如鐵路、機械、電器)的優秀學生,在學業結束後可以被派到法國或比利時的高等理工大學進一步深造,為將來在中國的工業發展中扮演重 要角色做準備。此外,該校的德國機器設備也將由法國和比利時的機器設備取代,同時設立一個永久性的工商博物館和一個信息諮詢處,用以展覽法國的工業制 品、樣品、廣告畫、照片、目錄,交流信息,為此,學校管理部門還須與里昂的博覽會委員會合作,由他們作為參展者與學校之間的中介,幫助維持博物館和更新 展品。法國外交部海外事業處強調,必須使在同濟醫工學堂基礎上改建成立的中法工商學院“在將來的法中經濟關係中扮演重要角色” 。
是年10月 11日,法國外交部即任命上海法租界公董局學校(l’Ecole Municipale Fran?aise de Shanghai)校長梅朋 (Maybon)為中法工商學院法方校長,並由梅鵬具體負責與中國教育部和交通部代表商議學校改組事宜,討論由法方提出的學校組織大綱和管理條例。
經過3個多月的商談,至1921年國中法雙方在學校的性質、管理和經費等問題上基本達成一致。1月20日,法國駐華公使包朴(Boppe)致函中國外交 部,指出梅朋先生與教育部和交通部代表之間就上海中法學院問題所進行的官方談判已在所有的問題上達成協定,法國政府在1920年度已為該學院資助30萬 法郎,向國會提議在1921年度資助120萬法郎,計畫從1922年起承擔學院的一半費用,並且法國政府已正式任命梅朋為上海中法工商學院的法方校長; 希望外交部能告訴他中國政府對法國擬訂的有關該學院的組織大綱和條例所做的改動以及中國部長會議對於中國政府承擔該學院的經費問題所做的決定,以便他可 以就有關情況通知其政府。
根據中法兩國政府商議批准的學校組織大綱的規定,改建後的同濟醫工學堂取名為中法國立通惠工商學校,法文名稱為Institut Franco-Chinois d’Industrie et de Commerce(直譯為中法工商學院),其性質為“中法兩國政府的合作事業”, 目的“為培養中國技術人員”。學校經費也由中法兩國政府各承擔一半,常年經費約為13萬元。在院系編制上,學校設工商兩科,分建築、機械、電氣和商業四 個系。在校務管理上,設校長2人,中法校長各1人,中方校長由中國政府任命,法方校長由法國政府任命;當兩位校長在處理校務問題上發生分歧時,由中國政 府與法國駐華公使協商解決。在校長之下,學校設秘書處處長1人和財務會計1 人,前者由中國人擔任,後者由法國人擔任,他們分別由兩位校長任命,並由校 長通報兩國政府;學校教師和職員也由兩位校長根據需要選擇錄用,中法教師人數相等,職員則全部為中國人。另外,設立改進委員會(Conseil de Perfectionnement)、審計委員會和教師大會,作為學校的領導、監督或輔助機關。改進委員會由中法兩國有關政府部門官員和工商界及教育界 人士組成,共有成員40人,中法各半,至少每年開會一次,其職責是就改進校務問題提出意見。審計委員會由10人組成,其中中國政府代表2人(教 育部和交通部各1人),法國政府代表2人,上海中國商會和法國商會代表各1人,校方代表4人(兩位校長、秘書處處長和會計),其職責是編制學校財務預 算,監督和檢查學校財務開支,至少每季度開一次會。教師大會由校長和全體教師組成,需要時可由校長隨時召集,其職責主要是討論解決教學中出現的問題 。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組織大綱系經中國政府修改後通過的內容。根據1921年3月18日法國駐華公使包朴寫給法國外交部長白里安 (Briand)的報告所言,中國政府對法國所提最初組織大綱主要做了二處修改:一是原組織大綱中有關設立管理委員會的內容因中國政府的要求而被取消; 另外,組織大綱中明確規定中法校長權力平等的原則也系出於中國政府的修改,而法方則以在組織大綱中寫入“學校的經費須由中法兩國政府各承擔一半”作為交 換條件,並且法國駐華公使包朴還於3月9日就此專門致函中國外交部長顏惠慶,強調中國分享學校的平等管理權須以組織大綱中規定的學校經費由兩國政府各承 擔一半為前提,指出中國政府在經費上任何一次拖欠“都會導致在學院的平等管理權的喪失”。在做了這樣的聲明和安排之後,上海中法國立通惠工商學
校於1921年3月10日正式宣告成立,校址位於上海辣斐德路1195號。
儘管上海中法工學院由中法兩國政府合作創辦,但上海中法工學院的發展並不順利,甚至比不上同一時期由中法兩國教育界人士創辦的北京中法大 學和里昂中法大學。自1921年成立至1940年關閉,上海中法工學院受外部環境衝擊和內部管理等問題的影響,曾二次發生學潮,二次更換校名,並因此多 次進行改組。
1923年學潮結束之後,中方雙方便對中法通惠工商學校進行了改組。首先,在學校性質問題上,學校當局和主管部門雖然沒有將學校升格為大學,但部分滿足學生的要求和有關方面的建 議,在徵得法國駐華公使和中國交通部長的同意後,將學校改名為中法工業專門學校,法文名稱為Institut Technique Franco- Chinois,使學校置於技術專門學校行列,強調學校的目的“為培養工業專門人才,尤其是鐵路方面的技術人員”。根據這一辦學宗旨以及學校的經費情 況,中法工專停辦原來的商科,設高等技術教育部(或簡稱高專)和附屬高中部,學制為四年。同時,為保證學校質量,中法工專縮小招生規模,在校學 生總人數從學潮之前382人縮減至100人左右。其次,在校務組織和管理問題上,鑒於此前學校組織大綱規定設立的改進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和教 師大會形同虛設,未能發揮任何實際作用,以及校長與教育部、交通部和法國駐華公使聯繫和溝通多有不便,中法雙方制訂新的組織條例,規定成立董事會作為學 校的直接領導和監督機關,舉凡有關學校的預算和開支,教職員的聘用、解僱和待遇以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都須經董事會同意;兩位校長遇有分歧,也直接求 助董事會,如後者仍不能解決,則求助兩國政府。董事會成員中法各半,由兩國政府選定,他們可以是本校管理人員,也可以來自其他學校。雖然董事會設在北 京,但董事會有2名成員或其委託者常駐上海,以確保學院的正常發展。[並且,中法雙方還分別重新委派校長。1924年初,法國政府召回梅朋,由主管法國技術教育的法國國家技術教育秘書處任命畢業於法國中央職業技術學校的工程師, 時任法國凱澤洛登工學院(Ecole Technique de Kaiser Lautern)副校長的薛藩( civet )繼任法方校長,於1924年2月1日正式上任。同年5月,中 國政府也任命教育部官員朱炎為新的中方校長。
同時,中法兩國政府降低此前校長和學校教職員過高的薪金和津貼待遇,放棄中法教師各半的規定。 再者,經過1923 年的學生風潮之後,學校也加強了內部管理。校長之下設行政管理處、教務處、監督處三個機構,協助校長處理校務問題。其中,行政管理 處管轄校長辦公室兼傳達室、財務室、總務室;教務處負責教學、作息時間、分班、準備月報告、考試等工作;監督處主管學生註冊、出勤統計、學生住宿分配、
學生與醫務室的關係、信件分發、紀律、體育活動等學生工作。為及時掌握教學情況,學校還採取了兩個措施:1、教授和講師每星期六向教務處提交一份報告,
匯報該周所上課程主要內容;2、每課都有月考,從中了解教學大綱的執行狀況和學生掌握課程知識情況,學校據此調整學生課餘時間的安排,尤其是法語課。
經過1923年的學潮和改組,中法工專的教學和管理較通惠工商學校時代有所改進,但到1927年中法工專再次遭到學潮的衝擊。
1929年,學校即根據南京國民政府教育部的命令,更名為中法國立工業專科學校 。1931年,學校又以本校學制及課程與教育部所頒布的《專科學校組織法》和《修正專科學校規程》的規定不相符合,高於專科學校的水平和標準 ,呈請改為獨立學院,獲準於9月1日正式改為中法國立工學院。
在進入中法國立工學院時代後,學校較以前又有了一些新的變化。其一,學校的定位問題得到解決。在中法工專改名為國立工學院之後,根據中國教育部所屬的學 校分類,它屬於高等專門學院的範疇,獨立於其他綜合性大學。學校院系和課程的設定也開始按工業大學的要求和標準設計,“務求與法比各國工業大學有同等程 度”。工學院設機械電機和土木工程兩系,修業年限為四年。前二年教授工業公共課目,課程有幾何補編、宇宙學、圖解幾何、微積分、普通力學及套用 力學、工業物理、理論及實驗水力學、電學、測量學大意、薄記大意、工業技術學、國文、法文、英文、工廠實習、工業圖畫、黨義、軍事訓練。後二年教授各系 專門課目,其中機械電氣系專門課程有熱力學、汽機學及其他熱動機、機械構造學、電汽技術學、職業技術學及機械工具、工廠建築及工業設備學、電機構造學、 電之測量學、工廠組織學、冶金學;土木鐵道系專門課程有地質學、測量學、工作法、房屋建築、鐵道建築、測量學及經緯儀測量學、鐵道建築、橋樑道路及河海 工程、建築物體積計算學、實地測量。另外,本科三、四年級土木鐵道系和機械電氣系公共課目還有材料抵抗學、電學、法文、英文、工廠實習及試驗、實地測 量、工業圖畫及設計、黨義、鐵筋三和土學、工業簿記,鐵道組織及營業學。[35] 學生在修完這些課程並通過畢業考試後,由學校授予工程師文憑,“具有
工程師文憑的學生可以由政府分配到急需的崗位或政府部門工作”[36]。同時,根據當時許多大學慣例,工學院繼續附設高中,修業年限為3年,另附設法文
補習班,修業年限為1年。中學課程根據教育部標準,但注重數理化,“俾儲備工業之基礎知識”;法文補習班學制1年,注重法文,“為入高中直接聽講之預 備”。並且,學校從高中一年級起就用法語進行上課。其二、校務組織和管理進一步完善。首先,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中方由原來的教育、交通兩部雙重 管轄改歸教育部單一領導,法方的主管單位為法國外交部和技術教育部副部長辦公室,由它們確保學校的存在並監督其正常運行。其次,學校內部組織系統更趨具體化,中法二位院長進行一定的分工,由中法兩院長全面負責學院工作,法方院長兼教務主任,中方院長兼訓育主任,設秘書處以輔助院長,處理一切,下分會計、庶務、醫務、圖書館、工場諸部分,各設主任或管理員,負責相關部門。關於全院事務,由院長召集全體教職員舉行院務會議討論解決,教務由法方院長召集 各教員及工場管理員舉行教務會議討論決定,訓務由中方院長召集訓育員和舍監舉行訓務會議議決。再者,加強學生管理,制訂並頒布《中法國立工學院 學則》和《附屬高中部學則》,對學生學業、納費、獎懲、考試升級和畢業以及入學、休學和退學等做出具體規定。校方即根據學校的考試條例,組成一個考試委員會。考試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包括:二名校長,二名代 表中國政府的專家(一為巴黎中央工藝學校工程師的趙志游,一為滬寧鐵路和滬杭甬鐵路總工程師林則蒸),二名代表法國政府的專家[一為工藝學校工程師、上 海法租界公董局總工程師盧齊耶(Louzier),一為巴黎中央工藝學校工程師、上海中國不動產和地產協會的技術會長肖洛特(Chollot)],以及 各專業課程的任課教授。每門專業課的考試持續8個小時,由任課教授和2個評審委員監考,學生在考場用餐,避免考生與同學或者外界接觸,發生作弊行為。考 試試卷由任課教師批改,並由評審委員會核實。法語等普通考試也由任課教師和一位評審委員監考,分筆試和口試。在這次畢業考試中雖然有9位同學獲得工程師文憑,但也有3名學生未能通過畢業考試,並且這3名學生已是第3次參加畢業考試,此前參加1937年、1938年度的畢業考試都未獲通過。 中法國立工學院所執行的嚴格的考試制度,足令我們今日高等院校只進不退的考試制度汗顏。
最後,學校在進入國立工學院時代所發生的第三個變化是辦學條件進一步改善,招生規模重新有所擴大,終於在培養人才方面取得突破。以辦學條件來說,中法工
學院成為當時國內一所設施完善的獨立學院。學校校舍寬大,非常衛生,可以容納三、四百名學生。學校有數處廣闊的活動場地,可供學生從事各種體育活動。在 教學設備方面,學校建築除擁有一個藏書豐富的圖書館和十間大教室(其中二間為梯形教室)外,另設有機械工廠、煉鐵工廠、翻砂工廠、木工廠、試驗金屬工廠 各一家,工業模型陳列室、工業圖書室、化學試驗室、物理學試驗室、電學試驗室各一間;設備有:圖書計65263冊,其中中文書籍50956冊,外文書籍 14307冊;儀器價值4167元,模型價值9030元,機器價值140648元,實驗用品14464元,總計價值158309元。[45] 而伴隨辦 學條件的改善,工學院也重新擴大招生規模,每學期在校學生人數從中法工專的100人左右擴大到200多人,以第一學期計,1931年236人,1932 年246人,1933年264人,1934年273人,1938年261人。並且,更為可喜的是,中法國立工學院於1934年培養出首批本科畢業生,共有8名學生通過考試,獲得工程師文憑。至1940年5月20日至6月11日中法國立工學院舉行最後一次畢業考試,總計共有95人獲得工程師文
憑,其中工程專業57人,機電專業38人。另外,在1931-1940年的10年裡附屬高中部的畢業生計有201人。可以說,中法國立工學院時代是該校歷史上的一段黃金時期。
中法國立工學院於1940年6月被停辦,固然與當時日本發動的侵華戰爭有著間接的關係,但與戰爭並無直接的聯繫。與北京中法大學於1938年因北平日偽政權壓迫而被迫停辦和南遷不同,中法國立工學院由於在法租界內,在當時並沒有遭到日偽政權要求關閉學校的逼迫;中法國立工學院被停辦,主要是法國政府不願繼續這一中法教育合作事業。
1939年初,由於日本劫持中國海關,中國政府決定停付債賠各款,法國政府便趁機停止對工學院的撥款。4 月間,工學院院長褚民誼向法國駐華大使催撥法
方的常年經費,法國使館便通知校方,因中國政府停付庚款,法國政府不再為學校提供經費,並有意要將工學院降格為一所職業高中。
而事實上,在中國政府停付庚款後,中法教育基金委員會也仍然繼續資助里昂中法大學、震旦大學、 北京中法大學等一些中法教育合作事業。最後,即使將中法工學院的經費與中國停付庚款掛鈎,法國政府也不能停付1939年的經費,因為法國政府利用退還庚款提供給學院1939年度經費繫上一年度的庚款,而1938年庚款並未停付。
1940年8月初,教育部在回覆中法工學院有關改組問題的諮詢時,重申中方的主張,指出“本部希望馬上將學校改組成一所五年制的職業技術學校。該學校仍將是一項中法兩國政府的合作事業,它由四個系組成: 工程系、電氣系、機械系、自動系。
1943年8月汪偽政權收回法租界後,法租界巡捕房的法捕及越捕經法方改編成為法軍,駐紮工學院,工學院課堂大樓及學生宿舍成為法軍臨時兵營。同年秋天,工學院校友為杜絕外來覬覦,協助保管委員會保護校產,利用工學院校舍,創辦私立中法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其經費由中法教育基金委員會和社會熱心人士資助,教職員多為前工學院教員。該校成立後,占據教室大樓的法軍即退還一半作為課堂,工廠之大部分亦由法方歸還保管委員會,作為該校與法童實業學校實習 之用。1944年冬,中法教育基金委員會撥款150萬元對工學院年久失修的房屋進行修葺。1945年春,日軍進占工學院,並解除駐校法屬越兵武器。1945年8月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後,進占工學院的日軍也撤出工學院。與此同時,國民政府教育部京滬區特派員辦公處即於21日派員臨時接收中法工學院校產,將各重要房屋、工廠進出口加粘封條。11月初,國民政府教育部京滬區特派員辦公處以教育部名義,致函國立工學院院產保管委員會,命令該 院院產及其全部設備限於11月10日以前點交上海區臨時大學補習班主任李壽雍接收,現在借用該院院產之學校、團體及私人眷屬應由院產保管委員會負責辦理遷延,不得延誤,中法工學院院產保管委員會及委員職務也同時撤消。一年後,國立上海高級機械職業學校又從上海臨時大學補習班接收前中法工學院。新中國成立後,國立上海高級機械職業學校歷經變遷,1953年改為上海動力機器製造學校,1959年改名上海機器製造學校,1983年又改為上海機械高等專科學校,1996年5月經國家教委批准,與同屬機械工業部的華東工業大學合併組建上海理工大學。上海中法工學院也就這樣消逝在人們的歷史記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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