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崗位人員

三項崗位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

為保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國家對“三項崗位人員”實施安全資格準入制度。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要求,“三項崗位人員”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並取得安全資格證書或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後,方可持證上崗,並定期進行復訓。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6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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