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歷
1992年12月至1995年1月,任中共揭陽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直宣傳系統黨委書記;
1995年1月至1996年5月,任揭陽市委常委兼市委宣傳部長;
1996年5月至2000年2月,任中共揭陽市委常委兼普寧市委書記;
2000年2月,任中共揭陽市委常委兼市委秘書長;
2000年,中央“八零七”工作組進駐粵東查處騙稅巨案時,發現了丁偉斌的受賄問題;
2001年2月8日,丁偉斌被省檢察院反貪局立案偵查,5月16日被逮捕。丁偉斌被逮捕後,在看守所里寫下了長達萬言的《我的悔過書》,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實,感動紀委而提前釋放;
人物事件
丁偉斌於1996年5月至2000年2月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巨額財物計人民幣61.35萬元、港幣23.8萬元、美元1.5萬元及名貴手錶、金項鍊等物品一批。案發後,丁偉斌主動退出贓款、贓物。原普寧市池尾鎮黨委書記翁某某,為進入市委領導班子,多次要求丁支持,翁於1996年中秋節前用公款送給丁港幣5萬元。
普寧市財政局長蔡某某,曾向丁提過家屬的工作調動問題,請丁幫忙。蔡於1997年至1999年利用春節、中秋節,以慰問的名義先後5次用公款送給丁人民幣5萬元。
此外,丁偉斌還收受普寧市委原書記、現任普寧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黃某某,普寧市洪陽鎮原鎮長、現任洪陽鎮黨委書記鍾某某,普寧市大南山鎮委、里湖鎮委書記張某某(另案處理)等多名領導幹部的錢物。據統計,參與向丁行賄的領導幹部總計有16人之多。
登門“送禮”者絡繹不絕
在丁的受賄記錄中,其從企業、商人處獲得的“收入”也十分豐厚。
廣東龍馬電器工業總公司總經理黃某某,在爭取上級新聞出版部門批准CD-R光碟生產線項目時邀請丁偉斌出面。黃為感謝丁,於1997年至2000年春節,先後5次送給丁人民幣2萬元、港幣3萬元、美元0.5萬元,另有“勞力士”手錶一塊。
港商張某某因親戚宅基地與鄰居發生糾紛,於1999年春節在香港向丁反映此事,請丁偉斌給予調解決,丁答應了,張送給丁港幣6萬元。
深圳市卓識教育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某某,於1998年4月在普寧市流沙鎮平頭嶺興建“新世界中英文學校”,為感謝丁對其辦學過程各項工作的“支持”,於2000年6月間先後送給丁價值2.5萬元手提電腦一台和1萬美金。
香港佳就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某某,為感謝丁對其承建普寧市政府辦公大樓會議中心裝修工程的“支持”,於1998年至1999年間,先後3次在香港、深圳等地送給丁6萬元。
廣東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馬某,為感謝丁多次到該公司考察,並要求職能部門為該公司解決外地技術人員的戶口等問題,於1997年至2000年先後9次送給丁人民幣8萬元、港幣1萬元。
萬言懺悔書
在2001年被抓的貪官中,原廣東省揭陽市委常委兼普寧市委書記丁偉斌無論從官職還是從貪功,都算不上是最突出的,但論寫懺悔書的水平,他卻是寫得最好的,不枉有兩個研究生學歷。
在丁偉斌的懺悔書中,他將自己滑入萬丈深淵的原因歸結為,除了自身的原因外,社會織就的一張無形的大網撐不破是另一個重要原因。這個大網就是:賄賂成風,拒絕太難。
據丁偉斌交代,為官十多年來,他曾採取了四種方式拒賄。第一種是事後回贈。對曾送過錢物的人,在他們搬新居、娶親、出遊時,就回贈些錢物。但受贈者大多認為下級給上級送禮天經地義,上級回贈就會受寵若驚,在其它時候加倍奉還。這種方式反而讓送禮者送得更多,這種方式後來不敢用;第二種是當場拒收。但送禮者絕大多數是你推我搡,最後是扔下錢物就跑,一點辦法都沒有。對送上門的紅包,能夠當場頂回去的不到百分之一二;第三種是事後退回。對一些送禮較豐厚的,單獨約見送禮者,勸他收回。但在下個節日,這些人往往又送了回來,還是推辭不掉。幾年來能退回的也就是十多次,耗費精力巨大,卻收效甚微;第四種是,在節後上繳。但因為有一次上繳的錢物太多,就有了不少議論,連一些外地的老領導都說他不應上繳那么多,以免影響左鄰右舍的關係,在領導層中受孤立、遭冷落。
“是我自己走著,幹部隊伍中一些人把我推著,親人們把我護著,社會上親近的人把我哄著,使我朝這腐化墮落之路一直走著,而且越走越快,越走越遠,最終滑入了不可挽救的萬丈深淵!”這是丁偉斌在懺悔書中的概嘆。
儘管丁偉斌的懺悔書有為自己粉飾的因素,但他所描述的拒賄難應是有著現實基礎的。這從不少貪官的懺悔書中都可以看到類似的表述。
萬言懺悔書原文
我深深地悔過,儘管我知道為時已晚。這幾天來,我思考了許許多多以前不思考、也不可能思考的問題,感到在走到人生盡頭之前應該再做一次好人,再做一個誠實的人,以使大家對我的死有一個好的印象。
由於我沒有相應地提高自身的抵抗力,終於逐漸地從“自我”回歸到“原我”:利慾薰心、吃喝玩樂、亂搞女人。每一個人首先是一個有七情六慾、動物性齊備的自然人,也即是“原我”。人的自然性和社會性往往此起彼落,當社會控制力、制度規範力、道德約束力稍為不強,稍有漏洞時,或者當一個人本身的抵抗力、意志力不夠時,社會人—“自我”就不是走向“超我”,而是淪為自然人—“原我”,這個時候,人的獸慾占了上風,這個人就變壞或淪為罪人。
孩提和青年時代的我,不斷在“原我”中實現了“自我”。入黨,參加工作後,我拚命地以英模人物為榜樣,不斷激勵自己逐步走向超越自我的階段。可惜近年來,由於我在誘惑對象增多、誘惑力度增強的新環境下,沒有相應地提高自身的抵抗力,終於逐漸地從“自我”回歸到“原我”:利慾薰心、吃喝玩樂、亂搞女人,成了獸性十足的動物!
地位上升了,我不是把它看成是責任的加重,而更多的是把它看成是利祿的增加。我常常思考把我的非法收入都退回、上繳,但我又總是沒有勇氣,存有歡心;我常常要求自己不要追求太高的享受,但又總是跟別的幹部攀比。例如用車的問題,本人乘坐的三菱牌V6吉普車已經是相當不錯了,可當看到別的同級領導、甚至下級幹部乘坐豐田牌V8-4700型吉普車時,我懾於明文的規定只好作罷,但心理總是不平衡。
我喜歡錶現自己,卡拉OK這種娛樂形式似乎應我而生。剛到普寧,我“戒”了一段時間,但在新的誘惑下,在參加一些活動時,接受部下的安排,又“復吸”了這種“鴉片”,“毒癮”發作的時間也逐步縮短。在這個過程中,接觸娛樂場所的年輕女性多了,我的占有欲也不斷升級,又因為有了金錢的支持而最終幹上了道德敗壞之事。喜歡錶現自己、淺薄輕浮、作風不深入,雖有一定的理論功底,但不肯動腦筋將理論問題不斷梳理,不善於運用理論分析解決問題。
當我單槍匹馬來到普寧的時候,普寧的基層情況、幹部隊伍和社會關係網十分錯綜複雜,班子的主要領導間產生了嚴重的裂痕,但是,假如我自己認真學習、深入調研、及時決策、加強督察,還是能夠發現和解決不少的問題的;假如我不隨波逐流,不收受賄賂,能以己之正去正他人,也還是能夠集合班子成員的正氣和力量,去帶領全市幹部民眾走正確的經濟發展道路,去解決歷史遺留的問題,去維護普寧社會的穩定,去實現新的跨越的。可惜我從1997年中期以後工作消極、被動應付,忙於迎來送往,甚至迷於歌舞娛樂,把自己的精力相當多的部分浪費在應酬和個人生活之中。
以前,我總愛往自己的好處想,老以為自己高人一等:思維活躍、聰明能幹、能說會道、能文善武、通曉百科,總覺得別的幹部水平低,文章寫不好,甚至連國語都無法講好。當與其他班子成員有矛盾,或在工作中有挫折時,我不能往自己身上找原因,而常常抱怨揭陽市委沒有把普寧市的班子配好。在總愛往自己的好處想的同時,我又不能看到自己的弱點:喜歡錶現自己、淺薄輕浮、作風不深入,雖有一定的理論功底,但不肯動腦筋將理論問題不斷梳理,不善於運用理論分析解決問題;而且喜歡交友、吃喝玩樂,把大好的時光白白浪費。特別是到了後階段,我只是照稿宣科,開會作報告講話沒有自己的思想、觀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主觀主義集於我的一身。這樣一來,工作常常無法開展,矛盾也越積越深。絕大部分人總是勸我,某某領導拿得比你多,不是照樣沒事
我有一個溫馨美滿的小家庭和兩個幸福的大家庭。我愛人雖不美麗,卻十分賢惠。我們一直相敬如賓、恩愛有加。可惜,她對我過分崇拜、相信。我擔任了領導職務後,到家中來的人多了,送禮的人多了,她也從不對我說該怎樣處理,只把人家送的信封交給我。當錢財急劇積聚時,她只知和我一起擔憂懼怕,卻未能真正當起“賢內助”。
在雙方大家庭中,我說話算數,大家都對我服服貼貼的,除了勸我多注意身體外,其他什麼話都不敢勸我。他們明知我有不少贓款贓物,卻只知懼怕,只是像世俗人們一樣地考慮如何安全地占有這些不義之財。
我的同事、同學、學生、朋友都知道我的不義之財一旦東窗事發,肯定難逃法網!可是,他們都以一種世俗的眼光看待領導幹部,用一種逢迎討好的口氣同我理論,絕大部分人還說我不該每年春節、中秋上繳那么多,以免在領導層中受孤立、被冷落。說的總是某某領導拿得比你多,不是照樣沒事?與我較親近的人中,不乏政治素質高、洞察力強、法律意識和法律水平都較高的人,可直到我被“兩規”,就是沒有一個勸我主動上繳贓款贓物,主動交代問題,爭取組織的寬大處理。
當4種拒賄的方式都失效以後,我個人的非法財產額便急劇上升在我走上領導崗位後,就有很多下級在春節等節日期間給我送錢送物。10多年來,我也曾努力拒賄,並採取了以下4種方式:
第一種方式是事後回贈。我試圖把這些幹部當作“朋友”,你送我錢物,我記住(但沒有記下),當你搬新居、娶親、出遊時,我就回贈你些錢物。可是,下級送你錢物,他認為是天經地義的,一旦受到上司的饋贈,他都會受寵若驚,刻骨銘心,在下一個春節等節日“加倍償還”。在這種不等價的交換中,我總是得到了“差價”,使自己的不義之財有了新的增加。後來,這種方式我不敢用。
第二種方式是當場拒收。每年春節、中秋,往往集中在幾天裡,上門送禮的人絡繹不絕。我不敢對絕大部分屬於趨炎附勢、隨波逐流的幹部嚴厲訓斥,只能同他們講道理。但社會風氣如此,一位還未走,另一位送禮的又上門來,相互間既心照不宣又不願讓對方知道底細。可以說,送上門來的紅包中能頂回去的,還占不到百分之一二!絕大多數是你推我搡,最後他們扔下就跑,你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第三種方式是事後退回。我見一些信封太厚、份量太多的,有一部分單獨約見該位幹部,同他好好談,勸他收回,並表示不聲張出去,給他面子。如,1996年8月,我到香港拜訪同鄉會,在深圳歇腳時,有一個幹部給了我5萬港元,放在我司機處。我沒收下,請司機帶好,回普寧後,專門約他談了一場,也真的是退回去了。但到下一個節日,他又送上門來,還是推辭不掉。幾年來,我先後能退回的也就是10多次,而且耗費精力甚大。
第四種方式是節後上繳。1995年春節(還是1996年,我記不住),我還兼任揭陽市委宣傳部長時,因為是常委,送禮的人多了,一下子使我招架不住。那個時候我比較清醒,上繳的紅包款占收受的總數比例還是較高的。1996年中秋,是我到普寧後的第一個大節日,1997年春節,是我到普寧後的第一個春節,我在節後將一大部分紅包款上繳普寧市委辦公室,有一次好像是十幾萬人民幣和一點港幣,但就有了不少議論。連一些外地的老領導都說我不應上繳這么多,以免影響左鄰右舍的關係。當一名領導幹部要保持一點(不是完全)廉潔都是這么難。
4年間的8個大節日,我共9次上繳58萬多人民幣、8萬多港幣和兩三千美金。儘管我一個人上繳的數額占揭陽市每年由紀委統計的處級領導幹部上繳紅包款總數的一半以上,但同我自己收受的全部紅包款相比,比例還是較低的,而且比例逐年下降。因而,我個人的非法財產額便急劇上升。
我一個人難撐破這張大網。我為此深深苦惱,與家人一起心驚肉跳過日子。我也曾苦苦思索過,可就是沒有為自己找到一條正確的生路。雖然可以說:我自己走著,幹部隊伍中一些人把我推著,親人們把我護著,社會上親近的人把我哄著,使我朝這腐化墮落之路一直走著,而且越走越快,越走越遠,最終滑入了不可挽救的萬丈深淵!但是,不管周圍環境、社會歷史背景如何,如果我能時刻牢記黨的原則和宗旨,保持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出發,以黨紀國法時時警醒和約束自己,不懼怕別人的諷刺,不害怕世俗的力量,雖然在某種程度上會被孤立,但卻站在黨和人民一邊,不會淪為今天這樣一個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