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變史:
秦始皇制定統一度量衡,到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一直沿用一斤十六兩的計量方法。南宋楊輝有首“斤價化兩價”的歌訣:“一求,隔位六二五;二求,退位一二五;三求,一八七五記……”意思就是一兩等於0.0625斤,二兩等於0.125斤……
那時十六兩秤叫十六金星秤,是由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加福祿壽三星組成十六兩的秤星,告誡做買賣的人要誠實信用,不欺不瞞,否則,短一兩無福,少二兩少祿,缺三兩折壽。
1959年開始 一斤等於十兩
1959年6月25日國務院發布《關於統一計量制度的命令》,確定米制為中國基本計量單位,在全國推廣使用,保留市制,“市制原定十六兩為一斤,因為折算麻煩,應當一律改為十兩為一斤。”中藥計量仍襲舊制不變。
從1979年1月1日起,中藥計量單位也改用了米制,用“克、毫克、升、毫升”,不用“兩、錢、分”等。
換算
古代量制歷經多次變革,明代以後才大體穩定,變化較小,一斤基本在595g左右。直至1929年推行計量改革,將舊制595g一斤改為500g一市斤。還應特別指出,1929年和1959年的改制中,均將中藥計量作為例外對待,仍襲舊制不變。這樣,從明代到1979年,錢換算為克的正確公式應為595÷16÷10,1錢約等於3.72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