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終審

一審終審是審級制度的一種。案件經過一級法院的審判即告終結。在實行一審終審制時,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成為確定的判決、裁定當事人或有關人員不得抗訴。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作為兩審終審原則的例外, 適用一審終審的案件有:(1)最髙人民法院審理的一審案件;(2)基層人民法院依特別程式審理的選民名單案件,宣告失蹤、宣造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案件、指定監護案件、確 認身份關係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等。一審終審的判決、裁定與兩審終審終審的判決、裁定法律效力相同。

在實行一審終審制時,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成為確定的判決、裁定當事人或有關人員不得抗訴。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作為兩審終審原則的例外,適用一審終審的案件有:(1)最髙人民法院審理的一審案件;(2)基層人民法院依特別程式審理的選民名單案件,宣告失蹤、宣造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案件、指定監護案件、確認身份關係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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