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半政策

一孩半政策

一孩半政策,指的是從1984年起採取的在大多數農村第一孩為男孩的不得再生,而第一孩為女孩的農戶在間隔4到5年後允許生育第二孩的彈性計畫生育政策。

簡介

一孩半政策一孩半政策

在1980年,中國的計畫生育政策本來是企圖不分城鄉地規定全國絕大多數夫婦都只能生一個孩子。然而,“一胎化”雖然在城市推行得比較順利,但在農村遇到了部分農民的強烈反對。

因此,從1984年起採取的在大多數農村第一孩為男孩的不得再生,而第一孩為女孩的農戶在間隔4到5年後允許生育第二孩的彈性計畫生育政策。

影響

當前中國“一孩半”政策地區出生性別比高達124.7,主要原因是有19.1%左右的一胎女孩夫婦做性別鑑定保生二胎男孩,而二孩晚育政策地區的這一比例只有4.6%左右。

質疑

一孩半政策在當時被視為是體恤民情的政策糾偏,但客觀上卻形成了一種人為誘導,助長了重男輕女的傾向,間接地鼓勵了產前性別鑑定、遺棄女嬰等不良現象,造成了出生性別比與女孩死亡率的大幅度超常偏高。

“一孩半”政策隱含的意義是一個女孩的價值遠比不上一個男孩的價值,需要再補生一個,這一理論上稱為“心理暗示導向作用”的政策影響使得重男輕女觀念更難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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