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情
2004年夏日,23歲的秀秀抱著9個月的嬰兒,坐火車到一個看守所看望已成囚犯的養母。
20年前,3歲的秀秀在湖南省一個小城被誘拐,並被帶到福建農村作為童養媳而養育。養母就是誘拐她的人。但是,養母沒有想到,三歲的秀秀一直沒有忘記她在被拐走時的情景。
20年後,秀秀依據童年時的模糊記憶,開始藉助媒體尋找親生父母。鑒於中國現在每年仍有上萬名兒童失蹤,公安部決定藉助秀秀尋親事件推動全國打擊拐賣兒童的犯罪活動,秀秀為此成為全國傳媒的新聞人物。她沒有想到,對她有著養育之恩的養父母會為此而入獄。
養父母一家失去生活支柱,處於崩潰的邊緣。老奶奶患上了癌症,無錢醫治;9歲的小弟被狗咬;18歲的阿瓊不知如何才能面對現實、她恨不得能逃離這個家庭,甚至逃離已來到身邊的戀情。就這樣,在血緣親情與養育之恩的矛盾當中,秀秀來到監獄探視養母。她告訴養母,
老奶奶已是癌症晚期,自己正在爭取讓養母獲許回家見上最後一面。養母泣不成聲。在公安的特別押送下,秀秀與養母一起踏上了歸途。
火車上,秀秀面對戴著手拷的養母,禁不住問起她一直憋在心底的疑惑:為什麼養母一家都說自己並非是被誘拐回來的?為什麼養母當時會認為自己是被遺棄的孩子?
秀秀3歲時的記憶與養母20年前的記憶,誰是誰非?
正在家中蔓延的癌症,如何等待著她們的歸來?
2004年的夏天,一個叫秀秀的年輕婦女抱著自己咿呀學語的孩子幾經周轉,走進了湖南省耒陽市看守所。坐在鐵窗裡面的,是一個年齡四十開外的婦女,她叫鄧珍英,福建莆田東海鎮人,秀秀的養母。自從在公安部部署的“打拐”專項行動中,秀秀找到了自己失散二十多年的親生父母后,鄧珍英和她的丈夫因為當年拐走秀秀分別獲刑期四年和十五年。這次從福建莆田特意趕來,秀秀是想來告訴養母鄧珍英她的老婆婆已身患絕症,將不久於人世。
按照法律的規定,服刑未滿一年的犯人是不能探親的,但在秀秀的努力下,鄧珍英得以在警察的押送下,回福建莆田看望垂危的婆婆。列車在夜幕中飛馳,面對臥鋪車廂里被手銬鎖住雙手的養母,秀秀不知該如何啟口。在秀秀的心裡,她最擔心的是養母會責怪自己恩將仇報。儘管在養母鄧珍英被捕入獄的日子裡,秀秀一如既往地支撐著一個殘破的家庭。
鄧珍英和她的丈夫在“打拐”專項行動中被捕入獄後,原本就不殷實的家庭猶如失去了精神支柱,而老婆婆被檢查出腦瘤晚期、肺癌晚期,更是讓東海鎮這個蔡姓家庭如雪上加霜。為了老伴能支撐到兒子、兒媳出獄的那一天,蔡老爺子佝僂著腰軀,四處舉債。然而,在福建莆田這個並不怎么富裕的地方,親戚朋友能拿出來的只不過四百、五百,對於上萬元的手術費用無疑於杯水車薪。萬般無奈之下,蔡老爺子和自己的孫女阿瓊接受的醫生的建議,放棄治療,準備後事。
就在蔡家把老奶奶的後事準備妥當的時候,鄧珍英在警察的押送下,回到了早已瀰漫著喪親之痛的殘缺家庭。望著昏迷不醒的老婆婆、剛剛成年的女兒和哭成淚人一般的小兒子,鄧珍英的心裡猶如刀絞。短暫的探望之後,鄧珍英還沒等老婆婆說一句話就被警察押上了回程的警車。走出蔡家老屋,通往村頭公路的泥濘小路上,留下哭聲一路,直到鄧珍英這個拐走女嬰養為童養媳的女人消失在細雨朦朧的盡頭,哭聲還是那樣的淒楚而令人警醒。
2004年10月1日,蔡家老奶奶在家中死去。處理完老奶奶的後事,已經不堪殘破家庭折磨的鄧珍英十八歲的女兒阿瓊,和秀秀先後離家,為了生存奔波在南方各大城市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