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原文
臣聞帝王之治天下,有大本,有急務;正心修身,建極以為臣民之表率者,圖治之大本也;番幾度勢,更化宜民者,救時之急務也。大本雖立,而不能更化以善治,譬之琴瑟不調,不解而更張之,不可鼓也。恭惟我皇上,踐祚以來,正身修德,講學勤政,惓惓以敬天法祖為心,以節財愛民為務:圖治之大本,即以立矣。但近來風俗人情,積習生弊,有頹靡不振之漸,有積重難反之幾,若不稍加改易,恐無以新天下之耳目,一天下之心志。臣不揣愚陋,日夜思惟,謹就今時之所宜者,條為六事,開款上請,用備聖明採擇。臣又自惟,幸得以經術,遭逢聖主,備位輔弼,朝夕與同事諸臣,寅恭諧協,凡有所見,自可隨事納忠,似不必更有建白。但臣之愚昧,竊見皇上有必為之志,而淵忠靜默,臣下莫能仰窺;天下有願治之心,而舊習因仍,趨向未知所適。故敢不避形跡,披瀝上陳,期於宣召主德,而齊一眾志,非有他也。伏乞聖慈垂鑒,俯賜施行,天下幸甚,臣愚幸甚。
臣聞天下之事,慮之貴詳,行之貴力;謀之在眾,斷之在獨。漢臣中公云:為治不在多言,顧力行何如耳。臣竊見頃年以來,朝廷之間,議論太多,或一事而甲可乙否,或一人而朝由暮拓,或前後不覺背馳,或毀譽自為矛盾。是非淆於唇吻,用舍決於愛憎,政多紛爭,事無統紀。又每見督撫等官,初到地方,即例有條陳一疏,或漫言數事,或更置數官,文藻競工,覽者每為所眩,不曰此人有才,即曰此人任事,其實蒞任之始,地方利病,迄今周知,屬官賢否,豈能洞察,不過采聽於眾口耳,讀其詞藻,雖若爛然,究其指歸,茫未有效,比其久也,或並其自言者而忘之矣。即如昨年,皇上以虜賊內犯,特敕廷臣,集議防虜之策。當其時,眾言迎庭,群策必舉;今之將一年矣,其所言者,果盡舉行否乎?其所行者,果有實效否乎?又如薊鎮之事,初建議者,回吾云云,當事者,亦曰吾云云,曾無幾何,而將不相能,士嘩於伍,異論繁與,訛言踵至,於是議罷練兵者,又紛紛矣。臣竊以為事無全利,亦無全害,人有所長,亦有所短。要在權利害之多寡,酌長短之所宜,委任責成,庶克有濟,今始則討慮未詳,既以人言而遂行,終則執守靡定,又以人言而遂止,加之愛惡交攻,意見橫出,逸言微中,飛語流傳,尋之莫究其端,聽者不勝其眩,是以人懷疑貳,動見醻(從言聲壽)張,虛曠幾時,成功難睹,語曰:多指亂視,多言亂聽,此最當今大患也。伏望皇上,自今以後,勵精治理,主宰化機,掃無用之虛詞,求躬行之實效。欲為一事,須審之於初,務求停當,及計慮已番 ,即端而行之。如唐憲宗之討淮蔡,雖百方阻之,而終不為之搖;欲用一人,須慎之於始,務求相應,既得其人,則信而任之,如魏文侯之用樂羊,雖謗書盈篋,而終不為之動。再乞天語,丁嚀部院等衙門,今後各宜仰體朝廷省事尚實之意,一切奏章,務從簡切,是非可否,明白直陳,毋得彼此推諉,徒託空言,其大小臣工,亦各宜秉公持正,以誠心直道相與,以勉修職業為務,反薄歸厚,尚質省文,庶治理可與,而風俗可變也,伏乞聖裁。
鑑賞
先說第一議“省議論”。
他說,幾年來我看見,“朝廷之間議論太多,或一事而甲可乙否,或一人而朝由暮跖,或前後不覺背馳,或毀譽自為矛盾。”這就是所謂的“政多紛更”,老是自相矛盾。草民我覺得,譬如當今之日,一面斥不勞而獲為大恥辱,一面百萬彩票又為大光榮;一面娼家賣笑須遊街示眾,一面白衣天使又為野雉發套防病。若此,百姓又何所適從?
張居正指出,“又每見督、撫等官,初到地方,即有條陳一疏,或漫言數事,或更置數官。”這是說新官上任時的情形。“漫言數事”,就是今日之“我來簡單說兩句”,這兩句,簡直就是滔滔不絕。此外一有新官上任,就不問青紅皂白撤換中層幹部,凡是前任所用,通通撤掉,或調來親朋好友,或有拍馬小人見機跟進,立刻就有官可做。庸官的套路,在哪裡都是一樣的。
張居正又指出,你看這種條陳,文辭華麗,看的人無不驚嘆,不是說他有才,就是說他能幹事,其實他小子剛到任,“地方利病,豈能盡知?屬官賢否,豈能洞察”?不過是聽了人家的風言風語罷了。時間一久,“簡單說兩句”說了些什麼,恐怕他自己也忘了。
張居正強調指出,要辦事,就不要七嘴八舌。像現在有些人施政,一開始就沒考慮周全,聽到有人說什麼就馬上實行,沒等見效,又因人言而止。弄得大家疑慮不定,曠日持久,難見成效。他主張,今後“欲為一事,須慎之於初,務求停當,及計慮已審,即斷而行之。”就是考慮好了再乾,乾就要乾到底。
張居正還特彆強調指出,皇上您應該叮囑各部院衙門,今後要領會朝廷講究務實的方針,一切匯報與報告,必須簡單扼要;是非可否,你給我明明白白說清楚。全體幹部要秉公持正,建立“誠行直道”的人際關係,以提高業務素質為要務。這樣,幹部管理才能有生氣,隊伍風氣也才能起變化。
第二議,曰“振綱紀”。
張居正說,我看近年以來,綱紀不嚴格,法律不起作用,上下都講姑息,百事全都付之因循,“以模稜兩可謂之調停,以委曲遷就謂之善處”。法律所管的,居然僅僅是微賤小民;強有力者雖然違法亂紀,可誰也拿他們沒辦法。所有的紀律,反而是只有制定紀律的中央在執行,下面的官員,則有踐踏法規之行而毫無畏懼之心。整個官場,因循守舊之風漸成,舉手之勞就能解決的事情就是辦不成。
張居正指出,在處理違紀上,人情當然可以考慮但不能徇私,法律宜嚴格但不宜猛(嚴打之類的就不必要了)。我希望皇上奮起掌握國家命運的決斷,把你的光輝照耀四方,申明法紀以嚴肅幹部作風,掌握好權力以日理萬機。
張居正還強調指出,獎懲賞罰要統一於公道,而決不能徇私;政教號令一定要有中央來決斷,而不要受那些空談影響。凡是法律應該懲罰的,雖是權貴也不能寬恕;凡是受了冤枉的,雖是卑賤平民也必須糾正。這樣,國家的體統才能正,中央才能有威嚴,下面的那些傢伙,才能有守法意識。
——張大人在這一點上,與商鞅、韓非等法家的思想有相似之處,比較相信法律嚴明的效力。所謂“法必明,令必行”(《商君書》),是他們治理不正之風的法寶。
第三議為“重詔令”,也就是中央精神一定要貫徹好。
張居正說,各衙門報上來要處理的事務,關係到各地方民情利害的,該衙門機關應考慮輕重緩急,按次序上報。中央交辦的事務,必須抓緊辦理,事情才不至於堆在一起。
張居正指出,天子的號令,就如疾風霹靂,如果風也不能動,霹靂也不能擊,那么可能連自然的進化都要滯住了,
張居正強調指出,近來中央的命令多落實不了,抄發到各部之後,往往拖住不辦。或是簽一句“按中央精神辦”就算完事,“一切視為故紙,禁之不止,令之不行”。中央指示下來,各地方官反應遲緩,甚至有查勘一件事十餘年也查不完者。文卷堆積,多數被淹沒掉了(多至沉埋);可作證的人,一半都死掉了(半在鬼錄),事情也查不出真相來了,最後使犯法的人漏網逃脫。
張居正憤怒地問道:“國有不伸之法……人懷不白之冤,是非何由得明?賞罰何由而當?”
張居正還特彆強調指出,部院各衙門凡大小事務,接到中央命令後,數日之內,應儘快回復。事情比較清楚的,要做一個結論,不要再推到下面省里去議了。要是需要省里調查的,要嚴格立下一個期限,責令上報。部里設立登記簿,辦的時候登記,辦完後註銷。超過期限的,要按違反制度論罪。這也將作為吏部考核幹部的依據之一。這么幹了以後,人人都會拚命盡職,事情就不會堆在一起推不動了。
——史載,大明的官僚機構,到了嘉靖、隆慶這一代,凡有檔案下來,官員都會簽一個“照辦”(欽此欽遵),然後就成空文。什麼“照辦”?哪個還來理會!一年裡檔案不知道有幾麻袋,辦沒辦,天知道!檔案本身就是一張紙,它又沒有知覺,這事是沒人來管的。國家機構等於基本癱瘓。你看各層,都有官在位置上,也經常有一些“揖會”,傳達這呀那的,但實際工作一樣也推不動。
人之初,性本懶吧?官員們有吃飯局、泡腳、剪彩的時間,卻沒有辦實事的工夫。
第四是“核名實”,專門講了用人標準,十分詳盡。
張居正說,臣每見朝廷用人的時候,吏部首長就要慨嘆缺乏人才。竊以為,古今人才的人數和水平應該相差不遠,皇帝使用賞罰之權驅使天下之士,什麼樣的人才得不到?而說“世無才焉”,臣不信也。問題就在於“名實之不合,揀擇之不精,所用非所急,所取非所求,則上之爵賞不重,而人懷僥倖之心”。
也就是說,提拔上來的幹部,名不副實。選拔時沒有用心考核,選來的並不是需要的人。於是皇帝對下的賞罰不分明,下面的人都懷有投機取巧心理。由此,可悲的局面就此形成:老牛和千里馬同拉一車,兩者都拖累得疲憊不堪;南郭先生混在樂隊里瞎吹,如此,人才怎能不缺乏?事情怎能辦得成?
張居正指出,一般來說,器必試而後知利鈍,馬必駕而後知優劣,現在用人則不然,把一個人稱做人才,卻不通過實踐檢驗;任命了某人之後,卻不考核他的成績;辦砸了事情的,又未必給了適當的處罰。因此,荒謬也就產生了,質樸老實的,被譏諷為無用;大言無當者,以虛張聲勢竊得名譽;超群出眾的,被說成是不合時宜;而拍馬逢承的,則以假象欺世。
有人雖有才幹,卻因為地位卑微而被忽視(一成為下屬就越看他越無能);而才幹不怎么樣的,因為有虛名而倍受尊重(外來的和尚會念經);有那偶爾做成了一件事的,終身都能拿來吹牛;有人偶爾出了點差錯,則議論紛紛一巴掌拍死。
更成問題的是,官員往往在一個崗位任職太短,不等他乾成什麼人就走了。“更調太繁,遷轉太驟”,當官的怎能有責任心?還有就是,對待幹部太過講資格,因而毀譽都不符合實際。
張居正說,臣竊以為,“世不患無才,患無用之道”,沒有好的選人辦法哪裡能行?如得其道,天下之士任皇家挑選,不可能挑不出適用的。臣願皇上慎重賞賜,用人一定要考核其成績,任命必須看準了人。有功於國家的,雖千金之賞、封侯之印,您也不要心疼;無功於國者,就是一個笑臉也不能給他。
張居正強調指出,請皇上命令吏部,要嚴格考課之法,務求名實相符。凡京官三年期滿、外官六年期滿,都不得隨便連任、濫給恩典。吏部必須明白開具“稱職”、“平常”、“不稱職”(原文如此)的評語,作為儲備幹部。至於官員的升降進退,一切以“功實”為準,不要被虛名所惑,不要拘泥於資格,不要太顧慮輿論,更不能摻雜個人愛憎,不要以一事概括其一生,不能以一點小缺點掩蓋其大節。
在京各衙門的副職,須要量才錄用,長官一旦出缺,就以副職補上,不必另找(哪有那么多的外來和尚?)。部院本系統下屬各省的官員,有熟悉規則、盡職盡責者,九年任滿,吏部可以授予京官之職。級別高的可轉任本部的司級、副部,其他級別可直接調用,部院就不必外找了。
——張居正的這一議,相當重要,是他日後厲行“考成法”的藍本。專制皇權下的知人用人,一直是令人頭痛的問題。奸滑官吏,有看臉色吃飯、奔走逢迎的,往往官運亨通;幹練下屬,有埋頭苦幹、辦事較真的,不是默默無聞,就是得罪人多,日久不得提拔。如此選拔,人心不服,隊伍哪裡會有士氣?
——鄙人亦曾見,有一類小吏,一心謀奪正職,聞正職當紅,則整日滿臉陰鬱;聞正職失勢,則笑語振動屋瓦。某時有巡按高官視察,立時笑面燦然,飛撲而上,務求印象深刻,以利來日提拔。平日則懶赴署內辦公,蹤影不見。偶有成就,則綿延三年喋喋不休。此類猾吏,實為巧偽,卻又虛名在外。上司不明就裡,為之吹噓,則前途更為坦蕩也。可見古之弊病,今仍遺毒,未知何日方能休。
下面來看第五議“固邦本”,何為邦本?國家之本也,就是老百姓富不富、社會穩定與否。這一條,江陵先生說得言辭懇切,邏輯嚴密,即使我們後來者聰明無比,也不得不服——原來古人什麼都明白!
這一條,也多含有法家思想。法家,總是要講強國、講實際的,除去那些不盡情理的嚴酷,我看法家的真理還是多一些。現在常說的“以人為本”,就是管仲曾經說過的。管仲是齊國成就霸業的大功臣,他說:“霸王之所始也,以人為本。”要想稱霸,大國崛起,不是多生產鋼鐵槍炮的問題,而是怎么樣以人為本的問題。
我們來看張先生的教誨。
張居正首先指出,我聽說,帝王之治,欲攘外者必先安內(草民按,彼時之胡說,今日之真理)。《尚書》曰:“民為邦本,本固邦寧。”就算是古代大治的時代,也有外患和盜賊,但百姓卻能安樂,豐衣足食。為什麼呢?因為邦本深厚堅固,所以無虞。如果老百姓愁苦思亂,民不聊生,外患內盜才會乘機而起(江敬先生的意思是說,這個因果關係不要弄反了)。安居樂業的老百姓一般喜好仁義,過不好日子的老百姓就容易為非作歹(危民易於為非),這是必然的(其勢然也)。
他說,去年因為是元年,國家減稅一半,結果國用不足,邊防開支又大,國庫空虛,不得已派了四個御史分道去催稅款,這雖然是權宜之計,但老百姓就受不了這種搜颳了。臣近日聽取了外官的議論,都說這事情辦不了啊,原因是御史作為欽差出去了,目睹老百姓窮苦,又沒有別的渠道清理欠稅。只好將各地官庫的儲存全部調到京城來,以致各省庫藏空虛,一遇到水旱災害,眼看老百姓餓死而沒辦法救濟。這么搞,國庫沒等充實,國家元氣已經消耗的差不多了。
張居正還教導我們說,臣竊以為,矯枉者必過其正。在當今民窮財盡之時,若不痛加節省,恐怕這局面就不可挽救了。我叩頭懇請皇上念惜民窮,多給百姓一點實惠,凡是不急的工程(草民按,譬如高樓寬路廣場等等),沒有益處的徵收攤派,一切都應停免。您本人則應該崇尚節儉,為天下先。
我乞求皇上下令吏部,要小心選擇好官,讓他們善待小民。考察官員賢與不賢,要把那些律己廉潔、實心愛民的,作為“上考”,也就是稱職,儘快給予升官。如果只會巴結上司、企圖跑官要官,而無實政惠及老百姓的,即使有才幹,也只能給予“中考”。其貪污顯著者,嚴限追贓,並押送到邊防管制,什麼時候退完了贓,什麼時候另行發落。
張居正強調指出,陛下應責令戶部反思,為什麼天天琢磨來錢的方法卻財政匱乏?其弊端何在?現在準備的新舉措,是根據什麼原則?當今風俗奢侈,官民穿華麗衣服、造豪華大宅都沒有什麼限制,加上豪強兼併土地,賦稅不公平,偷稅漏稅,恃強不納,田賦征糧偏重於小民。各衙門小金庫到底存了多少錢糧,漫無查稽,誰也不清楚。假公濟私盛行,官吏當然要滋生貪污之心。
張居正痛心疾首地指出,上述種種,皆耗財病民之大者。如果能嚴厲追查那些私吞國家財產的傢伙,把他們幹掉,又何必求索於窮困之民、而消耗國家的元氣呢?
——張居正先生一點也沒有危言聳聽。明代自正統年間以來,財政情況就一蟹不如一蟹,每況愈下。《真定府志》載,成化以前,民間除了兩稅、草馬(供給邊防用)之外,不過給官家服幾天役而已。到了弘治以後,中央和地方兩級每年增派的稅收多了十倍。凡是官員級別高一點的,都盯著下面的財富,公派的私加的,像老鷹攫肉,必獲乃已。小民怎能不因貧困而逃走?村里壯丁不足服勞役的數,就加派田賦。這情景怎么得了!
史載,當時的官員考核,就是一個稅收情況如何(長吏考課,唯問錢糧),其餘公務,不過虛應故事。到了這位隆慶爺,更是專派御史到各地去“清庫”,有點錢就運回皇宮來供他玩樂。天天晚上狂游燈會,喝酒取樂,以為盛世已經千秋萬代。
真的就千秋萬代了么?燈山酒海里,人也難清醒。草莽之狐鳴,難以越高牆。
可是張先生關於“危民易於為非”的警告,並不是在嚇唬他。皇爺,禍起蕭牆的時候,上吊可都找不到安靜的地方了。
最後一條,第六議,講的是邊防的事。這事,也是當務之急。
就在張居正上這道疏的前一年,隆慶元年九月,秋高馬肥,俺答曾率6萬騎犯邊,寇大同,陷石州,另一彪人馬土蠻部落犯薊鎮,抵灤河。北京再次戒嚴,有人甚至嚇得棄官逃走。到十月敵人才退去。大明帝國又被折騰一回。
張居正是個博覽群書的人,頗知兵事,負責國防後,更是相才將才兼備,確有些詭異的天賦。他對軍餉、兵源、選將等諸多事宜都有獨到見解,這裡就不詳述了。同時他還提出了舉行“大閱”的建議。大閱,就是大閱兵。一是能夠檢驗官兵能力勇氣如何,二是可宣示遠近,讓人知道皇帝已加緊了軍備,以此煞一煞狂虜的銳氣。
從嘉靖二十八年張居正上《論時政疏》起,迄今已經19年過去。這19年,官場歷練把他造就成了一個真正的相才。當年還不過是書生論政,頗逞意氣,現在提出的這幾條,都是成熟的治國之道。
《陳六事疏》的命運,也比以前的那一道疏好些,隆慶好歹批了幾個字,說“覽卿奏,俱深切時務,其見謀國忠懇,該院部看議行”。
奏疏交到各部去議了,有些大臣不禁感到興奮,總還可以談論一下實事了。都御史王廷、戶部尚書馬森、兵部尚書霍冀,都有談感想的摺子上來。不過說一通,也就罷了。
張居正可能會失望,也可能會徹底明白——明朝的變革,靠的不是觀念,而是權力。一個末相,說得再多又怎樣。當然萬曆年間也有人看出來了。他這奏疏,雖然沒有毛遂自薦,但自我推銷的心機已經表露無遺(《國朝典故》)。張居正多年後回憶,說此舉是“往者冒昧,妄有所陳,誠激於時弊,不得已耳。”(《答廣西熊巡撫》)
冒昧我看倒談不上,有激情才是真的。
政治上的作為不作為,全在於有沒有激情。在位者若沒有激情,老百姓也就過悶罐式的日子吧。年年說皇恩浩蕩,年年卻是積弊如山,河清有日乎——我等到花兒都謝了!連街頭販夫都看得清的事,以皇帝的天縱英明,為什麼老看不見呢?
張居正的條陳一上,與高拱的思想不謀而合。高拱在嘉靖四十五年,也有一個《除八弊疏》準備上奏,不巧老皇帝要咽氣,就壓下一直沒交。高拱的條陳,簡直就是張居正《陳六事疏》的另一版本。我想,自此他對張居正另眼相看,視為同道,是大有可能的。
《陳六事疏》中法家的痕跡太重,當朝的心學一派和因循官僚自然如芒在背,誣張居正為“小人”的輿論也就從此發端(然忌我者也自此始矣)。
可是張居正白白背了這個黑鍋。
條陳在皇帝那裡幾乎沒有反響。但隆慶獨獨對“大閱”十分感興趣,他和武宗一樣,都願披戰袍、跨駿馬,裝一回大將軍。上疏第二年五月,隆慶下詔要準備秋季大閱。到九月,十多萬人馬齊集京城,京營、邊將、爵爺、錦衣衛特務輪翻操練、比試騎射。“龍旗照耀虎豹營”,一時間也是煙塵滾滾,煞有介事。
當時和後來都有人反對這次大閱,說是勞民傷財,花了二百萬(有誇張),擺個花架子;說是張居正為了討好皇帝才出的這餿主意,天下能有被你大閱兵嚇住的敵人嗎?有錢還不如接濟一下邊防軍家屬。但是閱兵畢竟起了點心理作用,境內就一度哄傳要收復河套了,俺答估計也知道了風聲——漢家郎畢竟不是好惹的。
歷史背景
張居正字叔大,號太岳,湖廣江陵人。他從小穎敏絕倫,胸有大志,加上他的矻矻不倦,因此學業進展很快。他十三歲時寫的文章就受到湖廣巡撫顧璘的垂青,顧璘誇他有“將相才”。張居正十六歲中舉,顧璘又解犀帶相贈。他二十歲赴京會試下第,二十三歲再試成功,中二甲進士,改庶吉士,從此開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
作為“儲相”的庶吉士的生活是一種練習辦事的清閒生活,但張居正此時卻不清閒。他慨然以天下為己任,認真地研究國家的典章制度,總結歷代治亂興衰的經驗教訓,探討治國的方法,從而為他後來的執政奠定了基礎。三年後,他授翰林院編修,以後又任裕王朱載垕的侍講侍讀,和裕王結下了密切的關係。再升任侍講學士,領翰林院事。這段期間,他一直在做積極的準備。他以“天生我才必有用”的樂觀心情,等待著脫穎而出的一天。嘉靖四十五年,世宗逝世,裕王即位,是為穆宗。張居正以裕王舊臣的身份,被擢為吏部左侍郎兼文淵閣大學士,進入內閣,參預大政。他入閣後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和當時的首輔徐階共同起草了世宗的遺詔,在遺詔中“盡反時政之不便者”,糾正了世宗時期的諸多弊政,受到了朝野上下的歡迎。中期的明朝,早已度過了它的“黃金時代”,而呈現出一派式微的景象:政治上吏治腐敗,弊端叢集;經濟上財政拮据,捉襟見肘。內部階級矛盾尖銳,農民的反抗鬥爭此伏彼起。邊患叢生,險象迭至,南有倭寇肆虐,北有蒙古逞威。鑒於此,張居正在入閣的第二年,就上了千字的《陳六事疏》,從省議論、振紀綱、重詔令、核名實、固邦本、飭武備等六個方面全面地提出了整頓朝政的政治主張。這些主張既切中時弊,也切實可行。但穆宗畢竟不是明君英主,你言之諄諄,他聽之藐藐,並不準備付諸實施。穆宗的冷漠,並沒有熄滅張居正的熱情,他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繼續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張。
歷史評論
張居正以七品芝麻官的身份給當時的皇帝上了一封《論時政疏》,指出了當時宗親驕橫、財用匱乏、官吏因循守舊等五條政治弊端。當時的皇帝是被海瑞稱為“家家皆淨而無財用”的嘉靖皇帝。
嘉靖皇帝最不喜歡聽批評意見,不過七品的編修惹不起天子找麻煩的興趣,他也就比當時說真話的海瑞幸運多了,但上奏的信卻石沉大海。張居正感嘆現在的亂世“非得磊落奇偉之人,大破常格”,否則不足以消弭天下的災禍。然而“世雖有此,人未必知,即知之未必用”,唉!人們不一定有這樣的見識,有這樣見識的人也未必能得到重用。知音難求,他很苦惱。32歲的年紀,正值人生的最佳時機,卻無法施展縱橫,鬱悶之心可想而知,但他沒象屈原一樣為理想而死,他伺機而動,回家讀書,又讀了6年!再入朝後,官運出奇的好,官職一升再升,到了隆慶元年二月,已升為“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是正三品的官,關鍵的是作為大學士,可以入閣議事,也就是進入權力核心。兩個月後升為“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這是正二品的大官,且是禮部的一把手了。幾個月後,他給穆宗皇帝上了《陳六事疏》。所謂六事:省議論,振紀綱,重詔令,核名實,固邦本,飭武備。穆宗一一準行。所言六事可謂切中時弊,體現了張的治國主張與改革理想。明朝的晚期為張居正縱橫捭闔提供了絕佳的舞台,此時的張居正雖已入閣,卻並未大權獨攬,《陳六事疏》只是他幾年後新政改革的晨曲。5年後,穆宗帝病逝,他的學生朱翊鈞即位,年號萬曆,史稱神宗。新皇帝對張居正言聽計從,尊敬有加,言必稱“先生”,經過一番政治較量,張居正成為首輔,位極人臣,萬曆新政由此轟轟烈烈地展開,明朝氣象為之一新,內憂外患一時緩解。
在被視為改革綱領的《陳六事疏》中,張居正引用了《尚書》里那句為人熟知的“民為邦本,本周邦寧”,提出了“固邦本”的政治目標。在另外的章奏、書信中,他多次表述“致理之道,惟在於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於察吏治”一類的觀點。
某些論者據此斷言張居正繼承和發展了儒家傳統的民本思想,是十分正確的。在傳統政治結構中,處於底層的小民沒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機會,他們的疾苦只能被動地由官員們察知,即使貪官污吏們的壓榨超過極限也無處申訴,起義是他們表達憤怒的惟一方式,正如張居正在評論兩廣起義頻仍的原因時所指出的,“非民之好亂,本於吏治不清,貪官為害耳”。
這樣,就由安民的政治目標推導出“吏治”問題。在張居正看來,人君駕馭官員的手段無非是“賞、罰、用、舍”四字,“欲用舍賞罰之當,在於綜核名實而已”。綜核名實是張居正政治思想中十分重要的概念,基本內涵是根據實際政務考課官員,即“一以功虛為準,毋徒眩於聲名,毋盡拘於資格,毋搖之以毀譽,毋雜之以愛憎,毋以一事概其平生,毋以一眚掩其大節”。幾個“毋”概括了明代銓政的主要弊端。與實政思想相聯繫,張居正特別批評了“士大夫務為聲名,舍其職業,出位是思”的習氣。不過,綜核名實主要是解決官僚體制中人的素質和使用問題,與此相關的還有制度本身的“信息溝通”問題。針對這一問題,張居正提出了“重詔令”的建議。他認為,“君者,主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君不主令則無威,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則無法,斯大亂之道也”。這項建議包含著兩個方面,即立威與立法。為了糾正業已存在的“無法”現象,張居正要求凡已奉旨施行之事,應“嚴立限期,責令上緊奏報”,有關部門也應“置立號簿,登記註銷,如有違限不行奏報者,從實查參,坐以違制之罪”。這是“考成法”的初步構想,在張居正柄政之後發展成一套相當嚴密的制度體系。
關於立威的問題,《陳六事疏》中沒有詳論。張居正於嘉靖二十八年(1546)奏上的《論時政疏》予以把握。在這份奏疏中,張居正以人的身體類比朝政,認為“人之所恃以生者,血氣而已”,“一或壅閼,則血氣不能升降,而臃腫痿痹之患生矣”。他指出,世宗“所與居者獨宦官宮妾”,已八九年不接見群臣,上下暌違,是“血氣壅閼之病”。正是由於這一病根,才導致“臃腫痿痹之病乘間而起”,具體說來,其大者有五:“曰宗室驕恣,曰庶官瘝曠,曰吏治因循,曰邊備未修,曰財用大匱”。從兩份奏疏的闡述來看,張居正關心的不僅是君主的絕對權威,而尤注重君主和官僚機構之間的溝通渠道的暢通。
他引用《詩經》中“勉勉我王,綱紀四方”這句話,說明“紀綱”正是人主“使天下皆服從其教令,整齊而不亂”的總樞紐。“紀綱不肅,法度不行”,則“上下務為姑息,百事悉從委徇”,矯正此弊只有“振紀綱”一途。為了回擊他的觀點所可能受到的指責,張居正特別論述了“順情”與“徇情”、“振作”與“操切”的區別,主張“情可順而不可徇,法宜嚴而不宜猛”,希望皇帝“張法紀以肅群工”,“法所當加,雖貴近不宥,事有所枉,雖疏賤必申”。
通過從“固邦本”到“振紀綱”的邏輯序列,社會矛盾的根本癥結已經找到,從而也就明確了解決問題的主要方針。但是,還有一些妨礙施政的因素需要排除,在張居正看來,為害最大的便是“議論”。他指出,“頃年以來,朝廷之間議論太多,或一事而甲可乙否,或一人而朝由暮跖,或前後不覺背馳,或毀譽自為矛盾,是非淆於唇吻,用舍決於愛憎,政多紛更,事無統紀”,“此最當今大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