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論原文
臣聞天下之事,慮之貴詳,行之貴力,謀在於眾,斷在於獨。即如昨年,皇上以虜賊內犯,特敕廷臣,集議防虜之策。當其時,眾言盈庭,群策畢舉,今又將一年矣,其所言者,果盡舉行否乎?其所行者,果有實效否乎?又如薊鎮之事,初建議者曰“吾欲云云”,當事者亦曰“吾欲云云”,曾無幾何,而將不相能,士嘩於伍,異論繁興,訛言踵至,於是議罷練兵者,又紛紛矣。
臣竊以為事無全利,亦無全害,人有所長,亦有所短,要在權利害之多寡,酌長短之所宜,委任責成,庶克有濟。今始則計慮未詳,既以人言而遽行,終則執守靡定,又以人言而遽止,加之愛惡交攻,意見橫出,讒言微中,飛語流傳,尋之莫究其端,聽之不勝其眩,是以人懷疑貳,動見譸張,虛曠歲時,成功難睹。語曰,“多指亂視,多言亂聽!”欲為一事,須審之於初,務求停當,及計慮已審,即斷而行之,如唐憲宗之討淮蔡,雖百方阻之,而終不為之搖。欲用一人,須慎之於始,務求相應,既得其人,則信而任之,如魏文侯之用樂羊,雖謗書盈篋,而終不為之動。再乞天語,丁寧部院等衙門,今後各宜仰體朝廷省事尚實之意,一切章奏,務從簡切,是非可否,明白直陳,毋得彼此推諉,徒託空言。其大小臣工,亦各宜秉公持正,以誠行直道相與,以勉修職業為務,反薄歸厚,尚質省文。
基本介紹
《陳六事疏》是張居正於隆慶二年上書皇上的一份重要的檔案,他根據正德、嘉靖兩朝以來的官場積弊,從省議論、振紀綱、重詔令、核名實、固邦本、飭武備六個方面提出改革的重大舉措。遺憾的是,隆慶皇帝沒有採納張居正的建議。僅批示一句:“知道了。”就將這一份充分體現張居正改革思想的檔案束之高閣。?
歷史背景
張居正字叔大,號太岳,湖廣江陵人。他從小穎敏絕倫,胸有大志,加上他的矻矻不倦,因此學業進展很快。他十三歲時寫的文章就受到湖廣巡撫顧璘的垂青,顧璘誇他有“將相才”。張居正十六歲中舉,顧璘又解犀帶相贈。他二十歲赴京會試下第,二十三歲再試成功,中二甲進士,改庶吉士,從此開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
作為“儲相”的庶吉士的生活是一種練習辦事的清閒生活,但張居正此時卻不清閒。他慨然以天下為己任,認真地研究國家的典章制度,總結歷代治亂興衰的經驗教訓,探討治國的方法,從而為他後來的執政奠定了基礎。三年後,他授翰林院編修,以後又任裕王朱載垕的侍講侍讀,和裕王結下了密切的關係。再升任侍講學士,領翰林院事。這段期間,他一直在做積極的準備。他以“天生我才必有用”的樂觀心情,等待著脫穎而出的一天。
嘉靖四十五年,世宗逝世,裕王即位,是為穆宗。張居正以裕王舊臣的身份,被擢為吏部左侍郎兼文淵閣大學士,進入內閣,參預大政。他入閣後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和當時的首輔徐階共同起草了世宗的遺詔,在遺詔中“盡反時政之不便者”,糾正了世宗時期的諸多弊政,受到了朝野上下的歡迎。
中期的明朝,早已度過了它的“黃金時代”,而呈現出一派式微的景象:政治上吏治腐敗,弊端叢集;經濟上財政拮据,捉襟見肘。內部階級矛盾尖銳,農民的反抗鬥爭此伏彼起。邊患叢生,險象迭至,南有倭寇肆虐,北有蒙古逞威。鑒於此,張居正在入閣的第二年,就上了千字的《陳六事疏》,從省議論、振紀綱、重詔令、核名實、固邦本、飭武備等六個方面全面地提出了整頓朝政的政治主張。這些主張既切中時弊,也切實可行。但穆宗畢竟不是明君英主,你言之諄諄,他聽之藐藐,並不準備付諸實施。穆宗的冷漠,並沒有熄滅張居正的熱情,他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繼續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張。
歷史評論
張居正以七品芝麻官的身份給當時的皇帝上了一封《論時政疏》,指出了當時宗親驕橫、財用匱乏、官吏因循守舊等五條政治弊端。當時的皇帝是被海瑞稱為“家家皆淨而無財用”的嘉靖皇帝。
嘉靖皇帝最不喜歡聽批評意見,不過七品的編修惹不起天子找麻煩的興趣,他也就比當時說真話的海瑞幸運多了,但上奏的信卻石沉大海。張居正感嘆現在的亂世“非得磊落奇偉之人,大破常格”,否則不足以消弭天下的災禍。然而“世雖有此,人未必知,即知之未必用”,唉!人們不一定有這樣的見識,有這樣見識的人也未必能得到重用。知音難求,他很苦惱。32歲的年紀,正值人生的最佳時機,卻無法施展縱橫,鬱悶之心可想而知,但他沒象屈原一樣為理想而死,他伺機而動,回家讀書,又讀了6年!再入朝後,官運出奇的好,官職一升再升,到了隆慶元年二月,已升為“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是正三品的官,關鍵的是作為大學士,可以入閣議事,也就是進入權力核心。兩個月後升為“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這是正二品的大官,且是禮部的一把手了。幾個月後,他給穆宗皇帝上了《陳六事疏》。所謂六事:省議論,振紀綱,重詔令,核名實,固邦本,飭武備。穆宗一一準行。所言六事可謂切中時弊,體現了張的治國主張與改革理想。
明朝的晚期為張居正縱橫捭闔提供了絕佳的舞台,此時的張居正雖已入閣,卻並未大權獨攬,《陳六事疏》只是他幾年後新政改革的晨曲。5年後,穆宗帝病逝,他的學生朱翊鈞即位,年號萬曆,史稱神宗。新皇帝對張居正言聽計從,尊敬有加,言必稱“先生”,經過一番政治較量,張居正成為首輔,位極人臣,萬曆新政由此轟轟烈烈地展開,明朝氣象為之一新,內憂外患一時緩解。
改革綱領
在被視為改革綱領的《陳六事疏》中,張居正引用了《尚書》里那句為人熟知的“民為邦本,本周邦寧”,提出了“固邦本”的政治目標。在另外的章奏、書信中,他多次表述“致理之道,惟在於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於察吏治”一類的觀點。
某些論者據此斷言張居正繼承和發展了儒家傳統的民本思想,是十分正確的。在傳統政治結構中,處於底層的小民沒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機會,他們的疾苦只能被動地由官員們察知,即使貪官污吏們的壓榨超過極限也無處申訴,起義是他們表達憤怒的惟一方式,正如張居正在評論兩廣起義頻仍的原因時所指出的,“非民之好亂,本於吏治不清,貪官為害耳”。
這樣,就由安民的政治目標推導出“吏治”問題。在張居正看來,人君駕馭官員的手段無非是“賞、罰、用、舍”四字,“欲用舍賞罰之當,在於綜核名實而已”。綜核名實是張居正政治思想中十分重要的概念,基本內涵是根據實際政務考課官員,即“一以功虛為準,毋徒眩於聲名,毋盡拘於資格,毋搖之以毀譽,毋雜之以愛憎,毋以一事概其平生,毋以一眚掩其大節”。幾個“毋”概括了明代銓政的主要弊端。與實政思想相聯繫,張居正特別批評了“士大夫務為聲名,舍其職業,出位是思”的習氣。
不過,綜核名實主要是解決官僚體制中人的素質和使用問題,與此相關的還有制度本身的“信息溝通”問題。針對這一問題,張居正提出了“重詔令”的建議。他認為,“君者,主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君不主令則無威,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則無法,斯大亂之道也”。這項建議包含著兩個方面,即立威與立法。為了糾正業已存在的“無法”現象,張居正要求凡已奉旨施行之事,應“嚴立限期,責令上緊奏報”,有關部門也應“置立號簿,登記註銷,如有違限不行奏報者,從實查參,坐以違制之罪”。這是“考成法”的初步構想,在張居正柄政之後發展成一套相當嚴密的制度體系。
關於立威的問題,《陳六事疏》中沒有詳論。張居正於嘉靖二十八年(1546)奏上的《論時政疏》予以把握。在這份奏疏中,張居正以人的身體類比朝政,認為“人之所恃以生者,血氣而已”,“一或壅閼,則血氣不能升降,而臃腫痿痹之患生矣”。他指出,世宗“所與居者獨宦官宮妾”,已八九年不接見群臣,上下暌違,是“血氣壅閼之病”。正是由於這一病根,才導致“臃腫痿痹之病乘間而起”,具體說來,其大者有五:“曰宗室驕恣,曰庶官瘝曠,曰吏治因循,曰邊備未修,曰財用大匱”。從兩份奏疏的闡述來看,張居正關心的不僅是君主的絕對權威,而尤注重君主和官僚機構之間的溝通渠道的暢通。
他引用《詩經》中“勉勉我王,綱紀四方”這句話,說明“紀綱”正是人主“使天下皆服從其教令,整齊而不亂”的總樞紐。“紀綱不肅,法度不行”,則“上下務為姑息,百事悉從委徇”,矯正此弊只有“振紀綱”一途。為了回擊他的觀點所可能受到的指責,張居正特別論述了“順情”與“徇情”、“振作”與“操切”的區別,主張“情可順而不可徇,法宜嚴而不宜猛”,希望皇帝“張法紀以肅群工”,“法所當加,雖貴近不宥,事有所枉,雖疏賤必申”。
通過從“固邦本”到“振紀綱”的邏輯序列,社會矛盾的根本癥結已經找到,從而也就明確了解決問題的主要方針。但是,還有一些妨礙施政的因素需要排除,在張居正看來,為害最大的便是“議論”。他指出,“頃年以來,朝廷之間議論太多,或一事而甲可乙否,或一人而朝由暮跖,或前後不覺背馳,或毀譽自為矛盾,是非淆於唇吻,用舍決於愛憎,政多紛更,事無統紀”,“此最當今大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