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4
定價:¥15.00
作者簡介
傑羅姆·布魯納(1915年-),美國著名的心理學家:和教育學家認知心理學的代表人物之一;教育學結構課程論的開創者和倡導者。他的《教育過程》一書,曾對當時的美國乃至全世界的的教育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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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目錄序
增補版序
引言
第一部分經驗的形成
創造的條件
神話與身份
身份與現代小說
作為認知方式的藝術
第二部分尋求明晰
發現的行為
論數學學習
杜威之後,是什麼?
第三部分行動的觀念
人類行為的控制
弗洛伊德與人的形象
命運與可能性
心理學和人的形象
序
對於那些一起用餐的朋友和一起工作的同事們,對於那些充滿焦躁卻因這焦躁而有助於滋養一種懷疑意識的大學生以及阻止混亂出現的精神管理者們,對於那些使我有可能擁有自由時間的基金會,我承認我欠他們很多,需要償還。一所著名的大學的存在確實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喬賽亞·羅伊斯在評論哈佛社區時曾經指出,對於大學來說,討論是最自然的存在方式。
有好幾位親密的朋友給了我特別慷慨的建議和鼓勵。喬治·米勒、艾伯特·古爾拉德和埃爾廷·莫里森,是我聆聽教益的源泉和培養耐心的楷模。從伊莉莎白·威姆斯·所羅門那兒,我總是可以獲得明確的建議。在整理本書所表達的觀點過程中,馬克·薩克斯頓始終和我一起無私地工作。魯思和理察·托爾曼很早就鼓勵我繼續本書所述的探索。對於他們的去世所帶來的損失,我們中的很多人現在還能感覺到。我的妻子,布蘭奇·馬歇爾·布魯納,是我寫作本書時忠實而又極富啟迪的伴侶。
許多博物館和攝影師為本書提供了資料。下列出版社和期刊慷慨允準我複製它們的資料:費伯有限公司、喬治·布拉奇勒公司、《哈佛教育評論》、《國際心理學雜誌》、麥克米倫公司、《數學教師》、《黨派評論》、《心理學評論》、《記者》、魯珀特·哈特一戴維斯有限公司以及《星期六評論·教育副刊》。
J.S.布魯納
1962年1月
於麻薩諸塞州坎布里奇
書摘
藝術家、作家,在某種程度上還包括科學家,都試圖從他們活動的本質中尋求一個答案。他們創造或試圖創造,這過程本身就被賦予了尊嚴。“創造性”寫作和“純”科學,都在自身的範圍內為自己的生產者的活動進行辯護。我想,這就意味著一個人的創造行為是一個整體的人的行為,意味著是整體的人而不是其產品使創造活動有益且有價值。所以,宣稱自己具有整體性開始變成了一句新口號。在我們這個時代,創造性廣告、創造性工程設計、創造性的問題解決方法,所有這些都在積極地為爭取尊嚴而奮鬥。我們作為心理學家就被要求詳細說明創造的過程並揭示創造的本質。不要搞錯了:我們不僅僅被稱為是技術專家,而且還是倫理學家的副手。在這種自我辯護中,我產生了一種譁眾取寵感。嚴肅地說,我建議,我們應該關注那穿梭的小鯖魚、放飛的風箏以及所有類似讓人感到驚異的、愉悅的事物。
我們最好從那些至少能使我們對同一系列的事物進行研究的最低的工具性定義開始。產生“有效的驚異”的行為,我把它作為創造活動的標誌。驚異所包含的內容,就像人類所從事的活動一樣廣泛。它可以表現在與兒童的關係、做愛、從事商業活動、闡發物理理論和畫畫等活動中。不管一個人是否有意於創造,我都得多多注意他的意圖。能往平庸之途也可以鋪上創造意圖的地毯。給驚異下一個定義不是件容易的事。正是未曾預料到的事物才會給人以外奇或震驚。“有效的驚異”的奇特之處並不在於它是罕見的、很少發生的或稀奇古怪的,而且它通常恰恰不是這些。有效的驚異——待會兒我們將要詳細說明——產生時,具有明顯的特徵,即產一種認知震驚,接著,這種震驚就會消失。這就像其他一些偉大的公式一樣,比如,能量守恆定律和具有卓越的洞察力從而使化學成為可能的質量守恆定律,等等。韋伯對一種可感覺到的差異的卓越洞察就屬於這一種。他認為在一種差異被感覺到之前,必須存在目前正在被體驗的感覺強度的恆量:△I/I=K。
我想,我們可以區分出三種有效驚異的形式。顯然,這三種形式暗含在我們一直在探討的各種驚異之中。第一種是有預見性的有效驚異(predictiveeffectiveness)。這是一種能夠產生高度預見價值的驚異,比如在自由落體公式或其他有效的科學理論構建中的驚異。有人可能會爭辯說,這種預見性效應並不總是通過驚異產生,而是通過驅動力和知識的逐漸累積而產生,就像牛頓和他的“我不作假設”說。我同意這種看法,同時必須指出,不管是直覺性的洞察還是逐漸忭的累積,我都將其納入到我的定義範圍之中。這種驚異或許只有我們回顧並檢視自己所來之處時才會產生。
第二種驚異的有效性,我們最好稱其是形式化的,最常見於數學和邏輯,或許還有音樂中。對這種現象最優美的描述之一就是G.H.哈代的《一個數學家的辯白》。這種驚異把各種要素進行條理化,從而使我們可以看到以前不明顯的聯結、過去不存在的歸類和以前不曾有的組合方式。其結果就是達到一致性、協調性或深度的聯結。對這個問題最具洞察力的研究成果之一,當然就是亨利·普安卡雷的那篇叫《科學與方法》的文章。他說:“創造性聯結活動就是揭示各種事實之間存在的未曾預料到的關係,雖然我們很早就知道這些事實,但我們卻錯誤地認為它們之間是彼此陌生的。”
最後一種驚異的有效形式更難描述。我稱之為隱喻的有效性(metaphoriceffective)。它的有效性也產生於經驗領域的聯結。這些經驗原先是孤立的,但包含藝術準則的關聯形式。
正是有效的驚異產生了梅爾維爾所說的認知的衝擊。榮格把能夠產生這樣隱喻性聯結的藝術說成是“想像性的藝術”,而並非僅僅是心理學意義上的藝術。舉例來說,托馬斯·曼的《威尼斯之死》一書的成就在於他將病痛、美、性及限制等一系列的體驗放到一個單一的範圍之內。或者這也可以說是法國劇作家讓·阿努伊的成功之處,他在《安提戈涅》一書中塑造了既殘暴又通情達理的克瑞翁的人物形象。我們所關注的是通過符號、隱喻和形象的運用達到多種經驗之間的聯結。文學上的經驗就是一種分類,就是把經驗安排在概念間的句法之中。隱喻的聯結跳過了這種系統性的安排,探索先前不為人所知的聯結。
讓我參照一下荷馬《伊利亞特》中特別是埃阿斯的瘋狂來闡明我的觀點。讓我們回想一下阿喀琉斯的死亡和在伊利昂之戰最為勇猛的西蒂斯將會操起她被殺兒子的武器的決心的場景。阿伽門農(Agamenon)必須作出致命的決定,是奧德修斯而不是埃阿斯獲得了赫菲斯托斯(Hepha-estus)製造的盔甲。埃阿斯受人性的憤怒和與自己的英雄氣概相稱的復仇渴望所困擾。但是在這種衝動沒有得到表達之前,就被雅典娜神干預中止了:他遭打擊致瘋,屠殺特洛伊人的家禽,用一種今天可以稱得上是大規模中止侵略的方式詛咒阿伽門農、奧德修斯和墨涅拉俄斯。接著,又是雅典娜把埃阿斯從更為直接的狂暴的表達中解救了出來,並把希臘從他們的統領者的殺戮中解救了出來。眾神再一次巧妙而合理地介入。在環環相扣的劇情中,很正式地反映出了人的內在的困境。這一點和E.R.多茲在探討希臘神話對非理性的控制時所提出的觀點相像。判斷的模糊和困惑,即致人毀滅的盲目衝動,或似乎是不自然的勇氣增長,即menos,這些都是自然秩序潛在的破壞源泉,並都是因為有了外在的力量或超自然力量的干預,或者是神的干預或者是伊里逆絲的干預而得到遏制。
我認為,總體上來說,內心的預兆、突然的莫名的權力感,或突然的莫名的判斷力的喪失,都是從神的介入中產生的萌芽。內在世界向外在世界轉換的結果就是模糊性的減少:那模糊不定的精靈不得不被變成像某些人心目中特定的神那樣具體。
這些就是希臘人所共有的神。由於這些諸神,產生了共同的因果感;也由於這些諸神,藝術形式誕生了。而其他的途徑,諸如菲利普·拉夫在討論《螺絲在擰緊》一書中的統治及《森林中的野獸》書中的主要人物時所指出的那樣,就是放棄我們經驗的分配。如果我們不能把糾纏在審美經驗結構之中的惡魔外化,那么最後的辦法也只能是凍結和封鎖它們:弗洛伊德在《焦慮問題》中對過度壓抑和拒斥作了精闢的論述。神話的藝術形式到底是什麼呢?主要是戲劇。就其所關注的超自然的力量及人物而言,用韋勒克和沃倫的話來說,就足講述“根源與命運”的現實主義的戲劇。正如他們所說,這種戲劇包含著一個社會向其年輕一代所提供的世界為什麼會是這個樣子以及我們為什麼這么做的解釋,也包括對自然的和人的命運的教育形象的解釋。當厄恩斯特·卡西爾注意到神話一方面有點強調經驗的表面特點,但同時又包含信仰強制的成分時,他感覺到這兩方面之間存在著固有的二律背反。神話的力量存在於現實與幻想之間,它既不是太好也不是太壞,既真實也不會太真實。如果通過藝術而認知具有藉助隱喻把以前還不存在明顯的接近關係的事物聯結起來的功能,那么,神話的藝術形式就也具有藉助彼此一致的相似性而把衝動性的惡魔世界與理性世界聯繫起來的功能。
許多研究人類發展的學者都注意到這樣一個現象,即供給創造需求。戈登·奧爾波特曾論述過動機的功能自主性問題,他指出,一個習慣性活動似乎習得了確保自身連續性的動機。你也可以回顧一下,卡爾·比勒在評論兒童的語言發展的時候,曾經提出功能性興趣(Funktionslust)這個概念,指的是從新近發展的功能或技能的訓練中產生的樂趣。唐納德·赫布和羅伯特·懷特(前面的論文中,我們曾經探討過他們的觀點)最近指出,在能力獲得時似乎有一種立足自身的內在愉悅或自我獎賞。據此,我們可以說,趣味的發展導致了趣味的進一步發展。這對養成一種發現的趣味是多么的重要啊!很可能是早期的感覺和智力剝奪阻礙了智力和情感的展開和發展,而這些智力和情感的發展滋潤著早期的學習,並使得後來的進一步學習成為可能。
補償規劃。最後,我們將探討一個棘手的問題:補償及其取消是否是人類行為控制的一個重要工具。一般在動物實驗研究和人的實驗研究中實行(我這裡的人的實驗研究指的是,研究人如何對為動物設計的情境做出反應)的獎賞或懲罰,都是金錢或其他形式的補償或紀律。除此之外,心理學家對補償及其取消與行為控制這個領域還不是很熟悉。很顯然,可以通過補償(甚至賄賂、引誘和物質誘惑等)促使別人做我們希望他做的事情;如果不做,可以威脅進行懲罰。如果補償恰當,並把工作環境的有害方面減少到最低,總體來說,人們是願意做你所要求做的事情。在我們這個世界上,尤其是西方社會,絕大多數的行為無疑都是通過這種方式來進行調控的:一般簽署一個契約,其中會做出規定,在一定的條件限制和工作時間內,個體出賣自己的行為支配權,以換取金錢、財物或名聲。總的來說,這個制度還算有效。
這個制度很有效,也許只是似乎有效。不過,對於一個心理學家來說,令人驚奇的是,人們就像接受和認可一種信仰—樣,認可這個制度的普遍有效性。不久以前,我和一個主管進行了一次交談,他正負責為一家有三十多萬雇員的公司設計和管理薪酬補償計畫。該公司很開明,待遇好,為獲得更好業績,還支付給其職員和經理人員龐大的獎金。但這次交談卻對我觸動很大。觸動我的是,公司對什麼樣的金錢和薪酬補償形式令職員感到滿意(也就是經濟學家所說的薪酬補償方式的利益功能)缺乏系統研究,這當然也是這位主管公開承認他所擔心的一個問題。這個公司的原則是,對於任何級別的管理人員,應該有一個寬幅的薪酬,一種超超越本工資至少35%的獎金範圍。我詢問其理論依據時,得到了一個有趣的答案:依據經驗法則,而不是基於什麼樣的薪酬補償設計能夠提高生產力或職員滿意度的科學研究。我這裡把薪酬補償率作為一個問題來探討,主要是因為我認為,應該從心理學的觀點來更好地認識和理解這樣一種普遍的行為控制方式。就像社會科學的其他領域一樣,正是因為經濟學太重要了,所以不能把它完全委託給經濟學本身的實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