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極之問:永恆、愛、性、快樂》

《終極之問:永恆、愛、性、快樂》

《終極之問:永恆、愛、性、快樂》是哈佛課堂上的人生哲學。著名學者何光滬,著名主持人張越,作序推薦。

基本信息

編輯推薦

了解大師如何經歷生命的歡欣、艱難和危機。
C.S.路易斯
克利夫·史戴普·路易斯(CliveStaplesLewis,1898-1963),常稱C.S.路易斯或魯益師,是愛爾蘭裔英國知名作家及神學家。少年時背離基督教信仰,又在將近33歲時成為真正的基督徒。他以《納尼亞傳奇》而聞名於世.並著有《天路回歸》、《地獄來鴻》、《返璞歸真》、《四種愛》等膾炙人口的作品。時至今日,他的作品每年還在繼續吸引著成千上萬新的讀者。他和妻子喬伊的愛情故事被改編成感動無數人的電影《影子大地》。
弗洛伊德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Freua,1856-1939),奧地利精神病醫師,精神分析學派的創始人。他創立了以潛意識為基本內容的精神分析理論,提出了自戀、生和死的本能及本我、自我、超我的人格三分結構論等重要理論,使精神分析成為了解人類動機和人格的重要方法。他在生命的最後16年與口腔癌作鬥爭,堅持工作。在納粹分子的脅迫下,1938年被迫離開維也納去倫敦。1939年在倫敦死於癌症。主要著作有:《夢的解析》、《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學》、《精神分析引論》、《弗洛伊德自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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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終極之問:永恆、愛、性、快樂》一書中,作者巧妙糅合的“會談”,弗洛伊德和C.S.路易斯的論點第一次比肩而立,正面交鋒一一關於良知、快樂、性、愛、痛苦、死亡、造物者……針對這些生命中的重大問題,雙方給出了在當代最具有影響力又互相衝突的回答,展示了一直以來人類對終極意義的矛盾欲求,以及耐人尋味的掙扎與探索。
作者尼科利,二十五年來鑽研兩位大師的論著及私人信函,並以此在哈佛大學開課,對比兩人的世界觀,遂成《終極之問:永恆、愛、性、快樂》。美國公共電視網PBS根據哈佛大學這一課程改編製作了同名紀錄片。弗洛伊德和C.S.路易斯,是20世紀閃耀的人類群星中璀璨奪目的兩位文化大師。他們的思想,代表了有關人類幸福本質的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

作者簡介

阿曼德·尼科利,哈佛大學暨麻薩諸塞州總醫院精神科臨床副教授。缺乏家庭溫暖對兒童和青年人情緒發展的影響,是他研究和臨床工作的主要方向。他是《哈佛精神病學手冊》(第三版,1999)編輯和撰稿人之一。關於“路易斯與弗洛伊德”的課程,他在哈佛已經開講25年以上。作為精神病醫師,為美國新英格蘭愛國者橄欖球隊服務15年。他也為政府機構、企業社團、專業運動員提供顧問服務。

目錄

何光滬序——在世界上,誰能快樂?
張越序——為什麼需要“終極之問”?
前言
第一部分人應當有信仰嗎?
第一章兩位主角——弗洛伊德與C.S.路易斯的生平
第二章造物者——宇宙中可有神的存在?
第三章良知——宇宙中存在道德律嗎?
第四章峰迴路轉——哪一條路通向真?
第二部分人應當怎樣活著?
第五章快樂——生命中最大的歡樂之源是什麼?
第六章性——追求享樂是唯一的目的?
第七章愛——所有的愛都是性的升華?
第八章痛苦——人生的苦難如何解決?
第九章死亡——死亡是我們的命數嗎?
後記
參考書目
附錄一美國公共電視網PBS同名紀錄片
附錄二C.S.路易斯傳記電影《影子大地》賞析
附錄三《人生觀的故事》中有關《終極之問》的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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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被當下中國社會視為純真與夢想的上個世紀八十年代,無神論者奧地利心理學家弗洛伊德進入了中國人的思想視野,風行一時,影響至今不絕。實際上,他的學說極大地影響了我們的生活,不僅在西方,而且在東方。
而近年來,C.S.路易斯的重要作品如《四種愛》、《卿卿如晤》、《如此基督教》(又譯作《返璞歸真》)、《痛苦的奧秘》、《納尼亞傳奇》系列(包括美國好萊塢改編的同名電影)等陸續被譯介引入,同樣引發讀者持續的觀賞閱讀興趣。路易斯是英國著名作家及神學家,是上個世紀深具影響力的倡導從理性認知信仰的學者。
這兩位影響當代人類思想的大人物曾經遭遇相似的人生困境,在“終極”問題上(見本書目錄)曾經近乎一致,後來卻又截然相反。哈佛大學暨麻薩諸塞州總醫院心理科臨床副教授阿曼德·尼科利,敏銳地發現並深入研究了這種奇妙的戲劇性,也因此成就了本書的前身——他在哈佛大學著名的熱門課程——“終極之問”(TheQuestionofGod)。

精彩書摘

第三章良知——宇宙中存在道德律嗎?
絕大多數有信仰的人都會抱持一個基本前提——絕對的道德律存在於所有文化中,因此每個人“天生就知道”怎么辨別是非。假如我認為:某個人家財萬貫,偷他一些錢有何妨?又或者,只要兩情相悅,與有夫之婦發生關係,也沒什麼大不了——這樣錯了嗎?如果你不認同我的想法,那么誰才是對的呢?這時如果沒有道德標準作為依據,你我就算各執一詞也沒有對錯之分了。如今在我們的文化潮流中頗為盛行的道德相對論,促使弗洛伊德和路易斯提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宇宙中有道德律存在嗎?
我們行事為人都依循自己的是非觀,每個人天生就清楚什麼是應該做的事。當我們沒有盡到應盡的本分,心中的“良知”便會產生使人不快的“罪惡感”。這種幾乎每個人都有的感覺,是否表明來自神的道德律確實存在?或者只是單純反映出父母的教導?
良知影響我們一生中所做的各樣大小決定。如果我們撿到一個皮夾,發現裡面有好幾萬元,那么是歸還,或是留下,全憑我們的道德準則而定。它不只影響個人的行為,還左右我們對自己行為的觀感。這個準則從何而來?是人類制定出來的嗎?弗洛伊德認為答案是肯定的,正如交通法規是人所訂立的一樣,而且準則也因文化而異。路易斯則說,道德準則是人類發現的,就如同數學法則是人所發現的一樣,而且宇宙的道德律超越一切時間和文化。
路氏和弗氏在前述觀點上的重大差異涉及認識論,也就是知識的來源。弗洛伊德寫道:“宇宙中所有知識的唯一來源是審慎細微的觀察——我們稱之為研究。除此以外,沒有任何知識來自啟示。”根據弗洛伊德的說法,《舊約》中的十誡和兩大誡命(愛神和愛人如己)全來自人們經驗的累積而非天啟,只有科學實驗才是唯一的知識來源。
路易斯強烈反對這種說法,他認為科學實驗並不能解答所有的問題,也不可能是所有知識的唯一來源。他說,科學研究非常重要且責無旁貸的任務是:實驗、觀察及記錄事物如何運作或反應;“但是究竟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現象,以及科學所能觀察到的現象背後是否還有什麼存在,則不屬於科學所能解答的範圍了”。
路易斯辯道,科學永遠無法回答宇宙中是否有位全能者存在的問題。當一個人設法回答這個問題時,所提出的都只是哲學或形上學的假設,而非科學陳述。同樣的,我們也不能期望科學答覆我們,道德律究竟是不是存在。
路易斯接著又說:“我們想知道宇宙的存在是偶然發生,還是創造者大能雙手下的產物……”他認為要這位大能者現身有個方法,“那就是從我們內里去找,去感受那個指引我們行事為人的影響力或命令,你會發現這是我們在自己裡面找著的……這個管理宇宙的力量在我們裡面化身為道德律,鼓勵我們做對的事,並且在犯錯時讓我們感到不自在,明白應負的責任”。
根據路易斯的說法,宇宙的道德律不單單只彰顯在新、舊約中,它也同時反映在我們的良心上。他認為這個律便是證實造物者存在的眾多指標之一。他說上帝存在的證據有二:“其一,他所創造的宇宙……其二,他放在我們內心的道德律。”兩相比較,道德律是較好的憑證,因為它是“內在的信息……整體來說,從道德律會比從宇宙萬物更能夠認識上帝,正如聽一個人說話要比看他造的房子更容易了解這個人”。
路易斯同意德國哲學家康德所說的:“心中的道德律”是證明上帝偉大的有力證據。
也許路易斯和康德的心中一直牢記著造物主在經文中所說的:“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耶31:33)
弗洛伊德則對康德有關道德律的一席話充滿疑惑:“哲學家康德一篇著名的宣言裡提到,星辰滿布的天空和人類心中的道德律都是證明上帝存在的有力證據”;但他質疑:星空和“人與人之間是彼此相愛或是互相仇殺有何關聯?”他對康德將頭頂上的天空和內心的道德律視為上帝存在的證據,表示無法理解。
不過弗洛伊德再三思忖後,覺得康德的格言“觸碰到一個關於心理層面的重大真相”。在弗洛伊德的世界觀里,神只是人們對父母權威所產生的心理投射——如果你認同這一點,那么康德的一番話確有其道理;我們的存在與是非觀的確立都和父母有著密不可分的關聯。弗洛伊德強調,“父親(或父母的結合)給了孩子生命,並且保護他遠離兇惡,同時也教導他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孩子自小從關愛的獎懲制度中,學到他應盡的社會責任”。
弗洛伊德確信,當孩子長大後,是非觀依舊來自父母原先的教導,“雙親的禁令和要求持續存在孩子心中,成為道德良心”。最後他們將這套獎懲制度原封不動地帶進宗教里。
路易斯同意道德心的養成有部分來自父母、師長的傳授,這確實有助於發展我們的良知;但並不意味著道德律就是“人類的發明”。他解釋,這個律並不是老師或父母制定的,就如父母和老師教導我們的九九乘法表,也不是他們訂立的一樣。路易斯指出,父母師長所教導的有些“只是慣例,可能因時、因地而異,例如有的交通規則規定行車靠左,有的規定靠右;但也有一些,像數學,則屬不變的真理”。可見風俗、慣例可隨時問而變化,但倫理和道德律則歷久彌堅。
弗洛伊德主張倫理與道德是來自人類需求及經驗的累積,哲學家所提的普世道德觀則被他視為“與理性相互衝突”。他寫道:“倫常道德始於人類因應群體生活所不可避免的迫切需求,而非立於道德秩序的基礎上。”換言之,道德法規是人類將有益於整體社會的規範累積傳承下來的。諷刺的是,路易斯將倫常道德和交通法規作對比,以示其來源的不同;而弗洛伊德則說:“倫常道德就好比交通規則一般,同樣是由人類制定的。”也就是說,這些規範會隨著時間和文化而改變。
路易斯認為在這一點上有經驗證據可以支持他的論點。他說基本上各文化的道德法規是一樣的,就算有些許出入,但“差異不大……我們甚至還能指出一個共同的法則貫穿其間”。路易斯堅信,有史以來,人們一直都知道應該要遵守一種律。“所有名留於史的人都承認某種道德法則的存在,也就是說人們對於想從事的行為會有‘我應該做’或‘我不該做’的感覺”,不過通常無法切實遵守。他又說:“首先……世人心中都會有種揮之不去的奇特感覺,告訴他們應該如何行事。其次……他們實際上並不能真正依照要求去行事……這兩大事實是我們認清自己與了解宇宙的根本要素。”
路易斯曾經針對古埃及、巴比倫、古印度、中國、希臘以及羅馬的道德教導做了比較,發現“它們彼此之問的相似度極高;與我們現今的道德規範也非常近似……試想,如果有哪個國家認為戰場上臨陣脫逃是光榮的行為,或是認為以怨報德是值得驕傲的事,那會是什麼情景……至於在做人處世上何時該做到無私,則是見仁見智——有人認為對象只限於家人或是自己的同胞,也有人認為應該普及世人;但是無論如何,每個人都會同意,不該將自己放在第一位,因為自私向來不是受人尊崇的美德”。
道德律久已為世人所認識,並被冠以不同的名字:道、自然法則、實用道理的首要原則或是傳統道德。路易斯說,從整個歷史中可以看到,人們認為每個人天生就明白道德律是件天經地義的事。他提醒我們,二次大戰時期,我們都認定納粹黨理當明白自己錯在何處。他們清楚什麼是道德律.也知道自己違背了這些法則,所以我們經由審判將他們定罪。“若不是納粹黨人和我們一樣,心中都有一把道德尺,也清楚知道應該做正當的事,”路易斯問:“那么我們說敵人是錯的又有什麼道理可言呢?”
路易斯指出,雖然道德律不會隨著時間或文化而改變,但是各文化或個人對此律的敏感度與表現方式可能不盡相同。比如納粹統治下的德國顯然就忽視了這個律,倒行逆施,以致遭到全球唾棄。路氏聲言,我們對不同文化的道德概念做比較和評論時,所用的便是心中那把道德尺。“當你說這一套道德概念優於另一套時,”路氏寫道,“其實,你心中有個做評斷的標準,認為兩者中的一個較另一個更接近此一準則……作為評量之用的準則,自然有別於受評的兩者。實際上你是將這些道德規範與真正的道德律相比,承認不論人的想法如何,確有一個真正的公理存在,而且,有些人的道德概念比其他人更接近真正的公理”。他下結論說:“如果你認為你的道德概念比納粹的要準確,那就表示一個可供你做準則的真正道德律確實存在。”
或許是成長背景或教育的緣故,有些人的良知比較敏銳——對道德律有較透徹的理解。路易斯說,還未改變世界觀之前,他的良知和他所認識的青年比起來並不健全。在《痛苦的奧秘》一書中,他憶述:“初進大學時,我對道德良心幾乎完全懵懂無知,頂多對殘酷的事或刻薄小氣的人有點反感罷了;至於所謂的節操、真誠、還有自我犧牲,更是讓我不知所云。”他也發現班上有些同學對道德的認知較深,也比較樂意遵從。
弗洛伊德也認同人們在良知的發展上不盡相同。他表示如果上帝真的給了我們頭頂上的一片星空,並且將良知種在我們內心,那么他在後一項工作上特別顯得績效不彰。“星空確實很燦爛;不過,神所造的良心就只能算是粗糙的劣質品了”,因為大多數人的良知不是乏善可陳,便是差到不值一提。
不過弗洛伊德所說的“多數人”並不包括他自己。他曾寫信到波士頓給擁護普世道德律的普南博士說:“你竟然認為我會因為與你的看法不同,而將你的理想主義觀點斥為無稽之談,這一點令我很難過。我並非心胸狹隘,無法容忍不同的見解。我只是認為不需要訂立更高層次的道德法規,就像我覺得音樂在生活中是多餘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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