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本質
人對生活的滿意感、和諧感。
幸福
人感知自身需要、條件和活動趨向和諧的生活狀態。
幸福規律
人的幸福三要素需要、條件和活動之間必然的、穩定的、本質的聯繫和客觀存在的發展趨勢。
幸福規律的內容
1、幸福的需要規律:適合條件不用付出代價或付出較小代價就能滿足的需要就是有利於幸福的需要,人要積極滿足、享受和發展這種需要;與條件相矛盾、衝突,滿足它要付出更大代價的需要就是有害於幸福的需要,人要接受、忽略直至遺忘它;
2、幸福的條件規律:不用付出代價或付出較小代價就能滿足需要的條件是有利於幸福的條件,人要充分享受和積極創造、改善這樣的條件;有害於需要滿足或要付出太大代價才能滿足需要的條件是有害於幸福的條件,人要避免做這種得不償失的事;
3、幸福的活動規律:使需要和條件趨向和諧的活動是有利於幸福的活動,人應該做這樣的事;使需要和條件趨向矛盾衝突的活動就是有害於幸福的活動,人不應該做這樣的事。
幸福的方法
1、人要積極滿足、享受和發展適合條件不用付出代價或付出較小代價就能滿足的需要;人要接受、忽略直至遺忘與條件相矛盾、衝突,滿足它要付出更大代價的需要;
2、人要充分享受和積極創造、改善不用付出代價或付出較小代價就能滿足需要的條件;人要避免做有害於需要滿足或要付出太大代價才能滿足需要的條件;
3、人應該做使需要和條件趨向和諧的活動;人不應該做使需要和條件趨向矛盾衝突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