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著錄規則》

蘇聯圖書館、科技情治單位、出版社及其他文獻工作機構使用的統一著錄規則。蘇聯國立列寧圖書館部際編目委員會主持制訂。莫斯科圖書出版社從1986年起按分冊陸續出版。

正文

蘇聯1949~1958年按分冊出版了一套《圖書館目錄用出版物統一著錄規則》。1959~1969年出版了該規則的修訂第 2版。但在不同類型文獻之間,在各種目錄載體之間,以及在圖書館、情報所和出版社之間還存在著著錄不統一的現象。為此,決定全盤採用《國際標準書目著錄》(ISBD),對其文獻著錄國家標準進行修訂,於1984年公布了《文獻目錄著錄總則》《目錄著錄規則》就是按照該項國家標準制訂,以取代《圖書館目錄用出版物統一著錄規則》(第2版)的。
該規則首冊 《圖書與連續出版物》 於1986年出版,內容包括"總則"、"圖書的目錄著錄"、"連續出版物的目錄著錄和圖書與連續出版物的組成部分的目錄著錄"等 4部分,共25章。在結構上它把圖書的著錄規則和連續出版物的著錄規則以及它們的分析著錄規則安排在同一冊內。把關於標目選擇的規定置於"總則"部分。而不是象《英美編目條例》第2版(AACR2)那樣放在最後;把附加著錄和參照的規則列在正文後的14個附錄中;在附錄中還包括關於幾種出版物的聯合著錄規則等。
1987年出版的第2冊《樂譜出版物》,在結構上與第一冊相似,分為"總則"、"單卷和多卷出版物的目錄著錄"和"連續出版物的目錄著錄"等3部分,共19章。正文後的10個附錄中也包括有附加著錄和參照的規則。但沒有分析著錄的規定。
《目錄著錄規則》附有許多圖例,並有主題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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