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
原詩
牆有茨,不可掃也。中冓[1]之言,不可道也。
所可道也,言之醜也。
牆有茨,不可襄也。中冓之言,不可詳也。
所可詳也,言之長也。
牆有茨,不可束也。中冓之言,不可讀也。
所可讀也,言之辱也。
注釋
1、茨(cí):蒺藜。2、中冓(gòu):宮中淫亂之事。3、襄:除掉。4、讀:說。
賞析
這首詩內容與《新台》相承接,《毛詩序)渭“《牆有茨》,衛人刺其上,公子頑通乎君母,國人疾之,而不可道也”。公子頑,即昭伯,是衛宣公之子,《史記·衛康叔世家》說是伋之弟。君母,即衛宣公所強娶伋之未婚妻齊女,也就是衛宣姜,是當時惠公之母,故稱“君母”。公子頑私通君母宣姜事,《左傳·閔公二年》有記載。因為惠公即位時年幼,齊國人為了鞏固惠公君位,保持齊、衛之間親密的婚姻關係,便強迫昭伯與後母亂倫。儘管這是受外力脅迫促成的,但究竟是下輩與上輩淫亂,是最不齒於人的醜聞,確如朱熹所言“其汙甚矣”。衛國人民對這種敗壞人倫的穢行,當然深惡痛絕,特作此詩以“疾之”。
本詩三章重疊,頭兩句起興含有比意,以巴緊宮牆的蒺藜清掃不掉,暗示宮闈中淫亂的醜事是掩蓋不住、抹煞不了的。接著詩人便故弄玄虛,大賣關子,宣稱宮中的秘聞“不可道”!至於為何不可道呢?詩人絕對保密,卻又微露口風,以便吊讀者口味。醜、長、辱三字妙在藏頭露尾,欲言還止,的確起到了欲蓋而彌彰的特殊效果。本來,當時衛國宮闈醜聞是婦孺皆知的,用不著明說,詩人特意點到為止,以不言為言,調侃中露譏刺,幽默中見辛辣,比直露敘說更有情趣。全詩皆為俗言俚語,六十九個字中居然有十二個“也”字,相當今語“呀”,讀來節奏綿延舒緩,意味俏皮而不油滑,與詩的內容相統一。三章詩排列整齊,韻腳都在“也”字前一個字,且每章四、五句韻腳同字,這種押韻形式在《詩經》中少見,譯詩力求保留這一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