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濃醬兼香型白酒國家標準》 4月14日,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下發公告批准:以湖北白雲邊股份有限公司為第一起草單位,以中國著名白酒專家、白雲邊總工程師、濃醬兼香型白酒締造者熊小毛為第一起草人的《濃醬兼香型白酒國家標準》(GB/T23547——2009),已於2009年12月1日起正式發布實施。
主要內容
該《標準》詳細地規定了濃醬兼香型白酒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誌、包裝、運輸、貯存;適用的範圍包括以穀物為主要原料,經固態發酵、蒸餾、貯存等工藝釀製而成的,具有濃香兼醬香型獨特風格的蒸餾酒。業內權威人士指出,當前兼香型已成為我國白酒行業發展最快、產品平均價位最高、市場前景十分美好的產品,兼香型白酒產業正處於不斷發展壯大中。此次濃醬兼香型白酒由行業標準升級為國家標準發布實施,無論是對全國濃醬兼香型白酒標桿企業白雲邊公司,還是對全國濃醬兼香型白酒生產企業和整個白酒界來說,都具有里程碑式重大而深遠的意義。該《標準》的適時發布實施,進一步確立了白雲邊濃醬兼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地位,更重要的是為全國濃醬兼香型白酒生產企業提供了一套科學的、規範化的國家執行標準。這必將為全國濃醬兼香型白酒生產企業帶來更廣闊而美好的發展前景,為推動中國酒業持續穩健發展,兼香型高端白酒逐鹿國際市場奠定堅實基礎。
意義
12月1日《濃醬兼香型 白酒 國家標準》正式發布實施,結束了多年來兼香型白酒無國家標準的歷史。從1952年第一次全國評酒會評出了四大名酒後,白酒香型也隨之劃分為:醬香型、濃香型、清香型、米香型和其它香型。多年來,濃醬兼香型白酒一直被劃為“其他香型”。由於名不正言不順,兼香型白酒的發展受到了極大的抑制。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四大香型白酒已經不能滿足人們追求個性產品的需求,兼香型白酒適時而動,迎來了發展的契機。目前,濃香型白酒的市場份額雖然遙遙領先於其他香型白酒的市場份額,但是隨著消費者消費習慣的改變和升級,清香型、醬香型和兼香型白酒的市場份額在漸漸擴大。此次《濃醬兼香型白酒國家標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為濃醬兼香型白酒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評價
《濃醬兼香型白酒國家標準》為濃醬兼香型白酒生產企業提供了一套科學的、規範化的國家執行標準,結束了濃醬兼香型白酒多年來無標準可依,生產企業各自為政的局面。國標詳細地規定了濃醬兼香型白酒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誌、包裝、運輸、貯存等各個方面,適用範圍包括以穀物為主要原料,經固態發酵、蒸餾、貯存等工藝釀製而成的,具有濃香兼獨特風格的蒸餾酒。
目前,兼香型白酒的市場規模在不斷擴大,這表明兼香型白酒的市場前景廣闊,國家標準的出台將成為兼香型白酒做強做大的助推器。
標準內容
範圍本標準規定了濃醬兼香型白酒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以穀物為主要原料,經固態發酵、蒸餾、貯存、勾兌而成的,具有濃香兼醬香獨特風格的蒸餾酒。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2000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2757-1981蒸餾酒及配製酒衛生標準
GB/T5009.48-1996蒸餾酒及配製酒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7718-1994食品標籤通用標準
GB10344-1989飲料酒標籤標準
GB/T10345-1989白酒試驗方法
GB/T10346-1989白酒檢驗規則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1995} 第43號《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規定》
技術要求
3.1原料要求 所用穀物應符合相應產品的衛生標準和質量標準。
3.2感官要求 28%~39%(V/V)和40%~55%(V/V)酒應符合表1的規定。
3.3理化指標 3.3.1 40%~55%(V/V)酒應符合表2的規定。
3.3.2 28%~39%(V/V)酒應符合表3的規定。
3.4衛生指標 衛生指標應符合GB2757的規定。
試驗方法
4.1感官、酒精度、總酸、總酯、己酸乙酯和固形物按GB/T10345 規定的方法進行檢驗。
4.2正丙醇按附錄A進行檢驗。
4.3衛生指標按GB/T5009.48規定的方法進行檢驗。
檢驗規則
5.1組批 包裝出廠的、質量相同並具有同樣質量證明書的產品為一批。
5.2抽樣 按表4抽取樣本,再從每個樣本(箱)中隨機任取一瓶作為樣品。
5.3出廠檢驗
5.3.1產品出廠前,應由生產廠的技術檢驗部門負責按本標準規定逐批進行檢驗,符合本標準要求並簽發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的產品,方可出廠。
5.3.2出廠檢驗項目 甲醇、雜醇油、感官、酒精度、總酸、總酯、正丙醇、己酸乙酯、固形物、淨含量。
5.4型式檢驗
5.4.1型式檢驗項目 技術要求中3.2~3.4的全部項目。
5.4.2一般情況下,型式檢驗須每一年進行一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亦須進行。a)更改主要原輔材料;b)更改關鍵工藝和設備; c)新試製的產品或正常生產的產品停產3個月以上重新恢復生產時;d)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判定規則
5.5.1檢驗結果有一項衛生指標或淨含量不符合本標準時,則判整批產品為不合格。
5.5.2檢驗結果有一項(或兩項)理化指標不符合本標準時,應重新自同批產品中抽取兩倍量樣品進行復驗,以復驗結果為準。
5.5.3標籤上標註為“二級”品的,復驗結果仍有一項(或一項以上)理化指標不符合本標準時,則判整批產品為不合格。
5.5.4標籤上標註為“優級”或“一級”品的,復驗結果仍有一項理化指標不符合標註的質量等級要求、但符合下一個質量等級要求時,可按下一等級進行判定;若不符合下一個質量等級要求時,則判斷整批產品為不合格。
6標誌、包裝、運輸、貯存 6.1標誌 6.1.1銷售包裝標籤應符合GB10344和GB7718的有關規定,標明:產品名稱、原料、酒精度、淨含量(淨容量)、製造廠名稱和地址、灌裝(生產)日期、執行標準號及質量等級。
6.1.2外包裝紙箱上除應標明產品名稱、製造廠名稱及地址外,還應標明單位包裝的淨含量和總數量,並有“小心輕放”、“請勿倒置”字樣和標誌。
6.1.3包裝儲運圖示標誌應符合GB191規定。
6.2包裝
6.2.1內包裝必須是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包裝容器,容器應保證清潔,封裝嚴密,無漏酒現象。
6.2.2外包裝必須使用合格的包裝箱,箱內要有防震、防碰撞的間隔材料。
6.2.3淨含量應符合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犤1995犦第43號的規定。
6.3運輸、貯存 應符合GB/T10346的規定。
正丙醇試驗方法(氣相色譜法)
A1方法提要 試樣被氣化後,隨同載氣進入色譜柱,利用被測定的各組分在氣液兩相中具有不同的分配係數,在柱內形成遷移速度的差異而得到分離。分離後的組分先後流出色譜柱,進入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根據色譜圖上各組分峰的保留值與標樣相對照進行定性;利用峰面積(或峰高),以內標法定量。A2儀器和材料
A2.1氣相色譜儀 配有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FID)。
A2.2色譜柱 PEG20M交聯石英毛細管柱,柱長25m~30m,柱內徑0.25mm,或使用同等分析效果的其他色譜柱。
A2.3微量注射器10μL。
A3試劑和溶液
A3.1乙醇 色譜純(或相當的純度)。配成60%乙醇水溶液。
A3.2正丙醇 色譜純。作標樣用。2%溶液(用60%乙醇水溶液配製)。
A3.3乙酸正戊酯 色譜純。作內標用。2%溶液(用60%乙醇水溶液配製)。 A4 色譜條件 載氣(高純氮)流速:(0.5~1.0)mL/min。 分流比:約37:1,尾吹約(20~30)mL/min。氫氣流速:33mL/min。 空氣流速:400mL/min。 檢測器溫度:220℃。 注樣器溫度:200℃。 柱溫:起始溫度60℃,恆溫5min,以3.5℃/min程式升溫至180℃,繼續恆溫10min。
載氣、氫氣、空氣的流速等色譜條件隨儀器而異,應通過試驗選擇最佳操作條件,以內標峰與酒樣中其他組分峰獲得完全分離為準。
A5校正因子(f值)的測定 吸取2%正丙醇標準溶液1.00mL,移入100mL容量瓶中,然後加入2%乙酸正戊酯內標液1.00mL,用60%乙醇水溶液稀釋至刻度。上述溶液中正丙醇和內標的濃度均為0.02%(V/V)。待色譜儀基線穩定後,用微量注射器進樣,進樣量隨儀器的靈敏度而定。記錄正丙醇和內標峰的保留時間及其峰面積(或峰高),用其比值計算出正丙醇的相對校正因子。正丙醇的相對校正因子f按式(A1)計算。
f=(A1/A2)×(d1/d2)………………………(A1)
式中:f———正丙醇的相對校正因子; A1———標樣f值測定時,內標的峰面積; A2———標樣f值測定時,正丙醇的峰面積; d1———內標物的相對密度; d2———正丙醇的相對密度。所得結果保留至兩位小數。
A6試樣的測定 吸取10.0mL酒樣於10mL容量瓶中,加入2%內標液0.20mL,混勻後,在與f值測定相同的條件下進樣,根據保留時間確定正丙醇峰的位置,並測定正丙醇與內標峰面積(或峰高),求出峰面積(或峰高)之比,用其比值計算出酒樣中正丙醇的含量。酒樣中正丙醇的含量按式(A2)計算。
X=f×(A3/A4)×0.352……………………(A2)
式中:X———試樣中正丙醇的含量,g/L; f———正丙醇的相對校正因子; A3———酒樣中正丙醇的峰面積; A4———添加於酒樣中內標的峰面積; 0.352———添加於酒樣中內標的量,g/L。 所得結果保留至兩位小數。
A7結果的允許差 同一試樣兩次測定值之差,不得超過平均值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