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流域水權制度研究》以流域為主體,分析了流域水權制度的特徵,重構了流域水權制度體系與制度安排,對流域水資源的使用權制度、交易制度和水權監管制度等進行了研究,對我國以用水目的為標準確定的初始水權配置優先位序予以重新界定,確定了流域初始水權配置優先位序的規則。基於公平、環境與效率,提出了初始水權配置的兩步合成法,即通過行政手段與民主協商相結合向用水戶配置初始水權,通過拍賣途徑對剩餘水量進行競爭性市場分配。提出以流域為單元建立水權交易所,探索性界定了流域水權交易所的公司性質、組織形式與運作模式。在流域水權制度框架下,研究了排他性的水環境資源的使用權制度和排污權交易制度;建立了水權交易和水污染物排放權交易的博弈分析模型。作者簡介
姚傑寶,男,1963生,河南延津人,博士,高級經濟師,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兼職教授,黃河水利委員會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招投標管理中心)副主任,黃河洪水管理亞行貸款項目辦公室綜合部部長。1986年於河南師範大學獲理學學士學位,1997年於河海大學獲經濟學碩士學位,2006年於河海大學獲工學博士學位。有過5年的教書生涯,在黃河水利委員會人勞局教育處從事教育管理工作6年。在黃河水利委員會規劃計畫局從事水利計畫投資管理工作6年,在工程建設管理中心(招投標管理中心)負責工程建設和招投標管理6年,同時在黃河洪水管理亞行貸款項目辦公室負責該大型水利工程綜合技術管理工作8年。合編經濟方面正式出版的大學教材三部,合著建設項目管理方面的專著一部,合編正式出版招標投標工作手冊一部,發表教育、經濟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等方面的論文20餘篇(其中:1篇獲優秀論文一等獎,3篇獲優秀論文獎,2篇論文在第二屆黃河國際論壇上交流)。董增川,男,1963年2FI生,山西芮城人,教授,博士,博士生導師。1989年,河海大學博士研究生畢業,獲博士學位。現任河海大學發展規劃處處長、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長,兼任江蘇省水利學會水文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江蘇省海洋湖沼學會副理事長、中國地理學會水文地理專委會副主任委員、教育部科技委委員、國際水文計畫國家委員會委員等。主要從事水文水資源及生態環境方面的研究工作。負責重點科研項目20餘項,獲省部級獎勵五次,發表論文140餘篇,參編專著二部。指導博士研究生70餘人,碩士研究生40餘人。為江蘇省中青年學術帶頭人。
田凱男,1973年生,漢族,河南沁陽人,碩士,高級工程師,中國水力發電學會會員。1996年6月畢業於河南大學地理系,1996年16月~2001年5月,在黃河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所從事水資源保護、水生態和規劃方面的科研工作;2001年5月~2003年11月,在黃河水利委員會辦公室工作;2003年11月至今,在黃河水利委員會國際合作與科技局任科技處副處長,從事科技管理、學會等方面工作,其間於2004年8月~2006年8月在深圳市水務局掛職鍛鍊,任綜合計畫處副處長、深圳市治理深圳河辦公室副主任。工作期間曾獲省部級業務主管部門科技進步獎3項,公開發表學術論文l5篇,主持編寫行業技術報告和行業標準、規範10餘篇。
目錄
序前言
第1章緒論
1.1問題的提出
1.2水權研究綜述
1.2.1我國水權制度和實踐現狀
1.2.2理論研究若干進展
1.3研究內容、意義及技術路線
1.3.1研究內容和意義
1.3.2技術路線
第2章國內外水權及其制度比較分析
2.1幾個概念的界定
2.1.1水權和流域水權
2.1.2水權配置與初始水權配置
2.1.3水權交易與水市場
2.1.4水權制度
2.2水權制度比較分析
2.2.1水資源所有權與使用權制度的比較分析
2.2.2水權配置制度比較分析
2.2.3水權交易與水市場比較分析
2.2.4法律準則和機構體系比較分析
2.3幾點啟示
2.3.1所有權與使用權制度的啟示
2.3.2水權配置制度的啟示
2.3.3水權交易制度的啟示
2.3.4法律準則和機構體系的啟示
2.4本章小結
第3章流域水權制度構架
3.1流域水權制度
3.1.1一般水權制度
3.1.2流域水權制度
3.2建立流域水權制度的目標與原則
3.2.1基本目標與原則
3.2.2流域初始水權配置的目標與原則
3.2.3流域水權交易的目標與原則
3.2.4流域水權監管的目標與原則I
3.3流域水權制度體系與安排
3.3.1流域水權制度體系
3.3.2流域水權制度安排簡析
3.3.3習俗在水資源分配中的作用
3.4本章小結
第4章流域初始水權配置
4.1初始水權配置優先位序的確定
4.1.1幾種主要初始水權配置規則及其缺陷
4.1.2非正式規則對初始水權配置的影響
4.1.3我國現行水權配置優先位序與不足
4.1.4對初始水權配置優先位序的重新界定
4.1.5初始水權配置優先位序規則的確定
4.2初始水權配置模式的選擇
4.3初始水權配置的兩步合成法
4.3.1兩步合成法的基本思想
4.3.2確保用水和基本情景用水的配置
4.3.3剩餘水權的拍賣
4.3.4兩步合成法的優越性及不足
4.4流域水權管理模式與配置體系
4.4.1流域水權管理模式
4.4.2流域水權配置體系
4.5本章小結
第5章流域水權交易
5.1流域水權交易與流域水市場
5.1.1流域水權交易市場的主體與客體
5.1.2場內餳外流域水權交易市場模式
5.1.3臨時水權交易規則
5.1.4流域水權交易市場運作
5.2臨時水權交易下的競價價格的形成
5.2.1集中競價市場的效率
5.2.2集中競價的具體操作
5.3政府巨觀管理在流域水市場中的調控
5.3.1巨觀管理目標
5.3.2巨觀調控手段
5.4水權交易過程中的外部性問題及其解決
5.4.1不同地區間水權交易產生的外部性
5.4.2同一地區水權交易產生的外部性
5.5本章小結
第6章水環境產權制度創新防治水污染的理論分析
6.1水污染的經濟分析
6.1.1我國水污染直接經濟損失估算
6.1.2水污染的成因
6.1.3水污染的經濟學解釋
6.2水污染治理模式選擇
6.2.1防治水污染的經濟手段及其缺陷
6.2.2水環境產權制度創新防治水污染的模式
6.3排污權交易制度防治水污染機理分析
6.3.1排污權交易制度對防治水污染的作用
6.3.2排污權交易制度需要有關法規的支持
6.4水環境產權制度創新防治水污染的模型分析
6.4.1模型假設
6.4.2模型分析
6.5本章小結
第7章黃河流域水權制度案例分析
7.1基本情況
7.1.1黃河流域水資源現狀與供需發展趨勢
7.1.2影響水權分配和交易的兩個問題
7.1.3黃河流域水資源分配現狀
7.1.4黃河流域水權交易現狀
7.2黃河流域水權制度構架
7.2.1所有權以及行政管理權
7.2.2黃河流域水資源使用權制度
7.2.3黃河流域水權交易制度
7.3黃河流域初始水權配置和管理
7.3.1影響黃河流域水權分配的重要因素
7.3.2黃河流域初始水權配置優先位序的確定
7.3.3黃河流域水權管理模式與配置體系
7.4黃河流域水權交易模式和體系
7.4.1黃河流域水權交易市場模式
7.4.2黃河流域水權交易體系設計
7.5本章小結
第8章結論與展望
8.1主要結論與創新點
8.2展望
前言
我國是世界上13個最貧水的國家之一。近一時期,隨著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水資源短缺問題日益突出,已經成為制約經濟發展的第一瓶頸。同時,我國水資源利用率不高,農業用水中約有50%的水被浪費掉;工業用水重複使用率僅為先進國家平均水平的一半;全國90%以上城市水域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用水浪費和水污染加劇造成了我國日趨嚴重的水危機。用水浪費和水污染加劇問題的深層次原因,緣於水權虛位。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經濟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傳統計畫經濟體制下形成的水資源產權制度已不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水法》規定,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但《水法》對水資源的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轉讓權等權利沒有明確界定,造成水權不明晰。對於公共資源,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就指出了公共資源的缺陷問題:“許多人共有的東西總是被關心最少的,因為所有人對自己東西的關心都大於與其他人共有的東西。”同樣,由於長期以來,我國的水資源被無償或低價使用,導致產權關係不受重視,管理難以到位,使用效率不高;由於產權不明晰,使得資源有償使用的機制難以建立,造成水資源浪費和水污染日趨嚴重。水權制度創新是解決水權虛位的根本途徑。美
國著名經濟學家曼昆構想出了“公有地悲劇”,並認為,一個更有效和更簡便的辦法就是把公共所有牧場的產權分配給每家,使之邊界清晰,就可以解決“公有地悲劇”。曼昆的明晰界定的產權制度對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經濟效率確實具有重要意義。因為產權制度是經濟運行的根本基礎,有什麼樣的產權制度就會有什麼樣的組織,什麼樣的技術,什麼樣的效率。只有通過水權制度創新,水權(包括排污權)必須依法獲得,其交易必須依法進行,才能從根本上實現水資源配置方式的變革,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用水浪費、水環境惡化等問題,才能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姚磔寶等同志撰寫的這本專著,以流域為主體,給出了流域水權制度的概念,分析了流域水權制度的特徵,重構了流域水權制度體系與制度安排。
精彩書摘
第1章緒論1.1問題的提出水是生命之源,是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不可替代的基礎性資源,也是生態環境的基本要素;它直接關係到國計民生、社會發展和國家興衰;加強水資源的管理,“通過水資源的最佳化配置,提高水資源的利用效率,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21世紀我國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務”。目前,我國的水資源管理基本上仍是傳統計畫經濟制度下形成的管理模式,這種管理模式在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幾十年中取得了不少成績,但已不能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已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我國水資源開發利用中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例如:水資源的緊
缺與用水的浪費並存問題;水土資源過度開發造成生態環境破壞問題;水質污染迅速發展,已到極為嚴重的程度問題等。以水資源緊張、水污染嚴重為特徵的水危機已成為我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在中國工程院組織的以錢正英為首的43位院士和300多位院外專家編纂的《中國可持續發展水資源戰略研究綜合報告及各專題報告》(2001)中指出:“水污染已經成為不亞於洪災、旱災甚至更為嚴重的災害。”我國水法規定,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因此我國的水資源屬於公共資源。水資源管理嚴格遵照傳統產權制度下的管理思路和方式方法,即實行流
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這種管理模式特點是:強化政府職能,統一管理。但管理缺陷是:管理主體單一,基本上是水行政公務人員,忽視了經濟與市場手段作用。對於公共資源的管理缺陷問題,亞里士多德早就指出“所有人對自己東西的關心都大於與其他人共有的東西”。現代市場經濟社會中到處都會見到這種現象,如樓道、廁所和路邊的共用燈和水龍頭等就損壞得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