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的前身是《河南政報》。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刊物,是省政府辦公廳編輯出版的面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政府出版物。以傳達政令為辦刊宗旨。它集中準確地刊登國家和省本級政府的行政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其刊發的文本檔案為標準文本,與“紅頭檔案”具有同等效力。

基本信息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的前身是《河南政報》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河南政報》)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刊物,是省政府辦公廳編輯出版的面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政府出版物。以傳達政令為辦刊宗旨。它集中準確地刊登國家和省本級政府的行政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其刊發的文本檔案為標準文本,與“紅頭檔案”具有同等效力。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的刊登的主要內容:省政府規章、省政府及辦公廳的規範性檔案、省政府制定的行政措施、省政府工作部門制定的重要的規範性檔案以及省政府領導批准刊登的其它檔案,同時,選登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檔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是全省各級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了解和掌握國家方針政策的主要文本來源。是依法開展工作、保護自身權益的依據。

刊物簡介

鼎發代號:A42101
國內刊號:CN41-1335/D
郵發代號:36-003
刊期:半月刊
語言:簡體中文
版式:16開40頁
出版日:月10,25
出版地:中國大陸出版
發行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編輯部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的辦刊宗旨:傳達政令,宣傳政策,指導工作,服務社會。

發展歷程

一、刊期、版本

《河南政報》創刊於1949年7月,在創刊號的《前言》中明確了政報的使命:系統地匯集本府所發布的各項重要政策條例指示、命令、通報、工作總結、典型材料等,以供各級政府工作同志的研究與參考。我們從創刊初期的政報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解放初期省人民政府的組成、省人民政府成立通令、辦事通則、辦公會議及各種制度以及各種通令、布告、決定、暫行規定、暫行辦法、指示、意見等政策性檔案均有刊發。《河南政報》當時為月刊,頁碼不定,少則30餘頁,多則110多頁。版本為16開,豎排繁體字印刷。

《河南政報》於“文革”期間停辦。1982年在當時戴蘇理省長的關懷下復刊。省政府辦公廳在復刊的《通知》中指出:《河南政報》主要刊登國務院和省政府的重要檔案,省政府領導同志的講話,全省調查研究材料及民眾來信和國內外有參考價值的材料。《河南政報》復刊初期為不定期內部傳送,頁碼亦不定,版本為16開,橫排簡體字印刷。

1987年《河南政報》開始月刊定期出版。1989年起面向社會公開發行,國內統一刊號:CN41—1335/D。其辦刊宗旨為:傳達政令,服務改革,面向基層,指導工作。在1997年全國範圍的報刊治理整頓中,經國家新聞出版暑批准,將《河南政報》列為“特殊系列”報刊,其公開發行、訂閱方式不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省政府決定從2002年起《河南政報》改為《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作為省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的法定載體,其辦刊宗旨為:傳達政令,宣傳政策,指導工作,服務社會。按月刊定期出版發行,每期56頁,A4開本。國內統一刊號:CN41-1335D,郵發代號:36-3。

二、工作機構

1993年12月成立了河南政報編輯委員會,省政府秘書長任主任,省政府副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和分管文秘工作的副秘書長或辦公廳副主任任編委副主任,省政府分管分管文秘工作的副秘書長或辦公廳副主任任主編。在1995年12月的機構改革中,經省編委批准,成立了河南政報編輯部,其主要任務是負責《河南政報》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2001年11月經省編辦批准《河南政報》編輯部更名為《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編輯室。
《河南政報》工作得到了歷屆省政府及辦公廳領導的重視和關懷。1994年1月,馬忠臣省長為擴版彩印後的《河南政報》題詞:要進一步加強河南政報工作。1999年5月,李克強省長為紀念《河南政報》創刊50周年題詞:《河南政報》傳達政令,提供信息,指導工作,作用特殊,祝越辦越好。河南省副省長賈連朝、省政府原秘書長魯茂升曾任編委會主任,省政府原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李至興王春生曾任編委會副主任;省政府原副秘書長、辦公廳原副主任段德先宋玉王獻林徐玉坤張明邦劉尚武李新民李慶貴黃亞林等領導同志先後任本刊主編,省政府副秘書長杜冠章擔任編委會副主任、主編。

近年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新形勢下,社會各行各業對法規政策的需求越來越迫切。《河南政報》為宣傳貫徹法規政策,促進我省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全面進步發揮積極作用。

隨著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報》將在宣傳貫徹國家方針政策,促進以法治國、依法行政,建立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進程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相關詞條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