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森探案系列
隨後經英國的柯南·道爾、陶樂賽·賽耶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等作家的仿效推進,使偵探小說逐漸成為一種流行的通俗文學樣式。自本世紀30年代起,它在美國的特定環境中又有了新的發展,除了出現以達謝爾·哈默特和雷蒙·錢德勒開創的硬漢派偵探小說之外,還衍生了許多旁支,諸如法庭偵探小說、犯罪小說、警察小說、間諜小說、驚險小說、神秘小說、國際政治小說等等。這些名目繁多的小說占據了西方通俗文學的很大一部分市場。厄爾·斯坦利·加德納是一位擅長寫法庭偵探(——譯公堂戲劇性派)小說的高手。他一生寫了146部著作,其中最引人入勝的是以律師佩里·梅森為主人公的85部探案小說,每部均在美國銷售百萬餘冊,而這套小說全球總銷量已超過三億冊。美國影視界自1957年把他的這些小說陸續改編成電視連續劇《佩里·梅森》,由著名影星雷蒙德·布爾主演,一連放映達8年之久,更使梅森律師成為美國家喻戶曉的人物。
加德納,1889年出生於麻薩諸塞州莫爾登市,父親為礦業工程師。他早年隨父母到處旅行,曾在印第安納州瓦爾帕萊索大學學習,中途輟學,不久去加利福尼亞州定居,在一家律師事務所當打字員,1911年獲該州律師資格,開始為窮苦的亞裔(包括中國人)和墨(西哥)裔人等出庭辯護。他一生同情沒有親朋好友而遭受誣告的人們,專門幫助無辜入獄的人,為他們仗義執言。他一方面從事律師工作,一方面開始為他報撰稿,正確地揭示了美國法庭的內幕。直到1932年,他除了每周從事兩天律師工作之外,每月均能寫出20萬字的作品。自《移花接木案件》 (一譯《絲絨爪案件》 ,1933年)和《拗姑娘案件》(1933年)大獲成功後,他就完全脫離了法律界,成為一名專業作家,後來一共發表了85部梅森探案小說。他的第二套系列作品是以地方檢察官道格拉斯·賽爾比為主人公的偵探小說。第三套系列作品寫的是私人偵探庫爾和法學家拉姆的神秘離奇的故事。他還寫過有關加利福尼亞半島和終審法庭等方面的非小說類作品。1970年,加德納以81歲高齡病逝。
《梅森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梅森,就像作者加德納本人一樣,是一位剛正不阿的律師,在小說中自稱要“全力以赴地為我的委託人而戰”,“我的特長就是拼博”,因此他常在法庭快要定案宣判時,出其不意地提出確鑿證據為被告辯護,使無辜者開脫,案情真相大白。這些探案另一特點是作者特別注重法醫在偵察過程中蒐集和保存證據的重要性,從而判定死者是意外死亡,抑或自殺,還是被謀殺,以免誤判造成冤案錯案。加德納為此在好幾本小說的序言中都著重強調了這一點,並把著作獻給他的一些好友——技能高超、經驗豐富的傑出法醫學專家。
總之,《梅森探案集》的小說情節篇篇曲折緊張、撲朔迷離、扣人心弦,使讀者讀來興趣盎然,同時又可以使讀者對美國光怪陸離的社會現實面貌,形形色色的案件,尤其是對美國的法律、刑事法庭審訊的法制、律師制度等諸多方面增進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