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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賀女子出嫁詩詞正文
桃之夭夭1,
灼灼其華2。
之子于歸3,
宜其室家4。
桃之夭夭,
有蕡其實5。
之子于歸,
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
其葉蓁蓁6。
之子于歸,
宜其家人。
譯文
桃花怒放千萬朵,
色彩鮮艷紅似火。
這位姑娘要出嫁,
喜氣洋洋歸夫家。
桃花怒放千萬朵,
果實纍纍大又多。
這位姑娘要出嫁。
早生貴子後嗣旺。
桃花怒放千萬朵,
綠葉茂盛永不落。
這位姑娘要出嫁,
齊心協手家和睦。
注釋
1.夭夭:花朵怒放的樣子。
2.灼灼:花朵色彩鮮艷如火。華:同花。
3.之子:這位姑娘。于歸:姑娘出嫁。古代把丈夫家看作女子的歸宿,故稱“歸”。
4.宜:和順、親善
5.蕡(fén 墳):肥大。有蕡即蕡蕡。
6.蓁(zhēn 真):葉子茂盛。
賞析
【賞析一】
美與善的統一--讀《詩經•周南•桃夭》
楊牧之
這首詩非常有名,即便唯讀過很少幾篇《詩經》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天天,灼灼其華”。這是為什麼呢?我想,無非有這樣幾個原因:第一,詩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動。拿鮮艷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麗,實在是寫得好。誰讀過這樣的名句之後,眼前會不浮現出一個象桃花一樣鮮艷,象小桃樹一樣充滿青春氣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給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覺。寫過《詩經通論》的清代學者姚際恆說,此詩“開千古詞賦詠美人之祖”,並非過當的稱譽。第二,短短的四字句,傳達出一種喜氣洋洋的氣氛。這很可貴。“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細細吟詠,一種喜氣洋洋、讓人快樂的氣氛,充溢字裡行間。“嫩嫩的桃枝,鮮艷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歡樂和美帶給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這種情緒,這種祝願,反映了人民民眾對生活的熱愛,對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點,這首詩反映了這樣一種思想,一個姑娘,不僅要有艷如桃花的外貌,還要有“宜室”、“宜家”的內在美。這首詩,祝賀人新婚,但不象一般賀人新婚的詩那樣,或者誇耀男方家世如何顯赫,或者顯示女方陪嫁如何豐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講“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確實高人一等。這讓我們想起孔子稱讚《詩經》的話:“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為政》)孔子的話內容當然十分豐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這樣一種思想呢?陳子展先生說:“辛亥革命以後,我還看見鄉村人民舉行婚禮的時候,要歌《桃夭》三章……。”(《國風選譯》)聯繫到這首詩所表達的思想,農民娶親“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寫法也很講究。看似只變換了幾個字,反覆詠唱,實際上作者是很為用心的。頭一章寫“花”,二章寫“實”,三章寫“葉”,利用桃樹的三變,表達了三層不同的意思。寫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麗;寫實,寫葉,不是讓讀者想得更多更遠嗎?密密麻麻的桃子,鬱鬱蔥蔥的桃葉,真是一派興旺景象啊!
這首詩不難懂,但其中蘊藏的道理,卻值得我們探討。
一個問題是,什麼叫美,《桃夭》篇所表達的先秦人美的觀念是什麼樣的?“桃之夭天,灼灼其華”,很美,艷如桃花,還不美嗎?但這還不行,“之子于歸,宜其室家”,還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這才完滿。這種美的觀念,在當時社會很為流行。關於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時期已經出現。楚國的伍舉就“何為美”的問題和楚靈王發生了爭論。伍舉說:“夫美也者,上下、內外、大小、遠近皆無害焉,故曰美。若於目觀則美,縮於財用則匱,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為?”(《國語•楚語》)很清楚,伍舉的觀點是“無害即是美”,也就是說,善就是美。而且要對“上下、內外、大小、遠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無害。這種觀點最主要的特點是強調“善”與“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實際上賦予了美以強烈的政治、倫理意義。“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為?”那意思是說,統治者重賦厚斂,浪費人力、物力,縱慾無度,就不是美。應該說,這種觀點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義。但它否定了“善”與“美”的差別,否定了美的相對獨立性,它不承認“目觀”之美,是其嚴重局限。這種美的觀念,在當時雖然也有其對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觀”之美,但這種善即是美的觀點,在先秦美學中應該說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學觀念,主要是沿著這個方向發展的。
孔子也持著這樣一種美學觀點,“《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他讚賞“詩三百”,根本原因是因為“無邪”。他高度評價《關雎》之美,是因為它“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論語•八佾》),合於善的要求。在評價人時,他說:“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也已。”(《論語•泰伯》)善與美,善是主導方面。甚至連選擇住處,孔子也說:“里仁為美。”(《論語•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見,孔子關於美的判斷,都是以善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學觀,畢竟是前進了。它已經不同於伍舉的觀點,已經開始把美與善區別開來,作為不同的兩個標準來使用了。“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論語•八佾》)當然,通過對《韶》與《武》的評價,還是可以看出,“盡美”雖然被賦予在“盡善”之外的一個相對獨立的地位,但只是“盡美”,還不能說是美,“盡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們回頭再來看看《桃夭》篇,對它所反映的美學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當時人的思想觀念中,艷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過是“目觀”之美,這還只是“盡美矣,未盡善也”,只有具備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麗的少女,合格的新娘。
第二個問題隨之而來,美的具體內容不僅僅是“艷如桃花”,還要“宜其室家”,也就是美與善之結合,那么,我們應該怎樣認識和評價這種觀念呢?先秦人為什麼把家庭和婚姻看得那么重要呢?
把婚姻和家庭看得十分重要,還不僅僅反映在《桃夭》篇中,可以說在整部《詩經》中都有反映。在一定意義上說,《詩經》是把這方面的內容放在頭等地位上的。《桃夭》是三百零五篇的第六篇,不能不說它在《詩經》中的地位是很為突出的。如果我們再把《桃夭》篇之前的五篇內容擺一擺,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出,婚姻和家庭問題,在《詩經》中確實是占有無與倫比的地位。
三百篇的第一篇是《關雎》,講的是一個青年男子愛上了一個美麗的姑娘,他日夜思慕,渴望與她結為夫妻。
第二篇《葛覃》,寫女子歸寧,回娘家探望父母前的心情,寫她的勤、儉、孝、敬。
第三篇《卷耳》,寫丈夫遠役,妻子思念。
第五篇《螽斯》,祝賀人多生子女。
第六篇,即《桃夭》,賀人新婚,祝新娘子“宜其室家”。
以上是三百篇的頭幾篇(除掉第四篇),它們寫了戀愛,結婚,夫妻離別的思念,渴望多子,回娘家探親等等,可以說把婚姻生活中的主要問題都談到了。
一部《詩經》,三百零五篇,開卷頭幾篇幾乎全部是寫婚姻家庭問題的,豈不令人深思?不論是誰編輯的“詩三百篇”,不論孔子是刪詩了、還是整理詩了,抑或是為“詩三百篇”作了些正樂的工作,都不容置疑地說明了他們是十分重視婚姻和家庭問題的。
我們應該怎樣認識和評論這個問題呢?春秋戰國時期,生產力水平還很低下,家庭是社會的最基本單位,每個人都仰仗著家庭迎接困難,戰勝天災,爭取幸福生活,當然希望家庭和睦、團結。娶親是一件大事,因為它關係到家庭未來的前途,所以,對新人最主要的希望就是“宜其室家”。這很容易理解。
從統治者方面來說,就要複雜多了。《禮記•大學》引到《桃夭》這首詩時說:“宜其家人,而後可以教國人。”這可真是一語道破。家庭是社會的最基本單位,家庭的鞏固與否與社會的鞏固與否,關係十分密切。到了漢代,出現了“三綱”(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五種關係)之說。不論“三綱”,還是“五常”,它們都以夫婦關係為根本,認為夫婦關係是人倫之始,其它的四種關係都是由此而派生出來的。宋代理學家朱嘉說:“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男女者,三綱之本,萬事之先也。”(《詩集傳》卷七)從這段論述,我們也可以看出統治者為什麼那么重視婚姻、家庭問題。聽古樂唯恐臥,聽鄭衛之音而不知倦的魏文侯有一段名言,說得很為透僻。他說:“家貧則思良妻,國亂則思良相。上承宗廟,下啟子孫,如之何可以苟,如之何其可不慎重以求之也!”“宜家”是為了“宜國”,在他們眼裡,“宜家”與“宜國”原本是一回事,當然便被看得十分重要了。
“桃之天天,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不論自古以來多少解經者就《桃夭》作過多少文章,但象小桃樹那樣年輕,象春日驕陽下桃花那樣鮮艷、美麗的少女,卻永遠活在讀者心裡。人們衷心祝願她:“之子于歸,宜其室家”。
【賞析二】
這是一首祝賀年青姑娘出嫁的詩。據《周禮》云:“仲春,令會男女。”朱熹《詩集傳》云:“然則桃之有華(花),正婚姻之時也。”可見周代一般在春光明媚桃花盛開的時候姑娘出嫁,故詩人以桃花起興,為新娘唱了一首讚歌。舊說如《毛序》等以為與后妃君王有關,為今人所不取。
全詩分為三章。第一章以鮮艷的桃花比喻新娘的年青嬌媚。人們常說:第一個用花比美人的是天才,第二個用花比美人的是庸才,第三個用花比美人的是蠢才。《詩經》是我國第一部詩歌總集,所以說這裡是第一個用花來比美人,並不為過。自此以後用花、特別是用桃花來比美人的層出不窮,如魏阮籍《詠懷詩》之十三:“天天桃李花,灼灼有輝光。”唐崔護《都城南莊》:“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宋陳師道《菩薩蠻》詞:“玉腕枕香腮,桃花臉上開。”他們皆各有特色,自然不能貶之為庸才、蠢才,但他們無不受到《詩經》這首詩的影響,只不過影響有大小,運用有巧妙而已。這裡所寫的是鮮嫩的桃花,紛紛綻蕊,而經過打扮的新嫁娘此刻既興奮又羞澀,兩頰飛紅,真有人面桃花,兩相輝映的韻味。詩中既寫景又寫人,情景交融,烘託了一股歡樂熱烈的氣氛。這種場面,即使在今天我們還能在農村的婚禮上看到。第二章則是表示對婚後的祝願。桃花開後,自然結果。詩人說它的果子結得又肥又大,此乃象徵著新娘早生貴子,養個白白胖胖的娃娃。第三章以桃葉的茂盛祝願新娘家庭的興旺發達。以桃樹枝頭的累累碩果和桃樹枝葉的茂密成蔭,來象徵新嫁娘婚後生活的美滿幸福,真是最美的比喻,最好的頌辭!朱熹《詩集傳》認為每一章都是用的“興”,固然有理,然細玩詩意,確是興中有比,比興兼用。全詩三章,每章都先以桃起興,繼以花、果、葉兼作比喻,極有層次:由花開到結果,再由果落到葉盛;所喻詩意也漸次變化,與桃花的生長相適應,自然渾成,融為一體。
詩人在歌詠桃花之後,更以當時的口語,道出賀辭。第一章云:“之子于歸,宜其室家。”也就是說這位姑娘要出嫁,和和美美成個家。第二、三章因為押韻關係,改為“家室”和“家人”,其實含義很少區別。古禮男以女為室,女以男為家,男女結合才組成家庭。女子出嫁,是組成家庭的開始。朱熹《詩集傳》釋云:“宜者,和順之意。室謂夫婦所居,家謂一門之內。”實際上是說新婚夫婦的小家為室,而與父母等共處為家。今以現代語釋為家庭,更易為一般讀者所了解。
本篇語言極為優美,又極為精煉。不僅巧妙地將“室家”變化為各種倒文和同義詞,而且反覆用一“宜”字。一個“宜”字,揭示了新嫁娘與家人和睦相處的美好品德,也寫出了她的美好品德給新建的家庭注入新鮮的血液,帶來和諧歡樂的氣氛。這個“宜”字,擲地有聲,簡直沒有一個字可以代替。 (徐培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