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定國是詔》

明定國是詔(詔書)
數年以采,中外臣工講求時務,多主變法自強,邇來詔書數下,如開特科,裁冗兵,改武科制度,立大國小堂,皆經一再審定,籌之至熟,妥議施行。惟是風氣尚未大開,論說莫衷一是。或狃於老成憂國,以為舊章必應墨守,新法必當擯除,眾喙嘵嘵,空言無補。試問時局如此,國勢如此,若仍以不練之兵,有限之餉,士無實學,工無良師,強弱相形,貧富懸絕,豈真能制梃以撻堅甲利兵乎?
朕惟國是不定,則號令不行,極其流弊,必至門戶紛爭,互相水火,徒蹈宋、明積習,於時政亳無裨益。即以中國大經大法而論,五帝三王,不相沿襲,譬之冬裘夏葛,勢不兩存。用特明白宣示,嗣後中外大小臣工,自王公以及士庶,各宜努力向上,發憤為雄,以聖賢義理之學植其根本,又須博採西學之切於時務者實力講求,以救空疏迂謬之弊。專心致志,精益求精,毋徒襲其皮毛,毋竟騰其口說,總期化有用為無用以成通經濟變之才。
京師大學堂為各行省之倡,尤就首先舉辦。著軍機大臣、總理各國事務大臣會同妥速誶奏,所以翰林院編檢、各部院司員、各門侍衛、候補候選道府州縣以下各官、大員子弟、八旗世職、各武職後裔,其願入學堂者,均準入學肄習,以期人才輩出,共濟時艱,不得敷衍因循,徇私援引,致負朝廷諄諄告誡之意。將此通諭之。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