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君者》

查理一世發起內戰,使得十分之一的英國人在戰爭中喪生。1649年的議會卻找不到一個有才華和勇氣的律師來起訴自稱高於法律的國王。約翰·庫克最後臨危受命,以清教徒的虔誠和對公民自由的熱愛挑戰“君權神授”,把國王送上法庭和斷頭台,英國從而告別了推翻君主制。然而他個人的命運,卻是在查理一世被砍頭的11年後,被查理二世五馬分屍棄於市。國際知名的人權律師傑弗里·羅伯遜用全新的視角重新審視這段歷史,揭開了許多不為人知的史實。作者主張,國王因為有罪而被審判,對他的處決是建立議會主權的必要,而對弒君者的審判卻是被當權者一手操縱,那些犧牲者應被視為國家的英雄。

基本信息

本書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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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一世發起內戰,使得十分之一的英國人在戰爭中喪生。1649年的議會卻找不到一個有才華和勇氣的律師來起訴自稱高於法律的國王。約翰·庫克最後臨危受命,以清教徒的虔誠和對公民自由的熱愛挑戰“君權神授”,把國王送上法庭和斷頭台,英國從而告別了推翻君主制。然而他個人的命運,卻是在查理一世被砍頭的11年後,被查理二世五馬分屍棄於市。
國際知名的人權律師傑弗里·羅伯遜用全新的視角重新審視這段歷史,揭開了許多不為人知的史實。作者主張,國王因為有罪而被審判,對他的處決是建立議會主權的必要,而對弒君者的審判卻是被當權者一手操縱,那些犧牲者應被視為國家的英雄。
約翰·庫克犧牲了生命,從而使“暴政”成為一項罪名。他對查理一世的審判,開了審判對自己的人民發動戰爭的國家元首的先河,是對皮諾切特米洛舍維奇薩達姆•海珊進行審判的先例。這部大作是當下全球許多重大問題的啟示錄。

作者介紹

傑弗里·羅伯遜(Geoffrey Robertson QC) 英國王室法律顧問,國際著名人權律師,聯合國獅子山特別法庭法官。他曾在中央刑事法院的諸多著名案件中擔任辯護律師,在英國、歐洲和馬來西亞、斐濟、澳大利亞等大英國協國家的最高法院為公民自由而辯護,贏了很多具標誌性意義的官司。他參與了起訴皮諾切特和海斯廷斯·卡穆祖·班達(Hastings Kamuzu Banda)的案件,也參與對審判薩達姆·海珊的法官的培訓。他的著作《反人類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啟發了全球的正義運動,作品《正義的遊戲》(The Justice Game )與被當作教科書的《媒體法》(Media Law)出版後均引起巨大反響。
傑弗里·羅伯遜現與妻子凱西·樂蒂(Kathy Lette)及兩個孩子居住在倫敦。他創辦了道迪街律師事務所(doughty Street Chambers)並任所長,同時也是中殿律師公會(the Middle Temple)的會長,倫敦巡迴法官,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的訪問教授。
除本書外,他的著作還有Reluctant Judas; Obscenity; People Against the Press; Geoffrey Robertson's Hypotheticals; Media Law; Does Dracula Have Aids?; Freedom the Individual and the Law; The Justice Game;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媒體推薦

迷人的書,極具啟發性,悲憫之作。 任何相信法律之無畏與獨立的人都不該錯過的經典好書。 ——《泰晤士報》(The Times)
那些鮮血橫流的可怕日子被傑弗里·羅伯遜生動地再現了出來,這是本好書:嚴謹的研究,優美的文筆,精美的插圖。這是一部開天闢地的作品,約翰·庫克是十七世紀中期的歷史關鍵人物,而這是他的第一部傳記。更重要的是,傑弗里完美地展現了強大王權受法律審判的整個過程。 ——《星期天先驅報》(Sunday Herald)
這本書為一位真正偉大的無名英雄正名,他是罕見的法律改革家……令人鼓舞,探究英國內戰的全貌。  ——《旁觀者》(Spectator)
太引人入勝了……對法律問題條分縷析,對歷史全局有著精準的把握。 ——《每日電訊報》(Daily Telegraph)
有著文學作品的閱讀愉悅,優雅又熱烈,原汁原味的歷史。 ——《觀察家報》(The Observer)
傑弗里·羅伯遜用法庭辯論的智慧來寫作,有專業的歷史學家難以企及的洞察力。 ——《文學評論》(Literary Review)

文摘

聖誕的十二天節期,根據傳統是大吃大喝的狂歡時節,而清教徒們對大吃大喝向來深惡痛絕。因此議會選定了聖誕節這一天來聽取申訴,申訴是針對議會怠於對國王及其他煽動蘇格蘭入侵的 幕後黑手 施行 正當和公正的審判 而提起的。節禮日(BoxingDay,聖誕節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當天在下議院進行的一次辯論會上,克倫威爾首次在公開場合闡明他對處置國王的意見:
如果有任何人計畫廢黜國王並剝奪其財產或者有任何其他類似的計畫,他就是世界上最惡劣的造反者和叛國賊;但既然上帝的旨意臨到我們身上,我只能順服他的旨意,我尚未接獲天意的指示,因而也無法給你建議。
克倫威爾的態度還是模稜兩可,至少在公共場合他表現得這樣:一方面,他承認他的首席律師們告訴他的(即廢黜國王屬於叛國謀反行為)是正確的,但另一方面他仍固執地以神意論為基點,看似勉強地選擇了宿命論來說明廢黜國王的正當性。他的計畫已經很明確,只是 我尚未接獲天意的指示,因而也無法給你建議 ,因為他還沒找到合適的律師來給他提供實現這個計畫的意見。議會的辯護律師亨利·埃爾辛接到要求他參加12月23日商議國王命運的委員會的通知後謊稱得了急症,於是具有一定威望和經驗的梅德斯通市(Maidstone)市長安德魯·布魯頓取代了他的職務。
與此同時,查理在溫莎大慶聖誕。他期望著以國家元首的身份進城,於是在倫敦的裁縫那定製了禮服、長袍、斗篷一整套昂貴的行頭。聽聞查理的奢侈舉動,下院議員們群情激昂,於12月27日一齊投票反對王室如此浪費公共財產,下議院決定停止在溫莎進行任何宮廷儀式,將動用國家財政為國王雇用的侍從數量減至6個。此外這些侍從也無需再對國王 屈膝哈腰 ,而是以一種更有尊嚴、更為自在的方式來為他服務。
就在同一天,負責商議國王命運的委員會向上議院建議可以成立一個特別法庭來審判國王,組成法庭的法官代表國家利益,管轄權持續時間為一個月 這是針對該問題採取的緊急措施。委員會的主席由亨利·馬頓和市議員托馬斯·司各特共同擔任,馬頓是共和黨元老,司各特則是位清教徒。為了顯示這個委員會的重要性,克倫威爾本人也當選為成員。委員會在第二天提交了草擬的控訴書,控訴書的措詞過於直白,明眼人一眼就可看出這個委員會缺乏專業的法律指導:
查理·斯圖亞特違背國民的信任與託付,召集軍隊發動討伐議會的戰爭,未帶來全民福利,反而帶來流血和苦難。他僱傭愛爾蘭叛軍挑起第二次內戰,他的所作所為違犯了國民的自由,破壞了本王國的基本法和自由。
這份控訴書簡明扼要地表達了議會對國王的指責。如果查理被證實確曾犯下控訴書中所提的罪行,從某種意義上講這份控訴書真的可以成為一份罪行清單。但問題是他的罪行性質還不明確。最基礎的憲法解釋是國王有義務為了公共利益而行使權力,當發現他損害公共利益時可以責問他。這種論證在酒館裡可能還說得過去,但在刑事法庭上就站不住腳。

書評

《弒君者》這本書是我幾乎在去北京來回的飛機上和飯桌上看完的!記得在法律出版社對面的火鍋店,店員問我是不是老師,為什麼吃飯期間還捧著一本書?我的理由很簡單,簡單得和作者羅伯遜一樣,物傷其類!
嚴格意義上說,羅伯遜的書是一篇翻案文章。和王安石所作《讀孟嘗君傳》不同,王荊公只是換個角度做文章,而羅伯遜卻是挖掘出很多史料,為一位幾乎已經被國民忘記的歷史人物翻案。相同的是,喜歡作翻案文章的人,都是有點非主流的人。天變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不足法要革新變法的靈川宰相,和那個喜歡四處跨國打人權官司的,參與起訴皮諾切特,培訓審判薩達姆的法官的英國律師,和主流相比,都足夠另類。
當這種另類的人,在故紙堆里遇見了那位數百年的另類,那位出身微薄,不畏強暴,立志司法改革,起訴彼時代的薩達姆,最後被報復遭西式凌遲處死的約翰庫克,惺惺相惜,物傷其類,情何以堪!故,作者花費心血,為大時代的小人物(和查理一世及克倫威爾比等歷史大人物相比)作一翻案傳記,宛若陳寅恪所作《柳如是別傳》之緣起,“往往窺見其孤懷遺恨,有可以令人感泣不能自己者焉”。相信在九泉下的約翰庫克也會《弒君者》而引羅伯遜為知己。
歷史往往是弔詭的,國民也是善於遺忘的。君不見,文革才多少年,韶山沖下車水馬龍,相隔一山的少奇故居門可羅雀。豈止可嘆耶!更何況,約翰庫克距今已經有三百多年了。浪花淘盡多少英雄,但當鏡頭回到那個戰亂不止的年代,英國權力結構變動的大時代,約翰庫克是那個時代不可缺少的小人物,猶如奧斯卡最佳男配角,如果你目光注視到他,你會發現他光彩奪目,感人涕下。
約翰庫克,“只是一個萊斯特貧苦農民的兒子,父親頂著破產的壓力支持他在牛津讀書,他才能進入律師公會學習法律”。他有天賦,他刻苦,他是第一個提出國家必須向窮人提供健康服務以及法律援助系統人。他也敦促律師們免費處理百分之十經手的案子。他認為司法系統拖延時間長,腐敗,有法官指定的律師,一句話,庫克非常想改革當時英國的司法。一介匹夫立此志者,不是在動盪的年代,顯然不會如此風生水起的。後來,另一個匹夫克倫威爾砍下了國王的腦袋,足見,時勢造英雄!
說是克倫威爾砍下查理一世的腦袋,顯然是和《弒君者》的觀點不一致,因為,查理一世,是以庫克為副檢察總長,布拉德肖為首的59名法官的特別法庭,經過開庭程式宣判死刑的。看上去和克倫威爾無關。特別法庭,我們是多么熟悉的一個詞眼啊。三十年前不到,中國也是組織過特別法庭,審判四人幫。說是那些法官們做出的判決,恐怕不符合客觀真相吧。
查理一世的抗辯,同樣響徹在特別法庭,和審判四人幫一樣,在查理一世雖然罪惡累累,11年未召開議會,進行殘酷統治。然而,等到你要審判他時,發現,國王就是法律,以法律審判法律,恐怕無論如何是個悖論,因為,那時的法律,就需要國王同意才會成為法律,無論如何議會不敢制定,國王也不會同意,法庭可以審判國王。四人幫倒台之前的中國,法律全部消失,1980年拿什麼來判斷他們在之前的罪惡?所以,張春橋一聲不吭,江青甚是激動。
然而,法律畢竟只是無形的,很多情況下,有力者不用很大的力氣就掙脫它的羈絆,克倫威爾和費爾法克斯將軍很容易創造歷史,建立了一個135名法官的特別法庭,儘管,真正出庭審理的,只有59人。很多和王室有密切聯繫或者足夠世故的人藉故離開。
只有,草根的庫克。他信奉上帝,受內心良知的指引,義無反顧地加入了審判國王的隊伍,即使當國王的手杖戳痛自己都不停止,知道手杖的銀尖頂落在地上,國王彎腰去取,贏得觀者一聲嘆息,國王面對法律折腰了!庫克是一個草根理想主義者,正如陳勝所說,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加之《聖經》中那雙方都可以引以為依據的文字,起訴國王,庫克相信,是英國人民成熟了,更是上帝的旨意。
書畢竟還是出現了一些漏洞,在處死國王之前,作者寫道費爾法克斯將軍在審判國王大戲中的角色時,“毫無疑問,士兵們最效忠的是費爾法克斯而不是克倫威爾-,如果費爾法克斯下令停止審判國王或者停止執行死刑,士兵們馬上就會執行命令,絕無二話。在弒君者的審判中他的指揮官責任被刻意掩蓋了”。(P198第三段)。人民的審判,公正的審判,這背後到底還是幾個強烈意志的領導人,在權衡、引領民眾的公意後,在實體正義情況下,搞點“程式正義”欠缺的審判,史家筆法,當不慎重乎?
查理該不該殺?審判程式是否正義?或者翻案文章做得未必成功!然而,在作者和筆者眼裡,約翰庫克不是一個被人利用的人,他是一以貫之的法律人,孔子說,古之學者為己。庫克為自己的理想而活。他在愛爾蘭實施的司法改革,和在自己受審判那大義凜然的自我辯護,及面對酷刑從容就義。弒君者個人的鮮明個性,一貫立場,栩栩如生。羅伯遜的書這方面是很成功的。也如書上所說,他的思想已經遠遠超過了同時代的官員。他是一個早生了數百年的法律人。難怪羅伯遜跨越時空,為之立傳!司馬光說,誅奸諛於既死,發潛德之幽光。約翰庫克,從三百多年的時空穿越而來,其幽光經羅伯遜發揚,在而今之時代,宛如一隻深邃的眼睛,注視眾生,絲毫沒有悔意!
羅伯遜是一個理想主義的法律人,而為此書作序的賀衛方君更是。在西方的羅伯遜可以在一些自由國度四處為人權而辯護,有輝煌的記錄,但在沒有建立法治的社會,他的行動顯然有限。不用說在極權國家,就是在新加坡,他也只有敗訴的記錄。因此,一個理想主義的賀衛方君在中國的境遇可想而知。賀衛方在序的最後,辨析了弒和誅,用中國人的正名,商榷是否應將《弒君者》改為《誅暴君者》,譯者回復為約定俗成,而且認為“歷史往往會改寫,名稱也會重新定義”!筆者深以為然,就如現在的很多老人以右派為榮。時間前後只有幾十年!理想主義者之理想,在當時或許是過激,然而,時過境遷,理想就是現實,天意向來高難問啊!
物傷其類,在大轉型的時代,草根的理想主義者試圖實現他的理想,不惜賭上了自己的性命和名譽,歷史弔詭,普羅大眾並不買賬,猶如魯迅血饅頭文中的烈士。雖有羅伯遜作傳,未必能扭轉大眾心中的印象。激情過後,大眾仍然只是過他們的柴米油鹽日子,沉默的大多數!只有在激情燃燒的年代,大眾就會成為決定性的力量,而操控引領這些力量的,恐怕也只是少數人,在冰上之巔!在很多時候,沉默的大多數只是水面下的冰山,看不見!庫克,猶如古老冰山上的一塊冰凌,被羅伯遜的射燈照到,閃耀出奇特的光芒,照得我眼眶發紅!
我亦飄零久”,中國的司法現狀,明眼人都知道腐敗和拖沓,毋庸圈內人多揭露。無非是我們這種深入第一線的律師,更容易知道病根所在。是愈來愈消沉,還是愈挫愈勇?記得,前年,上海協和醫院惡意欺騙數百不該動手術的病人,每人被騙數萬元,且被無辜“動手術”。閘北法院卻違法不肯立案,律師與之“肉搏”而無果,中午小麵館,當事人驚訝失望,傷心訴說,辛苦打工及高利貸才湊成數萬醫藥費,而今如此。律師聽之,不禁淚入面碗,雖然,這種情況在最發達的城市,也是屢見不鮮。查理一世和其法官的專權、腐敗,隨時代進步在英國消失,卻未必肯退出歷史舞台。中國的查理一世和《弒君者》中一樣,只要不到最後一步,是不肯自動退讓絕對權力的,這點,庫克所說,國王必須得死,也是有證據和理由的。要絕對權力的國王不走,慶父不死,魯難未已!然,殺一個國王,是沒有用的,他的權力基礎也許沒有消失,甚至,民眾雖厭惡腐敗、專制,等中樞失調,國王已亡,重建權力機構,社會動盪時,他們又會懷念專制年代的安寧和怪異的和諧,並且抽象出美好的東西,進而責怪帶來動盪的人。這時,“王者”歸來,庫克之類的人就會成為祭品。
國家改革,真不是一件易事!疾風暴雨般的革命帶來的代價是生靈塗炭,緩慢改革或者停滯不前又會讓專權者的顢頇和殘暴無從抑制,社會底層的悲慘遭遇制度性地發生。國家改革如果良心循環就需要統治者和社會力量的互相讓步,如果一方堅決不讓,結局或許只能是克倫威爾式的。
《弒君者》說的是三百多年前的律師故事,卻對中國的現實政治和司法改革,有著太直接鏡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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