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隨著世界經濟的不斷發展和繁榮,生產的社會化程度進一步提高,特別是產業結構的大調整,引發了人們社會觀念的大變革,使社會保險在世界較大的範圍內實現了向國家化、全民化和福利化方面的轉變。為達到更廣泛的社會平等和更大程度的經濟平等的目標,1948年英國宣布第一個建成了福利國家。此後,瑞典、荷蘭、挪威、法國、義大利等國也紛紛參照執行了英國的全面福利計畫,使社會保險制度在世界範圍內得到空前發展。到1993年,實行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已達到163個。
但是後來由於歐洲經濟陷入困境,以英國柴契爾夫人為代表的部分國家開始轉向自由市場經濟,不斷的改革全民福利制度,在私有化大部分國企的同時、削減福利開支福利。而現今能被整個世界看做全面福利典範的僅存以瑞典為代表的北歐,以沙特為代表的中東石油國家。他們實行的是"國民(不過中東國家的民主程度不高,以至於在公平程度上難以與北歐相對應)收入均等化、就業充分化、福利普遍化、福利設施體系化"和"從搖籃到墳墓"的各種生活需求在內的社會保障制度,並統一標準、統一繳費和統一支付待遇,基金主要由國家財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