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福利

福利社會緣起於馬克思成長的國度——德國。在19世紀中後期,由於馬克思恩格斯揭露了剩餘價值的存在,並且在此基礎上進行的席捲整個資本主義社會的工人運動,使得經歷數次經濟危機的西方國家不得不尋找改良社會的方法。當時當政的普魯士王國宰相俾斯麥為了實現他的政治抱負以及統一德國的使命,於是在對於國內社會問題採取進取的創新改革。通過國家財政與社會力量實現對工人的保險與福利。當然以現在的角度看,當時的社會福利制度還剛剛起步,而且程度並不大,但是就是因為這樣的創舉,讓後來的德國以及大部分歐洲走向了對資本主義的改良道路——全面建立社會福利制度,實現社會公正、平等。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隨著世界經濟的不斷發展和繁榮,生產的社會化程度進一步提高,特別是產業結構的大調整,引發了人們社會觀念的大變革,使社會保險在世界較大的範圍內實現了向國家化、全民化和福利化方面的轉變。為達到更廣泛的社會平等和更大程度的經濟平等的目標,1948年英國宣布第一個建成了福利國家。此後,瑞典、荷蘭、挪威、法國、義大利等國也紛紛參照執行了英國的全面福利計畫,使社會保險制度在世界範圍內得到空前發展。到1993年,實行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已達到163個。

但是後來由於歐洲經濟陷入困境,以英國柴契爾夫人為代表的部分國家開始轉向自由市場經濟,不斷的改革全民福利制度,在私有化大部分國企的同時、削減福利開支福利。而現今能被整個世界看做全面福利典範的僅存以瑞典為代表的北歐,以沙特為代表的中東石油國家。他們實行的是"國民(不過中東國家的民主程度不高,以至於在公平程度上難以與北歐相對應)收入均等化、就業充分化、福利普遍化、福利設施體系化"和"從搖籃到墳墓"的各種生活需求在內的社會保障制度,並統一標準、統一繳費和統一支付待遇,基金主要由國家財政解決。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