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認真貫徹建設部發布的國家強制性行業標準《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預防事故的發生,實現安全工作的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全省建設工程實際,特制定全省貫徹《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2、本實施意見作為《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配套使用。全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各建築施工企業在指導、檢查和評價建築施工安全工作時,必須結合本實施意見執行。
3、根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要求,各地應積極推廣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三相五線制和型鋼式井字架、挑架,逐步淘汰毛竹外腳手架、鋼管扣件式井字架、鋼管扣件式挑架。特別是市區主要道路的臨街工程、成片開發住宅區、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各地應採取具體措施,率先推行。從2000年1月10日起,凡新開工工地使用鋼管扣件式井字架或鋼管扣件式挑架或毛竹外腳手架或外架外側未張掛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的,一律不得申報省文明標化工地。
4、本實施意見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規定執行。
5、本實施意見由省建設廳建築業處負責解釋。
6、本實施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二、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企業和項目部必須建立健全各級、各職能部門及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裝訂成冊,其中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還應掛牆。
2、總分包單位之間、企業和項目部均應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工程各項經濟承包契約中必須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中必須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有針對性的安全保證措施、雙方責任及獎懲辦法。
3、施工現場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齊全,裝訂成冊。
4、施工現場凡職工人數超過50人的,必須設定專職安全員。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必須設定2―3名專職安全員;5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專業設定專職安全員,組成安全管理組,負責管理安全生產工作。
5、建立企業和項目部各級、各部門和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考核有書面記錄。企業一級部門、人員和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每半年考核一次,項目部其他管理人員和各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由項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二)目標管理
1、施工現場必須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程開工前應制定總的安全管理目標,包括傷亡事故指標,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目標以及採取的安全措施。
2、項目部與施工管理人員和班組,班組與職工必須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以責任書形式把工地總的安全管理目標按照各自職責逐級分解。項目部制定安全目標責任考核規定,責任到人,每月考核,記錄在冊。
3、項目部各級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內容應明確安全生產指標、雙方責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及獎懲內容。
(三)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企業(施工項目部)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時,必須根據工程的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法,編寫較全面、具體、針對性強的安全技術措施。
2、工程專業性較強的項目,如打樁、基坑支護與土方開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臨時施工用電、塔吊、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等均要編制專項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
3、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內容要有針對性,根據工程實際編寫,能有效地指導施工。
4、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編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查批准,簽名蓋公章後方可實施。
5、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嚴格督促落實安全措施。施工過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須經原審批人員同意並形成書面方案。
(四)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1、建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與下達施工任務同時進行。各工種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業場所的工種可按每一分部(分項)工程或定期進行交底。新進場班組必須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再上崗。
2、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應包括工作場所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注意事項等,既要做到有針對性,又要簡單明了。
3、安全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五)安全檢查
1、企業和項目部必須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明確檢查方式、時間、內容和整改、處罰措施等內容,特別要明確工程安全防範的重點部位和危險崗位的檢查方式和方法。檢查次數公司每月不少於一次,項目每半月不少於一次,班組每星期不少於一次。
2、各種安全檢查(包括被檢)做到每次有記錄,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進行整改,並要有複查情況記錄。被檢的必須如期整改並上報檢查部門,現場應有整改回執單。
3、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必須如期完成,並上報公司和有關部門。
(六)安全教育
1、建立企業和施工現場的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和檔案,明確教育崗位、教育人員、教育內容。
2、建立現場職工安全教育卡。新進場工人須進行公司(15學時)、項目部(15學時)、班組(20學時)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3、安全教育內容必須具體,有針對性。
4、企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少於20學時,其中變換工種的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教育。
5、企業職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訓,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0學時,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少於40學時,特種作業人員不少於20學時,可由企業註冊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培訓;其他管理人員不少於20學時,一二級企業可自行組織培訓,三四級企業應委託培訓。
6、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企業進行年度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七)班前安全活動
1、施工現場應建立班組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2、班組應開展班前三上崗(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上崗教育)和班後下崗檢查,每月開展安全講評活動。
3、班組班前活動和檢查、講評活動等應有記錄並有考核措施。
(八)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1、施工現場必須按工程實際情況配備特種作業人員和中小型機械操作工,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和中小型機械操作工花名冊。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操作證應按規定年限複審,不得超期使用。
3、中小型機械操作工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一二級企業可自行組織培訓,三四級企業應委託培訓,考核發證工作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實施。
4、特種作業人員變換工作單位的,必須有調動手續,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契約。
(九)工傷事故處理
1、施工現場實行工傷事故定期報告制度和記錄。建立事故檔案,每月要填寫傷亡事故報表,無傷亡事故的需填寫說明,傷亡事故報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蓋章認可。
2、發生傷亡事故必須按規定進行報告,並認真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調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明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民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
(十)安全標誌
1、施工現場應有安全標誌布置平面圖。
2、安全標誌應按圖掛設,特別是主要施工部位、作業點和危險區域及主要通道口均應掛設相關的安全標誌。
3、施工機械設備應隨機掛設安全操作規程牌。
4、各種安全標誌應符合國家《安全標誌》(GB2894-82)的規定,製作美觀、統一。
三、文明施工
(一)現場圍檔
1、施工現場必須實行封閉式施工,沿工地四周連續設定圍檔。圍檔材料要求堅固、穩定、統一、整潔、美觀,宜採用硬質材料。如磚塊或空心磚或彩鋼板等,不得採用彩條布、竹芭等。採用磚塊和空心磚作圍檔材料的要求壓頂,美化牆面。
2、市區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觀路段的工地設定圍檔的高度不低於2.5M,其他工地的圍檔高度不低於1.8M。
(二)封閉管理
1、施工現場必須實行封閉管理,設定進出口大門,制定門衛制度,嚴格執行外來人員進場登記制度,門衛值班室應設在進出大門一側。
2、門頭應有企業的“形象標誌”,大門宜採用硬質材料,力求美觀、大方並能上鎖,不得採用竹芭片等易損、易破材料。
3、進入施工現場所有工作人員必須佩帶工作卡。
(三)施工場地
1、施工現場應積極推行硬地坪施工,作業區、生活區主幹道地面必須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場內其他次道路地面也應硬化處理。
2、施工現場道路暢通、平坦、整潔,無散落物。
3、施工現場設定排水系統,排水暢通,不積水。
4、嚴禁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5、施工現場適當地方設定吸菸處,作業區內禁止隨意吸菸。
6、積極美化施工現場環境,根據季節變化,適當進行綠化布置。
(四)材料堆放
1、建築材料、構件、料具必須按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堆放,布置合理。
2、建築材料、構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須做到安全、整齊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門別類,懸掛標牌,標牌應統一製作,標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等。
3、建立材料收發管理制度,倉庫、工具間材料堆放整齊,易燃易爆物品分類堆放,專人負責,確保全全。
4、施工現場建立清掃制度,落實到人,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車輛進出場應有防泥帶出措施。建築垃圾及時清運,臨時存放現場的也應集中堆放整齊、懸掛標牌。不用施工機具和設備應及時出場。
(五)現場住宿
1、施工現場根據作業需要設定職工宿舍。宿舍應集中統一布置,嚴禁在廚房、作業區內住人。
2、施工現場作業區與辦公、生活區必須明顯劃分,確因場地狹窄不能劃分的,要有可靠的隔離欄護措施。
3、宿舍內應有保暖、消暑、防煤氣中毒、防蚊蟲叮咬等措施。
4、宿舍應確保主體結構安全,設施完好,禁止用鋼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設的簡易工棚作宿舍,活動房搭設不宜超過二層。
5、宿舍建立室長衛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員名單一起上牆。宿舍內宜設定統一床鋪和儲物櫃,室內保持通風、整潔,生活用品整齊堆放,禁止擺放作業工具。
6、宿舍內(包括值班室)嚴禁使用煤氣灶、煤油爐、電飯煲、熱得快、電炒鍋、電爐等器具。
7、宿舍周圍環境應保持整潔、安全。
(六)現場防火
1、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責任制和管理制度,並成立領導小組,配備足夠、合適的消防器材及義務消防人員。
2、施工現場必須有消防平面布置圖。
3、建築物每層應配備消防設施,高層建築(30M及以上)應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2寸立管,設加壓泵,留消防水源接口),配備足夠滅火器,放置位置正確、固定可靠。
4、現場動用明火必須有審批手續和動火監護人員。
5、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間、木工間、油漆間等消防防火重點部位要採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備專用消防器材,並有專人負責。
(七)治安綜合治理
1、施工現場建立治安保衛責任制並落實到人,採取措施嚴防盜竊、鬥毆、賭博等事件發生。
2、施工現場因地制宜,積極設定學習和娛樂場所,豐富職工業餘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設。
(八)施工現場標牌
1、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防火責任)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平面圖。標牌規格統一、位置合理、字跡端正、線條清晰、表示明確,並固定在現場內主要進出口處,嚴禁將“五牌一圖”掛在外腳手架上。
2、施工現場應合理懸掛安全生產宣傳和警示牌,標牌懸掛牢固可靠,特別是主要施工部位、作業點和危險區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須有針對性地懸掛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3、施工現場應合理地設定宣傳欄、讀報欄、黑板報,營造安全氣氛。
(九)生活設施
1、施工現場應設定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應有良好的通風和潔衛措施,保持衛生整潔。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食堂內應功能分隔,特別是灶前灶後、倉儲間、生熟食間應分開。積極使用燃油、電熱灶具,不宜用柴灶。
2、施工現場應設固定的男、女簡易淋浴室和廁所,並要保證結構穩定、牢固和防風雨。廁所天棚、牆面刷白,高1.5M牆裙、便槽貼面磚,地面用水泥砂漿或地磚,宜採用水沖式,並實行專人管理、及時清掃,保持整潔,要有滅蚊蠅和防止蚊蠅孳生措施。高層建築應每層設定臨時便溺設施,多層建築應每二層設定,便溺設施應儘量做到文明。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3、建立現場衛生責任制,設衛生保潔員,生活垃圾必須盛放在容器內並做到及時清理。
(十)保健急救
1、施工現場必須備有保健藥箱(箱內配備一些工地常用的藥品)和急救器材。
2、施工現場配備的急救人員必須經衛生部門培訓,應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綁紮”、“止血”等急救措施,並會使用簡單的急救器材。
3、施工現場應經常性地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並做好記錄。
(十一)社區服務
1、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有效地控制粉塵、噪聲、固體廢棄物、泥漿、強光等對環境污染和危害。
2、制定落實愛民制度和不擾民措施。
3、施工現場禁止焚燒有毒、有害物質。
4、夜間施工應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四、腳手架
積極使用鋼管式腳手架,逐步淘汰毛竹腳手架。25M以下工程可以允許使用毛竹腳手架,但其材質、搭設方法必須符合有關要求。腳手架嚴禁鋼木、鋼竹混搭,嚴禁不同受力性質的外架連線在一起。
落地式腳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根據工程實際編制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方案有針對性,能有效地指導施工,明確安全技術措施。
2、搭設高度在25M以下的外架應有搭拆方案,繪製架體與建築物拉結詳圖、現場桿件立面和平面布置圖。
3、搭設高度超過25M且不足50M的外架,應採取雙鋼管立桿或縮小間距等加強措施,除應繪製架體與建築物拉結詳圖、現場桿件立面、平面布置圖外,還應說明腳手架基礎做法。
4、搭設高度超過50M的外架,應有設計計算書及卸荷方法詳圖,繪製架體與建築物拉結詳圖、現場桿件立面、平面布置圖,並說明腳手架基礎做法。
5、外架專項施工方案包括計算書及卸荷方法等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並簽字蓋章。
(二)立桿基礎
1、毛竹腳手架立桿需深埋地下30cm以上並支在墊木(塊)上,基礎夯實後落地頂撐支設在木板或水泥墊塊上,並設縱橫相連掃地桿。立桿基礎埋深上部分採用砼澆築的可不設掃地桿。
2、鋼管腳手架基礎平整夯實,砼硬化,落地立桿垂直穩放在金屬底座、砼地坪、砼預製塊上,設縱橫相連掃地桿。
3、立桿基礎外側設定截面不小於20×20cm的排水溝,並在外側設80cm寬以上砼路面。
4、外腳手架不宜支在屋面、雨棚、陽台等處,確因工程需要搭設的腳手架,要分別對外架和屋面、雨棚、陽台等部位的結構穩定性進行計算並採取有效安全措施。其設計計算書和安全措施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
(三)架體與建築物拉結
1、腳手架與建築物按水平方向不大於7M,垂直方向不大於4M設一拉結點。拉結點在轉角和頂部處加密,即在轉角1M以內範圍按垂直方向不大於4M設一拉結點,頂部80cm以內範圍按水平方向不大於7M設一拉結點。
2、鋼管外架拉結點應剛性拉結;毛竹外架採用2根並聯8號鉛絲加套管的柔性拉結(既拉又撐)。拉結點應保證牢固,防止其移動變形,且儘量設定在外架大、小橫桿接點處。
3、外牆裝飾階段拉結點也須滿足要求,確因施工需要需除去原拉結點時,必須重新補投可靠、有效的臨時拉結,以確保外架安全可靠。
4、拉結點或臨時拉結點必須畫出製作詳圖。
(四)立桿間距與剪刀撐
1、毛竹腳手架步距不大於1.8M,立桿縱距不大於1.5M,橫距不大於1.3M,架子總高度不得超過25M。
2、鋼管腳手架步距底部高度不大於2M,其餘不大於1.8M,立桿縱距不大於1.8M,橫距不大於1.5M。如搭設高度超過25M須採用雙立桿或縮小間距的方法搭設,超過50M應進行專門設計計算。
3、架子轉角處立桿間距應符合搭設要求。
4、腳手架外側設定剪刀撐,由腳手架端頭開始按水平距離不超過9M設定一排剪刀撐,剪刀撐桿件與地面成45-60°角,自下而上、左右連續設定。設定時與其他桿件的交叉點應互相連線(綁紮),並應延伸到頂部大橫桿以上。竹腳手架剪刀撐底部斜桿應深埋超過30cm。
5、毛竹腳手架必須設定頂撐,頂撐能有效地擱在小橫桿上,不得移位、偏離。
6、嚴禁搭設單排腳手架。
(五)腳手板與防護欄桿
1、25M以下建築物的外腳手架除操作層以及操作層的上下層、底層、頂層必須滿鋪外,還應在中間至少滿鋪一層。25M以上建築物的外架應層層鋪設腳手片。裝飾階段必須層層滿鋪腳手片。
2、滿鋪層腳手片必須垂直牆面橫向鋪設,滿鋪到位,不留空位,不能滿鋪處必須採取有效防護措施。
3、腳手片須用不細於18#鉛絲雙股並聯綁紮不少於4點,要求綁紮牢固,交接處平整,無探頭板。腳手片完好無損,破損的要及時更換。
4、腳手架外側必須用建設主管部門認證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且應將安全網固定在腳手架外立桿里側,不宜將網圍在各桿件的外側。安全網套用不小於18#鉛絲張掛嚴密。
5、腳手架外側自第二步起必須設1.2M高同材質的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頂排防護欄桿不少於2道,高度分別為0.9M和1.3M。腳手架內側形成臨邊的(如遇大開間門窗洞等),在腳手架內側設1??2M高的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
6、腳手架的高度,里立桿低於檐口50cm,平屋面外立桿高於檐口1-1.2M,坡屋面高於1.5M以上。
(六)交底和驗收
1、腳手架搭設前應對架子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要有針對性,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2、腳手架搭設後由公司組織分段驗收(一般不超過3步架),辦理驗收手續。驗收表中應寫明驗收的部位,內容量化,驗收人員履行驗收簽字手續。驗收不合格的,應在整改完畢後重新填寫驗收表。腳手架驗收合格並掛合格牌後方可使用。
3、腳手架應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並按要求填寫檢查表,檢查內容量化,履行檢查簽字手續。對檢查出的問題應及時整改,項目部每半月至少檢查一次。
(七)小橫桿設定
1、外架子按立桿與大橫桿交點處設定小橫桿,兩端固定在立桿,確保全全受力。
2、小橫桿應設定在大橫桿的下方,頂撐的上端(僅指毛竹腳手架)。
3、小橫桿兩端各伸出立桿淨長度不少於10cm並應儘量保持一致。
(八)桿件搭接
1、鋼管腳手架立桿必須採用對接,大橫桿可以對接和搭接,剪刀撐和其他桿件採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小於40cm,且不少於二隻扣件緊固。
2、竹腳手架立桿、剪刀撐、大橫桿和其他桿件均採用搭接,其中立桿、剪刀撐搭接長度不小於1.5M,大橫桿不小於2M,且均用不細於10#鉛絲雙股並聯綁紮3道以上。
3、相鄰桿件搭接、對接必須錯開一個檔距,同一平面上的接頭不得超過50%。
4、竹腳手架頂撐設定到位、有效、與立桿綁紮不小於10#鉛絲雙股並聯綁紮3道。
(九)架體內封閉
1、腳手架的架體裡立桿距牆體淨距一般不大於20cm,如大於20cm的必須鋪設站人片,站人片設定平整牢固。
2、腳手架施工層里立桿與建築物之間應進行封閉。
3、施工層以下外架每隔3步以及底部套用密目網或其他措施進行封閉。
(十)腳手架材質
1、鋼管腳手架應選用外徑48mm,壁厚3.5mm的A3鋼管,表面平整光滑,無鏽蝕、裂紋、分層、壓痕、劃道和硬彎,新用鋼管有出廠合格證。搭設架子前應進行保養、除銹並統一塗色,顏色應力求環境美觀。
2、搭設竹腳手架的竹竿要求挺直、質地堅韌,不得使用青嫩、枯脆、腐爛、蟲蛀及裂紋連通兩節以上的竹桿。竹桿有效部分小頭直徑必須符合:A.立桿、大橫桿、頂撐、剪刀撐等不小於75mm;B.小橫桿不得小於90mm;C.擱柵、欄桿不得小於60mm。
3、鋼管腳手架搭設使用的扣件應符合建設部《鋼管腳手扣件標準》要求,有扣件生產許可證,規格與鋼管匹配,採用可鍛鑄鐵,不得有裂紋、氣孔、縮松、砂眼等鍛造缺陷,貼和面應平整,活動部位靈活,夾緊鋼管時開口處最小距離不小於5mm。
4、竹腳手架綁紮用的鉛絲無鏽蝕,雙股並聯綑紮。
5、底排立桿及掃地桿均漆紅白相間色。
(十一)通道
1、外腳手架應設定上下走人斜道,附著搭設在腳手架的外側,不得懸挑。斜道的設定應為來回上折形,坡度不大於1∶3,寬度不小於1M,轉角處平台面積不小於3m2。斜道立桿應單獨設定,不得借用腳手架立桿,並應在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每隔一步或一個縱距設一連線。
2、斜道兩側及轉角平台外圍均應設1??2M高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並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3、斜道側面及平台外側應設定剪刀撐。
4、斜道腳手片應採用橫鋪,每隔20-30cm設一防滑條,防滑條宜採用40×60mm方木,並多道鉛絲綁紮牢固。
5、外架與各樓層之間應設定進出通道,坡度不大於1∶3??,寬度不小於1M,通道宜採用木板鋪設,兩邊設1.2M高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並固定牢固。
6、斜道和進出通道的欄桿、踢腳桿統一漆紅白相間色。
(十二)卸料平台
1、外腳手架吊物卸料平台和井架卸料平台應有單獨的設計計算書和搭設方案。
2、吊物卸料平台、井架卸料平台應按照設計方案搭設,應與腳手架、井架斷開,有單獨的支撐系統。
3、卸料平台要求採用厚4cm以上木板統一鋪設,並設有防滑條。外架吊物卸料平台應採用型鋼做支撐,預埋在建築物內,不得採用鋼管搭設。井架卸料平台可以由鋼管從基礎上搭設,但基礎必須採用砼,地立桿墊型鋼或木板。
4、吊物卸料平台必須設定限載牌。
5、卸料平台臨邊防護到位,設定1.2M高防護欄桿和30cm踢腳桿,四周採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懸挑式腳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懸挑式腳手架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方案應有設計計算書(包括對架體整體穩定性、支撐桿件的受力計算),有針對性較強的、較具體的搭設拆卸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並畫出平面、立面圖以及不同節點詳圖。
2、專項施工方案包括設計計算書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後方可施工。
(二)懸挑梁及架體穩定
1、挑架外挑梁或懸挑架應積極採用型鋼或定型桁架。
2、懸挑型鋼或懸挑架通過預埋與建築結構固定,安裝符合設計要求。
3、挑架立桿與懸挑型鋼連線必須固定,防止滑移。
4、架體與建築結構進行剛性拉結,按水平方向小於7M、垂直方向等於層高設一拉結點,架體邊緣及轉角處1M範圍內必須設拉結點。
(三)腳手板
挑架層層滿鋪腳手片,腳手片須用不細於18#鉛絲雙股並聯綁紮不少於4點,要求牢固,交接處平整,無探頭板,不留空隙,腳手片應保證完好無損,破損的及時更換。
(四)荷載
施工荷載均勻堆放,並不超過3.0KN/m2。建築垃圾或不用的物料必須及時清除。
(五)交底與驗收
1、挑架必須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和設計要求搭設。實際搭設與方案不同的,必須經原方案審批部門同意並及時做好方案的變更工作。
2、挑架搭拆前必須進行針對性強的安全技術交底,每搭一段挑架均需交底一次,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3、每段挑架搭設後,由公司組織驗收,內容良化,合格後掛合格牌方可投入使用。驗收人員須在驗收單上籤字,資料存檔。
(六)桿件間距
挑架步距不得大於1.8M,橫向立桿間距不大於1M,縱向間距不大於1.5M。
(七)架體防護
1、挑架外側必須用建設主管部門認證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圍護,安全網用不小於18#鉛絲張掛嚴密。且應將安全網掛在挑架立桿里側,不得將網圍在各桿件外側。
2、挑架與建築物間距大於20cm處,鋪設站人片。除挑架外側、施工層設定1.2M高防護欄桿和18cm高踢腳桿外,挑架里側遇到臨邊時(如大開間窗、門洞等)時,也應進行相應的防護。
(八)層間防護
挑架作業層和底層套用合格的安全網或採取其他措施進行分段封閉式防護。
(九)腳手架材質
1、鋼管腳手架應選用外徑48mm,壁厚3.5mm的A3鋼管,表面平整光滑,無鏽蝕、裂紋、分層、壓痕、劃道和硬彎,新用鋼管有出廠合格證。搭設架子前應進行保養、除銹並統一塗色,顏色應力求環境美觀。
2、鋼管腳手架搭設使用的扣件應符合建設部《鋼管腳手扣件標準》要求,有扣件生產許可證,規格與鋼管匹配,採用可鍛鑄鐵,不得有裂紋、氣孔、縮松、砂眼等鍛造缺陷,貼和面應平整,活動部位靈活,夾緊鋼管時開口處最小距離不小於5mm。
3、型鋼宜採用A3號槽鋼或工字鋼。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
(一)使用條件
1、必須經建設部組織鑑定和發放的生產和使用證,且經當地市(地)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頒發準用證方可搭設。
2、必須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搭拆方案),並經搭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使用單位認可。
3、制定並嚴格執行各工種操作規程。
(二)設計計算
1、有單獨的設計計算書,並經生產單位的上級技術部門審批。
2、有完整的製作安裝圖。
3、主框架、支撐桁架各節點的各桿件軸線應交匯於一點。
4、架體設計荷載按承重架3.0KN/m2,裝飾架2.0KN/m2,升降狀態0.5KN/m2取值。
5、架子壓桿長細比不大於150,受拉桿件的長細比不得大於300。
(三)架體構造
1、架體應由主框架和支撐桁架構成,主框架必須是定型的(焊接或螺栓聯接)架體,相鄰兩主框架之間的架體為定型的(焊接或螺栓聯接)支撐桁架(桁條)。支撐桁架的支在主框架上,施工荷載通過腳手架立桿傳遞到支撐桁架,再由支撐桁架將力通過主框架傳遞到建築物上。
2、架體必須按支座安裝圖和有關規定及構造進行搭設,架體上部懸臂部分不得超過架體高度的1/3或4.5M。
(四)附著支撐
1、主框架必須按方案要求與每個樓層設定螺栓式連線點。
2、鋼挑架與預埋鋼筋環連線必須牢固,鋼挑架上的螺栓與牆體連線也必須牢固或符合規定。
3、螺栓式鋼挑架的焊接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五)升降裝置
1、必須安裝同步升降裝置且確保能達到同步升降要求。升降用索具、吊具的安全係數必須大於6。
2、當有兩個節點升降時,應採用電動式升降,嚴禁使用手拉葫蘆式(導鏈)。
升降時架體至少有兩個附著裝置,且架體上嚴禁站人。
3、非升降狀態時,索具、吊具應呈放鬆狀態。
(六)防墜落、導向防傾斜裝置
架體必須兩處以上設定靈敏有效的防墜落裝置,設定垂直導向和防止左右、前後傾斜的防傾斜裝置。嚴禁將防墜落裝置設定在架體升降的同一個附著支撐裝置上。
(七)分段驗收
1、首次搭設後,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驗收人員和部門簽字蓋章,做好驗收手續。
2、每次提升前,均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點立即整改,符合要求後方可提升,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3、每次提升後、使用前必須進行驗收,符合要求後方可使用。
4、首次搭設後、每次使用前提升後的驗收和每次提升前的檢查,均應由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組織進行。
(八)腳手片
1、挑架層層滿鋪腳手片,腳手片須用不細於18#鉛絲雙股並聯綁紮不少於4點,要求牢固,交接處平整,無探頭板,不留空隙,腳手片應保證完好無損,破損的及時更換。
2、架體每步離牆空隙均應安全可靠地封閉。
(九)防護
1、架體外側用建設主管部門認可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式圍護,將安全網固定在腳手架外立桿的里側,不得將網圍在各桿件的外側。
2、架體操作層、外側以及遇到大開間窗洞處的里立桿均應設定,1.2M高防護欄桿和30cm踢腳桿。
3、除每層滿鋪腳手片外,架體作業層和底層下方還應圍設安全網或採取有效安全措施。
(十)操作
1、架體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規定進行搭設。
2、搭設和每次升降等操作前必須對現場技術人員和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架體操作人員先培訓,再持證定崗上崗。
4、安裝、升降、拆除架體時必須註明現場的安全警戒線,並派專人監護。
5、架體上荷載堆放均勻,升降時架體上不得有重量超過2KN的物體。
吊籃腳手架
(一)施工方案
1、必須使用廠家生產的定型產品,有生產許可證、合格證和產品使用說明書,並有當地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準用證,嚴禁使用無證土製吊籃腳手架。
2、吊籃腳手架施工必須有專項施工方案,內容應包括吊籃和挑梁錨固、配重等抗傾覆裝置的設計計算以及挑梁的錨固施工詳圖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3、施工方案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編制,能夠指導現場施工,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後方可實施。
(二)製作組裝
1、挑梁錨固或配重等抗傾覆裝置符合要求。吊籃組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吊籃使用前必須進行荷載試驗,填寫試驗記錄。
3、電動(手板)葫蘆等輔助動力設備必須使用檢驗合格的產品。
(三)安全裝置
1、吊籃必須有2根直徑為12??5mm以上的鋼絲繩作保險繩,升降葫蘆必須有保險卡,吊鉤必須有防止吊物滑脫的保險裝置。所有保險裝置必須安全有效。
2、作業人員應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掛在上方可靠、牢固的地方,嚴禁掛在吊籃升降用的鋼絲繩上。
(四)升降操作
1、吊籃升降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人員須經過專業培訓。
2、嚴禁在保險繩不起作用的情況下提升(或下降)。
3、升降作業時其他人員不得在吊籃內停留。
4、兩個吊籃連在一起同步升降時必須要有安全可靠的同步裝置。
(五)交底與驗收
1、製作組裝、每次提升(或下降)和上人作業前必須對有關技術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內容齊全、要有針對性,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2、製作組裝、每次提升(或下降)後企業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驗收應認真填寫驗收記錄,驗收責任人員履行簽字手續。
(六)防護
吊籃四周應有高度不低於1??5M的封閉護板。
(七)荷載
施工荷載不得超過設計要求和說明書的規定,並應均勻堆放。
(八)電氣安全
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零和漏電保護,有可靠的避雷接地措施。
五、基坑支護
(一)施工方案
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採取相應措施。
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後方可實施。
(二)臨邊防護
1、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採用1.2M高欄桿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採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2、臨邊防護欄桿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於50cm。
(三)坑壁支護
1、坑槽開挖時設定的邊坡符合安全要求。坑壁支護的做法以及對重要地下管線的加固措施必須符合專項施工方案和基坑支護結構設計方案的要求。
2、支護設施產生局部變形,應會同設計人員提出方案並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調整加固。
(四)排水措施
1、基坑施工應根據施工方案設定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
2、深基坑施工採用坑外降水的,必須有防止臨近建築物危險沉降的措施。
(五)坑邊荷載
1、基坑邊堆土、料具堆放的數量和距基坑邊距離等應符合有關規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2、機械設備施工與基坑(槽)邊距離不符合有關要求時,應根據施工方案對機械施工作業範圍內的基坑壁支護、地面等採取有效措施。
(六)上下通道
1、基坑施工必須有專用通道供作業人員上下。
2、設定的通道,在結構上必須牢固可靠,數量、位置滿足施工要求並符合有關安全防護規定。
(七)土方開挖
1、施工機械應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檢查驗收後進場作業,並有驗收記錄。
2、施工機械操作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施工作業時,應按施工方案和規程挖土,不得超挖、破壞基底土層的結構。
4、機械作業位置應穩定、安全,在挖土機作業半徑範圍內嚴禁人員進入。
(八)基坑支護變形監測
基坑支護結構應按照方案進行變形監測,並有監測記錄。對毗鄰建築物和重要管線、道路應進行沉降觀測,並有觀測記錄。
(九)作業環境
1、基坑內作業人員應有穩定、安全的立足處。
2、垂直、交叉作業時應設定安全隔離防護措施。
3、夜間或光線較暗的施工應設定足夠的照明,不得在一個作業場所只裝設局部照明。
六、模板工程
(一)施工方案
1、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後方可實施。
2、施工方案內容包括模板的製作、安裝及拆除等施工工序、方法及根據砼輸送方法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二)支撐系統
1、現澆混凝土模板的支撐系統必須進行設計計算。設計計算書應繪製細部構造的大樣圖,對材料規格尺寸、接頭方法、間距及剪刀撐設定等均應詳細註明。
2、支撐系統必須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三)立柱穩定
支撐模板的立柱材料、間距和剪刀撐、縱橫向支撐設定應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立柱底部應有墊板。其中立桿間距不大於2M,按高度不超過2M設定縱橫水平支撐,支撐系統兩端設定剪刀撐。
(四)施工荷載
模板上材料應堆放均勻並不得超過施工方案的規定。
(五)模板存放
各種模板堆放整齊、安全,高度不得超過2M,大模板存放要有防傾倒措施。
(六)支拆模板
1、支拆模板時,2M以上高處作業必須有可靠的立足點,並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2、拆除模板時,應設定臨時警戒線並派專人監護。
3、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懸空模板。
(七)模板驗收
1、支拆模板前必須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2、模板搭設後應組織驗收工作,認真填寫驗收單,內容要量化。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並做好驗收記錄存檔工作。
3、模板拆除前必須辦理拆模審批手續,經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後方可拆除。
(八)混凝土強度
模板拆除前必須有混凝土強度報告,強度達到規定要求後方可進行拆模審批和模板拆除工作。
(九)運輸道路
在模板上運輸混凝土必須有專用運輸道(鋪設走道墊板),運輸道應平穩牢固。
(十)作業環境
模板作業面的預留孔洞和臨邊應進行安全防護,垂直作業採取上下隔離防護。安全防護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七、“三寶”“四口”防護
(一)安全帽
1、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區者必須戴好安全帽。施工現場安全帽宜分色佩戴。
2、應正確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帶,不準使用缺襯、缺帶及破損的安全帽。
3、安全帽符合GB2811-81標準。
(二)安全網
1、施工現場必須積極使用密目式安全網,架子外側、樓層臨邊、井架等處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或欄護。安全網宜放在桿件的里側。
2、密目式安全網必須滿足2000目/10cm×10cm,做耐貫穿試驗不穿透,6×1.8M的單張網重量應在3??0kg以上,並應儘量滿足環境效果要求。
3、安全網必須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質量合格證以及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放的準用證等。嚴禁使用無證不合格的產品。
4、安全網應繃緊、扎牢,拼接嚴密,不得使用破損的安全網。
(三)安全帶
1、施工現場搭架、支模等高處作業均應系安全帶。安全帶應符合GB6095-88標準並有合格證書,生產廠家經勞動部門批准,並做好定期檢驗。積極推廣使用可卷式安全帶。
2、安全帶高掛低用,掛在牢固可靠處,不準將繩打結使用。安全帶使用後有專人負責,存放在乾燥、通風的倉庫內。
(四)樓梯口、電梯井口防護
1、樓梯口、邊設定1.2M高防護欄桿和30cm高踢腳桿,桿件里側掛密目式安全網。
2、電梯井口設定1.2-1.5M高防護柵門,其中底部18cm為踢腳板。
3、電梯井內自二層樓面起不超過二層(不大於10M)拉設一道安全平網。
4、電梯井口、樓梯口邊的防護設施應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牢固可靠,防護欄桿漆刷紅白相間色。
(五)預留洞口、坑井防護
1、1.5m2以內的預留洞口、坑井用固定蓋板防護;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設18cm高踢腳桿和0.6M、1.2M兩道水平桿,欄桿里側用密目式安全網圍護,洞口處張掛水平安全網。
2、洞口、坑井防護設施應定型化、工具化,不得採用竹片式防護。
(六)通道口防護
1、進出建築物主體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機進口處、外用升降機進口處等均應搭設防護棚。棚寬大於道口,兩端各長出1M,垂直長度2M,棚頂搭設二層(採取腳手片的,鋪設方向應互相垂直),間距大於30cm。
2、場地內、外道路中心線與建築物(或外架)邊緣距離分別小於5M和7.5M的,應搭設通道防護棚,棚頂搭設二層(採取腳手片的,鋪設方向應互相垂直),間距大於30cm,並且底層下方張掛安全網。
3、砂漿機、拌和機和鋼筋加工場地等應搭設操作簡易防護棚。
4、各類防護棚應有單獨的支撐體系,固定可靠安全,嚴禁用毛竹搭設,且不得懸挑在外架上。
5、底層非進入建築物通道口的地方應採取禁止出入(通行)措施和設定禁行標誌。
(七)陽台、樓板、屋面等臨邊防護
1、陽台、樓板、屋面等臨邊應設定1.2M和0.6M兩道水平桿,並在立桿里側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防護欄桿漆紅白相間色。
2、防護欄桿等設施與建築物固定拉結,確保防護設施安全可靠。
八、施工用電
(一)外電防護
1、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最小安全操作距離不應小於下表所列數值。(附屬檔案表)
2、施工現場的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架空線路的最低點與路面的垂直距離應不小於附屬檔案表所列數值。
3、對達不到上表中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編制外電線路防護方案,採取防護措施,增設屏障、遮攔、圍欄或保護網,並懸掛醒目的警告標誌牌。防護屏障應採用絕緣材料搭設。
4、外電線路與遮攔、屏障等防護設施之間的安全距離小於下表所列數值時,必須會同有關部門予以解決,採取遷移外電線路或改變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則不得強行施工。(附屬檔案表)
5、腳手架的上下斜道嚴禁搭設在有外電線路的一側。
(二)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
1、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系統中必須採用TN-S接零保護系統。
2、施工現場每一處重複接地的接地電阻值應不大於10Ω,且不得少於3處(即總配電箱、線路的中間和末端處),重複接地線應與保護零線相連。接地電阻每季度公司至少複測一次,現場每月檢測一次。
3、接地裝置的接地線應採用二根以上導體,在不同點與接地體作電氣連線。垂直接地體應採用角鋼、鋼管或圓鋼,不得採用螺紋鋼材。
4、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保護零線應單獨敷設,不得裝設任何開關與熔斷器。保護零線應接至每一台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包括配電箱)。
5、保護零線的截面應不小於工作零線的截面,並使用統一標誌的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不得將綠/黃雙色線作負荷線。與電氣設備相連的保護零線應為截面不小於2.5mm的絕緣多股銅線。
6、保護零線與電氣設備連線應採用銅鼻子等可靠連線,不得採用鉸接,電氣設備接線柱應鍍鋅或塗防腐油脂;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在配電箱內應通過端子板連線,其中保護零線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頭。
7、同一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不得一部分作保護接零、一部分作保護接地。
(三)配電箱、開關箱
1、施工現場配電系統應設定總配電箱(屏)、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三級保護。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於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超過3M。配電箱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
2、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電,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應分別設定。
3、每台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內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4、所有配電箱內應在電源側裝設有明顯斷點的隔離開關,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分配電箱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在50―75mA,開關箱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於30mA;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均應小於0.1S。
5、配電箱進、出線應在箱底進出,並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護;配電箱內的連線線應採用絕緣導線,排列整齊,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箱內應設定銅質的保護零線端子板和工作零線端子板。
6、固定式配電箱安裝高度底口距地面應大於1.3M,小於1.5M,安裝牢固;移動式配電箱安裝高度底口距地面應大於0.6M,小於1.5M,有固定支架。
7、配電箱必須採用鐵板製作,鐵板厚度應大於1.5mm;配電箱應編號,表明其名稱、用途、維修電工姓名,箱內應有配電系統圖,標明電器元件參數及分路名稱。嚴禁使用倒順開關。
8、配電箱門應配鎖,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內應保持清潔,不得有雜物。
9、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維修一次。
(四)現場照明
1、施工現場照明用電應單獨設定照明配電箱,箱內應設定隔離開關、熔斷器和漏電保護器,熔斷器的熔斷電流不得大於15A,漏電保護器的漏電動作電流應小於30mA,動作時間小於0.1S。
2、施工現場照明器具金屬外殼需要保護接零必須使用三芯橡皮護套電纜,嚴禁使用花線和護套線,導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纏綁在腳手架等設施構架上。
3、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必須作保護接零。
4、室外燈具的安裝高度應大於3M,室內燈具應大於2.4M,大功率的金屬鹵化燈和鈉燈應大於5M。
5、在下列情況下應現場照明應採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1)室內線路和燈具安裝低於2??4M的;
(2)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的工作場所;
(3)使用手持照明燈具的。
6、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得只裝設局部照明。
(五)配電線路
1、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電桿應採用混凝土或木桿,不得採用竹桿。木桿梢徑應不小於130mm。
2、架空線路應裝設橫擔、絕緣子並採用絕緣導線。絕緣鋁線截面不小於16mm,絕緣銅線截面不小於10mm。檔距不得大於35M,線間距離不得小於0??3M,橫擔間的最小垂直距離不得小於0.6M。
3、架空線的相序排列為:和保護零線在同一橫擔架設時;面向負荷從左側起為L1、N、L2、L3、PE;動力、照明線在兩個橫擔上下分別架設時,上層橫擔:面向負荷從左側起為L1、L2、L3,下層橫擔:面向負荷從左側起為L1(L2、L3)、N、PE。
4、配線應分色(包括配電箱內連線),相線L1為黃色,L2為綠色,L3為紅色,工作零線N為黑色,保護零線PE為綠/黃雙色。
5、施工現場電纜幹線應採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隨地拖拉或綁架在腳手架上。
6、電纜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不得小於0.6M,並在電纜上下各均勻鋪設不小於50mm的細砂然後覆蓋硬質保護層,電纜接頭應設在地面上的接線合內;加空敷設時,應沿牆壁或電桿設定,並用絕緣子固定,嚴禁用金屬裸線作綁線,橡皮電纜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於2.5M。
7、電纜穿越建築物、道路和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必須採取加設防護套管等進行線路過路保護。
8、嚴禁採用四芯或三芯電纜外加一根電線代替五芯或四芯電纜。
9、電線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禁止使用老化電線,破皮的應進行包紮或更換。
(六)電器裝置
1、設備容量大於5??5KW的動力電路必須採用加設自動開關電器或降壓啟動裝置,不得採用手動電器直接控制。
2、各種開關電器的額定值應與其控制用電設備的額定值相適應。
3、溶絲應與設備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絲絞接代替一根熔絲,每根熔絲的規格應一致,嚴禁用其他金屬絲代替熔絲。
4、配電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得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七)變配電裝置
1、配電室內配電屏的正面操作通道寬度不小於1.5M,前面及兩側操作通道不小於1M,配電室的高度不小於3M。
2、配電屏(盤)應裝設有功、無功電度表,電流、電壓表,短路、過負荷保護裝置和漏電保護器,各配電線路應編號並標明用途標記。
3、配電室內應有電工值班、維修制度,禁令標誌牌,停送電必須有專人負責。
4、應設定砂箱等絕緣滅火材料。
(八)用電檔案
1、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及5台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必須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及5台以下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下的,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
2、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用電負荷計算書、確定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負荷計算書、用電平面圖和系統圖,電氣防火措施。
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企業(公司級)技術負責人審批,有關部門批准蓋章後實施;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原編制者、審批者和批准部門同意後實施,並補充有關資料圖紙。
4、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者必須參加臨時用電的驗收工作。
5、臨時用電技術檔案應有專人負責,各項驗收、檢查、測試、維修記錄內容真實,填寫詳細,數據量化。
6、建立現場用電定期檢查制度,做到施工現場每月檢查一次,基層公司每季度檢查一次。對檢查、檢測中發現的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處理並履行複查驗收手續。
九、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
(一)架體製作
1、應積極推廣使用建設主管部門鑑定或認可的定型產品。自製的物料提升機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鑑定,並應有設計計算書、圖紙和質量安全保證措施。使用廠家生產的產品使用前必須經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認可。
2、物料提升機應懸掛驗收合格牌、最大起重量牌和安全警告標誌。
3、施工現場物料提升機應安全可靠,應使用型鋼式架體,淘汰扣件式鋼管井字架。
(二)限位保險裝置
1、物料提升機要必須有斷繩保護裝置、安全停靠裝置、上極限限位裝置,30M以上的高架提升機還必須有下極限限位裝置、緩衝器和超載限制器。
2、井字架斷繩保護裝置宜採用夾軌式,安全停靠裝置應使用方便並宜與吊籠安全門聯動,上下極限限位裝置宜採用機械式,吊籠的越程應不小於3M,所有保險裝置必須安全可靠。
3、在便於司機操作的位置必須設定緊急斷電開關,在緊急情況下,應能及時切斷提升機的總控制電源。當提升機總電源被切斷時,工作照明不應斷電。
(三)架體穩定
(1)纜風繩
1、採用纜風繩固定架體的,纜風繩必須採用直徑大於9??3mm的圓股鋼絲繩,提升機架體高度在20M以下時設一組(四根),20―30M設二組。
2、纜風繩應在架體四角同一水平面上對稱設定,與地面夾角在45度―60度,其下端應採用與鋼絲繩拉力相適應的花籃螺絲與地錨拉緊連線,不得拴在樹木、電桿等其他物體上。
3、地錨應採用不少於2根鋼管(Φ48―53)並排設定(與鋼絲繩受力方向垂直),間距不小於0.5M,打入深度不小於1.7M,樁頂部應有纜風繩防滑措施。
4、纜風繩不得有接頭。端部應設定保險環並用不少於3個與繩徑匹配的繩卡固定,繩卡間距不小於鋼絲繩直徑的6倍,繩卡滑鞍應放在受力繩一側,不得正反交錯設定繩卡。
(2)與建築結構連線
1、高架提升機必須使用連牆桿穩定架體,低架提升機宜採用連牆桿穩定架體。
2、連牆桿間距不得大於9M,且在建築物的頂層必須設定1組,提升機架體頂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於6M。
3、連牆桿與架體及建築物之間均應採用焊接(建築結構內預放預埋件),連線牢固並形成穩定結構,不得連在腳手架上。連牆桿的材質應與架體相同,具體做法應進行設計並有相關圖紙。
(四)鋼絲繩
1、提升鋼絲繩不得有毛刺、斷股、變形、缺油鏽蝕現象,規格應滿足額定重量的提升要求。
2、鋼絲繩必須有過路保護裝置,不得拖地,不得與其他部位摩擦;鋼絲繩過道應設定鋼絲繩檢查孔。
3、提升鋼絲繩不得接長使用,端部應設定保險環並用不少於3個與繩徑匹配的繩卡固定,繩卡間距不小於鋼絲繩直徑的6倍,繩卡滑鞍應放在受力繩一側,不得正反交錯設定繩卡。
4、鋼絲繩應符合國家標準,並有合格證。嚴格執行鋼絲繩報廢標準。
(五)樓層卸料平台防護
1、卸料平台兩側應有高於1??2M防護欄桿和0??3M高踢腳桿並用密目網全封閉,平台板採用4cm厚木板或防滑鋼板,鋪設嚴密。
2、各樓層卸料平台必須設定防護門,防護門要定型化、工具化,操作方便並有防止外開的措施。
3、地面進料口必須有自落式防護門,上方搭設防護棚,防護棚應在架體三面設定(除進料面外),寬度:低架提升機不小於3M,高架提升機不小於5M;防護棚應設定兩層,上下間距不小於60cm,採用腳手片的,上下層應垂直鋪設。
(六)吊籠
1、提升機吊籠的各桿件應選用型鋼,其底板材料應採用5cm厚木板或防滑鋼板,兩側設定高度不小於1M安全檔板或檔網,上部應有防護頂板,其強度應能防止上部物體穿透。
2、吊籠應裝設防止物料在運行過程中從吊籠內滾落的安全門,安全門應定型化、工具化。
3、吊籠必須採用滾輪導靴,導軌每側為兩根。吊籠提升必須使用動滑輪。
4、吊籠與提升機架體的顏色應有明顯的區別。
5、嚴禁人員違章乘坐吊籠上下。
(七)安裝驗收
1、提升機安裝後由項目部自檢,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檢查合格後掛牌使用。
2、所有搭設、檢查、驗收責任人員均應在驗收單上籤字認可。驗收單中對各項檢查項目均應有結論,數據量化。
3、提升機每月應定期檢查一次,由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日常檢查由作業司機在班前進行,在確認提升機正常時,方可投入使用。
4、對檢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採取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並記錄在案。
(八)架體
1、架體安裝、拆卸要有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後方可實施。
2、高架提升機的基礎應進行設計,有設計計算書和圖紙;低架提升機的基礎土層承載力不小於80KPa,面層為厚30cm的C20混凝土,表面應平整,偏差不大於10mm,基礎應有排水措施。
3、架體的垂直度不得超過高度的3‰,並不得超過200mm;導軌接點錯位不得大於1.5mm,吊籠與架體的間隙不得超過150mm。
4、提升機不得裝設搖臂把桿。
5、提升機的架體,在與各樓層通道相連的開口處,應採取加強措施。架體外側應採用合格的安全網進行全封閉。
6、提升機架體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外腳手架相連。
(九)傳動系統
1、提升機必須採用可逆式卷揚機,不得採用摩擦式卷揚機。
2、卷揚機應安裝在平整、堅實、乾燥的位置上,遠離危險作業區且視線良好。並應分別在卷揚機前後設定夾樁和拖樁,錨樁採用腳手鋼管(Φ48―53),打入地面深度不小於2.0M。因施工條件限制安裝位置靠近作業區時,應搭設雙層防護棚。
3、卷揚機捲筒邊緣必須設定防止鋼絲繩脫出的防護裝置,捲筒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應不小於30。
4、捲筒上鋼絲繩應纏繞整齊,當吊籠處於工作最低位置時,捲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於3圈。
5、當鋼絲繩在捲筒中間位置時,架體底部的導向滑輪應與捲筒軸心垂直。從捲筒中心到導向滑輪的距離,帶槽捲筒應大於捲筒寬度的15倍,無槽捲筒應大於20倍。
6、滑輪組的滑輪直徑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低架提升機應不小於25;高架提升機應不小於30。滑輪應採用滾動軸承支撐,滑輪組與架體(包括吊籠)必須採用剛性連線。滑輪應轉動靈活,翼緣不得破損。
(十)聯絡信號
1、卷揚機操作棚與提升機卸料平台之間視線應良好,司機應能清楚地看見吊籠內和卸料平台上的情況,高架提升機必須採用提升機電視監控系統,防止誤操作。架體外側應有明顯的層次標誌。
2、提升機裝設合理、準確的信號裝置,方便卷揚機司機與各樓層之間可靠聯絡,高架提升機還應有通訊裝置。
(十一)卷揚機操作棚
1、提升機必須搭設卷揚機操作棚,操作棚高度不小於2??5M,並有安全防護和防雨的雙重防護。
2、操作棚應能保證正常操作的要求。
(十二)避雷
1、當提升機高度超出相鄰避雷裝置的保護範圍時,應安裝避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於10Ω。
2、提升機避雷針高度應為1―2M,引下線應單獨鋪設並保證電氣連線,不得借用提升機立桿作引下線。
3、避雷接地裝置要求同“施工用電”中接地裝置。
十、外用電梯(人貨兩用梯)
(一)安全裝置
1、吊籠應設有斷繩保護裝置和限速器等安全裝置,安全後應進行試驗,確保靈敏有效。當懸掛或支撐裝置在工作時失去作用或吊籠失控、超速的情況下,安全裝置能夠將吊籠制停。
2、吊籠門應有電氣或機械式連鎖裝置,只有當吊籠門完全關閉後,吊籠才能啟動。
3、安全裝置每二年必須經生產廠家或具有法定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後才能繼續使用。
(二)安全防護
1、卸料平台兩側應有1??2M高的防護欄桿並用密目網全封閉,平台板必須厚實牢固、鋪設嚴密,宜採用4cm厚木板或防滑鋼板。
2、各樓層卸料平台必須設定防護門,防護門要定型化、工具化,操作方便並有防止外開的措施。非工作狀態時,應關閉防護門。
3、地面進料口必須有自落式防護門,上方搭設規範牢固的防護棚,防護棚沿應架體三面設定(除出料面外),寬度:高度低於30M的電梯不小於3M,高度大於30M的不小於5M;應搭設兩層,上下間距不小於60cm,若採用腳手片的,上下層應垂直鋪設。
(三)司機
1、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2、每班作業前應按規定進行試車。
3、應建立司機交接班制度,並做好交接記錄。
(四)荷載
1、應設定起重量限制器,當重量或人數超過規定時,起重量限制器動作自動停止提升。
2、載人外用電梯必須設定平衡重,嚴禁未加配重載人。
(五)安裝與拆卸
1、外用電梯必須制定詳細的安裝拆卸方案並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有關部門審批。基礎應有設計計算書並有施工詳圖。
2、安裝拆卸隊伍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資格,取得資格證書。
(六)安裝驗收
1、電梯安裝拆卸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有書面記錄,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
2、電梯安裝後必須組織驗收,填寫驗收記錄,驗收人員簽字。驗收記錄中有關數據量化。
(七)架體穩定
1、架體的垂直度應在說明書規定的範圍內。
2、架體與建築結構的附著裝置應符合說明書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3、架體附著裝置不得與腳手架連線。
(八)聯絡信號
外用電梯必須有可靠準確的上下聯絡信號,啟動或制動前必須鳴音示意。
(九)電氣安全
1、外用電梯的控制箱、電器線路、電氣設備、絕緣狀況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2、控制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3、電梯金屬結構、設備外殼必須做好保護接零,架體重複接地,電阻應小於10Ω。
(十)避雷
1、當外用電梯高度超出相鄰避雷裝置的保護範圍時,應安裝避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於10Ω。
2、避雷針高度應為1―2M,引下線應單獨鋪設並保證電氣連線,不得借用外用電梯立桿作引下線。
3、避雷接地裝置要求同“施工用電”中接地裝置。
十一、塔吊
(一)力矩限制器
塔吊應安裝靈敏可靠的起重力矩限制器。當達到額定起重力矩時,限制器應發出報警信號;當起重力矩超過額定值的8%時,限制器應切斷上升和增幅電源,但塔吊可做下降和減幅運動。
(二)限位器
塔吊根據不同型號應裝設行程限位(包括小車和駕駛室)、起重臂變幅限位和起升超高限位,各限位裝置靈敏可靠。
(三)保險裝置
1、塔吊吊鉤應設定防止吊物滑脫的保險裝置。
2、卷揚機捲筒應設定防止鋼絲繩滑出的防護保險裝置。
3、當爬梯高度超過5M時,從2??5M處開始應設定直徑0.65―0.8M,間距為0.5―0.7M的護圈;當爬梯設於結構內部並且與結構的距離小於1??2M時,可不設護圈。
(四)附牆裝置與夾軌器
1、塔吊高度超過說明書規定的自由高度時必須安裝附牆裝置,附牆裝置應符合說明書要求。
2、行走式塔吊必須安裝防風夾軌器,保證塔吊在非工作力作用下保持靜止。
(五)安裝與拆卸
1、塔吊安裝拆卸必須有專項施工方案,能夠指導現場施工,塔吊基礎要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詳圖。施工方案必須經拆裝單位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有關部門審批。
2、拆裝方案編制和拆裝作業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許可證》等級證書,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證書》。
(六)塔吊指揮
1、塔吊指揮、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2、塔吊指揮應使用旗語或對講機。
(七)路基與軌道
1、路基應堅實、平整,兩側或中間應設排水溝,路基無積水。固定式塔機基礎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枕木鋪設符合要求,枕木之間應填滿碎石,不得鬆動。道釘堅固,道軌接頭螺栓齊全,接頭下墊枕木。
3、道軌軌距誤差不大於1/1000,並不得超過±6mm,平整度誤差不超過1/1000,接頭空隙不大於4mm,高差不大於2mm。
4、道軌應設定極限位置阻擋器。
(八)電氣安全
1、行走式塔吊必須設定有效的卷線器。
2、塔吊上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應保持安全距離:1KV以下垂直1.5M,水平1M;1―15KV垂直3M,水平1.5M。小於安全距離的必須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3、塔吊除做好保護接零外,還必須做重複接地(兼避雷接地),電阻不大於10Ω。
(九)多塔作業
處於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與另一台塔吊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M的安全距離,處於高位的塔吊(吊鉤升至最高點)與低位塔吊的垂直距離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小於2M。
(十)安裝驗收
1、塔吊使用前必須按規定組織驗收,驗收內容中數據必須量化,驗收責任人員在驗收記錄上籤字。
2、驗收資料中必須包括拆裝單位《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許可證》、作業人員《浙江省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證書》及其身份證的複印件。
十二、起重吊裝
(一)施工方案
1、起重吊裝作業必須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後實施。
2、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起重機型號選擇,平面布置,吊裝工藝及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二)起重機械
①起重機
1、起重機必須取得準用證,進場安裝後必須辦理驗收手續,合格後方可使用。
2、起重機必須設定可靠有效的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鉤有保險裝置。
②起重扒桿
1、起重扒桿必須進行設計計算並經企業技術部門審批。
2、起重扒桿必須按照設計進行安裝,作業前進行試吊,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並做好書面記錄。
(三)鋼絲繩與地錨
1、起重鋼絲繩必須符合有關要求,磨損、斷絲不得超標。
2、纜風繩安全係數必須大於3.5。
3、滑輪、地錨的設定必須符合有關規定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四)吊點
起重吊點符合設計規定,所用的索具、鋼絲繩規格型號、繩徑倍數符合設計和有關規範要求。
(五)司機、指揮
1、司機、指揮必須持證上崗,起重機械必須由本機型的司機操作。
2、高處作業必須有可靠的信號傳遞措施。
(六)地耐力
起重機作業路面的地耐力必須符合說明書要求,否則應採取相應的鋪墊加強措施。
(七)起重作業
1、每次作業前均應進行試吊,正常後才能作業。
2、被吊物體應明確重量,不得不明吊重或超載作業。
(八)高處作業
1、吊裝作業必須設定防墜落措施,作業人員應系安全帶並懸掛在牢固可靠的地方。
2、應設定人員上下專用斜道、爬梯,並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九)作業平台
1、起重吊裝人員必須有可靠的立足點並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2、作業平台應堅實、牢固,單獨支撐,且宜採用4cm厚以上木板或防滑鋼板鋪設嚴密,臨邊防護符合“三寶四口”中有關要求。
(十)構件堆放
1、構件堆放整齊,樓板堆放不得超過1??6M,其他構件堆放不得超過有關規定。
2、大型構件堆放應有穩定措施。
(十一)警戒
吊裝作業時應設定警戒線,懸掛警戒標誌,並派專人監護。
(十二)操作工
起重工、電焊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十三、施工機具
進場施工機具安裝後必須經企業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做好驗收記錄,驗收人員履行簽字手續。嚴禁使用倒順開關控制機具。
(一)平刨
1、平刨防護裝置應設防護罩,刨刀設護手裝置。刨厚度小於30mm或長度小於400mm的木料時,套用壓板、棍推進。
2、平刨金屬外殼應接零保護並設單機漏電保護器。
3、無人操作時應切斷電源。
4、不得使用平刨、圓盤鋸合用一台電機的多功能木工機械。
(二)圓盤鋸
1、鋸片應設防護罩,上方設防護擋板,傳動部位設防護罩,鋸料接近端頭時,套用推棍送料。
2、圓盤鋸金屬外殼應接零保護並設單機漏電保護器。
3、無人操作時應切斷電源。
(三)手持電動工具
1、I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做好保護接零並裝設漏電保護器。
2、在潮濕和金屬構架等導電良好的場所使用I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3、使用手持電動工具不得隨意接長電源線和更換插頭。
(四)鋼筋機械
1、鋼筋機械必須做好保護接零並裝設單機漏電保護器。
2、鋼筋冷拉作業區和對焊作業區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3、鋼筋機械的傳動部位應裝設防護罩。
(五)電焊機
1、電焊機應做好保護接零並裝設漏電保護器,有二次側的還應裝設二次空載降壓保護器或觸電保護器。
2、一次電源線長度不得超過5M,二次線長度不得超過30M,一、二次線接線柱與外殼絕緣良好,並設有防護罩。
3、不得使用手動電源開關,應使用自動開關。
4、焊把線應使用橡皮電纜,老化、破皮或接頭超過三處的應及時更換。
5、電焊機應有防雨設施。
(六)攪拌機
1、攪拌機應做好保護接零並裝設單機漏電保護器。
2、離合器、制動器保持正常狀態,鋼絲繩斷絲不超過標準。
3、操作手柄應設保險裝置,以防誤動作。
4、攪拌機應搭設防雨、防落物的防護棚,操作台應平整、有足夠的空間。
5、料斗保險鉤齊全有效,料斗升起不用時應掛好保險鉤並使其處於受力狀態。
6、攪拌機的傳動部位應設有防護罩。
(七)氣瓶
1、各種氣瓶應有標準色標或明顯標誌。
2、各氣瓶間距應大於5M,距明火應大於10M,否則應採取隔離措施。
3、氣瓶使用和存放時均不得平放。
4、各種氣瓶應分別存放,不得在強烈的陽光下曝曬。
5、氣瓶必須裝有防震圈和安全防護帽。
(八)翻斗車
1、翻斗車應有準用證。
2、翻斗車的制動裝置(包括手制動)應保證靈敏有效。
3、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4、不得違章行駛,料斗內不得乘人。
(九)潛水泵
潛水泵必須做好保護接零,並設動作電流小於15mA的漏電保護器,電纜線及密封完好,作業時30M以內水面不準有人進入。
(十)打樁機械
1、打樁機械應取得準用證。
2、打樁機應裝設超高限位裝置。
3、行走路線地耐力不符合說明書要求時應鋪設厚度30mm以上的鋼板。
4、打樁作業應有詳細、有針對性的專項施工方案。
5、打樁作業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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