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研究》

《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研究》

《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研究》提出了股票市場的多層次依交易規則多層次而劃分,交易規則主要是由經紀人制定的,因此,應當建立由經紀人為主導的新層次股票市場;分析了股權分置改革的理論基礎,強調股市公共性是股權分置改革的政策依據;探討了中國場外交易市場的發展歷史和經驗教訓,A股市場的運行機制缺陷和改革取向;研究了中國債券市場的走勢和定價機理,並概要介紹了主要已開發國家的證券市場架構。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現代金融體系是以資本市場為基礎商業銀行為主導的金融體系,與那種以商業銀行為主體的傳統金融體系相比,主要區別有三:一是商業銀行在金融體系中的地位從“主體”調整為“主體”二是資本市場成為金融動作的基礎性平台,離開了一基礎,金融機構的動作將難以充分展開;三是在以資本市場為基礎的金融動作中,商業銀行發揮著主導作用,諸多產品創新、交易創新和市場創新都是在商業銀行主導下展開的。這一認識是進一步深入探討金融混業經營與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內在機理的基本根據。

目錄

第一篇 建立新層次股票市場的主導機制
第一章 確立經紀人制度:建立新層次股票市場的中心點
一、多層次交易規則:多層次股票市場體系形成的標準
二、經紀人:股市交易規則的主要制定者
一、股市中心:經紀人的特殊地位和經濟功能
四、內在機理:經紀人制度的市場理念
第二章 經紀人機能消失:中國A股市場發展中的缺憾
一、股票場外交易:經紀人機制的萌芽與消解
二、取消場外交易市場:股市集中統一中的經紀人消失
三、單一交易所市場:經紀人機制幾乎完全失缺
四、簡要思考:若干政策性說法的反思
第三章 經紀人機制缺失:中國A股市場的體制癥結
一、制度:缺乏經紀人內容的法律法規框架
二、市場:難容經紀人機制的電子自動撮合系統
三、機構:缺乏經紀人業務的券商經營服務
第四章 體制創新:建立經紀人主導的新層次股票市場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