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文化活動公約》

《廣場文化活動公約》,是溫州鹿城區為了進一步規範廣場文化活動,推動民眾文化活動健康發展,而發布的公約。

發布背景

完善文體服務設施本是為百姓文化生活“助陣”的一件好事,但“高分貝”的伴奏音樂卻屢遭市民投訴。如何在兩者之間尋求平衡,讓“廣場活動”在百花齊放的同時不再擾民?2014年1月21日,溫州鹿城區率先發布《廣場文化活動公約》,力求通過道德約束、團隊自律、部門監管等“多措並舉”的方式,進一步規範民眾廣場文化活動的健康持續發展。

發布活動

1月21日上午,鹿城區多部門聯合在松台廣場啟動“快樂健康、你我共享”廣場“文明守約”倡議活動。鹿城區明中形體藝術中心、松台街道橋台聯演繹團等96支文體團隊,聯合啟動《公約》倡議簽名活動,而現場的志願者們,則紛紛向市民分發《文明守約》倡議書,引導市民一同參與廣場“文明守約”活動。
“希望所有文化團隊都能遵守《公約》,營造和諧、文明的廣場活動文化。”在現場的倡議活動中,參與演出的區“中華韻”健康藝術協會會長柯一壯說。據統計,鹿城轄區內共有各類文體團隊970多支,其中活躍在松台廣場便有20多支。

“倡導社會各界遵守‘公約’,改變陋習,加強自律,規範管理,用自己的責任、美德和文明去澆灌、去維護、去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共同營造和諧、文明的廣場文化活動氛圍。”區委常委、宣傳部長徐強在啟動儀式上表示。

實施

時間

《鹿城區廣場文化活動公約》已於1月20日正式實施。《公約》規定:有音樂伴奏的廣場文化活動,應在每日7:00至12:00,14:00至21:00之間開展。同時,為避免干擾他人作息,在距離音樂聲源最近的噪聲敏感建築物處,白天音樂平均音量不得超過60分貝,晚上音樂平均音量不得超過45分貝。

形式

下階段,鹿城區還將聯合市園林局公園管理處,探索建立公共文明源頭管理和退出機制,通過公園管理單位對文藝團隊登記、承諾,以及包音量、包衛生等“三包”的形式,讓不符合要求的團隊退出管理“佇列”。並由各社區設定登記管理點,督促、管理轄區文體團隊文明開展活動。目前,已經確定在馬鞍池公園啟動管理退出機制試點工作。

管理

此外,鹿城區將籌備成立鹿城區民眾文體團隊聯合會,加強民間文體團隊的規範管理,並以協會自律促進團隊持續健康發展。同時,聘請市民監督員,監督各民眾文體團隊遵守《廣場文化活動公約》,努力打造“政府引導、社會管理、民眾參與”的廣場文化服務管理新機制。

針對音量“超標”的文化團體,聯合組立即對其進行了勸告,並倡導其踐行公約,在不占用公共道路、不噪音擾民、不干擾他人作息的前提下文明開展體育鍛鍊和娛樂活動。同時,聯合組還向廣場和公園裡的市民分發了《公約》和倡議書,倡導生活在周邊的市民以友好協商為原則,理性反饋意見,切勿採取過激行為

意義

《鹿城區廣場文化活動公約》的頒布是為了進一步規範廣場文化活動,推動民眾文化活動健康發展。在現今提倡全民運動的時代,體育鍛鍊和娛樂活動固然是好,但更要在鍛鍊身體的同時,尊重他人的合法權益,兼顧他人正常生產、生活和作息的情況下,開展廣場文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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