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布萊澤》初稿完成於一九七三年,是史蒂芬·金以理察·巴克曼之名創作的小說,展示了金寫作技巧的改變——從描寫單純的社會精英轉向塑造讓人過目難忘的角色。但這部作品寫完後就被金束之高閣,直到二○○七年才被他從箱底里找出來,修改後正式出版。
布萊澤幼時曾受父親殘酷虐待,以致智力低下,在緬因州的一家孤兒院度過了他的青春期後,二十來歲的傻大個布萊澤開始跟著詭計多端的喬治行走江湖,兩人搭檔行騙為生,並樂在其中。漸漸地,喬治開始對這種動盪而充滿風險的生活心生倦意,正當他醞釀著玩一票大的然後金盆洗手時,卻在賭博中意外被殺。早已習慣了凡事聽命於喬治的布萊澤一時間無所適從,他不斷地在心裡與喬治默默交談,而他腦海里也真的響起了喬治的說話聲,這個聲音指引他一步步開始實施他們當初策劃好的一起綁票案……
書中還附有一部史蒂芬·金的短篇小說——《記憶》,這部作品之前從未被收入過任何史蒂芬·金的作品集,而它正是《杜馬島》一書的前身。
編輯推薦
驚悚大師史蒂芬·金借用筆名出版《布萊澤》的背後藏有什麼玄機?暢銷應歸因於才華還是運氣?開啟老金塵封三十餘年的催淚之作,一窺其創作的秘密!
史蒂芬·金作序
媒體推薦
我記憶中的《布萊澤》不是那種經典的“黑色”小說,而是一部催人淚下的作品……它出自一個年輕人(我當時只有二十五歲)的筆下,而且這個年輕人相信自己的作品能流芳百世。
——史蒂芬·金
從《記憶》和《杜馬島》,你會看到作家是如何進行創作的,一個故事可以怎樣凝鍊,又可以怎樣汪洋恣肆。究竟《杜馬島》是《記憶》的捕陳,還是《記憶》是《杜馬島》的濃縮,我覺得還真是難說。
——查克·維利爾(與史蒂芬·金合作多年的編輯)
作者簡介
理察·巴克曼是美國驚悚大師史蒂芬·金使用的一個筆名。在史蒂芬·金的寫作生涯起步之初,出版商普遍認為一位作者每年只宜出版一本新書,多了不易被市場接受。為了出版更多作品而又不至於讓讀者厭倦金這一“品牌”,史蒂芬·金產生了用另一個名字發表作品的念頭。他說服出版商採納了他這一想法。
史蒂芬·金曾經聲明,他使用巴克曼這一筆名還有尋求自己在“史蒂芬·金”這一名號之外價值的用心,同時也想看看自己的成就究竟應歸因於才華還是運氣。因此他在以巴克曼的名義出版新書時刻意避免在市場行銷活動時露面,然而他還是沒能弄清有關“是才華還是運氣”的問題。巴克曼的某部作品首印售出兩萬八千冊,但巴克曼其實就是史蒂芬·金這一秘密揭開後,銷量立即翻了十番。
寫作背景
這是一部翻箱倒櫃找出來的小說,明白了嗎?我要趕緊告訴大家這一點,免得你們把購物單據扔了,或者將肉汁或冰淇淋滴落在上面,最後很難或者根本無法退貨。這是一部經過修改、經過完善的小說,但它仍然是翻箱倒櫃找出來的,這是無法改變的基本事實。它的上面掛著巴克曼這個名字,因為這是那位先生在其最高產的一九六六至一九七三年間創作的最後一部長篇小說。
我在那幾年裡應該算是兩個人,一個是創作驚悚短篇小說並將它們出售給諸如《騎士》和《亞當》這種粗俗雜誌的史蒂芬·金,另一個是創作了一系列小說卻沒有將它們出售給任何人的巴克曼。這些長篇小說包括《怒火》、《路漫漫》、《道路施工》和《魔鬼阿諾》。這四部小說全以平裝原創小說的形式出版。
《布萊澤》是那些早期創作的長篇小說中的最後一部……如果你們願意的話,可以將它稱作五季。當然,如果大家硬要堅持的話,也可以將它稱作某知名作家的另一部翻箱倒櫃找出來的小說。它完成於一九七二年底與一九七三年初之間。我當初寫它時覺得它非常棒,完成後回過頭來看它時卻覺得它簡直是垃圾。我記得我沒有把它交給任何一家出版社,包括我的朋友威廉·G.湯普森所在的雙日出版公司。比爾後來慧眼識珠,發現了約翰·格里沙姆;同樣也是比爾與我簽約,促使我創作了《布萊澤》之後的那本書——講述緬因州中部某班級舞會的一個複雜但饒有趣味的故事。
《布萊澤》被我遺忘了好幾年。後來,在巴克曼的其他早期作品紛紛問世之後,我將它找出來,細細看了起來。看完最前面的二十多頁後,我認為自己當初的評價沒有錯,於是繼續將它束之高閣。我覺得書本身寫得不錯,但故事情節卻讓我想起了奧斯卡·王爾德曾經說過的一句話。他說每次看《老古玩店》都會情不自禁地流下含笑的漣漣淚水。結果,《布萊澤》被遺忘了,但是一直沒有遺失,而是被孤孤單單地塞在緬因大學福格勒圖書館的某個角落裡,與史蒂芬·金/理察·巴克曼的其他手稿在一起。
在此後的三十年里,《布萊澤》都是在黑暗中度過的。我接著又出版了一本蹩腳的平裝原創小說——《科羅拉多的孩子》,而且書的封面上有了一個新出版社的名字——大犯罪案出版社。這類書籍是一個名叫查爾斯·阿戴的非常聰明、非常酷的傢伙想出來的,旨在復興那些“黑色”、經典的平裝犯罪小說,並且出版此類小說的新作。《科羅拉多的孩子》肯定不是經典之作,但查爾斯還是決定將它出版,並且配上了那種經典平裝書的封面。整個項目非常成功……只可惜他們付我版稅時不夠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