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宣傳不要強加於人》

《對外宣傳不要強加於人》

這是毛澤東於一九六七年——一九七○年發表的作品。後被編入毛澤東文集(第7卷)。

全文內容

《對外宣傳不要強加於人》《對外宣傳不要強加於人》


康生同志:這個問題值得注意。我認為安齋的意見是正確的。你的看法如何,望告。
(一九六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不要那樣做,做了效果不好。國家不同,做法也不能一樣。
(一九六八年三月七日)

這些是強加於人的,不要這樣做。
(一九六八年三月十二日)

此事我已說了多次。對外(對內也如此)宣傳應當堅決地有步驟地予以改革。
(一九六八年三月十七日)

一般地說,一切外國黨(馬列主義)的內政,我們不應干涉。他們怎樣宣傳,是他們的事。我們應注意自己的宣傳,不應吹得太多,不應說得不適當,使人看起來好像有強加於人的印象。
(一九六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這些空話,以後不要再用。
(一九六八年四月六日)

這種話不應由中國人口中說出,這就是所謂“以我為核心”的錯誤思想。
(一九六八年五月十六日)

第一,要注意不要強加於人;第二,不要宣傳外國的人民運動是由中國影響的,這樣的宣傳易為反動派所利用,而不利於人民運動。

(一九六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名稱問題關係不大,可從緩議。
資產階級傳下來東西很多,例如共和國、工程師等等不勝枚舉,不能都改。
此件緩發。
(一九六八年八月)

把離開主題的一些空話刪掉。不要向外國人自吹自擂。
(一九六八年九月)
十一
去掉第十一條,不套用自己名義發出的口號稱讚自己。
(一九六八年九月)
十二
請注意:以後不要這種不合實際情況的自己吹擂
(一九六九年六月)
十三
對於一切外國人,不要求他們承認中國人的思想,只要求他們承認馬列主義的普遍真理與該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相結合。這是一個基本原則。我已說了多遍了。至於他們除馬列主義外,還雜有一些別的不良思想,他們自己會覺悟,我們不必當作嚴重問題和外國同志交談。只要看我們黨的歷史經過多少錯誤路線的教育才逐步走上正軌,並且至今還有問題,即對內對外都有大國沙文主義,必須加以克服,就可知道了。
(一九七○年十二月六日)

相關指示

(一)一九六八年三月七日,毛主席在一個擬在援外飛機噴刷毛主席語錄的請示報告上批示:“不要那樣做,做了效果不好。國家不同,做法也不能一樣。”
(二)一九六八年三月十日,毛主席對關於開好一九六八年春季出口商品交易會的通知,作了重要批改,在“必須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突出無產階級政治,把宣傳毛澤東思想,宣傳我國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勝利,當做首要任務”之後,增加了“但應注意,不要強加於人”一句。
(三)一九六八年三月十二日,毛主席刪去了我援外某工程移交問題的請示報告中的一段話:“舉行移交儀式時,應大力宣傳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說明我援x修建xxxx工程的成績,是我們忠實地執行偉大領袖毛主席關於國際主義教導的結果,是偉大的毛澤東思想的勝利”,並批示“這些是強加於人的,不要這樣做。”
(四)一九六八年三月十七日,毛主席在關於答覆新共威爾科克斯同志對我對外宣傳工作的批評的請示報告上批示:“此事我已說了多次,對外〔對內也如此〕宣傳應當堅決地有步驟地予以改革。”
(五)一九六八年三月二十七日,毛主席對中共中央聯絡部起草的致緬甸共產黨武裝鬥爭二十周年的賀電,作了重要修改和批示。毛主席將“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偉大勝利”,改為“馬克思列寧主義與緬甸情況相結合的偉大勝利”,將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對於全世界被壓迫人民和被壓迫民族的革命鬥爭也具有偉大的意義”,改為“對於全世界被壓迫人民和被壓迫民族的革命鬥爭在某一方面也將具有一定的意義。”
(六)一九六八年三月二十九日,毛主席在發表緬共武裝鬥爭二十周年的聲明的請示報告〔涉及在我報刊上發表兄弟黨對毛澤東思想的評價問題〕上批示:“一般地說,一切外國黨〔馬、列主義〕的內政,我們不應干涉。他們怎樣宣傳,是他們的事。我們應注意自己的宣傳,不應吹得太多,不應說得不適當,使人看起來好像有強加於人的印象。”
(七)一九六八年四月六日,毛主席在中央聯絡部、總參謀部起草的關於幫助外國人員進行訓練的檔案中,將“主要是宣傳全世界革命人民的偉大導師毛主席和戰無不勝的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一句中的“全世界革命人民的偉大導師毛主席和戰無不勝的”二十一字刪掉,並批示:“這些空話,以後不要再用。”
(八)一九六八年五月十六日,毛主席批評了在一個檔案中用了“世界革命的中心──北京”這種提法。毛主席再一次指出:“這種話不應由中國人口中說出,這就是所謂‘以我為核心’的錯誤思想。”
(九)一九六八年五月二十九日,毛主席對外交部關於加強宣傳主席思想和支持西歐、北美革命民眾鬥爭的建議,作了重要批示:“第一,要注意不要強加於人;第二,不要宣傳外國的人民運動是由中國影響的,這樣的宣傳易為反動派所利用,而不利於人民運動。”
(十)一九六八年六月十二日,一個接待外賓的計畫中,曾經規定過民眾在同外賓接觸時可“自發地分別地贈送毛主席像章”。毛主席批示:“不要”。
(十一)一九六八年七、八月間,毛主席在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起草的關於處理某兄弟黨要求發表它的一篇文章的請示報告上批示:“刪去幾個字”,報告中兩處提到希望該黨“在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原則基礎上”解決黨內分歧,毛主席都把“毛澤東思想”這幾個字刪去了。
(十二)一九六八年八月,毛主席在軍委辦事組《關於更改援外軍事專家名稱》的報告和電報稿上的批示:“名稱問題關係不大,可從緩議。”“資產階級傳下來東西很多,例如共和國、工程師等等不勝枚舉,不能都改”。“此件緩發。”
(十三)一九六八年九月,毛主席對中央文革起草的《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十九周年標語口號〔送審稿〕》的批示:“去掉第11條,不套用自己名義發出的口號稱讚自己。”送審稿的第11條是:“向立下豐功偉績的中央文革致敬!”
(十四)一九六八年九月,外交部《關於巴基斯坦政府友好代表團來訪接待計畫的請示》原文中有“通過安排參觀訪問,突出宣傳偉大的毛澤東思想和毛主席一系列最新指示,我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全面勝利以及工農業生產的大好形勢。”毛主席將“偉大的毛澤東思想和毛主席一系列最新指示,”一句刪掉了,並批示:“對這些不應如此做”。
(十五)原文附的《歡迎〔送〕巴基斯坦政府友好代表團的標語口號》十九條,毛主席批註:“去掉三條”〔即:17、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勝利萬歲!18、戰無不勝的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萬歲!19、毛主席萬歲!萬歲!萬萬歲!〕
(十六)一九六九年一月,毛主席在《人民日報》、《紅旗》雜誌評論員文章《走投無路的自供狀──評尼克森的“就職演說”和蘇修叛徒集團的無恥捧場》上指示:“照發。尼克森的演說也應見報。”
(十七)毛主席在聲明稿的“中國政府建議,雙方通過外交途徑商定舉行中蘇邊界談判的日期。”一句中的“日期”之後加了“和地點”三字。並在“如果蘇聯政府認為中國政府的和平解決邊界問題的態度是軟弱可欺,可以用核訛詐政策嚇倒中國人民,用戰爭實現對中國的領土要求,那就完全打錯了算盤。用毛澤東思想武裝起來的、經過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鍛鍊的七億中國人民,不是好惹的。”一段中的“不是好惹的”改為“是不好欺負的”,還加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一句。
(十八)毛主席在社論的第二段“二十年來,又取得了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一系列偉大勝利,把一個貧窮落後的舊中國,變成一個繁榮昌盛的社會主義強國”一句中的“繁榮昌盛”前邊加了“有了初步”四個字,將“強國”改為“國家”。毛主席並批示:“請注意:以後不要這種不合實際情況的自己吹擂。”
(十九)一九六九年九月,毛主席對外交部《關於給日中友協〔正統〕各地組織慶祝我國慶集會發感謝支持電》中的“二十年來。中國人民在偉大領袖毛主席的英明領導下,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特別是在三年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取得的偉大勝利,使我們的國家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一句中的“使我們的國家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改為“使我們國家的面貌發生了重大的變化。”
(二十)一九七○年六月三日,中國紅十字會《關於救濟秘魯地震的請示》,擬以該會名義慰問並捐給秘魯紅十字會現款人民幣五萬元。
(二十一)一九七○年六月七日,毛主席口頭指示,給秘魯救濟五萬元人民幣太少。給羅馬尼亞救濟了一百萬元,秘魯比羅馬尼亞死人多,可否給秘魯救濟一百萬或一百五十萬元人民幣?請總理酌定。
(二十二)一九七○年六月,外交部在“關於我救濟匈牙利遭水災地區居民的請示”中,建議我紅十字會捐現款十五萬元人民幣。毛主席批示:“似太少,可贈五十萬元,等於贈羅之一半。”
(二十三)一九七○年九月,毛主席在中聯部起草的我黨中央致朝鮮勞動黨成立二十五周年賀電稿上,將“經過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鍛鍊的,用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武裝起來的中國共產黨全體黨員和中國人民”里的“毛澤東思想”五個字圈去。
(二十四)一九七○年十一月,外交部在《關於對越南南方五省受災的慰問和贈款問題的請示報告》中,建議以中國紅十字會名義向越南南方解放紅十字會捐贈價值二百萬人民幣的物資。毛主席批示:“宜增至五百萬。”
(二十五)一九七○年十二月六日,毛主席在中聯部《關於邀請“荷蘭共產主義統一運動〔馬列〕”派代表團訪華的請示》上批示:“對於一切外國人,不要求他們承認中國人的思想,只要求他們承認馬、列主義的普遍真理與該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相結合。這是一個基本原則。我已說了多遍了。至於他們除馬、列主義外,還雜有一些別的不良思想,他們自己會覺悟,我們不必當作嚴重問題和外國同志交談。只要看我們黨的歷史經過多少錯誤路線的教育才逐步走上正軌,並且至今還有問題,即對內對外都有大國沙文主義,必須加以克服,就可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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