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論》

《天論》

中國唐代劉禹錫的哲學代表作。分上中下三篇,收入《劉夢得文集》、《劉禹錫集》。

《天論》

正文

中國唐代劉禹錫哲學代表作。分上中下三篇,收入《劉夢得文集》、《劉禹錫集》。劉禹錫作《天論》,意在對柳宗元《天說》作進一步的補充說明。《天說》、《天論》互為發明。《天論》全文批判天干預人事的迷信思想,否定“天人感應”的“陰騭之說”,認為“天”只是“有形之大者”,和“動物之尤者”的“人”一樣,都是有形體的事物。並進一步提出“古所謂無形,蓋無常形耳,必因物而後見耳”的深刻思想,明確指出“空”就是“形之希微者”,“無形”不過是“無常形",“空”只是人的目力不能達到的細小之形,並非一無所有,從而批判了佛、道的空無觀念。《天論》還認為事物的發展有其客觀必然性和發展趨勢,進而提出天人交相勝、“還相用”的命題,唯物辯證地解決了天人關係的問題。《天論》對宗教迷信產生的社會根源和認識根源也作了比較深刻的分析,認為宗教迷信泛濫是政治腐敗、法制破壞的結果。“法大弛,則是非易位,賞恆在佞而罰恆在直,義不足以制其強,刑不足以勝其非,人之能勝天之實盡喪矣。”又以操舟為例,說明人們是否祈天,在於“理明”或“理昧”,即是否能夠認識和掌握客觀規律。《天論》思想有一定的深刻性,是中國古代唯物主義文獻中的重要著作。
《天論》《天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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