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小說以北方某城一座普通的師範學校為場景,以上世紀20年代初屢見不鮮的的“學潮”和“教潮”為引子,以長達二十餘年的生人與死靈的靈魂碰撞和恩怨交纏為主要情節,精心雕塑了兩個性格特異的典型人物:一個是負責的有犧牲精神的學監黃先生,一個是無定性的學生丁庚。小說前半以黃先生為主角,後半以丁庚為主角。
黃先生在師範學校里擔任學監,非常負責,也很有愛心;既講規矩,也有人情,“凡關乎人情的,以人情的辦法辦;凡關乎校規的,校規是校規。”對於大多數學生來說,黃學監是“困苦中的天使也是平安中的君王”。然而,“偉大與藐小的相觸,結果總是偉大的失敗”,他得到很多同學的愛戴。這時,學校有個手工教員,暗中煽動學潮,想趕走黃學監而代之,這個風潮在校長的干預下平息了。後來,學生們因“廢除月考”的事再鬧學潮,發展到要求撤換老師的程度。黃學監出於責任,一方面堅持維護學校秩序,一方面積極地在學生中做疏導工作,卻沒有得到學生們的認同。在一次全校學生大會上,一個學生扔出磚頭把他的頭砸破了,三天后因感染去世。他在臨死前召集學生們講話,說:“無論是誰打我來著,我決不,決不計較!”
丁庚,17歲左右的師範生。平素喜歡鬧點小脾氣,膽小,沒有定性,有點像“黛玉”。學潮初起的時候,他甚至沒有勇氣參與,開會時“連進去也不敢”,突然一下子心血來潮,扔了一塊磚頭打在黃學監的頭上。黃學監死後,備受良心譴責的他“變成另一個人”,成了壞學生的代表。接著,便“作了學生會的主席”。畢業後他踏上了社會,仍掙不脫黃先生的“殺人不見血的咒詛”,黃先生臨終前的那句話——“我決不計較”——始終像夢魘一樣纏著他,使他的內心不得安寧,人生道路上因之遍布荊棘:師範畢業後在國小任教,與同學爭奪“代理校長”的位置,對方謙讓說:“我讓了,決不計較!”他如聞炸雷,悚然而退;在河務局任職時與同事爭奪一個“較好的缺”,對方打牌時無意說道:“紅的!我讓了,決不計較!”他渾身冷汗,棄職而去;新婚之夜,發現妻子不貞,妻子說:“我死,決不計較你!”他無言以對,離家出走;參加革命軍,官至團長,清黨時與上司發生爭執,對方說“要是你願殺我,請,我決不計較。”他竟然落荒而逃。於是,他把人生的失意完全歸咎於黃先生的寬恕,他覺得:“這句話是種報復,懲罰。它的顏色是紅的一條布,象條毒蛇;它確是有顏色的。它使我把生命變成一陣顫抖;志願,事業,全隨顫抖化為——秋風中的落葉。”最後,他出了家,住在離黃先生墓地不遠的大悲寺,“好天天來詛咒他!”
時空跳躍是老舍短篇小說創作中慣用的藝術手法,然而,將20餘年的前塵後事綰系在少年的一樁無心之過上,將一個死魂的寬恕之語化為一個生人掙扎不開的心靈死結,讓睽隔於陰陽兩界的兩個靈魂無休止地糾葛著矛盾著鬥爭著,從這個視角來表現社會生活,在老舍的小說創作中還是第一次。小說以“我決不計較”為樞機,展開靈魂的搏鬥,寬恕者坦然地辭世,而被寬恕者卻背著“詛咒”活著;逝者的大慈,化為生者的“大悲”,這便是《大悲寺外》的主題。
毫無疑問,這是一篇中國現代文學畫廊中不多見的“靈的文學”。
寫作背景
《大悲寺外》是老舍剛從倫敦、新加坡回中國,在其“第二故鄉”濟南時寫的。因為報社催稿,老舍說這些收錄在《趕集》中的短篇都是沒經過推敲的隨意之作,但我最喜歡的恰恰是這些短篇。一生的道理太多,小說是濃縮一生的精華,真實生活的寫照。寫師生關係想必會是老舍最拿手的,從師範畢業後,他一直都在教師的崗位上耕耘。小說的主題背景是學生斗老師,大概是五四後始發的風潮。黃學監的善良、管束形象其實是難得的好老師形象,而另一主角丁庚的形象則像極了當時大多數懦弱卻欲望頗多,一心出人頭地向上爬,忠言逆耳,算計別人以達自己目的,沒有道德標準和正義感的俗人。故事中的黃先生非常令我感動。他和學生一起看書學習,把自己薪水的三分之一都拿出來“計畫是偷偷的”照顧生病的學生;他批評做錯事的學生,卻是“伴著以淚作的雨點”;學生控告他、污衊他,他“極低細地說了一句:‘咱們彼此原諒吧!’沒說第二句。”直到最後,同學們說天真的他“假冒為善”、“漢奸”,甚至要打他,這時一塊磚頭飛過來,打在他頭上,他還勉強的笑著說,“不要緊,不要緊。”那一句“我決不,決不計較”成了大家心中永遠的悔,和此後一直糾纏丁庚的夢魘。就像文章里寫的,這世界上哪能都是明白人呢,許多這樣的人,毀了多少好人,造成了多少悲劇。老舍最終也碎了呢。求玉碎不留瓦全,老舍的故事裡,多少塊美玉跟他的心一起藏了。想不出這樣一個愛貓、愛清淨,種著爬牆虎,游著豹突泉,品著蓋碗兒茶,賞著濟南的冬天的人,對世界竟是如此剛強的不妥協。大概他的願望和行動如此美好熱烈,心卻總是冰涼冰涼的吧。
我總覺得故事裡黃學監死的時候,還有一個人也死了——丁庚。黃學監死了,“丁庚變成另外一個人,完全不是‘小姐’了”。丁庚已經不是丁庚而丁庚又還是丁庚。他敏感地因為“我”的那句“決不計較”立刻國小不再教書,因為姓李的“決不計較”離開河務局,因為新娘的“決不計較”離開家漂泊,因為姓王的朋友同樣的一句“決不計較”逃離了革命軍。他從不快樂,全歸在黃學監臨死前那句“決不計較”,他自己還以為是黃學監用了“殺人不見血的詛咒在我靈魂上作祟”,是上是他的良心在譴責他。每次做壞事,他都受著無比的煎熬。很可惜好人的善心善行沒能感化做了錯事的人,但是他畢竟算是遭到了報應。
大悲寺,一個恩了怨未了的地方,那楓葉紅得似血。
評價
丁庚誤傷黃先生致死事件,老舍在作品中已經用一句話作了結論:“一個十七歲的孩子,天性本來是變鬼變神的,加以臉上正發紅泡兒的那股忽人忽獸的鬱悶,他滿可以作出些無意作而作了的事。”西俗云:少年無心的罪過,上帝也會原諒。從作品表述中可以看出,作家並無意繼續追究丁庚當年的過失,他的注意力集中於表現丁庚因過失犯罪之後靈魂的痛苦和恐懼,表現他痛苦的悔改與不斷的掙扎過程。這個過程明顯超出了現實“人”的實踐範疇,而與基督教的“懲罰”和“悔改”的教義有關。西方著名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1483-1546)在《關於贖罪券效能的辯論》指出:懲罰主要是針對內心的罪,過失人的內心總是處於一種恐懼、絕望、自相矛盾的境地中,“罪惡的懲罰是與自恨同長久,因為這才是真正內心的悔改。”老舍深諳基督教義,他把自身的宗教觀念投射在丁庚身上,讓他“自恨”了二十年,“悔改”了二十年,而且這“自恨”與“悔改”還將終其一生。如果忽略了作家在其中寄寓的宗教觀念,就很難體味到這篇非現實主義作品的攝人魂魄的藝術力量。小說以長達20年的時間跨度敷寫了丁庚許多次“變神變鬼”的機遇,每當丁庚遭逢“忽人忽獸”的抉擇時,黃先生的靈魂便出來拯救他,使他收斂惡念,急流抽身;然而,由於丁庚私慾太盛,始終不能忘懷俗世,於是魔由心生,屢次功虧一匱;為了驅除“心魔”,他最終出了家,住在黃先生墓旁,繼續與死者展開靈魂的搏鬥。死者的靈魂糾纏在活人的身上,其勸善懲惡的效能歷二十年而不衰,這是作品情節中最具神秘色彩的所在。
老舍對某些“五四”青年性格和價值觀念的定位,與同時代其它“前進的”作家有所不同。他在小說中寫道:“有許多青年的血是能極熱,同時又極冷的”,“他們並不是不曉得好歹,而是他們的愛只限於愛自己;愛自己是溺愛,他們不肯受任何的責備。”出於這種認識,他不贊同利用青年人的躁動、叛逆和狂悖的“無定性”來發動和推動社會革命運動,而提倡道德和文化範疇的革新(或復舊),以重塑健全完善的人格進而改造社會。他的這種多少偏離於社會革命主流的思想認識,也許來自早年從事教育工作和宗教活動的經歷。
基於這樣的宗教觀念及道德和文化的改革要求,老舍將筆下的丁庚定性為良知和靈性未泯的人物:他並非沒有善惡觀念,沒有良知的人是不可能如此長久地與黃先生的靈魂相呼應的;他並不缺乏道德觀念,沒有靈性的人是不會把黃先生臨終前的話語視為“咒語”而耿耿於懷的。而且,作家也並未讓丁庚置身靜室面壁思過,相反,他把丁庚拋進了不同層次的社會活動甚至社會革命的大潮中,讓讀者去體味一個不健全的人格如何不能適應所在的社會環境,如何一而再、再而三地喪失自我。從這意義上說,這篇“靈的文學”雖然沒有摹寫人們所習見的社會生活的外殼,但仍然觸及到了社會矛盾之反映於人們(包括作家自身)的心理深處的激烈衝突。
現實意義
《大悲寺外》所執的並不是現實主義的創作方法,黃先生和丁庚這兩個人物是具有某種象徵意義的“符號”或某種觀念的“擬人化”,黃先生代表“善良”,而丁庚則是“他的反面”,等等。他顯然比錢杏邨更為貼近老舍的創作思想及文本實際。
黃先生是小說至始至終的主角,是作家理想化的人物,用老舍的話來說,這個人物已上升為“一種什麼象徵”,明顯地帶有耶穌的影子。請看作者是如何用朝聖者的口吻來描寫他對這位“天使”持續二十年的拜謁:“從城裡到山上的途中,黃先生的一切顯現在我的心上。在我有口氣的時候,他是永生的。真的;停在我心中,他是在死里活著。”再請看作家如何描寫黃先生“那對慈善與寬厚作成的黑眼珠”:“那是一個胖人射給一個活動,靈敏,快樂的世界的兩道神光。他看著你的時候,這一點點黑珠就象是釘在你的心靈上,而後把你象條上了鉤的小白魚,釣起在他自己發射出的慈祥寬厚光朗的空氣中。”還請看作家如何描寫黃先生臨終前對肇事者的寬恕:“剛一進禮堂門,他便不走了,從繃布下設法睜開他的眼,好象是尋找自己的兒女,把我們全看到了。他低下頭去,似乎已支持不住,就是那么低著頭,他低聲——可是很清楚的——說:‘無論是誰打我來著,我決不,決不計較!’”黃先生臨終前寬恕之語與耶穌被釘上十字架後的警世之語幾乎完全相同,耶穌說:“父呀!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恕和愛,是老舍所理解的基督文化精神,他想以此來喚醒國民的良知,挽救不良的國民性!這個努力,至遲開始於三十年代初期,《大悲寺外》的寫作只是最初的嘗試之一,類似的作品還有《黑白李》、《柳屯的》、《歪毛兒》等。
由於種種原因,老舍在30年代未及撰文闡明“靈的文學”的美學特徵,也沒有打出旗號以示號召。直到抗戰中期(1940年9月4日),老舍應重慶縉雲寺佛教友人之約發表《靈的文學與佛教》的演講時,才談到這個問題。他說:“在(西方)古代的文學裡,只談到人世間的事情,舍了人世間以外,是不談其他的,這所寫的範圍非常狹小。到了但丁以後,文人眼光放開了不但談人世間事,而且談到人世間以外的‘靈魂’,上說天堂,下說地獄,寫作的範圍擴大了。這一點,對歐洲文化,實在是個最大的貢獻,因為說到‘靈魂’自然使人知所恐懼,知所希求。從中世紀一直到今日,西洋文學卻離不開靈的生活,這靈的文學就成了歐洲文藝強有力的傳統。”
我國現代作家起步之初從歐洲近現代文學中汲取養料者甚多,但從歐洲近現代文學傳統中發現“靈的文學”,並在創作中仿效者,也許只有許地山老舍二三子而已。究其原因也很簡單,深受五四精神薰陶的文化人更多地是從西方文化中汲取社會改革和政治改革的教訓,很少有人從宗教的角度來研究西方文學,更少人能以基督徒的身份來體會和弘揚西方文學傳統。而許地山是畢生從事比較宗教學研究的基督徒,老舍自從二十年代皈依基督教後未曾放棄信仰,他們有著他人未及的獨特性。他們因而能注意到基督教文化是西方道德與文化的基礎和動力,上帝和由上帝而來的倫理價值是西方價值體系的形上學支柱,並能認識到西方近現代文學正是從這種“靈的生活”土壤中生長出來的“靈的文學”。老舍的《靈的文學與佛教》正是站在西方文學的哲學基礎上,以基督教文化精神觀照中國文化傳統的基礎和動力源:儒教、佛教和道教,希望能借它山之石給重建國人道德以一個新的支撐點。
於是,老舍在高度評價但丁所開創的西方“靈的文學”的傳統後,轉而審視和批評缺乏“靈的生活”的本土文化傳統。他說:“中國文學作品裡沒有一部寫勸善改惡的東西,很多的書本里,雖也有些寫到‘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字眼,但都不是以靈的生活做骨幹底靈的文字”,“我不曉得,中國的作家為什麼忽略了這個,怎樣不把靈的生活表現出來?”他認為關鍵問題在於中國傳統宗教(儒家和道教)不甚注重“靈的生活”,而原本具有萌生“靈的文學”土壤的佛教在中國的現狀卻令人失望,他批評道:“中國的佛教,已宣傳了將近兩千年,但未能把靈的生活推動到社會去,送入到人民的腦海去,致使中國的社會亂七八糟,人民的心理卑鄙無恥,這點我們不能不引以為遺憾!”
老舍站在基督教本位上,明確地指出東西方國民道德的差異與東西方宗教文化傳統之間的關聯;他還站在基督教本位上,為本土佛教的發展作了一番構想,建議多在改造國民靈魂方面作些貢獻。順便提一句,由於聽眾大都是佛教徒,老舍沒忘了在演講中對佛教有所褒揚。然而,不知為什麼,後來有論者將其作為老舍更近於佛教而不是基督教的重要依據。如,張桂興在《老舍的不解佛緣》中寫道,“老舍在抗戰時期對佛教更為偏愛”;王曉琴在其專著《老舍新論》中甚至斷言,“老舍拋棄對基督教的幻想後,‘發心去做靈的文學底工作’。”實際上,這些說法是沒有根據也不符合邏輯的。
如果說老舍的文學創作起步於學習西方文學,那么,決對不應該把基督教文化對他的影響放在研究視野之外。靈魂的救贖,正是基督文化的精髓!通過描摹“靈的生活”,以揭示社會的“人與人的關係”,“使人知所恐懼,知所希求”,這就是“靈的文學”(包括《大悲寺外》)的主旨或美學特徵。
三十年代,政治分野壁壘森嚴,文學分野也如是。老舍提倡“我決不計較”,林語堂主張“費厄潑賴”,魯迅堅持“我一個也不寬恕”,這是不同的政治觀和社會觀作用於文化觀的結果。不過,他們有一點是共同的,無論是“立人”和“救人”,都認為國民性亟需改造,魯迅寄希望於社會革命風潮,林語堂企圖融合東西方文化,老舍則呼喚“靈的文學”:“中國現在需要一個象但丁這樣的人出來,從靈的文學著手,將良心之門打開,使人人都過著靈的生活,使大家都拿出良心來。”三種聲音之中,老舍的聲音最微弱,30年代的中國人畢竟離“靈的生活”太遠了。
作者簡介
老舍原名舒慶春,字舍予,生於北京。父親是一名滿族的護軍,陣亡在八國聯軍攻打北京城的炮火中。母親也是旗人.靠替人洗衣裳做活計維持一家人的生活。
1918年夏天,他以優秀的成績由北京師範學校畢業,被派到北京第十七國小去當校長。1924年夏應聘到英國倫敦大學東方學院當中文講師。在英期間開始文學創作。長篇小說《老張的哲學》是第一部作品,由1926年7月起在《小說月報》雜誌連載,立刻震動文壇。以後陸續發表了長篇小說《趙子口》和《二馬》。奠定了老舍作為新文學開拓者之一的地位。
1930年老舍回國後,先後在齊魯大學和山東大學任教授。這個時期創作了《貓城記》、《離婚》、《駱駝祥子》等長篇小說,《月牙兒》、《我這一輩子》等中篇小說,《微神》等短篇小說。1944年開始,創作近百萬字的長篇巨著《四世同堂》。
他擔任全國文聯和全國作協副主席兼北京文聯主席,是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常委。1966年“文革”中不堪躪辱投湖自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