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通時代上市公司併購與重組經典案例解析》

《全流通時代上市公司併購與重組經典案例解析》

《全流通時代上市公司併購與重組經典案例解析(套裝上中下冊)》匯集了境內外大量翔實全面的併購市場的第一手資料,對於併購重組實踐極具參考價值。《全流通時代上市公司併購與重組經典案例解析(套裝上中下冊)》集中對股權分置改革以來,滬、深兩市的三十多宗各種類型各種行業的併購重組典型案例進行了研究,以實證的方式對各種類型併購重組交易進行歸納和分析,以大容量的信息和案例,剖析現狀,展示成果,總結問題,提出建議。《全流通時代上市公司併購與重組經典案例解析(套裝上中下冊)》是一本集理論性和實用性為一體的書籍,對促進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的有序推進和深度發展具有重要積極的意義。

基本信息

編輯推薦

全流通時代
上市公司
併購與重組
經典案例解析
我國資本市場併購重組實踐概述
國際成熟併購市場借鑑:併購重組的意義和價值
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法規選編
國外及我國香港地區主要資本市場經典案例評析
全流通時代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經典案例

作者簡介

楊樺,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主任,兼任中國投資協會理事、中國金融學會常務理事、中國資產評估學會常務理事等學術職務;車輛工程學碩士,經濟學碩士,管理學博士,博士生導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長期在產業和金融部門工作,一直對企業的改革與發展進行跟蹤研究,在各大報刊雜誌發表過百餘篇文章,出版多部關於上市公司監管和企業改革與發展的專著,數次獲國家和部級科研成果獎。
蔡建春,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副主任,劉鴻儒教育基金會戰略投資委員會委員,管理工程學博士,人民銀行研究生部金融研究所國際金融學碩士。長期從事上市公司監管工作,對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以及併購重組有著紮實的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曾參與多部上市部法規、規章制度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在各大報刊雜誌發表過數十篇文章。

目錄

全流通時代上市公司併購與重組經典案例解析(上)》目錄:
第一章我國資本市場併購重組實踐概述
第一節全流通後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市場回顧
第二節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監管法規演變
第三節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現階段的發展特點評述
第二章國際成熟併購市場借鑑:併購重組的意義和價值
第一節併購重組的意義和價值:國際視野
第二節境外資本市場併購重組的主流模式
第三章國外及我國香港地區主要資本市場經典案例評析
第一節美國市場
案例一:輝瑞6844~元收購惠氏
案例二:貝恩資本、科爾伯格一克拉維斯股權投資公司及美林公326億美元收購美國HCA公司
案例三:AT&T收購南方貝爾
案例四:美國線上換股對等合併時代華納
第二節歐洲市場
案例一:沃達豐收購德國曼內斯曼
案例二:賽諾菲聖德拉堡公司敵意收購安萬特製藥公司
案例三:蘇格蘭皇家銀行聯合富通銀行及桑坦德銀行收購荷蘭銀行
案例四:卡夫食品收購吉百利
案例五:蘇伊士公司與法國燃氣公司合併
第三節中國香港市場
案例一:盈科數碼動力有限公司收購香港電訊有限公司
案例二:中信集團私有化中信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案例三:招商銀行收購永隆銀行
案例四:中國國航與國泰航空戰略重組
附錄
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法規選編
附錄一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附錄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附錄三上市公司併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
《全流通時代上市公司併購與重組經典案例解析(中)》目錄:
第四章全流通時代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經典案例①
第一節全流通時代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經典案例概述
第二節整體上市經典案例評析
案例一鞍鋼整體上市
案例二青島海爾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案例三中船集團核心民品主業整體上市
案例四中遠集團下屬乾散貨航運資產整體上市
案例五華孚控股收購重組飛亞股份
案例六盤江股份重大資產重組
案例七長江電力重大資產重組
案例八華僑城主營業務整體上市
案例九海信科龍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第三節集團內部整合上市平台經典案例評析
案例一濰柴動力公開發行A股暨換股吸收合併湘火炬
案例二中國鋁業換股吸收合併山東鋁業、蘭州鋁業
案例三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換股要約收購東方鍋爐
案例四新湖中寶換股吸收合併新湖創業
案例五河北鋼鐵集團下屬3g上市公司換股吸收合併
案例六上海醫藥重大資產重組
《全流通時代上市公司併購與重組經典案例解析(下)》目錄:
第四章全流通時代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經典案例②
第四節市場化產業整合經典案例評析
案例一天康生物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案例二東華軟體通過同行業整合實現快速擴張
案例三中國聯通向中國電信出售cDMA網路並與中國網通合併
案例四東方航空上海航空聯合重組
第五節海外收購經典案例評析
案例一中海油服收購挪威上市公司Awilco
案例二兗州煤業收購澳大利亞上市公司FelixResources
第六節借殼上市經典案例評析
案例一新華發行集團借殼上市及新華傳媒定向增發
案例二北京化二定向回購股份、重大資產出售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併國元證券
案例三首開集團收購重組天鴻寶業
案例四安徽出版集團戰略重組科大創新
案例五浙商集團借殼亞華控股
案例六上海遠洋漁業重組華立科技——開創上海國企大膽出海異地併購民企的先例
案例七魯信高新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
案例八山煤國際借殼中油化建
案例九烽火集團重組ST長嶺實現借殼上市
案例十廣發證券借殼延邊公路上市
案例十一綜合運用資本運作手段,打造百億建峰化工
第七節上市公司破產重整與企業重組經典案例評析
案例三安集團破產重整天頤科技、發行股份認購資產、股權分置改革、恢復上市
第八節上市公司分立經典案例評析

精彩書摘

擇向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其全部股份的全面要約,也可以通過主動地部分要約方式取得公司控制權,從而大大降低了收購成本,有利於活躍收購市場。
部分要約是指收購方對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要約中說明準備收購的股權比例上限、準備收購的流通股數量及收購價格,部分要約收購以收購一定量的股份為必要條件,部分要約收購完成後,收購方所持股份原則上不觸發全面要約收購。部分要約十分適用於上市公司股改時,大股東承諾增持一定數量上市公司股權而遇到30%要約收購上限的情況。①
允許部分要約收購是《證券法》修訂新增的內容,豐富了我國上市公司收購制度。投資者收購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份,不論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東出售的股份多少,投資者都會收購,因此,出售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份的股東的權利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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