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圖書協調方案》
正文
中國關於協調圖書館為科學研究服務的檔案。1956年中共中央發出向科學進軍的號召後,為了改善為科學研究服務的圖書條件而制定,1957年6月6日國務院第57次全體會議批准。該方案規定,在國務院科學規劃委員會 (現為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 領導下,設立由文化部、高等教育部、中國科學院、衛生部、北京圖書館的代表和若干圖書館專家組成的圖書小組,負責全國圖書館界為科學研究服務的全面規劃和統籌安排,確定了全國性的和地區性的中心圖書館並組成全國第一中心圖書館委員會(北京)、全國第二中心圖書館委員會(上海)和武漢、瀋陽、南京、廣州、成都、西安、蘭州、天津、哈爾濱等 9個地區性中心圖書館委員會。中心圖書館委員會的任務是:①協助科學規劃(或工作)委員會或行政領導部門研究圖書館的統籌安排和全國規劃。②研究和解決有關中心圖書館之間的分工合作 ,包括圖 書採購、調配、交換、互借等方面的業務問題。③研究有關編制聯合目錄、新書通報方面的問題並制定計畫。④研究有關幹部業務提高的問題。為了解決科學研究人員在了解圖書和使用圖書方面的困難,使書為人知,書為人用,該方案規定在全國中心圖書館委員會下,成立全國圖書聯合目錄編輯組,附設於北京圖書館內。它的任務是:①了解、調查全國各圖書館藏書和編目情況;②制訂聯合目錄編輯計畫;③起草聯合目錄編目條例;④加強與各館在聯合目錄工作上的聯繫,布置、檢查和督促工作;⑤綜合各館書目做最後的編排、校定、出版等工作,並決定建立卡片目錄中心。
方案頒布後,全國各系統圖書館加強了橫向聯繫與協作,在圖書採購協調、圖書調撥、統一編目、聯合目錄、館際互借、幹部培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動了全國圖書館事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