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我評說》

《任我評說》

一個最敢說話的地產商,他聲稱只為富人蓋房,卻又說他才是真正為窮人說話的人,任志強到底為誰說話。

作者: 任志強
《任我評說》《任我評說》

出 版 社: 當代中國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8-9-1
字數: 245000
版次: 1
頁數: 265
印刷時間: 2008/09/01
開本: 16開
印次: 1
紙張: 膠版紙 I S B N : 9787801707116
包裝: 平裝 所屬分類: 圖書 >> 經濟 >> 各部門經濟 >> 房地產經濟/物業管理

編輯推薦

任志強常把他們生活的那個年代稱為是“血色浪漫的一代”,從那個年代走過來的任志強身上一直保留著愛憎分明、敢於直言的優秀品德,他的敢於直言讓很多人恨他,也讓一些人怕他。
——SOH0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潘石屹
作為一家企業的管理者或一個行業的代表人物之一,任志強必須要面對一些很基本的、人們的普遍意識中還不能清晰定義的經濟學概念,而對這些概念的理解不同可能恰恰就是這些爭論的根源所在。
——中糧集團董事長寧高寧
任志強曾經在部落格文章中引述法國戲劇大師莫里哀的話稱, “大部分人是死於治療而非疫病本身。”而事實上,他自己也陷入了這樣的尷尬,他的絕大多數觀點之所以遭到炮轟,不是因為觀點本身,而是因為他的表述方式。
——著名財經作家 吳曉波

內容簡介

作為房地產業界最具爭議的人物,任志強的每一番言論都能在業內掀起不小的波瀾。在這本書里,任志強繼續以其隨性而辛辣的筆調,對調控政策、樓市現狀等房地產業和大眾關心的問題,進行了或探詢、或質疑、或回顧、或前瞻的評述,給我們提供了啟示與借鑑。
本書分為上、下兩編共58篇文章。上編回顧了1999~2008年我國房地產行業的發展狀況,對歷年的房地產調控政策及相關法規進行審視和解讀,並提出中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下編收錄了任志強近幾年來對房地產“泡沫”“拐點”“炒房”等熱點話題的評論文章,並對現行房地產政策、房價未來走勢等老百姓最為關心的話題進行深度分析。
本書通過收錄作者記錄其工作和生活點滴的隨筆,及業內同行、朋友對他的評論,全方位展現這位敢說敢做的地產老總不為人知的另一面。
本書適用於關注行業發展的房地產業內人士、房地產投資者以及房地產管理機構人員、高校房地產專業師生和準備購房置業的普通民眾。

目錄

自序 真實的價值觀
推薦序一 仔細看看任志強(寧高寧)
推薦序二 任式野蠻 (吳曉波)
上編 地產十年記
1999年
開發商所面對的市場
2000年
21世紀房地產發展的四個特點
2001年
換個角度看房價
2002年
土地交易的公開與自由
對國土資源部“11號令”的看法
2003年
關於“121號檔案”
水落石出
2004年
中國房價的三次高漲
新一輪的“泡沫”討論
戲說2004年
2005年
一連串政策出台之後的影響
當前市場存在的重要認識問題
2006年
“國六條”的啟發
疑慮依然存在
誰是主角?
不是一個簡單的數學公式
也許只是“學生票”
2007年
也說土地增值稅
偉大的《物權法》
曾經的預言
土地、糧食與房價
誰在關心房價
住房是個長期政策
房市會跌嗎?
2008年
北京的房價
全國的房價
地價的期貨作用
我讀政府工作報告
下編 不得不說的話
 第一部分 我到底為誰說話?
此類觀點不可取
歷史不能倒退
批評要有依據
暴利的解讀
首都是誰的首都
別把驢子當成馬
開發商該蓋什麼房子?
小肚雞腸
天亮不是因為雞叫
房價再漲十年又會怎樣?
城市效應
市長與市場
關於小產權房的爭論
有比沒有強
對未來的追求
舊房不是房?
關於第二套住房的爭論
消費升級
貧窮不是社會主義
投資與炒房
 第二部分 我也有一顆童心
無聲的朋友
我也有一顆童心
一個特殊的節日
放開喉嚨
精神力量
責任
委員的職責
好事多磨
企業家的責任
杜拜遊記 0
答覆網民的提問
附錄
我知道任志強的幾件小事 (潘石屹)
我和任志強掰腕子 (閆陽生)

書摘插圖

上編 地產十年記
2001年
“房地產市場出現了全國一片紅的大好面……當有市場需求時,不管政府在喊什麼,供應商一定會在能保證銷售進度的同時,儘可能地提高‘價格彈性’的作用……因此,政府的任務不是讓房價跌下來,而是讓房價不要增長得太快。”
換個角度看房價
從2001年1~6月的統計數字可以看出,房地產市場出現了全國一片紅的大好局面:投資增長了,銷售增長了,房價也增長了,城鎮居民的住房條件改善了,內需擴大了,內需和投資拉動了GDP的增長,政府的財政收入增加了。但這種大好局面卻嚇壞了我們的一些政府官員,他們哭著喊著“要擠掉泡沫”、“房價在不合理增長”、“要採取措施平抑房價”,恨不得一天之內將市場經濟消滅,重新回到聽政府指揮的計畫經濟時代。
 一、什麼是合理的房價?
 市場經濟理論中一個最基本的原理就是“用市場供求關係來決定競爭的價格,由價格產生的回報來調節投資”,這就是所謂的“看不見的手”。當“看不見的手”不能有效地調節市場時,政府就用經濟總量的調節手段來進行調控。很遺憾,政府也許是將微觀市場中只要不是單個企業的行為都理解為巨觀並加以干預和調控,但在經濟學中,隨意變更產業政策並非巨觀調控的概念。
在房價增長的同時,房屋的銷售量也在繼續增長,並創下了歷史上較高的銷售業績。市場證明,房價的增長是由市場中的供求關係在自由競爭中產生的,是已被消費者認可的(在商品房消費中,購房者有充分的選擇權,而無強制性)。如果某些官員認為房價的升高不是因為市場供求關係所造成,而只是開發商惡意炒作所形成的“不合理的虛高”,這並不是對開發商的批評,而是對自身的諷刺和對消費者的侮辱。
當有市場需求時,不管政府在喊什麼,供應商一定會在能保證銷售進度的同時,儘可能地提高“價格彈性”的作用。而當市場供給加大,市場競爭加劇時,供應商一定會靈活地調整價格來維護自己的市場占有率和銷售進度,同樣不會理睬政府在說什麼。當利率、匯率、稅收等巨觀調控政策使投資無利可圖時,供應商一定會調整自己的投資決策,而非只是調整價格了。
政府巨觀政策的變化是市場供求關係發生變化的主要原因。在住房作為實物供給的福利政策階段,是一種以國有投資為主的計畫分配式的市場,真正的市場需求來自那些被排除於福利分配之外的客戶群。當政策切斷了住房與政府的聯繫,允許住房作為家庭私有化財產時,才形成了真正意義上的市場
隨著市場的開放、住房私有化被確認、銀行信貸對個人消費的支持、住房二級市場的開放、國家城市進程的加速、住房補貼的發放、股市“井噴”的財富效應以及人民收入水平的穩定增長等因素,房地產市場的需求必然會大大增加。
政府能否靠加大土地的供給量來調節市場呢?香港地產行業曾出現過的情況已充分說明,當房價下跌、投資房地產無利可圖時,加大土地供應是無效的。政府只有在房價上漲時適當地加大供給,才能起到調節作用,而這個前提是房價仍能保持穩定的增長,而非下跌。
因此,政府的任務不是讓房價跌下來,而是讓房價不要增長得太快。
二、平抑房價的意義
目前我國還是一個土地資源奇缺的國家,一個亟須提高城市化水平的國家,一個基礎設施落後、城市可建設用地成本極高的國家,一個城市住房成套率略高於50%的國家,一個人均住房面積和質量標準較低的國家,一個住房剛剛開始成為私有財產的國家,一個城鎮居民住房滿意度低於20%的國家,一個剛剛開始形成以非國有投資為主的房地產市場的國家……因此,我國的房價一定是穩步上升的。
政府平抑房價的目的是防止房價增長過快,造成“泡沫”,但絕不是在不能保證投資商能獲得合理的投資回報的情況下,用強制性行為讓房價降下來。
對一個城市人均收入和可支配收入水平較低的國家而言,平抑和維持一個較低的房價是為了讓更多的城市居民可以依靠家庭收入來改善住房條件,同時讓更多的年輕人在從大家庭中獨立出去時能自行解決住房。這也許就是政府的工作任務,但政府僅僅是從改善城鎮居民居住條件的角度出發來理解市場。
從世界上住房問題解決較好的國家看,一個國家城鎮居民大約分為兩類,一類是中位收入線以下(或中低收入水平)的家庭,主要靠政府補貼來解決住房問題(沒有一個國家會力圖通過壓低房價讓低收入者自行購房),而且這些住房大多不是家庭的個人財產,或只有一部分為個人財產,這部分人要解決的是居住問題,其居住條件一定是低於社會中位住房條件。另一類是中位收入線以上(或高收入水平)的家庭,這類人群主要是利用市場中的商品房解決住房問題,他們要靠家庭收入購買商品房,而且是在購置家庭的私有財產。因此,我們所討論的住房問題,一方面是改善居住條件與家庭收人相適應的合理性問題,另一方面則是用什麼價格去購置合適的家庭資產的問題。根據中國市場與媒體研究的統計(2000年11月1日新華社發稿)顯示:
中國城市居民中有59%的家庭擁有自己的住房(包括商品房和房改房等個人產權的房屋),也就是說,除了政府應提供社會保障住房的群體外,大部分城鎮居民都已擁有作為家庭財產的住房。當家庭將住房作為資產購置時,一定會希望房屋(不管最初購置時的成本如何)持續而穩定地升值(房屋的升值是工資、財富的升值),而絕不希望政府用強制性措施將房價降低到購置時所支付的價格之下或與之持平(如果升值過低也等於要損失交易成本)。
當房價上升時,已擁有住房的居民雖然在購置時支付了較高的成本,但資產的升值同時為其帶來收益,成本的高低就並不重要了(成本高的升值高,成本低的升值低)。也許房屋的升值會代替業主支付大部分的銀行貸款,居民只用較低的成本就解決了擁有和改善住房的問題,並且會帶動和鼓勵目前尚無能力、但可以利用預期的增長來減輕支付壓力的人提前購買住房。
相反,如果房價是持平或下降的,不管居民支付的成本(最初的購房價)多低,也一定會使住房資產虧損、貶值或成為負資產。當一個家庭要為負資產支付原有的銀行信貸時,無論對未來的心理預期還是現實的生活消費,居民都會有很大的負擔和壓力。這種負擔和壓力當然不能鼓勵未購買住房的人在一個較低的價位去購買住房,他們同樣會擔心資產變成負數(對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的影響是相同的)。
如果將住房作為家庭財產的一部分,對於將房子用於抵押而獲得生產與投資資金的業主而言,當房屋升值時,抵押的資金是房價的70%一90%,而如果房價下跌時,這個資金就只有20%~30%了,這必然會減少民間投資和商業行為。因此,房價的升降是影響全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問題。
房價上升並不會引起社會的不滿,條件是政府應在房價上升過程中將全部或部分土地出讓金用於社會保障性住房的支出,非市場化地切實解決無能力購房人群的住房問題。但目前政府將收取的土地出讓金全部用於市政建設和其他支出,並未用於社會保障性住房的支付(市政建設要用非土地出讓金之外的收入和市場化的方式建設,如水、暖、電等公共設施要公司化、市場化,轉換其大量由政府補貼的公益性質)。
房價上升的同時會帶來其他行業經營成本的增加,但如果房屋經營成本增加的部分可以通過房屋資產的增值來彌補,就不會造成虧損和總成本的增加。
實際上,討論房價(商品房)更多的是討論家庭資產的購置和升值的問題,而不僅僅是如何解決居住條件的問題。特別是當我國的家庭住房資產擁有比例超過60%時,更多的人不是要解決是否買得起和是否購買的問題,而是要讓現有資產增值,用增值去提高住房的質量。這種變現原有住房與銀行貸款支持的市場行為,完全可以支撐市場的購買需求。而如果房屋資產能增值,比每年按10%的比例增加居民收人更能引起購買的欲望,從而加速增加家庭的收入與財富。
香港的情況已給內地一個很深刻的教訓,房價已影響到香港政府的財政收入,影響到香港除地產之外的原有低稅率政策,影響到投資、消費和經濟的發展,甚至影響到幾乎所有香港居民的生活預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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