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背景
《代理市長》的劇本,源自一出反映廣東改革開放的話劇《南方的風》。
廣州話劇團把《南方的風》搬上舞台後,受到熱烈歡迎。該劇在中央戲劇學院實驗劇場演出時,受到當時擔任中央軍委副主席的楊尚昆的高度評價。中共中央辦公廳邀請劇組到中南海禮堂演出,是廣東省自行創作的第一個進中南海演出的話劇。演出那天,習仲勛、陸定一、王兆國、朱穆之等領導以及許多老同志到場觀看演出。習仲勛祝賀演出成功時特彆強調:“你們要解放思想,大膽地寫,大膽地演,為城市經濟體制改革作出更大貢獻。”
偉雄他們根據專家和觀眾提出的意見,將話劇劇本加以擴展,故事的背景從企業上升到一個大市,寫成《代理市長》電影劇本大綱,由北京電影製片廠拍攝。北影廠派劇作家馬林任製片人,陳懷皚任導演。楊在葆一聽說《代理市長》的故事,便馬上主動請纓主演。後來陳懷皚因病退出攝製組,楊在葆又接過導演筒。
領導批示
影片很快獲文化部電影局批准公映。不久,中南海的星期五電影晚會放映了《代理市長》,胡喬木、鄧力群、薄一波、宋任窮等出席觀看,丁嶠、石方禹、艾明之等電影界負責人也在場。電影放完,胡喬木和鄧力群批評這部電影有反氣,片中一些台詞要改。他們特彆強調片中男主角蕭子云在記者招待會上說的“寧犯天條,不觸眾怒”一句,一定要改。
北影廠負責人胡其明找到楊在葆傳達了胡喬木、鄧力群的修改意見,楊在葆堅決不肯改,馬林也支持他,而且建議他寫信給胡耀邦。楊在葆就在馬林家中找一張大紙,抬頭豎寫“耀邦、啟立同志”,然後寫道:“我拍成電影《代理市長》之後,有領導同志對此有意見。我不懂人情世故,給你們寫信,請抽空幫助指導。”
楊在葆寫完信後,借了馬林的腳踏車直奔中南海。在中南海西門,楊在葆對站崗的衛兵說:“我有封信,想交給耀邦同志。”衛兵請楊在葆到傳達室,但傳達室的值班人員說按規定不能直接收信,要楊到郵局寄掛號信。楊在葆正試圖說服值班人員收下信,忽然聽到背後有人說:“讓他把信留下吧。”那人就是胡耀邦的秘書張耀光,當時恰好經過西門。張耀光告訴楊在葆,胡耀邦在北戴河開會,信先留下,一定轉到。
過了五六天,楊在葆剛回到上海,就接到胡其明的電話,說胡耀邦已經在信上作了批示,將信轉給負責宣傳工作的中央書記處書記胡啟立、中央宣傳部長朱厚澤、文化部長朱穆之等三人。批示的全文是:“轉啟立、厚澤、穆之同志:我看過這部電影,我覺得不錯,比那些跟四化不沾邊的好得多,不知好多少倍。有點兒刺,有什麼不可以?”
胡耀邦的批示一經傳達,《代理市長》的上映一路綠燈。電影在北京首映,受到高度評價。楊在葆率劇組從廣州開始,經武漢、鄭州等地,將電影帶到東北,一路掀起“《代理市長》熱”。電影才放到一半,觀眾就熱烈鼓掌,為劇中人物的言行叫好。楊在葆憑藉《代理市長》中的精彩演出,榮獲第九屆“百花獎”最佳男演員獎。
影片幕後
拍攝過程中,楊在葆遇到一個隨團出訪的機會。那時候,出國不僅是件榮耀的事,而且單是那五百元的置裝費,就抵得上他大半年的工資。在北影那段時間的生活,楊在葆經常是一次買十個饅頭串線上繩上懸空掛在宿舍里(怕老鼠來咬),就著榨菜開水來打發三餐。但與他合寫劇本的馬林回憶說,“當時的楊在葆已經進入創作的亢奮狀態了,沒有什麼能分他的心”。楊在葆一級級請假,甚至請到了當時的文化部副部長丁嶠那裡,才最終得到批准。
1985年,《代理市長》上映,迅速在中國大陸掀起了一股“代理市長熱”。有意味的是,1987年10月1日,蘇聯國家電視台向全國播放了這部來自中國的改革電影。楊在葆則憑藉著這部影片摘取了第九屆“百花獎”最佳男演員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