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0-6-1
內容提要
本書分古代、中世紀、近代上、近代下、現代、當代六卷,所述歷史始於原始社會止於1996年初。
古代卷從古代世界的開端,按縱的歷史發展進程依次對各國家或地區的歷史分章編寫;對公元前4世紀後的諸國按橫的歷史聯繫分章編寫。中世紀卷按地區和典型專題相結合的系統敘述。近代卷主要敘述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美國獨立戰爭、法國大革命、工業革命、法國里昂和德意志西里西亞工人起義、英國大憲章運動、馬克思主義誕生、第一和第二國際、巴黎公社、19世紀晚期主要資本主義國家、19世紀晚期的亞非拉國家等內容。現代卷主要闡述人類世界進入20世紀後所經歷的兩次世界大戰、俄國十月革命建立了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科學技術革命改變了人類的經濟和社會生活乃至思想觀念等內容。當代卷以對戰後世界各種基本矛盾運動的分析為依據,反映戰後世界這個既相互依存又相互矛盾的統一整體的發展過程與特點,反映各類型國家的政治、經濟、軍事、科學技術、人民運動和對外關係的狀況與發展趨勢。
內容摘要
革命前的法國還保持壁壘森嚴的封建等級制度。全國居民被分成三個等級,僧侶構成第一等級,貴族構成第二等級,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無產階級前身以及廣大農民均屬第三等級。第一、二等級是持權等級,是封建統治階級,第三等級是被統治階級,處於無權地位。
作為第一等級的僧侶,在法國是指天主教僧侶而言。天主教是法國的國家宗教,天主教教會是法國國家教會。天主教僧侶是專制制度的精神工具,是封建主義的重要支柱。他們宣傳宗教迷信思想,從思想意識上麻痹人民,使其盲目服從君主的殘暴統治,安於受剝削受壓迫的地位。各級學校都受教會管轄,神學是必修課。僧侶大力推行蒙昧主義,壓制科學,扼殺知識。他們迫害一切有“異端”思想的人。伏爾泰憤怒地指出:這批宗教迫害狂剝奪人的一切,直至人的思想,力圖從人的靈魂中搜尋出什麼來。
天主教會本身就是大封建主。天主教僧侶占全國人口的二百分之一,但是教會土地卻占全國土地的十分之一。教會也和一般貴族一樣殘酷榨取農民的封建地租,此外還全力勒索農民的什一稅,同時卻享有免稅權。但是高級僧侶與低級僧侶地位相差懸殊。高級僧侶多出身於貴族,全國143個主教,全是顯貴出身,通常住在宮廷享樂,離開他們的主教、大主教管區很遠。但是低級僧侶如鄉村牧師,副牧師則大都出身於平民,待遇菲薄。因此他們對高級僧侶心懷不滿,在思想上同情第三等級。
作為第二等級的貴族,又分為兩個集團��“帶劍貴族”和“穿袍貴族”。“帶劍貴族”中的大貴族有4000家,他們離開自己的領地而住在凡爾賽,出入宮廷,與國王一道享樂,靠領取年金而過荒淫無恥的生活。他們靠特權壟斷了政府及軍隊中的重要官職。這些大貴族穿的是繡金繡銀的華麗服裝,坐的是漂亮的馬車,甚至僕人也穿盛服。他們成日價沉醉在狩獵、宴會、觀劇等娛樂中。
至於“帶劍貴族”中的中小貴族則終年住在鄉間,他們直接靠榨取農民而生活。他們的生活雖然遠不如大貴族富裕。但是他們同樣貪婪殘酷,他們無情地剝削農民。
“穿袍貴族”主要出身於資產階級,這個頭銜是他們用錢買來的。法國的各級法院的法官主要為這些貴族所獨占,並且可以父子相傳。他們許多人靠接受打官司者的賄賂而發財,購置大地產。巴黎法院法官的收入有的可以與大貴族相等,但是他們仍不滿足,因為他們無權出入宮廷。國王的法令、敕令只有經過巴黎法院的註冊才能生效。因此巴黎法官時常運用這個註冊權來對抗國王政府。
屬於第三等級的資產階級有雄厚的財力,有較高的文化素養,因之成為第三等級的領導階級。但是他們在政治上沒有地位,他們的物質利益得不到保障,他們的財產時常受到國王政府的侵犯,他們的資本主義工商業在封建專制制度下受到嚴重的阻礙。大貴族在專制君主的保護下享有種種特權,坐吃山空,無所事事,耗費大量國家金錢,而國家卻把財政負擔轉嫁到第三等級身上。這一切都是資產階級所不滿的。因此他們一般都是反對封建專制制度的。
不過資產階級也有大資產階級和中小資產階級之分。二者的利益和要求迥然不同。
大資產階級包括包稅人、軍火供應者、國家特許公司的重要股東。他們與專制政府有千絲萬縷的聯繫。他們當然不願意推翻國王政府。但是同時,不負責任的官僚制度的弊害和專制君主的專橫,也不利於他們的經濟活動,他們的財產隨時有被專制政府侵吞的危險。而且有一些包稅人把相當數量的資本投到工業企業中去,而手工工場均在舊制度下處處受到阻礙。因此這些人對舊制度不滿是可以理解的。這一切便決定了大資產階級的政治態度。他們反對革命,而只是希望通過改革限制一下專制君主的權力,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及消除舊制度中的某些弊害。
中等資產階級,包括手工工場主、中等商人和海運業者。與大資產階級不同,他們與舊制度是水火不相容的。他們認識到舊制度對自己的發展不利。因此他們要求取消資本主義發展道路上的一切障礙物,甚至要求徹底廢除封建土地關係。
處在資產階級下面的城市居民便是小資產階級,其中有小商人及小作坊主人,他們參加勞動,同時也是獨立經營者。因此他們既反對大資本,也與無產者有矛盾。不過,他們更仇恨僧侶貴族及專制政府,因為特權等級的特權和專制政府的苛捐雜稅最使他們難以忍受。
比小資產階級的地位更為低下的便是無產階級前身手工工場工人、作坊工匠及城市貧民。
手工工場工人及作坊工匠,全國共有60萬人,他們備受資本家及作坊主人的剝削,生活極為艱苦。城市貧民在巴黎及其他大城市,構成一個相當大的階層,如街頭小販、流浪音樂家、臨時工、失業者、乞丐等人,他們擠在大城市的偏僻角落過著非人的生活。這些無產階級前身雖然仇視富人,但是他們認為自己主要敵人不是資產階級而是君主政體及特權等級,因為他們不僅苦於貧困,而且也苦於官吏和督察的專橫跋扈,苦於政治上的無權。
農民是第三等級中人數最多的集團。但是一般說來他們不是土地所有者,土地屬於國王、僧侶和貴族,他們為了使用土地,必須向地主繳納貨幣地租或實物地租。除封建地租外農民還必須向地主繳納各種苛捐雜稅。
除受地主剝削外,農民還必須向教會繳納什一稅,向國王政府繳納三種稅:所得稅(即對於農民的一切收入所徵收的稅)、人頭稅和念一稅(二十分之一的土地稅)。
在層層剝削下,在繳納上述一切租稅之後,農民已經所剩無幾,有時收穫物只夠繳納租稅。法國農民的貧困和痛苦可想而知。因此,一到荒年,有幾十萬農民外出討飯。
到18世紀70、80年代,地主加強了對農民的剝削,這在歷史上稱為“封建的反動”時期。當時地主不但竭力提高農民的封建地租,而且還強占農村的公共土地、森林、池塘、草地,變這些為他們的私有財產。1770年至1789年在許多省份地主奪取了三分之一的公共土地,這更加重了農民的貧困。
誠然,在革命前夕,法國農民已經開始分化,出現富裕農民和貧農,但是他們都同樣處在地主的封建剝削之下。
總之,到18世紀下期,法國社會階級矛盾已發展到異常尖銳的地步。雖然在第三等級內部存在著資產階級與勞動人民之間的矛盾,但是主要矛盾是第三等級與特權階級之間的矛盾,這種矛盾是不可調和的,只有用革命才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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