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作家的德行》

可以說在我剛學會爬的年紀,他已經是鍋山鎮的常客了。 我聽到他的話,吃了一驚。 但在幾年前,我出於生計的需要,用流行語體寫過一本小說。

一個作家的德行 特色及評論

作家是什麼德行?這話聽起來像在罵人。確實本書是在暗地裡罵人,罵的是那個荒唐年代的作家們,以及他們虛榮、猥瑣的心靈,作者試圖用小說的方式去展示和批判作家群體的文化人格和生存方式,作者還說要讓“整個民族都能回到事實的基點,用大歷史的眼光來思考”……

一個作家的德行 內容簡介

片斷:
他常找我的原因,是他和樓里別的作家不怎么談得攏。對後起的作家,又有些不滿。不過對我竟例外。他和我也爭執一些問題,兩人也有不歡而散的時候,但由於關係深遠的緣故,總算沒鬧到翻臉的程度。他對現實的評價,常沒固定的標準,有時竟隨著心情的變化而變化。近來掛在嘴上的,又是“保持平常心”,“甘於寂寞”,“以出世的精神做人世的工作”之類的時髦語。論說我和費飛交往也幾十年了,常聽到他的,也就是這些在社會上隨風流轉的的格言。但我深知,他這個人貌似聰明,其實糊塗。
費飛成為我恩師的原因,說來竟是一個故事。
這故事發生在20年前。那年我16歲。他下到我所在的陝西渭北的一個名叫鍋山鎮的小山鎮裡來體驗生活,住在我家隔壁。在此之前鍋山鎮一直是他的“根據地”。可以說在我剛學會爬的年紀,他已經是鍋山鎮的常客了。所以甭看我生在鍋山長在鍋山,但對鍋山熟悉的程度,未必如他。他斷斷續續到鍋山來過二十幾個年頭。在鄉人的感覺里,他像是季節性動物,每到雨季的時候,他便來了;過了雨季,他又走了。他出現的時候,像大公馬一樣,昂揚著嚴肅的頭顱,躊躇滿志左顧右盼,四肢輕巧地運動著,無論在街面或在田野里,他都是掂起腳,輕飄飄地走路,像怕踩了什麼昆蟲。遇見熟人,偶爾也湊上去,閒聊上幾句。這情形一直延續了多年。到80年代初期,費飛人老了,跑不動了,這才不怎么來了。
我說的是那個夏天。一天下午,我剛從河邊割了一筐青草回來,坐在飯館門前的台階上歇息。他當時也在鎮子東街飯館的涼棚下面,多喝了幾杯酒,或者嗅到了什麼特別的氣息,情緒異常的高昂。他搖晃著戴茶鏡的大臉盤,對並不知道寫書是怎么回事的村民們解說道:
“任何人都可以寫書,只要你願意。寫書就是講故經(故事),比如東頭餵頭牯的老曹,焊煤油燈的小爐匠趙板刀,他兩個人的故經都講得很好。他們但若識字,把講的故經寫到紙上印成鉛字,這就是寫書。不懂的人以為寫書很難,其實……”
費飛自以為揭穿了寫書的謎底,伸長脖子抖著軀體哈哈大笑,笑聲飄蕩在小鎮的上空。我聽到他的話,吃了一驚。第二天下午,我去隔壁他住的地方,想聽到他更多的見解。
他不在,窯門大敞著。我走進去,先是聞到窯里潮濕的氣味,然後見桌上放著一本書,書名叫《魯迅小說集》。我翻看了幾頁,裡面有個名叫阿Q的愚人,摸了小尼姑的頭,夜裡睡不著覺。我感到有趣,手便有點癢了。這裡有必要補充一點,在這之前,我在村子裡已有過一些偷瓜摸棗的經歷。關於我手腳不乾淨的話,也時有傳聞。所以,我竟沒有多想,伸手便將這本書夾在我的衣服裡面,匆匆逃走。
後記:
我寫《騷土》的時候,曾固執地以為,用流行文學語體寫作是墮落的行為。但在幾年前,我出於生計的需要,用流行語體寫過一本小說。那書寫到一半我便追悔莫及,以至於後來很不願對人提起它。今年,我又有背於自己追求的語言風格寫了這么一本書。奇怪的是,直到最後完稿,我沒感到絲毫的後悔。這且不說,對它還產生了別樣的竊愛。其感覺,作個不恰當的比喻:《騷土》假如是我家室里的元配,這本書則是我妾,或在郊野旅店的艷遇。
當然,我不是風流之人。只是如今人們有趨同的習慣,比如喝可口可樂,唱卡拉OK,等等。因此,堅持自己主張,同時尊重閱讀者的習慣,勢在必然。老實說,幾年裡不能寫出一本有分量且有發行量的小說,這等於給一個靠市場養活的賣字文人宣判了死刑。我處的情況,很嚴峻。京城人反感玩“花活兒”,又以手裡有沒有“活兒”論人,可見“活兒”的重要。言下之意,手裡沒有真正的“活兒”,活著是困難和狼狽的。賣文的生活,它給我太大的壓力,也給我更大的促動,使我更要提高自己,嚴正自己。
寫作時我隱約地感覺,這本書會與《騷土》一樣,是一件真正的“活兒”。或許這樣說有“王婆賣瓜”之嫌。如此也罷。
最後補充兩點,其一,故事中所涉及的作家協會並非陝西省作家協會,但毫無疑問,它是所有那些官不官衙不衙的作家協會的影子。其二,故事中的文學“混混”張孝來也不是我本人。我只是看他年輕,不忍心將他寫得太窩囊罷了。
還有,假如其中哪個人和哪個細節與現實太相似的話,我這裡得言明,這純粹是巧合。我不是有意為之。
1998年12月31日補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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