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輔導員

簡介“4+1”輔導員是高校根據學生工作實際需要,為了更好地進行學生工作隊伍建設而採取的一種招聘輔導員的模式。 招聘方式基於“4+1”輔導員的特殊性,2012年,哈爾濱工業大學招聘採取學生自願報名,所在學院限額推薦,學校統一組織考核的方式進行招聘。 2004年具體要求:1、熱愛學生工作,思想積極要求進步;2、符合我校免試推薦研究生基本條件;3、工作能力強,有做學生工作幹部的經歷;4、學生黨員,具有較高思想政治覺悟和理論水平;5、身體健康。

簡介

“4+1”輔導員是高校根據學生工作實際需要,為了更好地進行學生工作隊伍建設而採取的一種招聘輔導員的模式。目前國內高校中,哈爾濱工業大學從1993年起便開始試行這一制度,經過多年的發展,制度漸趨完善,已經成功培養出許多優秀的學生輔導員,極大地提高了學生工作隊伍的整體質量。

從業資格

不同高校對招聘人員的要求不同,下面以哈爾濱工業大學2012年實行的應聘條件為例說明。
1、校內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
2、中國共產黨黨員;
3、符合我校推薦免試研究生基本條件;
4、熱愛高校教育管理和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組織觀念強、責任心強、能吃苦、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5、大學期間有學生幹部工作經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執行能力、溝通和語言表達能力、文字能力。
經過考核,確定的人員即承認其具備研究生入學資格。在工作滿一年後,可選讀碩士研究生課程,滿二年後取得學籍。對工作中表現不好的,隨時取消研究生資格。無論是完成學業者還是不能完成學業者都可以繼續從事學生工作,完成學業者可按統分研究生參加分配(必須在校內工作滿5年)或競聘其他教學和科研工作。

招聘方式

基於“4+1”輔導員的特殊性,2012年,哈爾濱工業大學招聘採取學生自願報名,所在學院限額推薦,學校統一組織考核的方式進行招聘。
各學院審核應聘者申報材料並向學校推薦參加考核人選。原則上,每個學院推薦1人,應屆本科畢業生人數超過200人的學院可推薦2人。
學校統一考核辦法:考核分為筆試、面試兩個部分,其中筆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60分。個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加分項目。
1、筆試考核
考核內容:輔導員崗位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試。
2、面試考核
對筆試合格的人員,由學校相關單位組成評審組對其綜合素質進行考核。
3、加分項目
(1)、校級三好學生標兵、校級優秀學生幹部標兵、校級優秀團員標兵、校級優秀團幹部標兵加1分;
(2)、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學生幹部、省級優秀團員、省級優秀團幹部加2分;
(3)、省級三好學生標兵、省級優秀學生幹部標兵、省級優秀團員標兵、省級優秀團幹部標兵加3分;
(4)、國家級三好學生、國家級優秀學生幹部、國家級優秀團員、國家級優秀團幹部加4分;
(5)、國家級三好學生標兵、國家級優秀學生幹部標兵、國家級優秀團員標兵、國家級優秀團幹部標兵加5分。
以上加分項目不累加,取最高分。
確定擬錄用人員:具體用人單位與面試考核合格人員進行雙向選擇,確定擬錄用“4+1”輔導員名單,體檢合格後,報學校審批。

發展歷史

每年招聘“4+1”輔導員時,對申請人的要求都不同,下面通過對比2004年、2005年、2012年哈爾濱工業大學的具體要求來找到其中的共同和變化之處。
2004年具體要求:
1、熱愛學生工作,思想積極要求進步;
2、符合我校免試推薦研究生基本條件;
3、工作能力強,有做學生工作幹部的經歷;
4、學生黨員,具有較高思想政治覺悟和理論水平;
5、身體健康。
2005年具體要求:
1、思想積極要求進步,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中共黨員,具有較高思想政治素質和理論水平以及良好的道德品質;
3、遵紀守法,自覺遵守《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
4、熱愛學生工作,有較強的責任心,關心集體,關愛他人;
5、有做學生工作幹部的經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6、積極參加體育鍛鍊,身體健康,通過國家規定的體育鍛鍊標準;
7、符合我校免試推薦研究生基本條件,按推研科目計算成績排名在全系年級前30%以內。
2012年的具體要求在“從業資格”一項已經介紹過,在此不作贅述。
對比可以發現,對於應聘者的要求中,中共黨員、學生工作幹部經歷、身體健康、符合推免研究生基本條件等條件沒有發生變化,說明對於應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質、管理協調能力、體育鍛鍊標準、科學文化知識等要求很高,這也符合輔導員這一職業的職業特點,對於高校學生工作的順利開展極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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