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項規定”

“八項規定”

“八項規定”: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的八項規定。

基本信息

規定

八項規定八項規定
(1)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民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民眾座談,多同幹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難和矛盾集中、民眾意見多的地方去,切忌走過場、搞形式主義;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張貼懸掛標語橫幅,不安排民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安排宴請。
(2)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類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3)要精簡檔案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檔案、簡報一律不發。
(4)要規範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5)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於聯繫民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6)要改進新聞報導,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導,進一步壓縮報導的數量、字數、時長。
(7)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8)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落實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制定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這對於我們黨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始終保持黨同人民民眾的血肉聯繫、使我們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中央八項規定是一個切入口和動員令,黨中央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破題,堅持以上率下,率先垂範,從中央做起,既抓思想引導又抓行為規範,執紀問責,嚴肅查處和曝光典型案件,形成高壓態勢。各地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也結合實際制定了具體細化措施。這一切,贏得了人民民眾的衷心擁護。經過幾年努力,全面從嚴治黨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應該看到,作風問題具有頑固性和反覆性,形成優良作風不可能一勞永逸,克服不良作風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央八項規定既不是最高標準,更不是最終目的,只是我們改進作風的第一步,必須以鍥而不捨、馳而不息的決心和毅力,把作風建設不斷引向深入,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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