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冠的《念奴嬌》
宋玉《高唐賦》述楚懷王遇神女事,所世信之。愚獨以為不然,因賦《念奴橋》,洗千載之誣衊,以祛流俗之惑。蜀川三峽,有高唐奇觀,神仙幽處。
巨石巉岩臨積水,波浪轟天聲怒。
十二靈峰,雲階月地,中有巫山女。
須臾變化,陽台朝暮雲雨。
堪笑楚國懷襄,分當嚴父子,胡然無度?
幻夢俱迷,應感逢魑魅,虛言冥遇。
女恥求媒,況神清直,豈可輕誣污?
逢君之惡,鄙哉宋玉詞賦!
代表作品
臨江仙(明遠樓)
三洞煙霞多勝致,壺中別有登臨。
白鷗飛處晚雲深。
群峰羅戶牖,空翠入衣襟。
分得雙溪樓上景,四時住趣供吟。
浩歌鯨飲酒頻斟。
鶯花休恨別,風月是知音。
使牛子
晚天雨霽橫雌霓。
簾卷一軒月色。
紋簟坐苔茵,乘興高歌飲瓊液。
翠瓜冷浸冰壺碧。
茶罷風生兩腋。
四座沸歡聲,喜我投壺全中的。
鳳棲梧(蘭溪)
桂棹悠悠分浪穩。
煙冪層巒,綠水連天遠。
贏得錦囊詩句滿。
興來豪飲揮金碗。
飛絮撩人花照眼。
天闊風微,燕外晴絲卷。
翠竹誰家門可款。
艤舟閒上斜陽岸。
哨遍
聊寫達觀之懷,寓超然之興雲
壬戌孟秋,蘇子夜遊,赤壁舟輕漾。觀水光、彌渺接遙天,月出於東山之上。與客同,清歡扣舷歌詠,開懷飲酒情酣暢。如羽化登仙,乘風獨立,飄然遺世高尚。客吹簫、音韻遠悠揚。怨慕舞潛蛟、動淒涼。自古英雄,孟德周郎。舊蹤可想。
噫,水與月兮,逝者如斯曷嘗往。變化如一瞬,盈虛兮、莫消長。自不變而觀,物我無盡,何須感物興悲悵。夫天地之間,物各有主,惟同風月清賞。念江山美景豈可量。吾與子、樂之興徜徉。聽江渚、樵歌漁唱。□侶魚蝦、友麋鹿,舉匏尊相勸,人生堪笑,蜉蝣一夢,且縱扁舟放浪。戲將坡賦度新聲,試寫高懷,自娛閒曠。
曹冠詞作鑑賞
梁昭明太子蕭統編《文選》收有舊題宋玉所撰的《高唐》、《神女》兩首詞賦《高唐賦。序》載楚懷王游高唐,“怠而晝寢,夢見一婦人曰:”妾巫山之女也,為高唐之客,聞君游高塘,願薦枕席。‘王因幸之。去而辭曰:“妾在巫山之陽,高丘之阻。旦為朝雲,暮為行雨。朝朝暮暮,陽台之下。’”《神女賦。序》又記懷王之子楚襄王游雲夢之浦,使宋玉賦高唐神女之事,“其夜王寢,果夢與神女遇”。由於宋賦詞筆華美,再加上神女故事本身所具有的神秘色彩,這兩篇賦對於後世文學影響很大,尤其是前篇,在詩詞中,它已成為使用頻率最高的典故之一。正如李商隱《有感》詩之所云,“一自《高唐賦》成後,楚天雲雨盡堪疑”!當絕大多數讀者陶醉於這人神戀愛故事的譎幻溫馨之中時,有人開始從倫理道德的角度來找碴兒了。
唐詩
唐代元稹《楚歌》十首其四(懼盈因鄧曼)曰:“襄王忽妖夢,宋玉復淫辭。萬事捐宮館,空山雲雨期。”北宋吳簡言《題巫山神女廟》詩亦云:“惆悵巫娥事不平,當時一夢是虛成。只因宋玉閒唇吻,流盡巴江洗不清。”皆為其例。然而上述都還不過是詩人一時的感嘆而已,真正鄭重其事,公然宣稱要肅清宋賦“流毒”,為神女“洗千載之誣衊”的議論,除了曹冠的這首詞,再也找不到超過它的了。
評說
全篇的“高論”盡在下闋,我們講析時不妨打破常規,先從後半段說起。
“堪笑楚國懷襄,分當嚴父子,胡然無度?”——可笑楚懷王、楚襄王,理當嚴守父子名分,何以竟越軌亂倫,同一位神女暖昧不清呢?懷王熊槐(一名“相”)、襄王熊橫是史有定論的荒淫昏聵之君,罵罵本亦無妨,但神女卻不可褻瀆,必須替她開脫,於是乃有下文:“幻夢俱迷,應感逢魑魅,虛言冥遇。”——懷、襄二王夢中所交接的,哪什麼神女!他們大概都睡昏了頭,讓山林異氣幻化而成的鬼怪所迷惑了。如此判斷,有什麼根據嗎?當然的有的!且看詞人怎樣推理演繹:“女恥求媒,況神清直,豈可輕誣污?”——神的倫理道德水準當然遠在人類之上,人間女子尚且以求媒自請嫁人為羞恥,必待男家聘之後才行,何況神女清白正直,斷然不會有什麼“自薦枕席”的苟且之事,豈可輕易地往她身上潑髒水?然而,竟有人這樣潑了。那是誰呢?首先是自詡夢交神女的懷王、襄王父子,其次是將二王艷遇著述於文學的弄臣宋玉。口舌之夸,傳播的輻射面畢竟有限,這倒也沒有什麼;惟筆墨宣淫,能量忒大,波及萬人,毒流千載,實不可不大加撻伐,故詞人即以狠批宋玉作結:“逢君之惡,鄙哉宋玉詞賦!”——迎合君王的醜惡情慾,對其津津樂道的風流韻事大事鋪陳藻繪,《高唐》、《神女》二賦真是可謂卑劣之極!
看到這裡,不僅讀者諸君幾欲捧腹解頤,就連筆者也忍俊不禁:好個巾氣十足的道學家!好個酸餡味滿口的老夫子!跟古代的文學家較量,為神話中的人物辨誣,而且態度又是那樣的一本正經。——遷哉,迂得可愛!不過且慢,倘若我們於噴飯之餘三復其言,便可發柄此詞之荒唐中仍有值得正視的嚴肅的內容。自從春秋時衛宣公將兒子的新娘占為己有,在《詩經。邶風》中留下了一首題為《新台》的諷刺詩後,直至唐高宗李治以其父太宗之妾武媚娘為皇后,唐玄宗李隆基奪其子壽王妃楊玉環為貴妃,諸如此類“胡然無度”的穢行在封建帝王的宮闈中是屢見不鮮的,誠所謂“中冓之言,不可道也”(《詩·鄘風·牆有茨》)。曹冠之詞,能說它沒有一點批判的精神嗎?
釋義
若按封建社會通行的倫理道德標準來考察宋玉二賦,神女即與懷王有私,即成為襄王之庶母,故襄王之夢神女,難以逃脫他“亂倫”的罪名,惟懷王之夢神女時,神女尚未有“婆家”,又何悖於情理呢?而詞人卻偏要說“堪笑楚國懷襄”,將老子兒子攪作一鍋粥,這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指著格尚罵賊禿”了。所鞭笞的對象難道僅僅是指懷王、襄王兩人嗎?
平心而論
詞人所謂“鄙哉宋玉詞賦”云云,僅僅是以其內容為不足稱道而已,而對於宋賦的藝術成就,卻並沒有被抹煞。這從上闋的寫景文字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如“巨石巉岩臨積水”七字,即是化用《高唐賦》之“登巉岩而下望兮,臨大阺之稸(義同‘積’)水”。“波浪轟天聲怒”六字,亦據該賦“長風至而波起兮”、“崪中怒而特高兮”、“礫磥磥而相摩兮,巆震天之石蓋石蓋”等句意而以簡易淺顯文詞寫出來的。至如“須臾變化,陽台朝暮雲雨”二句,化用得就更明顯了。下闋批宋,得上闋之學宋而愈增其趣;下闋議論,得上闋之寫景而搖曳生姿。——以樹為喻,通篇說理有枝幹而無繁葉,不免有些單調,今以景語漸次引出議論,是在濃蔭不可以見到盤根錯節,豐腴、瘦勁相得益彰,呈現出生機盎然的景象。